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shiroro: 長知識了,必須推一下 06/13 12:30
推 Jetstream: 不好意思問一下: 前段關於重製和改作的定義是國外的 06/13 12:30
→ Jetstream: 定義 還是台灣就是這麼定義? 06/13 12:30
→ d95272372: 改作:指以翻譯、編曲、改寫、拍攝影片 06/13 12:35
→ d95272372: 或其他方法就原著作另為創作。 06/13 12:35
→ Kavis: 傳統的智財權概念無法完善套用在網際網路上也是事實,這種 06/13 12:35
→ Kavis: 矛盾並不單純只是不了解智財權概念那麼簡單。 06/13 12:35
推 belmontc: 這些我以前就在板上貼過了 概念/表達二分原則 但很多人 06/13 12:40
→ belmontc: 會認為概念相似就是抄襲...唉 06/13 12:40
→ belmontc: 重製改作都是國內的定義,這我印象中以前也說過了 06/13 12:41
推 belmontc: 另外,國內對肖像保護最起碼你也可予以民法18條 怎會沒有 06/13 12:45
→ belmontc: 不管是學說通說 都有把肖像納入人格權保障阿 除非你是要 06/13 12:46
→ belmontc: 說拿來"買賣" (這種就真的無明文可循) 06/13 12:46
→ jpg31415926: 很多被抓抄襲死都不認呢 還有各種腦粉護航 例如 06/13 12:49
→ f78507851: 不知從何開始 大家對創作都是要求100%原創的 06/13 12:52
→ f78507851: 看圖變成找麻煩 抓到一絲相同就要說人抄襲 06/13 12:53
→ d95272372: 疊圖是最方便的... 方式? 06/13 12:55
→ cactus44: 台灣智財相關知識普遍都很弱啊... 06/13 12:56
→ jpg31415926: 覺得被抓抄襲的創作者通常不是只有"一絲"相同 06/13 12:57
→ WarnLeadwar: 真的跑去挑只有"一絲相同"的毛病 這種只會被圍剿吧 06/13 12:58
推 godivan: 日本人抄襲就很縱容啊? 06/13 12:58
推 oidkk: 推 06/13 12:58
→ f78507851: 講一絲似乎太抽象 拿骨架跟擺pose好了 看官要求非常多 06/13 13:01
→ alinwang: 風向不對即使很多作品早用過還是會被挑. 06/13 13:04
→ f78507851: 同意alin說的 如果還扯上盈利的事更慘 06/13 13:08
→ dreamnook: 這麼久以來覺得是對於有利可圖的很寬容(欸 06/13 13:09
→ jpg31415926: 沒有營利只是職業道德問題而已 營利就可能有法律問題 06/13 13:15
推 godivan: 沒有營利還是有法律問題 06/13 13:31
→ godivan: 著作權法沒在管你有沒有營利 06/13 13:32
→ Kavis: 智慧財產權是種知識資本集中的手段,非營利為目的基本上是 06/13 13:34
→ Kavis: 不會有公訴的情況發生。 06/13 13:35
→ skyprayer: 沒有營利不代表合理使用 只是如果判賠 可以賠少一些 06/13 13:35
→ Kavis: 只是單純說公訴的情況,告訴的話當然是作者認為侵權就能告 06/13 13:42
→ Kavis: 只是沒有營利的話,基本上也很少所有權方會去吃飽撐著提告 06/13 13:43
→ skyprayer: 有喔 台灣有幾個有名的例子"林英典"是經典之一.... 06/13 13:54
→ skyprayer: 作報告沒有附上引用出處 就被告了.... 06/13 13:55
推 belmontc: 林英典喔...說個笑話 會被他告 但多數會不起訴 06/13 15:37
→ belmontc: 他還有件案子最後是敗訴還被判決駁回不得上訴的ww 06/13 15:38
→ belmontc: 很多人遇到這種就怕得要死 其實這種最不用怕他.. 06/13 15:39
→ skyprayer: 多數不會起訴 但也不是沒有被起訴或民事判賠過... 06/13 15:39
→ skyprayer: 很多人是嚇到庭外和解 結果幾萬元就飛了... 06/13 15:40
→ skyprayer: 所以多了解一下著作權法 對自己也比較有保障 06/13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