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yerZ: 正義的正,要用誰的方式衡量,碰撞時誰強誰說話 11/12 10:09
→ LayerZ: 沒事回錯篇了 11/12 10:11
推 dreaminon: 某方面來說,拳願裡的阿古谷也不能算錯就是了 11/12 10:11
推 MoneyMonkey: 阿古谷只是找藉口殺人施虐,根本不是什麼私法正義 11/12 10:13
→ MoneyMonkey: 人都是複雜的,但阿古谷的正義心趨近於零 11/12 10:14
→ peterturtle: 你是不是當立法權塑膠 11/12 10:14
推 iam0718: 那位警察大概是最低等的私刑正義 11/12 10:14
推 RbJ: 每次這類的話題,提到司法必須滿足民眾期待,可是這個期待好 11/12 10:14
→ RbJ: 模糊,到底什麼才是民眾要的結果?然後人民的期待這樣使法官 11/12 10:14
→ RbJ: 必須做出折衷的判決,是不是也影響了法律的獨立性 11/12 10:14
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敗 法律的獨立性有辦法擺脫這種法則?
→ peterturtle: 我覺得啦,法官去談法律要討好民眾根本越權 11/12 10:15
→ peterturtle: 改變法律調整法條請交給立法委員好嗎 11/12 10:15
立法強制殺人罪法官一定要用哪些法條嗎?
→ RbJ: 結果到頭來也沒一個階段性的結論,每次只要發生重大社會事件 11/12 10:16
→ RbJ: 兩邊出來吵一吵,嘴一嘴又沒事了 11/12 10:16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132.83 臺灣), 11/12/2021 10:17:58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132.83 臺灣), 11/12/2021 10:19:20
→ peterturtle: 廢話,立法權當然強制法官得用什麼法條判罪,難道法 11/12 10:19
→ peterturtle: 官可以用酒駕的法條來判竊盜罪嗎? 11/12 10:19
可是實務上像殺人罪 檢察官起訴哪條法官不一定會採用啊
推 a1919979: 以台灣來說 現況正是因為法官誤判沒有相應負責或淘汰機 11/12 10:20
→ a1919979: 制 執法機關視對象刻意不作為的行為受到包庇無法以瀆職 11/12 10:20
→ a1919979: 的罪嫌起訴 立法委員本身就包含一堆犯罪者 這些亂象 讓 11/12 10:20
→ a1919979: 人民對整個司法系統失去信心 才會使私刑當道 11/12 10:20
還沒當道啦 目前還沒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132.83 臺灣), 11/12/2021 10:21:23
推 kducky: 之前不是吵殺童唯一死刑,結果有一個媽媽養不起孩子一起 11/12 10:21
→ kducky: 尋死大家又要考量情況了,之後看國民法官遇到殺人案怎麼 11/12 10:21
→ kducky: 想吧,之前模擬國民法官庭還有國民法官覺得犯人抄佛經字 11/12 10:21
→ kducky: 跡工整同情他 11/12 10:21
那對法界來說不是很好?跟現在差不多啊
不過法界對國民法官很排斥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神聖不可侵犯的法律被法盲給玷污了
→ a502152000: 立法院那群就一堆亂源了 人民很難期待立法修法 11/12 10:21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132.83 臺灣), 11/12/2021 10:22:05
推 zion1981: 沒有絕對的正義,正義是被期待的,是相對的,是比較出來的 11/12 10:24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132.83 臺灣), 11/12/2021 10:25:18
→ peterturtle: 採不採用也是在法律與制度允許的範圍內不採用,你可 11/12 10:25
→ peterturtle: 以覺得法官恐龍、法官腦殘,但你要明白只要法官沒瀆 11/12 10:25
→ peterturtle: 職那就只是價值觀上的不一致 11/12 10:25
醫生:我也判斷要這麼縫而已啊 怎麼要我賠錢??
推 kducky: 你要檢察官起訴的法條不能改,那要修刑事訴訟法 11/12 10:25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132.83 臺灣), 11/12/2021 10:26:18
→ peterturtle: 說法條不該絕對要法官超越法條那就是越權 11/12 10:26
推 ZoeyDestiny: 檢察官起訴法官不用 是檢察官的問題好嗎 11/12 10:27
→ ZoeyDestiny: 要件不對亂用 是誰的問題 11/12 10:27
要件不對是誰判斷的?
