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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fulita (和泉政宗)》之銘言: : 盧委員秀燕針對這件事回應了。 : https://goo.gl/j6IdHC : 既然妳要說管制並非限制, : 那麼我想請教一下管制跟限制是差在哪? 說到管制 管理 我就不得不想到一個十多年前在新聞局的顢頇行政之下推出 震撼了動漫界的一個法規 全名為:"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管理辦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P0030009 大意就是說 只要出版品內有描述犯罪行為 大至殺人 小至竊盜 審閱機關全都有權將這部作品列為限制級 ------------------------------------------------------------------------ 第 5 條 出版品之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者, 列為限制級,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閱聽: 一、過當描述賭博、吸毒、販毒、搶劫、竊盜、綁架、殺人或其他犯罪行為者。 二、過當描述自殺過程者。 三、過當描述恐怖、血腥、殘暴、變態等情節且表現方式強烈者。 四、過當以語言、文字、對白、聲音、圖畫、攝影描繪性行為、 淫穢情節或裸露人體性器官者。 第 12 條 錄影節目帶之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列為限制級: 一、描述賭博、吸毒、販毒、搶劫、綁架、殺人或其他犯罪行為者。 二、過當描述自殺過程者。 三、有恐怖、血腥、殘暴、變態等情節且表現方式強烈,一般成年人尚可接受 者。 四、以動作、影像、語言、文字、對白、 聲音表現淫穢情態或強烈性暗示,尚不致引起一般成年人羞恥或厭惡感者。 ------------------------------------------------------------------------ 有仔細看的人可能會發現 明明是限制級 為什麼還要規定"一般成年人尚可接受者"? 因為審閱機關認定為非"一般成年人尚可接受者"的刊物 會被視為"踰越限制級"禁止你出版 販賣 (講白了 就是"列為禁書"!) 甚至可能觸犯刑法第235條第一項的妨害風化罪 因為這個風波 當時很多刊物都自主規制 或導致出版社停止出版 以及引進有爭議性的刊物 當時中槍的作品中 最有名的就是改編自大逃殺的"生存遊戲" 生存遊戲 爭議下架 http://gsrat.net/news/newsclipDetail.php?ncdata_id=328 長鴻出版社表示,這部出到第10集的漫畫, 新的分級辦法之下,將不再出版。長鴻認為「沒有必要為了一部漫畫弄成這樣。」 據了解,「生存遊戲」有1集父女亂倫的描繪屢遭點名, 被評議單位視為「逾越限制級」,出版品分級辦法實行後, 出版類似書籍的業者還可能因此觸犯刑法 ---------------------------------------------------------------------------- 想當然爾 這個分級辦法引爆各方人士抗議 當時的政府 嗯 我也不講是哪個啦 民國93年是哪個政府當政大家自己去查 可是個打著自由民主旗號上台的政府 結果面對各方抗議 就是打死不改 最多只說因為各方意見 決定延期實施 最後還是給你強推下去 當時的新聞局長 嗯 我也不講是哪個啦 講了會被水桶 (我只能說他現在還在政界 而且只要你住在台中就一定知道他的名字) 搞出這件事情後就拍拍屁股走人 斷線中離去投入其他選舉 讓新聞局繼續幫他擦屁股 最後就成了一場災難 因為這個粗糙的分級辦法 只有普遍級跟限制級 所以一些比較ギリギリ的刊物 還不到限制級的要怎麼辦呢 要不就是乖乖去在封面上印個限制級 不然就是出版社自行修正後當普遍級賣 所以現在很多輔導級的書上面要印個"限制級"的標章 還有一些出版社還要改成用貼紙的貼給讀者自己撕掉 基本上都是這條分級辦法的豐功偉業 -------------------------------------------------------------------- 所以我想說的很簡單 當你讓政府來"管制"動漫產業時 政府的腦殘程度絕對超乎你的預期 而且當大家對他們立的法有意見時 他們會不會改? 從過去的教訓看來 答案是不會 就算這是一個打著自由民主旗號上台的政府也一樣 大家要如何面對這次的風波 這些前車之鑑 還有我手上貼著"限制級"的台版月姬漫畫 相信都可以給大家一些參考 -- 黃安 民國偏安時期歌伶 詩作多屬剽竊 言行不德 多所得咎 遂棄其母 獨渡海西投之 安至西岸 不改其性 每遇民國伶人 必逼其西投 不從 乃舉而害之 有舊識者 亦不免其害 然安反覆 終不為西岸所納 膺玖八年末 安欲返國探其母 遺書曰:身鬼見愁 不畏死! 鄉民一時譁然 眾怒沸之 竹聯俠士聞其風 曰:此國賊黃禍也 當翦除之! 安聞之驚懼 乃私會民國俠士 號白狼者 白狼聞之 遣幫眾護安及其母 曰:國之一統 義不容辭! 人以為狽足前短 狼足後短 故狼負狽而行之 時人曰:白黃二獸傍地走 安能辨我是狼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4.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65929250.A.187.html
watanabekun: 鬍子阿強? 06/15 02:36
很接近了 再猜!
