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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整理一下前面寫的兩段, 老實說我沒玩過D&D系統比較常玩SW2.0, 所以大概用SW2.0系統模擬一下殺手故事裡的團搞成現實的TRPG是怎麼回事, 不過殺手這應該是D&D系統就是了,我記得D&D是20面骰, SW2.0是使用兩個六面骰,12是大成功、2是大失敗, 攻擊判定會分成命中/達成跟傷害兩部份, 而且是技能制不是職業制,能力值方面每6點該項值就是1, 所以什麼判定正不正確別在意細節。 【玩家能力概述】 起始經驗值4000、金錢1500、成長值任意分配2點。 劍士(種族人類) HP27 MP11 靈14敏14力18命18智11精11 戰士Lv3 練體士Lv1 [全力攻擊] [武器熟練A] [巨熊筋骨] 武鬥家(種族人類) HP25 MP11 靈15敏15力18命16智11精11 拳鬥士Lv3 斥候Lv1 [貼身戰法] [踐踏] [追加攻擊] [摔技] [破甲] 神官(種族人類) HP19 MP24 靈12敏12力13命13智18精18 (太陽神)神官Lv2 戰士Lv1 吟遊Lv1 [魔法擴大/確實化] 法師(種族人類) HP21 MP27 靈13敏13力12命12智18精18 真言魔法Lv3 學者Lv1 [鷹目] [魔法誘導] ====任務開始===== GM:「嗯哼,所以角色都創好了嗎?」 劍士:「我說錢能不能多一點啊?光一把雙手劍[圓月刀]都要790G, [鐵片鎧]520G?玩戰士怎麼那麼花錢?」 GM:「你不知道中古世紀金屬鎧超級貴嗎?」 武鬥家:「拳鬥士武器很便宜是還好, 可是為什麼連[斥候工具組]跟[冒險萬用包]這種基本道具都要100G啊? 不是說旅館住一晚才15G嗎?」 GM:「啊就規則書寫的啊。」 法師:「……我連把加魔力的法杖都買不起……」 GM:「110G的長杖頂着用吧。」 神官:「我該不該買MP藥草啊?」 劍士:「還不如借我錢。」 GM:「總之你們幾個現在在公會相遇,櫃檯有一個受付娘在介紹任務……」 GM:「你們現在走進了洞窟, 啊,你們種族都是人類呢,沒人有夜視能力喔。」 劍士:「我點個火把不就好了,你不會這也叫我丟成功率吧?」 GM:「好啦,這洞窟的大小以人類成年人的體型來說一個人可以自由行動, 但兩個人很窄,大約寬1.5到2m, 你們順序如何?放一下人物模型吧。」 (眾人擺成劍士、武鬥家、法師、神官的順序。) GM:「好,順序就這樣,火把只有劍士拿對吧? 你們直接走進去嗎(平淡的語氣)?」 眾人:「就走進去啊。」 GM:「(丟骰子)……你們一路走進去,大約前進了十多公尺…… 在法師的位置附近地道的牆壁突然被打穿了, 一共六個哥布林跳出來,嗯,前四後二好了。」 劍士:「等等,我們走過來時沒丟[觀察]判定耶!?」 武鬥家:「對啊,我也沒丟,我起碼有斥候Lv1, 牆壁有問題應該可以丟判定吧?」 GM:「我幫你們丟啦,你們又沒說要警戒著進來, 而且是只有劍士有火把所以後面的人判定要-2, 抗議無效,你們被奇襲了,判定-2,丟個先制檢定吧(丟),你們走前面的再多-2。」 眾人:「嘖(丟)。」 法師:「我丟6、6大成功啦淦。」 GM:「OK,你先動,然後輪哥布林,再來是神官、劍士、武鬥家。」 法師:「等等,我記得學者可以先做[弱點]判定吧(丟),判定值是11點。」 GM:「成功了,哥布林能力是刀有毒,判定-2還有毒傷害5點, 造成傷害後生命抵抗沒成功會中, 然後弱點是物理傷害+2。」 法師:「先幹掉一隻吧,我使用7點MP,用魔力刃攻擊哥布林A(丟), 達成值是魔法等級3+智力加值3,再加骰子出8,一共14。」 GM:「你成功了。」 法師:「傷害判定(丟),11!這招威力20,丟11是爆擊…… 再丟2D6……7啊……那傷害是魔法等級3+智力加值3, 再加威力20的11跟7,合計20點傷害。」 GM:「你幹掉一隻。」 劍士:「這樣就一隻喔?」 