推 zion1981: 法律也不會是正義的,如果法律是正義,就不會各國不同法 11/12 10:27
→ peterturtle: 法條不是絕對那是百姓(國家的老闆)的權利,對司法權 11/12 10:27
→ peterturtle: 來說法條就是絕對的 11/12 10:27
法條絕對也只在被採用後的最低、最高處罰是絕對而已 包含採用與否 採用後在限制內判多重 都屬心證範圍
推 a1919979: 我指的當道是指 視情況不同已經有不少人對執行私刑的行 11/12 10:28
→ a1919979: 為已經不是那麼反感甚至贊同了 以虐童案的加害者來說就 11/12 10:28
→ a1919979: 有好幾個被私刑 輿論上也是有很多支持私刑者的 11/12 10:28
推 kducky: 大多數人分不清法官跟檢察官的職權 11/12 10:28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132.83 臺灣), 11/12/2021 10:29:32
推 ZoeyDestiny: 法官正常情況下跟犯人非親非故 沒有動機輕判好嗎 11/12 10:30
正常情況下有是否支持廢死傾向造成的偏見(bias)問題啊
→ kducky: 不然學美國,部分法官跟檢察官改民選 11/12 10:31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132.83 臺灣), 11/12/2021 10:31:46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132.83 臺灣), 11/12/2021 10:32:42
→ easton123: 民眾確實一堆法盲啊 我工作要被一堆外行人比手畫腳當然 11/12 10:37
→ easton123: 不歡迎,現在民眾對法官的印象被媒體帶偏太多了 11/12 10:37
真的能夠全部推給媒體渲染嗎?
→ a1919979: 法律不總是絕對吧 所有罪都有量刑範圍就是一個彈性空間 11/12 10:38
→ a1919979: 而不論法官是在受到威脅 人情壓力 或收受利益的情況下 11/12 10:38
→ a1919979: 選擇利用這個彈性輕縱犯人 甚至無視證據袒護犯人的情況 11/12 10:38
→ a1919979: 下 一般人除了上訴根本沒有別的反制手段 而如果這個判 11/12 10:38
→ a1919979: 決是最高法院下的更是無解 只能用體制外手段討公道 11/12 10:38
說到獨立性 法界的學長學弟制也是被詬病的點 讓獨立性變成笑話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132.83 臺灣), 11/12/2021 10:41:12
推 ok5566: 討論到最後就是哲學問題 阿哲學問題就是各吹各的調拉 11/12 10:41
→ dzshdavid: 所以有人對海神8+9動私刑嗎? 11/12 10:42
推 qize1428: 當然不是全部,但很大部份可以推給媒體沒毛病 11/12 10:43
恐怕沒有你想的那麼大
例如法務部長拒絕簽死刑 是不是藐視國家法律與判決 全憑個人好惡行事?
這就不是媒體渲染
而儘管法界人士一再強調精神病脫罪、減罪不易 近年來每次有震驚社會的案件發生 總可以看到精神病導致罪行減輕的狀況出現
這也不是媒體渲染 而是內容真實的判決理由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132.83 臺灣), 11/12/2021 10:43:59
→ Arsitaka: 自由心證沒你想的那麼自由 11/12 10:45
→ peterturtle: 自由心證沒你們想像中自由 11/12 10:47
→ peterturtle: 話說啊,你們是民眾,反方就不是民眾囉?嫌法官受到 11/12 10:50
→ peterturtle: 人情壓力還是什麼洨的外來因素影響重罪輕判嫌那麼大 11/12 10:50
→ peterturtle: 聲,你們更應該支持阻絕所有外來因素影響法官啊,你 11/12 10:50
→ peterturtle: 們現在只是看了別人耍特權也跑來凹一份特權而已 11/12 10:50
錯 這不是凹特權 而是讓外界公權力能監督以減少法官進行暗地交易帶來耍特權的機會
因為這種阻絕非但不是完全的阻絕 同時也無法阻止法官以自我好惡進行判決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132.83 臺灣), 11/12/2021 10:51:00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132.83 臺灣), 11/12/2021 10:52:17
噓 kakuj: 看看外國陪審團荒腔走板的案例就知道考量民眾想法比較好是 11/12 10:55
→ kakuj: 多們天真的想法 11/12 10:55
推 adonisXD: 只要有人際關係跟司法官退休律師 法律就只是法官的玩具 11/12 10:55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132.83 臺灣), 11/12/2021 10:56:26
→ peterturtle: 還是那幾句話:一,你們不滿意的是民眾其他滿意的就 11/12 10:56
→ peterturtle: 不是民眾囉?哪天法官判出偏向你的判決你滿意了隔天 11/12 10:56
→ peterturtle: 抗議人士拉幾條布條是不是要法官把結果吃回去?二, 11/12 10:56
→ peterturtle: 對法條有意見請洽立法委員而不是去凹法官,工作彈性 11/12 10:56
→ peterturtle: 是一回事瀆職是另一回事 11/12 10:56
現在民眾就不是對法條 而是對判決有意見 修法是一回事 法官怎麼判是另一回事 就算修了幾百條 法官通通覺得不適用是能發揮什麼作用!?
