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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r0sdtmi (黑色眠羊)》之銘言: : 然後同人二創之所以不討人厭 : 是因為只要不破壞原作的角色設計 : 那原本成功的角色設定 : 就可以讓觀眾對二創創作者有所謂的移情 : 所以二創才不會那麼容易被厭惡 : 以上是我的看法 同人本身就是侵權行為,但是因為告訴乃論,而日本的創作者們一般也都容忍同人,所以 才沒事。 但在歐美就不是這樣了,這也是為什麼日本的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議會引起這麼大的討論 ,因為要改非告訴乃論。所以事實上就是作者默認你去玩,這就是同人。 但至少同人你都很清楚作者是拿那部作品在弄。 同人的先決是商標所有人的默認。但同人也不是沒被告過,例子還不少,大都是玩過頭的 。 而同人這個用法已經是慣例,就是大家知道你拿已有的東西來二次創作,同人本身就是指 這種行為。所以要吵什麼抄襲吵不起來,因為一開始就知道它是二創,一般情況作者也沒 打算管。 但本串那位是被發現抄了一堆東西變成自己的作品拿去賣,但打死不認還討拍。 所以這事會引起公憤的原因說穿了就是他態度很差嘛! -- 我們不應該依負擔的罪惡來選擇道路, 而是在選擇的道路上負擔自己的罪惡。 ──蒼崎橙子 「空之境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49.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66407310.A.B0D.html ※ 編輯: wizardfizban (61.224.49.62), 06/20/2016 15:23:40
yukitowu: http://i.imgur.com/aWWko5f.jpg 態度 06/20 15:23
onionandy: 啊就一直有東西想拿同人來救援 06/20 15:23
onionandy: 可是這次那傢伙就原創風行打死不認 都不知道是想救援啥 06/20 15:23
dreamnook: 哈哈 也真的就這樣而已 06/20 15:24
kirbycopy: 態度問題大概60%吧 剩下40%就是賺的太高調了 如果冒出 06/20 15:26
kirbycopy: 很多像他賺的這麼高調的人 低調賺的人會很不爽 甚至有 06/20 15:26
kirbycopy: 些低調賺的還是原創 只是沒有他那麼會利用FB 06/20 15:27
dreamnook: 話說他有自己創的梗嗎 06/20 15:28
AkiraIo: 追著同人打的該不會是圈外人吧 不然怎麼分不清同人跟原創 06/20 15:28
AkiraIo: 風行討論的方向呢 06/20 15:28
bluelamb: 偷渡徵女友 06/20 15:29
onionandy: 圈外人還來C_CHAT也是蠻閒的 06/20 15:30
amos9520: 想問所以歐美的同人作品是怎麼活下來的 06/20 15:30
kirbycopy: 先定義圈外人吧 版上80%的文我看不懂 算圈外人嗎 06/20 15:31
amos9520: 像某飛天小女警同人之類的 06/20 15:31
neosu: 難道態度很好就沒事兒沒事兒? 06/20 15:33
kirbycopy: 別的地方不知道啦 但PTT很多事情就是態度好就真的沒事 06/20 15:34
weiyilan: 飛天小女警的我只看過そりむらようじ的(? 06/20 15:34
wizardfizban: 人二那行為查了一下很久了 但是他討拍後才爆的 06/20 15:34
wizardfizban: 你說呢 (攤手 06/20 15:35
neosu: 如果看待事物都兩套標準 那就別怪大家不注重智慧財產 06/20 15:35
bluelamb: 仁已經算累犯了吧 每次都爆 只是爆的大小差異 06/20 15:36
wizardfizban: 人二的東西其實踩線也難追訴 所以他態度好點可能真 06/20 15:36
wizardfizban: 的就沒事了 06/20 15:36
AkiraIo: 我贊成同人創作前必須知會作者 法律來也不怕 但很多人沒 06/20 15:37