oneJack: 不爽不要買囉~ 06/15 02:37
metallolly: 104年總統google下去... 06/15 02:37
Aggro: 基本上政府規定就是會很保守 因為怕出事 06/15 02:38
bluejark: 那飼料管理法是壞事嗎 衛生管理法是壞事 06/15 02:39
oneJack: 所以我說買日文原版電子書不就沒事了? 06/15 02:39
kinghtt: 是說現在也才民國105年…那來十多年前? 06/15 02:39
打錯了 我打到修正時間 施行時間是民國93年 對不起大家
neroute: 原文筆誤 2004年吧 06/15 02:40
neroute: 是說現在居然已經沒人記得逾越限制級這災難了... 06/15 02:41
k820: 怎麼不記得 小叮噹可是限制級呢 06/15 02:42
柯南也是呢 動不動就因為雞毛蒜皮的理由殺人 一定會教壞小孩 (?)
kinghtt: 那是久了就麻痹…就算換黨做一樣會立腦殘法案 06/15 02:42
wild2012: 海賊王也是限制級 06/15 02:42
bluejark: 管理只是個名詞 看到管就嚇得半死也蠻好笑的 06/15 02:43
ShaiMo: 話說之前不是食安問題一堆時 要罰還罰不到呢 (笑 06/15 02:43
js850604: 93年還沒入坑所以不清楚這事情 06/15 02:43
Aggro: 管理絕不是名詞而已 做下去那是白紙黑字..... 06/15 02:44
neroute: 這篇明明在講文創自由 為什麼會有人拿不相干的東西類比 06/15 02:45
kinghtt: 管理本身不是壞事,但是只丟[管理]兩字就要別人想辦法生 06/15 02:46
kinghtt: 法案就是蠢事,更不用說提案者只是想為一己之私而提 06/15 02:46
ededws1: 不用猜啦,就林佳龍那傢伙 06/15 02:52
正解 致贈1000P幣
biglafu: 基德我要睡了 06/15 02:53
晚安w/
neroute: 講到自由大家都知道政府越小越好 今天居然有人急著去戴 06/15 02:53
bluejark: 問題在於要看內容而不是看字生故事 那樣改個字不就好了 06/15 02:54
neroute: 緊箍咒 也是大開眼界了... 06/15 02:54
dieorrun: 二次創作看到"管"當然該緊張得要死 06/15 02:55
shinchen: 台灣歷史以來跟動漫二創有關的扯到"管"向來沒好事啊... 06/15 02:56
eachgo: 是說 有沒有人能貼出動漫2001這本專書內有關漫畫審查的黑 06/15 03:00
kinghtt: 光是Cos本身是否侵權就有的吵,更不用說關於錢的部份 06/15 03:01
eachgo: 歷史讓未滿30歲的朋友見識一下只要讓政府單位進行創作審查 06/15 03:01
eachgo: 會有多誇張 多黑箱的結果呢? 06/15 03:02
Aggro: 我是覺得這篇主要點出一個問題 政府管就是會龜毛的要死 06/15 03:03
Aggro: 不管是哪個政黨哪個人都一樣 06/15 03:03
frank00427: 那些七老八十的傢伙就算是碰到他們一輩子沒碰過的東西 06/15 03:06
frank00427: 為了面子還是會不懂裝懂,明明隔壁國就有現成規範給你 06/15 03:06
frank00427: 借鏡偏偏還要自創... 06/15 03:06
jacob2224: 就阿龍啊 06/15 03:07
cielo1318: 對...我就是因為這件事情記住當時的新聞局長名字 06/15 03:12
cielo1318: 簡直罪該萬死沒想到他後來能存活這麼久 06/15 03:13
dodoorca: 不過,看了下,它們正方論述有個很大的迥異點是 06/15 03:17
k820: 是什麼 06/15 03:19
dodoorca: 不認為會制定COSPLAY規範或認證。XD 06/15 03:19
dodoorca: 所以對這部分的疑慮似乎略過而去回答其他問題的樣子。 06/15 03:21
對 盧秀燕明明都說了要"管"了 她自己也在臉書上說了 只有她們還在那邊說不會被管 不會被管 然後我要求她解釋一下 他們有沒有自信讓文化部能推出大家想要的法規 結果她居然說 要看文化部怎麼規定......... 那她"不會被管"的自信到底哪來的 完全無法理解