GM:「這哥布林HP才剛好20啊,魔法還無視防禦, 輪哥布林B跟C了(丟骰),你沒有戰士系技能,所以迴避沒有加成只有2D。」 法師:「(丟)嘖……」 GM:「這次攻擊你被推倒在地上, 哥布林D……(丟骰),牠搶走你的魔杖, 然後哥布林E……(丟骰),你被捅了一刀, 刀有毒,傷害8點,做體質檢定吧。」 魔法師:「什麼鬼啊!!?為什麼都只打我(丟)!」 GM:「你一發秒一隻,沒聽過OT嗎? 你檢定沒過,你現在開始想吐、頭昏,沒辦法隨意活動, 所有判定-2,還有毒傷害5點, 順帶一提你的魔法發動體設定在魔杖上所以你不能放魔法了。」 法師:「那我這角色不就廢了嗎!?」 GM:「誰叫你只弄一個發動體。」 法師:「因為買發動體要錢啊混帳!」 GM:「神官換你。」 神官:「是不是要滅團啦,我攻擊哥布林(丟)。」 GM:「(丟骰)……你的攻擊沒打中,不過哥布林後退了。」 法師:「先救我啦!」 神官:「啊我要先靠近你啊!解毒術要接觸……啊,[解毒術]要Lv3。」 法師:「為啥你還沒3級啊!大家都至少3級了!」 神官:「因為2級就能補血了啊,而且點戰士之後迴避跟HP比較多。」 法師:「那你點[確實化]幹嘛啊? 你[治癒術]的耗魔又沒我攻擊魔法高!」 神官:「啊我就等級比你們低所以要確保丟骰的數字不能太低啊!」 GM:「投資一定有風險,冒險任務有賺有賠, 出團前請詳閱隊友角色紙。」 劍士:「總算換我了吧?我消耗3MP宣告[巨熊筋骨], 三回合內筋力修正+2,然後宣告[全力攻擊],砍哥布林B(丟)! 命中是戰士等級3+靈巧加值2,一共11點。」 GM:「(丟)……你砍中了, 區區哥布林你們應該很難打不到(笑),不過記得宣告[全力攻擊]的回合迴避-2。」 劍士:「(丟)沒差啦!嗯丟出9,武器威力28的9也是9點, 再加上戰士等級3+力量加值5,還有全力攻擊4跟弱點2,一共23點傷害!」 GM:「你砍死了哥布林B。」 武鬥家:「我移動過去,劍士你很礙事耶,站這邊我過不去啦!」 GM:「法師中毒中,跳過。」 法師:「淦!」 GM:「哥布林CDEF攻擊……(中略)…… 總之哥布林D刺傷了劍士的腿, 11點傷害外加毒,你的防禦是5,所以合計11傷害。」 神官:「連劍士都一刀少超過1/3血,真要滅團啦? 我使用3MP先對魔法師使用[治癒術](丟),有點低,恢復7HP。」 劍士:「我要[全力攻擊]砍哥布林D(丟)!又秒啦!」 武鬥家:「是不會移動再砍喔!」 GM:「來不及了,神官要做事嗎?」 神官:「是能幹嘛,劍士要補嗎?」 劍士:「才那點MP補血別浪費啦,再中一刀再補。」 GM:「好,哥布林CEF攻擊劍士(丟),兩下砍中,10點跟7點,還有毒判定。」 劍士:「(丟)淦……我死了?」 GM:「誰叫剛不讓補血,明知迴避下降還喊[全力攻擊],又不買防禦高一點的鎧甲, 總之哥布林剩三隻。」 劍士:「那你創角資金給多一點啊!」 武鬥家:「……我攻擊E(丟)。」 神官:「我努力拖魔法師出去,應該可以吧?」 GM:「可以(丟), 哥布林F抓住武鬥家的腳,你等下行動判定要減值, 然後你們的打鬥驚動了洞穴裡的大哥布林, 他出現在這裡。」 劍士:「都要滅團了你還出新怪!!?」 GM:「我就設定那麼多怪啊,怪我囉。」 武鬥家:「靠杯輪我了吧?攻擊啦(丟),淦失敗!」 GM:「你的攻擊失敗,輪大哥布林(丟), 你被摔到牆上,陷入暈眩, 你的角色是女的吧?其他哥布林衝上來壓制你(丟), 哥布林成功了。」 武鬥家:「(摔骰子)這啥鬼糞Game啊!」 殺手:「(開門)啊,我來遲了嗎?對不起剛忙完…… 我靠GM你怎麼倒在那?又滅團了?」 =====集團圍毆的分割線===== 劍士:「聽我說,這是在交涉, 我們三個的角色我們就不計較了。」 法師:「我們的要求是,這團繼續跑, 然後直接讓殺手進來救場。」 武鬥家:「相對的,殺手創角的資金跟經驗值要是我們四個總合,你沒意見吧?」 殺手:「我說這次真的是你欺負新手的錯就讓步吧, 看在我跑你好幾次團的份上只要你答應了,我們就不對你的收藏動手。」 GM:「知……知道了。」 