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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lden0609 (嬤嬤說要乖乖長大)》之銘言: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60.153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36633560.A.233.html : → yuizero: 為什麼你認為"法律制裁人"就不是惡?? 11/11 20:27 : → lianginptt: 阿不就夜神月 11/11 20:28 : 對唉,我沒想到 : → scott032: 只是違法而已 不然誰不是正義 11/11 20:28 : 也是拉,正義因人而異 : 推 SangoGO: 這類問題的核心點多半要定義「什麼叫正義」 11/11 20:29 : → yuizero: 所有法學家都會說 即使動用公權力制裁人 那也是"惡" 11/11 20:29 : → yuizero: 而且會被解讀成那是 "必要之惡" 11/11 20:29 : 你說的是,但不是有一說法律是最低道德底線?道德不是人的善的底線嗎 法律是最低道德底線,不是指「守法就是最少的道德」而是「沒有必 要就不要立法」,不是法律訂下道德的底線,而是相反。 簡單來說,不論道德與法律,都是對人類行為的限制。 原則是自己限制自己,例如食素。 道德是文化限制自己,例如孝順。 法律是制度限制自己,例如不能殺人。 三件事是沒有絕對關係的,你可以有自己的一套原則,不打女人不吃 肉,但是不孝順而且也不守法。那些有魅力的反派例如龍珠的達爾或 者鬼畜王蘭斯。你可以順從守法卻沒有原則,那就叫作平庸之惡。你 可以把道德放在第一位,沒有原則也超越法律,宗教恐怖份子就是這 一類。 所謂守法是道德底線,是講,不要隨便以道德理由立法,只有最底線 人神共憤的東西才能考慮立法,否則法律就會變成一個甚麼都管的災 難。比方說,守時是道德問題,但即使不守時,也不至於人人都不能 接受,所以就沒必要弄個守時法,任何人不守時就要重罰這樣。 遵從這個原則,社會才不會有太多不切實際又嚴苦的法律,如果法律 完全按道德去立的話,那就會變成甚麼都禁。飲酒有害?禁;吸煙會 產生二手煙?禁;罵人會令人不開心?禁。甚麼都用法律去管的結果 ,不會形成天堂,只會形成人類失去一切自由的地獄。為免這情況發 生,法律能不管就不管,「只管突破底線的道德問題」。 私刑正義的人,就是把道德放在法律之上的人。至於對不對,那就是 讀者自己價值觀判斷的事情,畢竟法律本身也是一種幻變的東西,他 可以是無效的,也可以是不正義,如果在原始荒野,根本沒有法律, 一切人與人之間的正義執行都必然是私刑。所以私刑與否,根本不決 定事情是善是惡,善惡這種事情到頭來還是要自己去評議的。就像我 看 GTO,就算作者覺得鬼塚英吉是善,我個人都可以不認同。 -- 我的 patreon: patreon.com/chenglap 大部份文章是免費公開可以看的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36639660.A.B66.html ※ 編輯: chenglap (219.78.24.83 香港), 11/11/2021 22:12:02
v9896678: 是情感凌駕一切吧。沒有到道德這種高度 11/11 22:10
bowcar: 推 11/11 22:10
pinhanpaul: 絕大多數的法律規定只是中性的技術規則,無關道德層面 11/11 22:10
Justisaac: 其實可以討論一下法律制度失能的狀況~ 11/11 22:11
haha98: 私刑跟道德有啥絕對關係嗎 11/11 22:11
pinhanpaul: 關於道德規範通常只占非常小點點點點 11/11 22:11
Justisaac: 台灣現在確實處於法律的效用低落的狀況中,但不到失能 11/11 22:11
RbJ: 問題是那個失能是真的失能,還是人民覺得失能 11/11 22:11
Justisaac: 樓上講的是重點~很多人法盲就覺得失能XD 11/11 22:12
Abby530424: 自然法其實就算是一種道德立法吧 11/11 22:12
kevinhong314: 台灣法律該修的是不少,但還不到那麼沒用 11/11 22:12
zx1027112233: 講的好 11/11 22:12
Justisaac: 豈止是不少........XD 11/11 22:12
臺灣之前還有通姦罪這玩意。 ※ 編輯: chenglap (219.78.24.83 香港), 11/11/2021 22:14:15
killerj466: 失能很簡單啊 看監獄是不是能自己走出去的 11/11 22:13