kinghtt: 因為他沒碰過政府相關補助申請才會覺得討了就有 06/15 03:24
hom5473: 傻傻的 資格審查一堆不明文標準就出來了 審查委員自由心 06/15 03:24
hom5473: 證 06/15 03:24
neroute: 資格審查:腥羶色不准碰 含暴力、性暗示、過度裸露(比照 06/15 03:25
neroute: 電視馬賽克標準),以上標準溯及角色出處作品 06/15 03:27
neroute: 然後為了不教壞小朋友 不可以有菸 bla bla等道具 06/15 03:28
FOUR2030: 以後大家只能cos天線寶寶 06/15 03:30
dieorrun: COS天線寶寶之前 你有先去申請授權嗎? 06/15 03:30
k820: 禁止歐美作品唷 06/15 03:31
chewie: BBC的法務也不是吃飽沒事做的www 06/15 03:31
wild2012: 那演藝圈完蛋了阿 一大堆人都在COS古裝 要不要申請? 06/15 03:32
CYHyen: 古裝沒有所有權人阿 06/15 03:35
chewie: 其實戲服沒版權 但cosplay不是模仿戲服而是角色設計吧? 06/15 03:38
jeeyi345: 連續劇都有月光仙子了 06/15 03:38
wild2012: 平面設計 跟服裝設計 完全是兩碼子事! 台灣沒有侵權問題 06/15 03:40
Aggro: 你可以cos一個原創腳色 保證沒問題 06/15 03:41
kinghtt: 你可以cos上班族,保證沒問題 06/15 03:43
neroute: 你可以cos一個社畜但是不可以有提示飲酒抽菸與隨地便溺(? 06/15 03:46
ASAlancelot: 基本上政府來管會發生什麼事大家心裡都清楚,也不用 06/15 05:19
ASAlancelot: 倒帶到幾十年前,看看今年的新聞... 06/15 05:19
ASAlancelot: http://goo.gl/smKkFZ 06/15 05:20
ASAlancelot: 換個政黨就比較開放嗎?號稱跟我們同一掛的立委,結 06/15 05:22
ASAlancelot: 果觀念還是停在幾十年前的老骨董狀態,其他連宅字都 06/15 05:23
ASAlancelot: 扯不上邊的就不用提了,真的只能說少管為妙 06/15 05:23
我現在已經不希望鄭繼續跟動漫扯上關係了........ 總有一天會被這種豬隊友害死 =_= ※ 編輯: kid725 (112.104.4.50), 06/15/2016 05:28:16
greedystar1: 幹 林北想起來了 高中時期玄幻小說全部都是限制級 06/15 07:04
greedystar1: 害我每次進學校都要藏小說很不方便 06/15 07:04
delta0521: 這就是為啥林兩次選台中市長我都堅持不投他的主因。 06/15 07:09
Leeng: 結果發現新聞都變限制級了ㄏㄏ 06/15 08:00
satousei: 完了完了,原po會被覺醒公民黑爆了 06/15 08:04
MikageSayo: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顆顆 06/15 08:04
qwop8765: 這先前板上不是還有在討論? 06/15 08:40
ue28: +ln? 06/15 08:58
mlnaml123: 會有人跟你說管制是在保護出版社… 06/15 09:23
parislove3: 這件事要一定年紀以上的比較有印象 最彼 魔力女管家 06/15 10:40
parislove3: 封面直接印18禁 還好老闆還肯賣給我..... 06/15 10:40
SCLPAL: ギリギリ物~~~~ 06/15 11:18
shihpoyen: 2004啊 我還沒入坑呢 我要到高中才入坑 06/15 11:53
DarkHolbach: 我是2011以後才入坑,所以比較沒印象 06/15 12:18
oidkk: 推 06/15 13:30
kenco: 蠢人選上也是大部分台灣人的選擇 06/15 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