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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nest (海邊漂來的鳥巢) 看板: C_Chat 標題: Re: [情報] Sony取得封殺中古遊戲的技術專利 時間: Tue Jan 15 08:02:49 2013 ※ 引述《godivan (白河家的螢天下無雙)》之銘言: : ※ 引述《LUDWIN (暑假已經過完了)》之銘言: : 身為索尼殘黨只能說這不意外,尤其是版權部門,想靠幾年前大買美國老片老歌 : 的版權庫用來賺錢的計畫想到瘋了 : 每次放話都要打自己硬體事業部門的臉好幾次才夠爽 : 幾年以前索尼的音樂事業部可是自己提過『希望版權授權以播放次數為準』 : 『畢竟每次聽歌都是一次新的服務』 要說每次使用都是一次新的服務 其實大部分電腦程式都是這樣子啊 問題是在出版"以後"廠商又作了什麼呢? Windows系統與Antivirus等軟體的"使用授權"是有期限的 在這其間廠商會持續提供版本更新與除錯 (雖然不知道是真有其事還是在裝忙) 那麼請問一首歌在下載了以後廠商還有對這首歌提供什麼東西? 是能夠進行錯誤回報更新到V.1.0.0.5.之類的嗎? 既然後續沒有對這個產品作任何事 "授權以播放次數為準"不就是意味著他們的企圖是"只要賣出去了,接下來就是躺著賺"? 遊樂場的話只要營運不管有沒有客人都要花保養維修成本 但是設施器材一直維持原規格的話也是會流失客人的( ′-`)y-~ : 很正常 : 誰都希望不想要搞吃到飽的服務---不過這年頭基本上吃到飽是越來越興盛了 : 這不用索尼自己講 如果可以了話就是授權N次就好 : 反正一向都是 : 消費者:最好買斷最好 : 廠商:能夠一個東西賣無數次才是最賺的 : 要不然光榮以前一個三國志賣兩套是在邁辛酸的嗎 反正是賣使用授權 廠商最希望的模式當然是跟街機一樣每次玩都要投幣,十元兩道(授權遊玩兩次) 問題是在器材耗損算在消費者頭上(家用主機)的時候 自然消費者會認為廠商收這種十元兩道是在躺著賺( ′-`)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1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