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pologize: 致敬不等於抄襲06/20 11:22
→ Xavy: 怎麼現在還在說同人誌 !06/20 11:22
推 hermis: 同人比較麻煩,它是建立在一種默契上面06/20 11:22
推 SpecX: 先幫補血......喔這裡不能噓06/20 11:22
→ hermis: 不過那個仁很明顯不在這默契內,所以兩者不可相提並論06/20 11:23
→ Xavy: 同人誌不算抄襲,那個算侵權06/20 11:23
推 OochunoO: "原創的劇情" 來這五個字你先默念100次06/20 11:24
推 godivan: 同人誌是侵權沒問題阿?只是作者懶得告06/20 11:24
→ Xavy: 不過日本作家認為同人效應利大於弊,所以基本上不會去管06/20 11:25
→ godivan: 不過以法律用語來看是直接說侵權...06/20 11:25
→ IbarakiKasen: ( 艸) 人二有說他的作品是 xxx FANS BOOK嗎?06/20 11:26
推 Nravir: 致敬抄襲在於民眾der選擇06/20 11:26
→ scotttomlee: 二創同人是二創 不過原作者若不爽也是可以告...06/20 11:27
→ scotttomlee: 但抄襲是直接拿別人的原創當自己的原創...06/20 11:28
推 ccpz: 當事人沒說話就不算06/20 11:28
推 undeadsin: 同人建立在創作者跟讀者都知道有個"原作"作為基礎06/20 11:28
→ GARIGI: 因為我自己跟身邊的朋友都有在玩二次創作啊~所以一直想知06/20 11:28
→ GARIGI: 道到底算不算抄襲。何況同人誌是賣錢的,有些大手賺得金額06/20 11:28
→ GARIGI: 都可以當正式收入為生。06/20 11:28
推 afjpwoejfgpe: 日方的默契建立在同人誌可以穩固和推廣市場的共識上06/20 11:29
→ afjpwoejfgpe: ,所以官方基本上不會提告06/20 11:29
→ afjpwoejfgpe: 真的要告是可以成立的06/20 11:29
→ afjpwoejfgpe: 仁的問題在於抄襲到原作者都覺得賭爛,同人誌好歹有06/20 11:29
→ afjpwoejfgpe: 原創劇情,至少也會知道原作是哪一部06/20 11:29
→ ccpz: 搞到當事人生氣,被罵就活該了06/20 11:29
推 js850604: 至少同人誌作者不會堅稱原創討拍06/20 11:30
→ scotttomlee: 二創是衍伸物 抄襲是直接當"自己的"原創物06/20 11:30
→ GARIGI: 謝謝上面大大的解說,其實我沒有要幫仁護航啦!我是單純想06/20 11:31
→ GARIGI: 知道同人誌是否有法律問題。06/20 11:31
→ scotttomlee: 二創同人其實有侵權問題(原作者沒公開開放二創的話06/20 11:32
→ scotttomlee: 至於同人誌有原創同人這就沒那些問題了06/20 11:32
→ IbarakiKasen: 角川艦娘部分就很明確說哪些開放二創哪些不行06/20 11:32
→ yukitowu: 就是告訴乃論 所以不是沒問題而是不告不理06/20 11:33
→ scotttomlee: 高捷少女則是有限制的開放二創(畢竟是形象代言人06/20 11:33
推 shadowdio: 同人是你喜歡原作才會去看難道你看仁圖是因為喜歡原梗?06/20 11:34
推 allanbrook: 版上有人貼過好多次相關法規或判定的標準 可能這裡人06/20 11:34
→ GARIGI: 謝謝樓上舉例,好像大部分作者都沒有公開說哪部分可以二次06/20 11:34
→ GARIGI: 創作/哪部分不允許...這部分真的只能走鋼索去賭會不會被告06/20 11:34
→ GARIGI: 了?06/20 11:34
→ allanbrook: 太多或是甚麼別的原因 一直看到類似的問題啊......06/20 11:34
→ scotttomlee: 其實要保險一點的二創就是...直接徵求原作者同意06/20 11:36
→ scotttomlee: (應該說是作品權利者06/20 11:37
→ GARIGI: 不太可能吧…熱門的作品作家應該不會有時間回覆06/20 11:38
→ scotttomlee: 二創除了熱門的外 通常是喜歡的作品 故未必熱門06/20 11:39
推 tonyxfg: 所以大家都投入東方系列的懷抱吧,zun歡迎二創哦06/20 11:39
→ arrakis: 不是抄襲,是侵權...06/20 11:39
→ scotttomlee: 不過神主ZUN就是直接公開歡迎二創的06/20 11:40
