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1896547: 都被工作量磨死要過勞了 11/20 17:39
→ yuizero: 領錢辦事?? 11/20 17:39
推 Creeperforev: 下一篇警察 11/20 17:40
推 ianlin1216: 一堆好嗎 11/20 17:41
推 cplusplus426: 沒 11/20 17:41
推 vancepeng: 下一篇檢事官 11/20 17:41
→ cplusplus426: 一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11/20 17:41
推 hank81177: 現實都是不判死刑的恐龍 11/20 17:42
→ exyu: 這要在八卦版問吧@@ 11/20 17:42
推 musichour: 說真的 法官哪會知道哪邊是真的正義 11/20 17:42
→ LOVEMS: 余鐵雄視角是將軍先搞他的呀 11/20 17:43
推 bcyeh: 被調去金門了 11/20 17:45
→ kisaku: 真正好的法官是中立的,才能發現真實,正義感之類的詞應 11/20 17:45
→ kisaku: 該是用在檢察官身上 11/20 17:45
噓 john042051: 法官跟正義感有啥關係 11/20 17:46
→ nh60211as: 沒收襯衫就不錯惹== 11/20 17:47
→ hank81177: 現在媒體這麼發達,誰是壞人很明顯,可惜法官沒正義感 11/20 17:47
→ ApAzusa126: 領錢辦事,你去跟錢建榮講啊 11/20 17:47
推 matter13610: 笑死,法官信媒體就世界大亂了好嗎 11/20 17:48
推 NPttnoob: Aaron Judge 11/20 17:48
推 y1896547: 媒體XD 11/20 17:49
→ gp99000: 看來大家都不記得恐龍法官余鐵雄的梗了 11/20 17:50
推 a547808588: 一定要判將軍有罪,算是有正義感嗎? 11/20 17:51
→ ApAzusa126: 法官該不該是中立的是有爭議的,有興趣可以去看101年 11/20 17:52
→ ApAzusa126: 第二次刑庭決議 11/20 17:52
→ ApAzusa126: 不過當然何賴傑老師和楊雲驊老師都有批評這號決議 11/20 17:54
推 Spinner3: 難怪一堆人喜歡看包青天 11/20 17:54
→ yuizero: 于鐵雄是恐龍法官?不就將軍搞他所以公報私仇 哪裡恐龍 11/20 17:55
→ yuizero: ? 11/20 17:55
→ BeweisLast: 公報私仇不就恐龍www 11/20 17:56
→ ApAzusa126: 公報私仇還不夠恐龍? 11/20 17:57
推 MysterySW: 可以舉個不是領錢辦事的職業嗎? 11/20 17:59
→ ok5566: 未審直接先宣告一定判你有罪 這恐龍吧 11/20 17:59
→ yuizero: 因為搞太大變成真的犯罪 然後想無罪一直犯罪所以法官就 11/20 18:00
→ yuizero: 說一定要判有罪哪裡恐龍。就真的犯罪 11/20 18:00
→ ApAzusa126: 哪裡能一定判有罪,無視無罪推定的喔 11/20 18:01
→ ApAzusa126: 我還不說他要是跟將軍有私仇還應該自請迴避咧 11/20 18:01
→ kisaku: 那個決議一直有爭議,並且余鐵雄這樣威脅當事人沒迴避就 11/20 18:01
→ kisaku: 偷笑了,不太可能歸到法院調查義務 11/20 18:01
推 tim8333: 今天正義代名詞 亞特蘭大勇士 11/20 18:01
→ junior1006: 法官要啥正義感 那是警察跟檢察官該做的事 11/20 18:02
→ ok5566: 有沒有罪看證據 檢警沒呈上足夠證據 你也不能直接就判有罪 11/20 18:03
推 tim8333: 今年 11/20 18:03
推 geniuswind: 刑事訴訟法不就是保護壞人的法律 11/20 18:04
→ geniuswind: 之前無聊去書店翻一下 11/20 18:04
→ geniuswind: 全部都在講壞人的權利 11/20 18:04
→ jojojen: 最好不要,正義感太強就會無視證據心證更雷== 11/20 18:10
推 Diablue: 領錢辦事哪裡有問題嗎XDD 只是誰的錢就不好說了 11/20 18:11
推 yankeefat: 一定要將人定罪的人 不適合進入司法體系 11/20 18:12
→ yankeefat: 只會害人而已 11/20 18:12
→ satosi011: ACG點在那? 11/20 18:14
→ ApAzusa126: 沒啦我也覺得那個決議很爛,但就存在所以還是拿出來 11/20 18:15
→ ApAzusa126: 提一下 11/20 18:15
推 Yanrei: 看新聞就知道誰是壞人了(笑死) 11/20 18:15
→ astinky: 笑死 用媒體來判誰是非 11/20 18:18
→ tso1408579: 看看推文 難怪每天靠杯司法已死 11/20 18:28
