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960608: 看本爽一下還行啦 冷靜下來就會覺得這部很可怕 04/10 18:35
→ yuizero: 前幾天推文有講到 可以往前翻 04/10 18:35
→ yuizero: 基本上 只要"收留來歷不明未成年過夜"就犯法了 04/10 18:36
推 polanco: 妨害婚宴? 04/10 18:36
推 falken: 台灣你放心啦,沒下手又有跟家屬和解最重緩刑 04/10 18:36
※ 編輯: Emerson158 (101.137.92.10 臺灣), 04/10/2021 18:37:16
→ yuizero: 好像日本新聞那關押的判刑5年 緩刑10年的樣子 04/10 18:37
→ yuizero: 不知道有沒有記錯 04/10 18:37
→ u9596g12: 台灣民事賠一賠就結案啦 04/10 18:43
推 shin840628: 第一桶金賠一賠就沒事啦 04/10 18:47
→ ballcat: 那要是JK自己跑進房子裡的勒? 04/10 18:54
→ AlisaRein: 誘拐罪 最低三個月 04/10 18:55
→ sky0158: 沒有罪啊,監護人才有罪吧,離家這麼久還不報失蹤,請求 04/10 18:59
→ sky0158: 警方協尋,很難躲遺棄罪。還有沙優只是高中生年齡的失學 04/10 19:01
→ sky0158: 女孩,根本不是JK 04/10 19:02
推 AlisaRein: 沙優是JK...都有學生證了 04/10 19:13
→ AlisaRein: 還有 收容未成年少年/女就觸犯了誘拐罪 04/10 19:14
推 tomhghg: 是jk,第四卷沙優被迫回家也是因為失蹤太久,學校也開始 04/10 19:19
→ tomhghg: 懷疑,所以這件事她家也快隱瞞不下去了。 04/10 19:19
推 AlisaRein: 不是失蹤太久,是他媽被懷疑她監禁沙優. 04/10 19:21
→ AlisaRein: 沙優離家出走,她媽對學校宣稱是不想上學 04/10 19:21
→ AlisaRein: 半年後學校懷疑沙優被她母親監禁 04/10 19:23
推 class21535: 這部原作是小說 04/10 19:26
→ yuizero: 就現實上 收留就直接犯罪了 沒第2句話 04/10 19:32
推 AlisaRein: 小說也有說吉田是犯罪者 04/10 19:34
推 dream0131: 16Y以下的話 和誘罪 04/10 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