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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ARIGI (咖哩雞)》之銘言: : 其實我有一個疑問~~ : 如果照這樣的標準, : 那是不是『同人誌』都算涉嫌抄襲了? : 同人誌的定義 : 以故有的動漫/真人/偶像等套入原創的劇情作為二次創作 : 劇情跟內文雖然是原創 : 但是角色/服裝/既有劇情背景 還是秉持著原創作家的設定 : 這樣同人算不算抄襲? : 我記得10多年以前曾聽說J.K蘿琳有提告某個創作哈利波特的同人誌作家, : 一直不知道這到底有沒有法律問題... 是侵權不是抄襲。 這是重製(仿製)改作的問題(ROC法律上),但要解釋很累所以簡化如下: 原作者(著作權人)有自己出各種改編的獨有權利, 這個權利是其他非原作者非經授權則不能享有的。 也就是說法律上夠格"作些有實質影響力"的只有原作者。 但即使除開法律,人2依然是違背道德與共識的累犯。 什麼樣的道德與共識? 不要抄別人的創意。簡單講就是改動的幅度有多大,這算是本科養成教育中 非常重視的一環。觸犯這一點,拿出一看知道照抄的東西說是自己的, 老師可能會當著全班面前摔掉、踩爛你的作品,或者 "溫和一點" 給零分, 同學可能會從此防著你,稍微有點原則的人是不敢也不屑做這種事的。 (至少在我念設計的時候還有看過這種老師) (如果老師沒發現那就是同學間會有流言出來...) (因為這種事就是把其他想破頭擠出東西的人當笨蛋) 大概跟有些地區古時候偷東西要剁手差不多程度。 這個領域對這種事的態度大致如此。 -- 昨日の夜、全てを失くして酸の雨に濡れていた。 今日の昼、命を的に夢買う銭を追っていた。 明日の朝、ちゃちな信義とちっぽけな良心が、瓦礫の街に金を蒔く。 明後日、そんな先の事はわからない。 -『装甲騎兵ボトム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93.230.1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66397336.A.C94.html
watanabekun: 實際上就是偷啊... 只是遭竊物非有形不會直接被消耗 06/20 12:39
AkiraIo: 要玩惡搞致敬 學學銀魂 人家還有送水果禮盒(x 06/20 12:39
watanabekun: 所以剁個手(創作者名聲的意味)或許確實剛好而已。 06/20 12:40
MAXcafe: 銀魂是引用梗來讓劇情搞笑 而且還會搞得很明顯 06/20 12:41
dreamnook: 06/20 12:46
dreamnook: 囧 沒推到 06/20 12:47
mackywei: 老話一句:致敬是唯恐你不知道,抄襲原本是怕你知道。 06/20 12:47
kanaya: 上次那間文X大學成果展...感覺就很溫和地對待呢 06/20 12:50
dreamnook: 06/20 12:51
GARIGI: 侵權行為是單指民事吧?其實我要問的是刑事責任,例如著作 06/20 12:55
GARIGI: 權法 06/20 12:55
Swallow43: 著作權法要入刑事這在世界各國就已經是吵翻天的爭議話 06/20 13:01
Swallow43: 題了,抗議這樣搞的人可不少 06/20 13:01
arrakis: 這個入刑事會太歡樂...但在涉及財務利益上,邏輯上並非不 06/20 13:37
arrakis: 可行。 06/20 13:37
Sischill: 著作權入刑事? 太棒了, 各位二創同人準備等死吧 06/20 14:40
fman: 若要進TPP,著作權就要入刑事啊~ 可以先看看日本的反應 06/20 14:57
eodiays: 入刑是嫌監獄不夠爆炸嗎?ww 06/20 15:34
bluejark: 說過很多次並沒有抄襲罪這種東西 06/20 15:35
bluejark: 致敬與二創要不要處理是作者的權利 06/20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