→ sherlockscu: 有罪推定才會覺得刑事訴訟法在保障壞人吧 11/20 18:33
推 iamnotgm: 那叫被告的權利好嗎 你就不要哪天雖小被吉 11/20 18:41
推 MIOAAZO: 還保護壞人的權利咧 你都直接說他是壞人了 那刑訴存在的 11/20 18:41
→ MIOAAZO: 意義是什麼 被告=壞人 哪國的法律這麼嗨 11/20 18:41
→ holisea175: 一定判有罪才是恐龍好嗎,這一定被聲請迴避的 11/20 18:41
推 Yanrei: 看有沒有法官在事前先跟媒體喊話說我一定判決你有罪的XD 11/20 18:42
推 wind7065: 正義女神是矇眼的 11/20 18:46
推 HHH555JJJ: 先不要收別人的襯衫再說ㄅ 11/20 18:47
→ SsuWeiYuan: 法官是神,你問神有沒有正義? 正義就是他們定義的 11/20 18:57
噓 cross980115: 說個笑話 刑訴是保護壞人的法律 11/20 19:01
→ cross980115: 這跟之前那種說法律只保護權貴一樣 有夠可憐的邏輯 11/20 19:01
→ cross980115: 沒有刑訴 那今天就能隨便抓人隨便起訴人了啦 11/20 19:01
→ cross980115: 刑訴154 11/20 19:03
→ cross980115: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11/20 19:03
→ cross980115: 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11/20 19:03
→ cross980115: 今天沒有這條的話 沒證據照樣起訴你 先認定你有罪再 11/20 19:03
→ cross980115: 來審判 笑死 11/20 19:03
→ cross980115: 刑訴156-1 11/20 19:07
→ cross980115: 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 11/20 19:07
→ cross980115: 問、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 11/20 19:07
→ cross980115: 為證據 11/20 19:07
→ cross980115: 沒刑訴 今天把你44樓 抓來打個半死講的話都能當法庭 11/20 19:07
→ cross980115: 證據 11/20 19:07
→ cross980115: 你覺得這樣好不好啊? 11/20 19:07
→ eas06u4: 很多 但他的判決你不見得喜歡甚至看得懂 11/20 19:33
推 geniuswind: 你不搞怪沒事會被抓去警局?我這輩子可從來沒進去過 11/20 19:39
→ geniuswind: 。法匠人只會拿一堆文字出來砸人,虐童輕判、殺人無 11/20 19:39
→ geniuswind: 罪,法律的人權只是壞人的人權,被害人在棺材哪來人 11/20 19:39
→ geniuswind: 權,是吧? 11/20 19:39
推 carllace: 媒體能把黑說成白…最好會大家都知道誰有問題而法官會不 11/20 19:41
→ carllace: 知道 11/20 19:41
推 OrangeTissue: 有罪推定在某些人上還真的顯露無疑 11/20 19:42
→ OrangeTissue: 沒做事怎麽會進警局這種話都可以自豪的說出來 11/20 19:42
→ carllace: 之前不就有人不配合警察詢問就被強行上拷了 11/20 19:43
→ geniuswind: 哪天你親朋好友被精神病殺了 11/20 19:43
→ geniuswind: 看你們法律人還有沒有臉在這裡高談人權 11/20 19:43
→ carllace: 就因為警察懷疑那個人有問題 11/20 19:43
→ carllace: 法官只能依法規判刑,法規定的不好應該要怪有資格修法的 11/20 19:45
→ carllace: 人 11/20 19:45
→ carllace: 像換個臉馬上就修法通過,一堆更該處理的法案遲遲沒動作 11/20 19:46
推 wl02641171: 真的很有趣呢 你不會隨便就被抓到警局就是因為無罪推 11/20 19:48
→ wl02641171: 定好嗎 走在路上不會隨便被說你犯啥罪直接被抓走 11/20 19:48
→ geniuswind: 對阿 你們法匠人無罪推定最厲害 精神病殺人都無罪 11/20 19:49
→ carllace: 警察沒看過你就可以合理懷疑囉 11/20 19:50
→ geniuswind: 精神病是人,所以有人權 11/20 19:51
→ geniuswind: 棺材裡的死人不是人,所以沒人權 11/20 19:51
→ geniuswind: 你們法匠人邏輯確實挺合理的 11/20 19:51
推 yankeefat: 都有人穿吊嘎夾腳拖出門買消夜就被警察違法盤查了 11/20 20:01
→ hiimjack: 樓上說的是楊律師?他好像前幾個月又被警察攔了 == 11/20 20:02
