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rakis (DukeLeto)
看板C_Chat
標題Re: [問題] 著作權的法律和道德問題
時間Tue Jun 21 11:53:55 2016
※ 引述《a5378623 (黑雲)》之銘言:
: 最近仁的問題吵得很兇,但我始終有個問題。
: 就是仁的行為(抄梗)應該是模糊地帶,沒有明確違反著作權法。
: 反而那些同人作品,或是動漫畫的漢化組都是明確的違法行為。
: 可是在道德上,我們卻覺得仁的行為是更過分的(就算撇開態度也是)
: 同樣有落差的還有描圖仿圖,也被認為比起同人和漢化來的不可取。
: 而我們都知道,法律和道德可以有落差,但不應該過大甚至相反。
: 那麼現在的狀況,是法律規定不合理,還是我們雙重標準假道德呢?
: 大家是怎麼看待這個問題的?
前面提過一次,現在寫完整一點好了。
原本討論比較著重的是同人,O化組雖然大概念上相關,但新開議題所以後述。
1.同人創作與販售,跟ACG圈子是一體的,文化上已經把這件事視為合理。
ACG市場的正版消費者、同人消費者/創作者、原創創作者,四者身分會重疊,加上已是
持續十年以上的狀況 (國外更久),整個族群很難跟同人切割。
當然這也可解釋為 "轉彎" 的成因,但也是 "轉彎" 很難全面成立的原因。
2.那跟人2差別在哪裡? 或者說有沒有差別?
人2已經是檯面上商業創作者,即使不論這個品牌如何成為現在這樣,品牌的高身分
必然招致相應的高檢視標準,也就是說-我還是用例子說明吧。
矢吹健太郎、末次由紀,這兩位現役知名漫畫家都曾被冠上抄襲之名,姑且不論
兩位至今發展與當年爆出抄襲的環境條件,以及對應事實,但仍與人2有一個共通點:
都是已經成名的檯面上商業創作者。
相對同人創作者多處於檯面下,檯面上的商業作者能夠面向的族群更廣,影響層面
也更大,檢視眼光也從容忍戲謔轉為嚴格,簡單講就是
"都已經是大人了就不能當作小孩子調皮"
另一方面,ACG族群對人2的認知較少,這也形成另一個態度差異的原因:
3.圈內與圈外。
講到這個就要回頭接第一點了,不再贅述,而且我菸抽完了要去買一包新的
又快要吃飯時間,所以關於字幕組的部分-
つづ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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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の夜、全てを失くして酸の雨に濡れていた。
今日の昼、命を的に夢買う銭を追っていた。
明日の朝、ちゃちな信義とちっぽけな良心が、瓦礫の街に金を蒔く。
明後日、そんな先の事はわからない。
-『装甲騎兵ボトム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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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elmontc: 不要冨監 06/21 11:55
推 WindSpread: 不要抽太多啊 06/21 11:55
推 NightDream08: 不要冨監 06/21 11:55
→ dreamnook: 欸xDDDDDDDDDDDDDDDDD 不要富奸XDDDDDDDDDDDDDDDDDDD 06/21 11:56
推 Leeng: ㄈㄈㄑ" 06/21 11:57
推 watanabekun: 是 つづく 啦 w 06/21 11:58
超低級錯誤orz
推 tamado9519: 不要學露露子 www 06/21 11:58
→ RuinAngel: 字幕組如果只丟Sub檔案出來就安全啦(誤 06/21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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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hachiman: 不是 つづく 嗎XDD 06/21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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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nnraku: ㄈ”ㄈㄑ” 06/21 13:33
推 naya7415963: 「正版消費者、同人消費者、創作者,四者身分會重疊 06/21 13:37
→ naya7415963: 」 06/21 13:37
→ naya7415963: 請問第四個是? 06/21 13:37
→ scarbywind: 同仁創作吧(? 06/21 13:38
→ arrakis: 對就是少寫那一個...orz 06/21 13:40
推 wsxwsx77889: 同人創作者吧 06/21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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