→ uu26793: zun忙著喝酒 沒空啦XDD06/20 11:40
→ scotttomlee: 因為忙喝酒 所以直接公開說可以二創 避免一直被問(誤06/20 11:40
推 sillymon: 抄襲不是法律用語啊 這個詞是用來形容道德的06/20 11:41
→ qscgg: 同人誌就標準抄襲抄到變成一種新形式啊。就我說過,一個人06/20 11:41
→ qscgg: 人抄是抄襲,一群人抄就是型態創作惹。06/20 11:41
推 Nravir: 那這樣冷門作品該怎麼辦06/20 11:42
→ GARIGI: 樓上有理,大家一起做的事情就比較理直氣壯了XD06/20 11:42
→ qscgg: 不過我覺得重點還是在作者自己的心態有沒有問題啦...06/20 11:43
→ qscgg: 可惜的是心態很難被證明06/20 11:43
推 bspm: 不要再拿似是而非的東西類比 你有看過有人把出版漫畫用自己06/20 11:45
→ bspm: 畫風完全重描然後當同人出? 仁有說自己是同人畫家?06/20 11:46
推 Nravir: 所以自稱同人就沒有爭議惹嗎06/20 11:47
這位仁兄點出我的疑問
→ GARIGI: 我沒有要幫仁解套啦~單純想知道同人誌的法律問題。所以仁06/20 11:47
→ GARIGI: 以後只要表明作品梗的出處,並且專欄自稱二次創作家,大家06/20 11:47
→ GARIGI: 就能接受了嗎?06/20 11:47
→ sillymon: 所以拿抄襲來形容同人是很奇怪的事情 因為動機就不是咩06/20 11:47
推 dephille: 自稱二創的話爭議就在法院而已06/20 11:48
推 nggfn: 抄襲應該是畫了個真海賊王,裡面的角色故事一模一樣,然後06/20 11:48
→ nggfn: 說尾田抄我這樣吧06/20 11:48
→ yukitowu: @GARIGI>他一開始就這樣做可能有機會啦... 現在應該是提06/20 11:48
→ sillymon: 我覺得那樣會變成沒人想理他吧XD06/20 11:48
→ yukitowu: 油救火...06/20 11:48
推 Nravir: 仁好像沒說自己是原創?那問題是出在哪?它的創意跟風?06/20 11:49
這樣看下來,大家覺得仁最讓大家反感的地方,
在於把二次創作的東西搞得好像是自己原創(因為沒有註明出處)
所以如果仁以後
1.作品梗註明出處
2.自稱二次創作家
是不是大家就能接受這種商業行為了?_?
→ Xavy: 沒說自己原創,只是裝的是自己原創而已 嘻06/20 11:50
→ Nravir: 要如何變成它是裝原創? 06/20 11:50
推 kuku321: 同人是侵權 你用了別人角色來演自己故事還賣錢 06/20 11:50
→ AkikaCat: 沒表態就預設原創啊。難道你看到東西會先想這哪抄來的? 06/20 11:51
推 Malchut: 同人誌對原創的銷量不太有負面效果,而且你也不會看到同 06/20 11:51
→ kuku321: 但是同人誌的宣傳效益極大 因此除了少數可能限制18禁創作 06/20 11:51
→ Malchut: 人誌,就會以為這腳色設定都是他自己想出來的 06/20 11:51
→ kuku321: BL創作 等等 大多睜隻眼閉隻眼 但仁這是抄襲... 06/20 11:51
→ Nravir: 表態?所以說現在同人會先說我是致敬某漫畫這樣嗎 06/20 11:52
→ Malchut: 相較之下,仁的問題在於,你會真的以為那是他的原創 06/20 11:52
→ blackone979: 法律上二創算是抄襲 但是同人一開始就跟你說我是同人 06/20 11:52
→ AkikaCat: 當然會,薄本都會寫 XXXX Fans Book 。 06/20 11:52
推 dephille: 問題出在哪喔…他跟一般我們說的二創根本做的事就不同06/20 11:52
→ dephille: 啊06/20 11:52
→ blackone979: 人二是被抓包之後才出來哭妖06/20 11:52
→ scotttomlee: 抄襲也是侵權啦...還是直接侵害原作的那種06/20 11:53
→ Malchut: 說的嚴重一點,同人誌和仁的差別在於,有沒有意圖詐欺06/20 11:53
推 sillymon: 作品自己會說啊 難道你看同人誌會看不出來二創什麼嗎= =06/20 11:53
→ AkikaCat: 而且就藝術領域來說,只要沒標致敬對象,預設都是原創06/20 11:53
→ scotttomlee: 同人侵權是侵害到原作者的衍伸創作部分06/20 11:53
→ blackone979: 人二要是沒被抓包他就當作那是自己的原創06/20 11:54