→ yankeefat: 警察職權行使法沒背好就想隨便要人亮證件 11/20 20:03
→ yankeefat: 結果當街被專業人士電到飛起來 11/20 20:03
推 l22573729: 看了g大的言論,我覺得台灣好險是無罪推定,不然我走 11/20 20:13
→ l22573729: 在路上就要進監獄了 11/20 20:13
推 geniuswind: 無罪推定到精神病到處殺人都沒事兒 真的是好險耶 11/20 20:22
噓 cross980115: 法律的人權只是壞人的人權這種話都說出來了? 11/20 20:36
→ cross980115: 人不是萬能 所以法律不是萬能 總有不夠完善的地方 但 11/20 20:36
→ cross980115: 法律跟審判就是盡可能偏向當時環境下的公正 有問題時 11/20 20:36
→ cross980115: 進行修正 11/20 20:36
→ cross980115: 那種沒有法律更好的論調 真不知道到底是哪根筋不對 11/20 20:36
→ cross980115: 別忘記法律就是為了約束王權而誕生的 11/20 20:36
→ cross980115: 要是沒有法律 今天權貴對一般人做的可能不止惡劣十倍 11/20 20:36
→ cross980115: 百倍 你能私刑正義 權貴可以帶一群人來私刑正義你全 11/20 20:36
→ cross980115: 家 11/20 20:36
→ cross980115: 無罪推定並不厲害 而是基本 11/20 20:38
→ cross980115: 不然不用證據就能送你上法庭 打個半死讓你自白也能當 11/20 20:38
→ cross980115: 你犯罪了 11/20 20:38
→ cross980115: 你這輩子沒進過警局不是什麼值得驕傲的事 11/20 20:39
→ cross980115: 是法治 法律在保護你 讓你正常的生活不會進警局 11/20 20:39
→ geniuswind: 對啦對啦 我就是法盲 11/20 20:45
→ geniuswind: 哪天換成你親友被精神病殺了躺在棺材 11/20 20:45
→ geniuswind: 然後法官判殺人的無罪 11/20 20:45
→ geniuswind: 再來跟我說法律保障人權喔 11/20 20:45
推 geniuswind: 我有追蹤法律普及專頁,看過一篇文說:某個法官為一 11/20 20:48
→ geniuswind: 個犯人的權利申請大法官釋憲 11/20 20:48
→ geniuswind: 結果釋憲成功那個犯人被放出來 11/20 20:48
→ geniuswind: 又犯罪抓進去關了 11/20 20:48
→ geniuswind: 你還跟我說法律系不是保護壞人? 11/20 20:48
法盲哥你別鬧惹,讓你這樣喊的話
大家會因為其實沒被精神病殺過家人而不能說話喔
推 ll6a: 很簡單的道理,法律越重視人權,有罪判無罪誤判率就會越高 11/20 20:56
→ ll6a: ,所以說保護壞人某種程度也沒錯 11/20 20:56
→ ll6a: 但如果降低有罪判無罪,那無罪被判有罪就會提升 11/20 20:57
→ ll6a: 所以為什麼法院的象徵是天平,利益權衡,這個社會對有罪判 11/20 20:59
→ ll6a: 無罪的容忍度有多高呢 11/20 20:59
推 caryamdtom: 法官看新聞判的話那也不需要法官了,媒體審判就好 11/20 21:16
推 yankeefat: 國民法官判得比恐龍法官還要輕 這就是鄉民的正義 11/20 21:19
→ cross980115: 法律限制人 同時也保護人 而不是保護壞人 11/20 21:26
→ cross980115: 先搞清楚這差別吧 11/20 21:26
→ cross980115: 法院的天秤不是利益權衡 而是公正 理性 衡量雙方證據 11/20 21:26
→ cross980115: 不被外界形象左右 11/20 21:26
→ cross980115: 當然這只是理念 實務上人不是神 不可能完全的公正 但 11/20 21:26
→ cross980115: 需要盡可能的公正 11/20 21:26
推 MIOAAZO: 有看法普專頁還能這麼想 那我覺得你還是別看了 你難過寫 11/20 21:28
→ MIOAAZO: 文章的也難過 11/20 21:28
→ cross980115: 回ll6a 或許某種程度上取決於人們對於無罪被判有罪的 11/20 21:29
→ cross980115: 容忍度有多低 11/20 21:29
※ 編輯: gp99000 (101.10.97.156 臺灣), 11/20/2021 22:05:45
推 nalthax: 正義感不是正義,壞人也有正義感 11/20 23:14
→ nalthax: 中立是聽取的時候,然後法官要形成自己的立場,而不是聽 11/20 23:16
→ nalthax: 完還沒有自己的立場 11/20 23:16
→ s999132: 某樓哪天殺人了可能會被判無罪吧 11/21 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