哥布林殺手(種族人類) 經驗值16000、起始金錢6000,成長10點, HP28 MP12 靈18敏18力18命13智12精12 戰士Lv4 斥候Lv5 練體士Lv3 射手Lv4 [防具熟練A/金屬鎧] [全力攻擊] [投擲II] [狡兔靈耳] [夜梟視覺] [自體抵抗] 防禦10 =====GM總算脫離圍毆的分隔線===== GM:「咳……總之, 殺手現在出現在神官面前,距離還有5公尺, 哥布林G、H注意到你。」 殺手:「先制吧(丟骰)。」 GM:「(丟)……哥布林先,G朝你射箭。」 殺手:「迴避(丟),躲掉了。」 GM:「……(丟)哥布林H砍到你了,抵抗檢定。」 殺手:「不需要。」 GM:「啥?」 殺手:「我防禦力高到你丟12也破不了防,沒刺到你毒的到嗎?」 GM:「……換你。」 殺手:「攻擊判定(丟),秒了。」 GM:「……」 殺手:「神官還有MP對吧,我們往裡面移動, 我用斥候技能做[隱匿]檢定、[探索]檢定, 斥候等級5加上靈巧加值3,探索15點判定。」 GM:「你發現了薩滿的圖騰,一路上沒遇到陷阱, 隱匿呢?沒過的話裡面的哥布林聽見有多一個人的聲音……」 殺手:「不,他們聽不到, 隱匿檢定是17,這等級的怪不可能過。」 GM:「……那有一隻哥布林看同胞還沒回來出來查看……」 殺手:「我丟短劍。」 GM:「我還沒說他進入火光射程!」 殺手:「我有練技[夜梟視覺],而且根據地圖這裡是直線單行道。」 GM:「淦!」 殺手:「我使用斥候[陷阱製作](丟),然後神官跟我衝進去。」 GM:「連陷阱都有?姑且丟個先制吧。」 殺手:「我點了……」 GM:「什麼都別說了我知道你會過。」 殺手:「好,我們進了洞穴,神官直接往裡面丟[太陽光球]。」 神官:「好(丟)。」 GM:「……裡面的哥布林陷入兩回合目盲。」 殺手:「我跟著進去了,第一眼看到什麼?」 GM:「這是一個稍微大的空間,大概有十五坪大, 正面的牆邊有個座位上坐了薩滿,旁邊有大哥布林, 然後有六隻哥布林,地上有俘虜, 薩滿看到你闖進來準備……」 殺手:「牠們還在目盲。」 GM:「……」 殺手:「根據判定結果我方是奇襲成功吧?行動順序應該是我、神官才輪哥布林。」 GM:「……是的。」 殺手:「我丟擲長矛攻擊薩滿(丟), 我有[投擲II]所以投擲命中+2。」 GM:「……你幹掉牠了。」 殺手:「我跟神官出去,靠近陷阱的地方條起來通過。」 GM:「大哥布林追出來了,他注意到……」 殺手:「丟[太陽光球]。」 神官:「嘿咻(丟)。」 GM:「……目盲。」 殺手:「根據剛才陷阱的達成值, 大哥布林應該會直接跌倒吧。」 GM:「……我要用丟骰的(丟),淦,果然失敗。」 殺手:「哥布林跑出來跌倒應該會趴在地上對吧,也就是背對我。」 GM:「……你……」 殺手:「我要對他們✩背✩刺✩,我想不需要繞背吧。」 GM:「(丟)哈,你的劍卡住了……其他哥布林也追出來了!」 殺手:「我要往裡面丟炸彈。」 GM:「……等等你連這都買了?」 殺手:「有什麼不行嗎?」 GM:「……暗陰陽,剩下的怪都破不了防還打屁喔,直接給你錢了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22.2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64938065.A.265.html ※ 編輯: TED781120 (61.230.22.244), 06/03/2016 15:17:13
AkiraIo: 劍士真的戳(′・ω・`)06/03 15:19
劍士是最大戰犯啊。
zseineo: 殺手都不用丟骰子啦XDDDDD06/03 15:20
Pep5iC05893: 需要靠運氣就不會是專家06/03 15:28
opqwopqw: 殺手真的不給神(gm)丟骰子的機會www06/03 15:29
玩家沒有不投骰的, 但能把狀況處理成不大失敗就會成功是本事。
SHCAFE: 殺手的配點剛好就在能完虐哥布林的程度XDD06/03 15:35
layzer: http://goo.gl/qmfbLK 這邊教你如何完美配點(X)06/03 15:36