推 eyb602: 法條適不適用 是看法條的定義 如果法官判定不適用 絕對是 11/12 10:56
→ eyb602: 立法委員的問題 11/12 10:56
前面一個人才說是檢查官的問題 你們先決定好哪個是對的再來^ ^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132.83 臺灣), 11/12/2021 10:58:04
推 Arsitaka: 判有罪 被告:司法不公 判無罪 被害人:司法不公 11/12 10:58
→ peterturtle: …你說的公權力就是立法委員啊 (翻桌 11/12 10:58
→ Arsitaka: 檢察官啦 檢察官適用的也是偉大的立委中制定的法律啊 11/12 10:59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132.83 臺灣), 11/12/2021 10:59:49
→ peterturtle: 雙標的栽贓的潑污水的寫小說的,媒體失智列車都開了 11/12 11:00
→ peterturtle: 那麼多班了怎麼還不醒悟 11/12 11:00
媒體失智列車是一回事 但法官確實做了這些匪夷所思的判決 不要老是用媒體誇大不實來轉移法界的問題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132.83 臺灣), 11/12/2021 11:01:51
→ peterturtle: 現在是覺得媒體報導給民眾判能比檢察官蒐證給法官判 11/12 11:02
→ peterturtle: 更正確囉囉?你哪來的自信? 11/12 11:02
那法官哪來的自信可以對醫療糾紛做出不合醫審會的判決?
→ Arsitaka: 然後啊 如果你覺得法院判決應該要按照民眾想法而定 那 11/12 11:02
→ Arsitaka: 我看全部判決都交給公投好了最符合國民法感情 11/12 11:02
不行 因為效益論 公投不合乎成本 這大絕你還是收著吧
→ peterturtle: 你知道為了幾千件中的一件失誤,去葬送其他九百九十 11/12 11:03
→ peterturtle: 九件好結果這種行為通常稱作什麼? 11/12 11:03
你哪來的自信在重大案件有99.9%是判得很準的?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132.83 臺灣), 11/12/2021 11:03:15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132.83 臺灣), 11/12/2021 11:04:01
→ peterturtle: 叫因噎廢食,你為了怕噎到乾脆不吃飯了,哪怕你一生 11/12 11:04
→ peterturtle: 中根本就沒噎到幾次 11/12 11:04
→ Arsitaka: 法律界承認有恐龍法官 的確有很有問題的判決 但絕大多 11/12 11:04
→ Arsitaka: 數都是不理解法律規定所造成的誤解 而且法界什麼不會 11/12 11:04
→ Arsitaka: 筆戰最會 一個有問題的判決出來會被學者們拿出來”討 11/12 11:04
→ Arsitaka: 論”好幾次呢 11/12 11:04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132.83 臺灣), 11/12/2021 11:05:05
→ Arsitaka: 就是避免你的重大案件99.9%準確性問題才採無罪推定 11/12 11:06
→ peterturtle: 你哪來的自信改了制度後99.9%的非重大案件都不會搞砸 11/12 11:06
現在在被法律人稱為法盲的民眾眼裡 搞砸的非常多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132.83 臺灣), 11/12/2021 11:07:13
→ peterturtle: 你這種就是一種錯覺,下了藥都只會作用在你眼前的患 11/12 11:08
→ peterturtle: 部上,而不會在你現在不關注的地方有其他嚴重副作用 11/12 11:08
推 Arsitaka: 只能說 法律制定的時候要思考的面向比你想像的還要多 11/12 11:09
→ Arsitaka: 很多問題是一般人很難注意到但一般人不理解 11/12 11:09
這種情況其實是法律-司法體系已經和現實脫節了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132.83 臺灣), 11/12/2021 11:10:11