AkiraIo: 做到這點 06/20 15:37
dreamnook: 我是覺得他只要加個來源好像就沒事了XD 06/20 15:38
amos9520: 我是指菲律賓BLEEDMAN那種 為何沒被告到爆 06/20 15:38
bluelamb: 沒可能加來源吧 如果加了 他的價值就只剩把別人的圖 06/20 15:39
bluelamb: 用自己的畫風重繪一遍 06/20 15:39
onionandy: 沒錯啊 甚至他只要透漏這梗是有來源的 06/20 15:40
onionandy: 別弄得好像是自己的東西就沒事了 06/20 15:40
onionandy: 偏偏就不是喔 06/20 15:40
kopune: 沒有法律問題 但是社會觀感不佳 有嚴重道德瑕疵 06/20 15:44
bluejark: 永邦態度又沒很差還不是萬年被鞭 06/20 15:47
wizardfizban: 永邦的問題是他老闆搞的 06/20 15:48
wizardfizban: 再加上永邦那事抄的東西太有名了 06/20 15:48
kopune: 抄襲是原罪 而且是最好拿出來鞭的 06/20 15:48
bluelamb: 永邦他抄的對象太有名了啊 拜託鳥之詩耶 06/20 15:50
bluelamb: 如果他隨便抄個沒什麼人聽過的動畫曲 也不會鬧這麼大 06/20 15:51
autumoon: 仁的故事讓我想到在cos圈子裡某個自命清高的...嗯做了一 06/20 15:51
autumoon: 些法律違反的事,但是當時被害人沒辦法治他,結果這個人 06/20 15:51
autumoon: 就這樣依然如故的在那個圈子裡滾了十年,最後因為性騷擾 06/20 15:51
autumoon: 案惹到有背景的人。當我看到那一大串判決書時真的笑到 06/20 15:51
autumoon: 快岔氣。 06/20 15:51
kirbycopy: 永邦態度沒很好 他全推給製作人和公司 說不關他的事啊 06/20 15:51
kirbycopy: 就像代言的商品出事還撇清一樣 那專輯就掛他的名 他怎 06/20 15:52
kirbycopy: 麼可以不去了解 這是很不負責任的態度 06/20 15:52
autumoon: 就我所看到的,仁已經爆兩次了,相信他如果不知檢討的 06/20 15:53
autumoon: 話,總有一天會有更好看的戲端出來給大家看的。 06/20 15:53
bluelamb: 他這次發的聲明就完全沒在檢討啊 覺得自己立意良善耶 06/20 15:55
autumoon: 問題是仁的聲明那次有檢討過? 06/20 15:57
kerry0496x: 我忘記章魚有沒有被告過了 06/20 15:57
kirbycopy: 永邦當初道歉 過一陣子再偷偷放消息說他也是不知情的 06/20 15:58
kerry0496x: 另外有個人也是把小埋的故事黑過頭 被告 06/20 15:58
kirbycopy: 就不會黑那麼久了 搞不好還可以一直出唱片咧 06/20 15:58
onionandy: 小埋那個就是二創玩過頭的例子 06/20 16:01
onionandy: 完全在毀謗人物形象了 06/20 16:01
SCLPAL: 誰阿@@? 06/20 16:02
GARIGI: 講白一點就是仁的危機處理不及格,與法律層面無關? 06/20 16:03
bluejark: 永邦就很官方式處理也有道歉也沒講啥偏激話 06/20 16:04
bluelamb: 也不算吧 他還是出了實體書來賣 06/20 16:04
onionandy: うまるちゃん虐待bot運営の大学生が公式から 06/20 16:05
onionandy: 民事訴訟で訴えられかけ示談が成立したと話題 06/20 16:05
bluelamb: 證明了覺得沒差/挺他的族群合計還是比反制的多很多 06/20 16:05
bluelamb: 你燒得再大也不能對他有實際的損耗(頂多發個文取暖) 06/20 16:07
SCLPAL: 0.0回家用那兩航察一下 06/20 16:21
octopus4406: 可是歐美也有同人跟Cos耶 還是沒有出成書和週邊販賣 06/20 17:43
octopus4406: 的話就Safe? 06/20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