推 bspm: "哇 他要是沒標示致敬迪士尼 我還真不知道Elsa是哪來的角色"06/20 11:54
→ yukitowu: 同人誌會寫Fans Book或者原創本06/20 11:54
推 dephille: 平常你看的二創故事應該都是拿原作腳色加上一些原作梗 06/20 11:54
→ dephille: 來演自己的故事吧 06/20 11:54
→ Xavy: 可是仁那就不是二創阿.. 06/20 11:54
推 crossworld: 不用自稱二創家啦,其實第一項有做到問題就少一半了吧 06/20 11:54
→ scotttomlee: 另外 大多數同人其實都會講明是XX作同人(怕人不知道 06/20 11:54
→ yukitowu: 不過就算標示Fans Book仍然沒有效力就是了 06/20 11:54
→ crossworld: 人二就是裝死裝原創,又各種砍留言 06/20 11:55
→ dephille: 你看過有那個二創是拿自己的腳色來演別人的故事嗎 06/20 11:55
……我還真的有看過
例如自創一個萌女角,去原作漫畫的故事跑一遍
這種二創很多=_=
→ kuku321: 侵權跟抄襲傻傻分不清 我看連作者們當初看到TPP跳腳的原 06/20 11:55
推 Nravir: 這麼說來現在的問題是仁沒有表明是啥漫畫動畫致敬? 06/20 11:55
→ kuku321: 因都不知道吧(攤手 06/20 11:55
→ AkikaCat: 這是問題之一,另一點是幹來說自己的,還各種裝死。06/20 11:56
→ Nravir: 不過有些二創也沒表明我也可以說它是抄襲嗎?06/20 11:56
→ crossworld: 人二一堆被抓出來的都是抄哏 這個當初好好說來自哪裡06/20 11:56
※ 編輯: GARIGI (114.136.141.242), 06/20/2016 11:59:07
推 bspm: 仁早就畫一堆同人 marvel角色用爽爽 但沒人戰他這一點 06/20 11:56
→ crossworld: 根本就不會像現在一堆人說這些都是抄襲 當然那張櫻木 06/20 11:57
→ AkikaCat: N大,你要不要先看一下六樓推文? 06/20 11:57
推 bladesinger: 你抄襲跟違反著作權分不清嗎 06/20 11:57
→ crossworld: 無解啦 然後現在又討拍拍 被圍攻剛剛好 06/20 11:57
→ AkikaCat: 啊抱歉,是七樓(炸 06/20 11:57
→ Xavy: 大甚麼大 某N不就甚麼都不懂硬要護航的 06/20 11:58
→ Nravir: 劇情的話我是沒買它的書不清楚 06/20 11:58
→ AkikaCat: 以和為貴啊~天氣夠熱了,別燒啦 XD 06/20 11:58
→ Nravir: X~我不是它粉絲啦06/20 11:58
我也不覺得你是他粉絲
因為我也不是仁的粉絲
可是你提的問題剛好都是我的疑惑QQ
→ onionandy: 大家真好心 幫原PO解釋基本法律概念06/20 11:58
→ AkikaCat: 如果你真想討論,先去弄清楚定義。我相信沒這麼難懂。06/20 11:58
→ Nravir: 只是合理想討論而已06/20 11:59
→ Nravir: 原PO就是想討論R06/20 12:00
→ AkikaCat: 這樣說有點難聽,但上面整串看下來,您只是在硬盧而已 06/20 12:00
→ Nravir: 要盧惹得我會跳針阿~我有得到答案沒說啥吧= = 06/20 12:01
推 AkiMinoriko: 話說回來這篇從一開始就搞錯同人誌的定義了...06/20 12:01
推 pp1877: 我覺得你幫他高亮好像不會比較好XD 06/20 12:02
為什麼不好啊@@
→ Nravir: 我也很感謝各位給我的答案~只是還要問個更仔細點 06/20 12:02
推 kuku321: 跟原創角色演既有劇情 和 既有角色演原創劇情 根本無關.. 06/20 12:02
推 et310: 要戰定義了嗎 06/20 12:02
→ Nravir: 這種答案都很值得去了解(話說不要框我R 06/20 12:03
→ kuku321: 我覺得你一直糾結在所謂同人定義 卻忘了傳播媒介 06/20 12:03
推 sillymon: 我覺得你們的疑問推文都講過惹啊.......06/20 12:03
→ kuku321: 同人誌幾乎都是出本 或直接明說我用XXX的梗 後記也都有寫06/20 12:03
推 dephille: 先不提侵不侵權的問題。二創同人是基於原作而有了新的故06/20 12:03
→ dephille: 事而使得原作世界觀更加擴展。請問仁的作法對這世界有06/20 12:03
→ dephille: 什麼貢獻?06/20 12:03
???原來同人還要講求貢獻@_@??