→ Arsitaka: 然後 希望你被抽中國民法官去體驗看看重大刑案審理 11/12 11:10
→ Arsitaka: 可是這個法律還是由立委三讀通過的喔 11/12 11:11
國民法官的呼聲 就是因為司法界長期閉鎖造成與民眾隔閡才有的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132.83 臺灣), 11/12/2021 11:12:16
推 Arsitaka: 那我們就等著看吧 11/12 11:14
推 zeyoshi: 因噎廢食喔 讓我想到廢死的論點就是有一個冤獄怎麼辦 11/12 11:21
廢死其實要用效益論去打還比較有機會 講難聽點死者沒有人權也沒勞動力無法創造產值 雖然道德面上這樣講一定被罵翻 但還是有機會和對受害家屬的二次傷害互相取捨後辯贏
反倒是目前的不能剝奪生命權完全站不住腳 因為也沒有人會自願獻出自由權被關在監牢裡 民眾是把這種制裁權力交給政府了 當然包含制裁生命的權力也一併交付 早在史前時代第一次的謀殺開始 人類就有了奪去同伴性命的權力 我們只是以制度化將這種權力轉移給法律系統免得大家天天械鬥而已
推 a1919979: 以司法機關來說 現在的問題就是在司法維持獨立性的情況 11/12 11:26
→ a1919979: 下 對於不論是因瀆職但沒被抓到或被包庇 還是判斷標準 11/12 11:26
→ a1919979: 跟常理差異過大的不適任法官 都沒有符合一般民眾期待的 11/12 11:26
→ a1919979: 有相應退場機制制衡 導致一般民眾對整體司法系統的不信 11/12 11:26
→ a1919979: 任 我當然相信大部分的法官所下的判決 是能維護正義與 11/12 11:26
→ a1919979: 符合絕大部分公民期待的 但是少部分老鼠屎就是會破壞掉 11/12 11:26
→ a1919979: 這層信賴 而且這個老鼠屎在現行制度下你還挑不出來 11/12 11:26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132.83 臺灣), 11/12/2021 11:30:42
→ fragmentwing: 然後偏偏總是出現在重大刑案最高院發回更審之類的地 11/12 11:35
→ fragmentwing: 方出現 11/12 11:35
→ frank8233: 要我相信民眾素質比法官好?你難道沒有看過一堆政治腦 11/12 11:49
→ frank8233: 發言和8+9嗎 11/12 11:49
如果什麼都要以素質論的話 我們根本不該投票你知道嗎?
絕對的權力 絕對的腐敗
推 easton123: 古美門那個對民意的看法的影片又要拿出來看一次了 11/12 11:53
噓 iloveDuncan: 有多少有意見的人根本連判決書都沒看完 問他哪裡不對 11/12 12:05
→ iloveDuncan: 就那媒體斷章取義的東西還說嘴 你敢說你覺得判錯的案 11/12 12:05
→ iloveDuncan: 件你都有看完整份判決書嗎 11/12 12:05
最近至少368萬連帶判賠那個我是有看完的 看完後真的是判決有問題 硬要用該理由去判 完全與民眾日常認知違反 這就是自由心證中甚至能一定程度選擇採用法條的問題
→ x197909131: 事實上人們受到法律保護的時間遠遠超過被法律欺負時 11/12 12:32
所以照你這麼說,蓋了十幢正常的大樓後就算開始蓋海砂屋建商也完全不用受罰,是吧?
噓 e3633577: 看媒體報導就失去信心的法盲還想用自己的判斷私刑啊? 11/12 18:13
→ e3633577: 只會更慘啦 11/12 18:13
→ fragmentwing: 我早就說啦 法官專業不代表不該受到監督 否則我們怎 11/12 19:11
→ fragmentwing: 麼會讓身為醫盲的法官去審判醫生是否有過失呢? 11/12 19:11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132.83 臺灣), 11/12/2021 19:13:40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132.83 臺灣), 11/12/2021 19:15:32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132.83 臺灣), 11/12/2021 19: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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