AkiraIo: 為什麼執著於菊花啊(′・ω・`)06/03 15:42
seaky: 樓上那篇到底是XDDDDDDDDD 這什麼無敵技能06/03 15:47
seaky: 如果我是地城主,我就給你一堆沒有屁眼的怪物 <<快笑死了XD06/03 15:50
玩家:「我們總是要回城吧,我去鑽領主的屁……」 D&D的「缺點」之一就是規則設計太詳細了, 導致反而有很多漏洞能玩XD。 ※ 編輯: TED781120 (61.230.22.244), 06/03/2016 15:51:35
andyhsu1067: 每次看到這種文都讓我好想玩玩看喔ˊˇˋ06/03 15:58
pigofwind: 看到這文章也太有趣 XD06/03 16:00
AkiraIo: GM是瀕臨絕種的保育類 請勿拍打毆打並小心爆擊06/03 16:02
zseineo: 因為DND的有些規則很像概念武器吧,沒有常識這個但書XD06/03 16:09
arcanite: 武藤遊戲表示:06/03 16:18
kaseno: 那篇只是拿EHB的內容來搞笑吧 裡面還有一堆差不多智障的06/03 16:23
kaseno: 範例 像是如何能走在雲上面跟直接穿過力場牆06/03 16:24
kaseno: 如果認為D&D設計的很詳細 那一定誤解了什麼 (遠目06/03 16:24
相對來說啦,SW2.0等日系系統給GM自行判斷的權限高很多, 當然魔法怪招也比較少。
judgewing: 還是別開傳奇戰役,因為規則管不太住那些傳奇級人物(?06/03 16:26
judgewing: (有個也差不多扯的半龍史萊姆06/03 16:27
kaseno: 判斷權限我覺得是差不多啦 該講到的有講到就好06/03 16:29
說判斷權限的確有點怪w 其實這點主要是因為D&D規則比較細比較有給玩家拗的材料, 實際上TRPG的共同規則都是規則當參考,最後由GM說了算, 但D&D的資料太龐大了被一些玩家用來整人才這樣。 比如SW2.0神聖魔法有一個「試煉」技能, 效果並沒有特別說明如何使用、限制到什麼程度, 只說術者對目標設定一個目標執行,目標不執行就會開始每回合受傷害,而且不能抵抗; D&D的同類技能則會詳述準備的限制、指令的限制以及目標的限制, 在一些玩家眼中反而變成後者的狀態是 「都限制那麼多了我有辦法達成條件你就該讓我無限上綱」, 前者反而因為什麼都沒說,GM說不給就是不給。
Lirael: 糟糕,這團感覺很有趣,想玩06/03 17:11
Inkthink: 劍世界啊 有看過規則但沒開過團06/03 17:24
Inkthink: 只是個人反而認為日系的trpg規則上比較硬耶?06/03 17:24
我是覺得是讓玩家用的魔法「種類」跟「用途」太少而已啦。
opqwopqw: ptt有TRPG板,也有SW2.0的討論06/03 17:35
opqwopqw: 有沒有考慮轉貼過去? XD06/03 17:37
歡迎轉貼w, 我的話……研究一下手機怎麼轉。
holyark93: 我要往裡面丟炸彈~06/03 22:53
rockmanx52: 作者有暗示殺手的職業是忍者喔06/03 22:57
SW2.0沒有職業,你要用技能去湊成你要的形象, 所以我用幾個明顯有用到的技能去湊, 絕大部份的隱匿、探查加成都是屬於斥候技能的範疇, 其中因為殺手穿重鎧所以必須選戰士而非輕戰士(此系統輕戰士裝備筋力加倍), 然後故事裡有拿過弓,所以就是這樣了。
rockmanx52: 他是鎖子甲加皮鎧跟鐵頭盔吧06/04 06:32
我覺得是板甲加鎖子甲耶? 反正一遊戲來說就是把防禦撐到比怪物攻擊力還高就好。 ※ 編輯: TED781120 (61.230.22.244), 06/04/2016 11:17:52
lalamans: 推,期待續作 06/05 10:34
windr: 朝聖XD 10/07 22:46
timove: 朝聖XD 10/08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