→ kuku321: 仁是網路盜梗 沒被發現就什麼都不提 讓大家把他當神拜06/20 12:04
→ sillymon: 讓更多人知道原作的好梗(?06/20 12:04
推 Nravir: 從我其它的討論創推文我都是挺原創的~我沒有要護航阿06/20 12:06
→ Nravir: 我的口氣應該很好沒有要引戰吧? 06/20 12:07
推 pp1877: 試著句尾加個喵看看(誤) 06/20 12:08
推 Nravir: 這樣不會怒氣爆表嗎(? 06/20 12:09
→ SCLPAL: 11點多幫接了一個同事的客戶電話,連續打來有夠煩=w=06/20 12:10
→ SCLPAL: 結果最後一通旁邊一直有貓叫>/////< (溶化了)06/20 12:11
→ Nravir: 可惜打字沒聲音(淚06/20 12:13
→ centaurjr: 現在二創還要分有貢獻和沒貢獻的....又是誰要去評斷XD06/20 12:14
→ Nravir: R~原來是原PO把我框出來...難怪有人會認為我是仁粉... 06/20 12:15
→ pp1877: 他是之後才把你框出來的吧 06/20 12:15
→ pp1877: 你這串在這篇之前就一直在問了 06/20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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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oldsqurriel: 1.不管叫同人還是抄襲都是侵權行為 06/20 12:16
→ coldsqurriel: 2.都是基於既有世界觀與人物或是構想進行改作,但是 06/20 12:16
→ coldsqurriel: 同人推廣原作心態較多,抄襲則是意欲某利或是獲取名 06/20 12:16
→ coldsqurriel: 聲 06/20 12:16
→ coldsqurriel: 3.同人都是在版權持有者下的默許,以不影響原著利益06/20 12:16
→ coldsqurriel: 的大方向進行創作,抄襲則是在未告知版權放的情況下06/20 12:16
→ coldsqurriel: ,意圖狐假虎威進行謀利06/20 12:16
→ coldsqurriel: 4.仁出書內容收的內容我不知道有沒有抄,可是我知道06/20 12:16
→ coldsqurriel: 他作者介紹有描圖抄襲06/20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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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整理
→ Nravir: 原來是之後..弄掉啦~我不是仁粉只是單純討論我挺原創的06/20 12:17
弄掉了喵QQ
→ coldsqurriel: /C2U2cCg.jpg06/20 12:21
→ Nravir: 那這問題要請仁解釋惹~還有它必須註解原作出處才能解決 06/20 12:21
→ coldsqurriel: 貼失敗再貼一次06/20 12:22
→ coldsqurriel: 在商業作品搞這事真的很誇張,還找超有名的分鏡來描06/20 12:24
→ coldsqurriel: ,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06/20 12:24
→ Nravir: 話說沒粉絲告訴他要它把每個角色出處都寫出來嗎? 06/20 12:30
→ pp1877: 告訴他有用的話,就不會有現在了... 06/20 12:34
推 AkiraIo: 描圖真的就蠻嚴重的 漫畫插畫界都有人這樣掰掰了 仁沒有 06/20 12:37
→ AkiraIo: 什麼影響的感覺... 06/20 12:37
※ 編輯: GARIGI (114.45.172.250), 06/20/2016 12:47:37
推 pp1877: 就我覺得這樣不好啊 至少他也不要啊 06/20 12:53
→ pp1877: 如果他原本的行為就有人注意了 你特地框他可能會更微妙 06/20 12:54
好的
因為我沒有長駐C洽
很怕有什麼風氣不懂
例如高亮在是暗示什麼的@@
沒有就好XD
推 brance1093: 有些人就會說些什麼致敬啊 之類的 06/20 13:08
→ brance1093: 其實這問題從法律面看都有侵權疑慮06/20 13:08
→ brance1093: 但是這社群就可以容忍某些侵權 否定另一形式的侵權06/20 13:08
→ brance1093: 所以就是一種道德面譴責的抄襲行為06/20 13:08
→ brance1093: 上面那個推廣的解釋我覺得腦補啦 有多少大手靠這賺錢 06/20 13:10
→ brance1093: ?立意又是你我能得知的?你可以假定他們是為了推廣06/20 13:10
→ brance1093: 我則推斷他們跟風就是為了獲利 實際上都是腦補而已06/20 13:10
說得很有道理!