Abby530424: 與其說是台灣法律效用低落 不如說我們跟西方的價值觀 11/11 22:13
kevinhong314: 我比較委婉啦XD 11/11 22:13
adonisXD: 去跟被貴國黑警姦殺的少女家屬這樣說啊 站著說話不腰疼 11/11 22:13
v9896678: 很多人覺得失能就只是判決不合己意。法律不合意而已 11/11 22:13
Abby530424: 真的差太多了 但是我們的法律卻是參照了許多西方法律 11/11 22:14
RbJ: 不過法律的制定跟修正就是各種利益的衝突,還真的不好搞 11/11 22:14
Abby530424: 我認為整個西方的法學是奠基於其文化的 11/11 22:15
kaj1983: 同意不能以道德為由立法,中東還是伊斯蘭教就有一種叫名 11/11 22:15
Justisaac: 台灣罰責過輕相當長一段時間~尤其是民法。 11/11 22:15
Justisaac: 這部分純粹只跟利益有關,就是不肯改XD 11/11 22:15
Abby530424: 例如自由/罪等等源自於其宗教的概念 11/11 22:16
kaj1983: 譽殺人的條款,現實有案例用這點去殺人的 11/11 22:16
kevinhong314: 民法聽了好幾年要大修,不過最近就只改一點點 11/11 22:16
ttrreeee: 記得之前看的資料寫高罰責犯罪率還是高 11/11 22:17
kaj1983: 我認同法律對於這種極端例子必需先排除掉才行 11/11 22:17
Justisaac: 那是酷刑or過高的罰責,但過輕會更糟糕。 11/11 22:17
Justisaac: 酷刑or罰責過重會導致嚴重犯罪增加,也是滿危險的。 11/11 22:18
kaj1983: 但正義這種事就不見得能和法律站在同一邊,有時則是對立 11/11 22:18
SunnyBrian: 推 11/11 22:18
v9896678: 過輕沒意義。過重會爆炸 11/11 22:20
darkestnight: 你對道德的理解很奇怪= = 11/11 22:22
sanae0307: 但是伊斯蘭世界也有規定,殺人犯被判處死刑的話,死者 11/11 22:24
sanae0307: 家屬有權原諒他免於死刑 11/11 22:24
jasonchangki: 敘利亞阿富汗的道德觀也很奇怪 11/11 22:24
sanae0307: 在台灣這根本難以想像,死者家屬去特赦兇手大概被鄉民 11/11 22:25
sanae0307: 幹到爆 11/11 22:25
Abby530424: 這通常來說算是一種滿古老的修復式正義 11/11 22:25
sanae0307: 但之前伊朗確實有痛失愛子的媽媽,前往刑場去解下兇手 11/11 22:26
sanae0307: 的鐐銬(代表原諒他了),讓他免於處決 11/11 22:26
Abby530424: 以前有些民族誌會說部族內跟部族外的殺人兇手 11/11 22:26
Abby530424: 不同的處理方式(成為被害者原本勞動力/處死維持平衡) 11/11 22:27
Justisaac: 其實原諒這點就是$$$$$$$ 11/11 22:28
Justisaac: 給個後門給你通常就是讓有錢人解套的方法。 11/11 22:28
Justisaac: 當然不是人人都愛$,但是很多人愛。 11/11 22:28
jojojen: 可能發展的背景勞動資源很珍貴吧,我瞎猜的 11/11 22:29
kaj1983: 記得台灣法律也是會考慮到社會風氣而加重或減輕刑責的 11/11 22:29
kaj1983: 這種也算是被社會當下的道德觀給影響 11/11 22:30
valorhu: 其是這不太健康就是了,還是朝修法方向比好一點 11/11 22:34
probsk: 就裁量權啊 視情節可輕可重 11/11 22:35
Sony5555: 私刑正義已經說是私刑了,就是主觀認定的正義,那必然存 11/11 22:46
Sony5555: 在主觀認定的衝突,沒有絕對的善惡之分 11/11 22:46
Sony5555: 台灣目前是法盲太多又自以為是正義使者,法條修法的效率 11/11 22:48
Sony5555: 又不好,才會覺得法律失能 11/11 22:48
valorhu: 不就黑幫火拼?每個幫都有自己的正義(ry 11/11 22:54
probsk: 道德善惡也不是絕對的 就像伊斯蘭國家和西方國家的道德觀 11/11 22:58
probsk: 就不會一樣 11/11 22:58
Camderela: 嗯 11/11 23:06
john412132: 論點不錯啊 11/12 00:09
kendiv: 只有人神共憤才能立法?那只剩下殺人罪了 11/12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