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w15: 呃 絕大部分 不然呢04/02 05:14
劇透算絕大部分嗎?
推 diabolica: 絕大部分04/02 05:17
推 ya01234: 絕大部分= =不然說「你好」不就能被告了04/02 05:21
※ 編輯: kc092444 (71.93.107.62 美國), 04/02/2021 05:26:23
推 tw15: 你要看判決怎判啊 如果他是說因為絕大部分所以算劇透侵權 04/02 05:28
→ tw15: 那不就正常 除非你認為對話不算內容的一環喇 04/02 05:28
→ GodVoice: 逐字稿之類的程度吧 04/02 05:31
推 Armour13: 不然呢 你以為劇透生肉熟肉不會被告嗎 04/02 05:35
→ moonshade: 理論上據透有侵害商業利益的損失,看法院認定 04/02 05:37
→ YishengSu: 劇透難道沒有洩漏的涵義嗎? 04/02 05:38
推 Armour13: 所以你就知道一邊嘴盜版一邊看劇透是很矛盾的行為 04/02 05:41
推 kuramoto: 美國也有這方面的討論啊,如果是構成作品關鍵的部份, 04/02 05:45
→ kuramoto: 抄下來當然有問題,沒什麼直接關係的部份抄下來也沒差, 04/02 05:45
→ kuramoto: 不過關鍵層度又如何定義也是問題,如果像總統回憶錄之 04/02 05:45
→ kuramoto: 類的史料,歷史研究時本來就很難不抄 04/02 05:45
推 arrenwu: "almost all the dialogue verbatim" 這個死亡率太高了 04/02 05:48
→ arrenwu: 從敘述上看起來他是把幾乎所有的對話一字不漏抄下來 04/02 05:48
推 tottoko0908: 絕大部份當然啊 廢話喔 04/02 05:48
推 arrenwu: verbatim 這個字眼非常強烈 04/02 05:50
推 iwinlottery: 在社群網站上假設一下 04/02 05:53
→ moonshade: 重點是侵害商業利益的意圖 04/02 05:53
推 shampoopoo: 就類似板上圖透1/3以上不行一樣ㄅ 04/02 05:54
→ shampoopoo: 透太多就不行啊 04/02 05:54
→ moonshade: 所謂的侵權是侵害作者本來應得的財產權 04/02 05:54
→ moonshade: 如果只是拿來討論沒有商業利益就不在此限 04/02 05:55
推 arrenwu: 沒有商業利益這不是無敵的吧 不然我放到網路上分享也沒 04/02 05:56
→ moonshade: 那些抄多少的規定是為了限縮可以主張的權力限制 04/02 05:56
→ arrenwu: 有商業利益呀 主要還是怎麼去衡量對版權擁有者的損害 04/02 05:56
→ moonshade: 拿到網路上分享就侵害商業利益了...多想一下... 04/02 05:56
→ moonshade: 拿到的人就不會去買了,當然是侵害商業利益 04/02 05:57
→ moonshade: 所謂意圖在這邊通常是客觀認定不是主關認定 04/02 05:58
推 arrenwu: 實務上怎麼定義或進行 客觀認定 啊? 04/02 05:59
→ arrenwu: 他有個明確的量化數據嗎? 04/02 05:59
推 twn65w65: 法官應該是拳願迷,審案子被具透了 04/02 06:21
推 belmontc: 看情形,不過基本上沒公開播送跟發行之前,你無權劇透 04/02 06:23
推 ztO: 不清楚這案例的是處於何種狀態吃官司的 我以前上日文情報網站 04/02 06:25
推 belmontc: 主要是劇透手段、形式、時間點,各種狀況下去判斷的 04/02 06:26
→ ztO: 是看過 把整回情報 文字稿 全打上去的(當時看死神連載)如果是 04/02 06:26
→ ztO: 是這種 那的確會吃上官司 即使沒有附圖片 不過這樣劇洩其實吃 04/02 06:26
→ ztO: 力不討好啊 N年過去了 還有這種找自己麻煩的據透方是嗎? 違法 04/02 06:27
→ ztO: 不說 有的作品 字還超多 又要逐字打上去 累啊.... 04/02 06:28
→ spfy: 人被殺 就會...呼好險差點違法 04/02 06:45
推 Minesweeper: 比較好奇這是公訴? 04/02 06:48
推 papertim: 1/3其實算是一種潛規則 04/02 06:51
→ papertim: 理論上一張都可以構成違法 04/02 06:52
推 Minesweeper: 沒想到小學館真的會特地去告 04/02 06:55
推 arrenwu: 他把63冊的對話都貼上去了 被電自找的 04/02 06:57
→ arrenwu: 小學館也有發出聲明譴責 04/02 06:57
→ egg781: 那之前文字描述EVA劇場版........ 04/02 07:00
推 kenkenken31: 看來用自己的話打劇情大綱比較安全吧?照搬對話沒圖 04/02 07:13
→ kenkenken31: 也能告蠻嚴格的 04/02 07:13
推 badend8769: 1/3就是徒方便罷了 大家盜版看習慣你禁掉還不暴動 04/02 07:18
→ MikageSayo: 把複製貼上和劇透劃等號是不是怪怪的 04/02 07:20
推 fr75: 所以才要有完全匿名平台 搞這種讓觀眾都不能討論的事真蠢 04/02 07:31
推 skullxism: 可是漫畫也熱衷看劇透有這個必要嗎 04/02 07:34
→ skullxism: 然後根據不完全甚至有時候是造假的劇透爭論 04/02 07:35
推 arrenwu: 不是...他沒有不讓你討論,是不讓你把63冊拳願阿修羅的 04/02 07:39
→ arrenwu: 所有對話一字不漏照搬上去 04/02 07:39
→ arrenwu: 全面禁止論壇討論對小學館沒有好處的 04/02 07:39
推 axakira: 「絕大部分」,結案 04/02 07:42
推 Yanrei: 有些人真的滿心覺得法院都是拜吃,只有網路說法才是正義 04/02 07:48
→ Yanrei: 常常連案件內容都不了解就鐵口直斷 04/02 07:50
→ sincere77: 要討論也貼個第一手新聞吧,貼美國論壇都不知翻了幾手 04/02 07:57
推 segabandai: 又是小學館,我怎麼一點都不覺得意外呢 04/02 08:14
推 CCNK: 商業作品洩漏消息及內容 台灣怎麼判 04/02 08:25
→ spfy: 整本全貼是真的很奇葩... 04/02 08:25
推 kenkenken31: 確實跟"網路說法"這種利己雙標比,法院的判斷公正多了 04/02 08:34
推 boblu: 智慧財產權不保障 "概念" 這是最基本的前提 04/02 08:37
→ boblu: 單純透漏一部作品 "劇情" 很難說侵犯到著作財產權 04/02 08:37
→ boblu: 但是你把作品裡面的文字一字不漏抄出來那就顯然不只是 04/02 08:38
→ boblu: 抽象的"概念"而是具體的重製了著作物的一部份了 04/02 08:38
→ ORIHASHI: 跟把小說全貼上去快一樣的意思 04/02 10:14
推 vinc4320: 如果我說鋼鐵人死了會被告嗎 04/02 10:25
推 C4F6: 你如果在鋼鐵人死了後面補整部電影台詞也會被告 04/02 10:29
噓 iqeqicq: 愚人節假新聞,選我正解 04/02 10:39
推 jasonchangki: 判決書勒 04/02 11:02
推 AkikaCat: 逐字稿走到哪都會被電啊 04/02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