我看過太多同人大手賺翻的實例。
推 Nravir: 感謝pp弄掉框惹(等等...?)我不是仁粉我支持原創我坦蕩蕩!!06/20 13:11
好的喵。
→ brance1093: 我不是要護航那個不認識的抄襲作者 06/20 13:15
→ brance1093: 只是認為但也不用太過美化同人界 06/20 13:15
→ brance1093: 實際上就有些依附在原作本身的寄生行為存在 06/20 13:15
→ brance1093: 我認為重點仍在於“有沒有加入自己個人的創意”,因為 06/20 13:15
→ brance1093: 在IP部分都是在表現形式上有所越界違法,但道德和價值06/20 13:15
→ brance1093: 上卻可以因個人的巧思有所差異06/20 13:15
→ brance1093: 抄襲我覺得就是沒有啥個人價值存在,但同人則相對有 06/20 13:15
推 hermis: 同人的創作心態建立在一個曖昧的if路線。可是人二沒有if 06/20 13:49
→ hermis: 啊,而且他毫無劇情可言,就是一張圖盜梗,你怎麼能當成 06/20 13:49
→ hermis: 同人看呢? 06/20 13:49
從來沒當他是同人啦XD
只是我建議他是不是可以轉型成這樣大眾比較支持(?)
推 caitlyn: 同人不能當商業誌出版跟盈利喔 06/20 14:07
汗,為什麼我看過的都是跟現實有出入…
我這邊就有收一本同人誌,是日本大手畫的,
台灣出版社出版還翻譯喔……
推 P2: 同人≠二創,簡單說,自費出版的就是同人06/20 14:07
我這有一本出版社出版的同人誌欸@_@?!!
→ P2: 例如:巴貓最愛的麻美學姐的平凡日常,雖是二創但不是同人 06/20 14:08
→ P2: Zun的東方Project是原創但是是同人 06/20 14:10
※ 編輯: GARIGI (114.136.141.242), 06/20/2016 14:18:31
推 allenlee6710: 同人侵權應該沒有疑問吧 只是抄襲直接把整套搬來用 06/20 14:14
→ allenlee6710: 創造成分更低 06/20 14:14
推 qwe12: 作者也可以禁止二次啊!只是結果是怎樣看某某戰記就知道, 06/20 14:24
→ qwe12: 後來放寬標準也來不及了 06/20 14:24
→ bbq123: 其實還有一種現象,就是把有名的圖片,重新畫過或微調後, 06/20 15:39
→ bbq123: 拿來當作自己作品中的畫面(安西教練我想打籃球改編、四老 06/20 15:39
→ bbq123: 外產生器…等)。這種在不少漫畫作品之中也有見過,這樣也 06/20 15:39
→ bbq123: 算是侵權的一種嗎? 06/20 15:39
→ hermis: 他的問題已經形成一種現象,就算他這麼做還是會不停被獵 06/20 15:53
→ hermis: 。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關掉粉絲團和捨棄那個名字跟畫風, 06/20 15:53
→ hermis: 從新開始。 06/20 15:53
→ hermis: 問題是他肯嗎?好不容易成氣候錢途光明,他肯嗎? 06/20 15:53
推 RedPine: 商業、出版品就不能同人啦,除非有取得授權 06/20 15:54
→ RedPine: 同人展的作品只是社團,非盈利,收錢只是微薄成本 06/20 15:55
→ RedPine: 人二的問題在於他假裝自己是原創,而非二創啊 06/20 15:57
推 Banrin: 二創也不會說自己是原作啊… 06/21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