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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仁的問題吵得很兇,但我始終有個問題。 就是仁的行為(抄梗)應該是模糊地帶,沒有明確違反著作權法。 反而那些同人作品,或是動漫畫的漢化組都是明確的違法行為。 可是在道德上,我們卻覺得仁的行為是更過分的(就算撇開態度也是) 同樣有落差的還有描圖仿圖,也被認為比起同人和漢化來的不可取。 而我們都知道,法律和道德可以有落差,但不應該過大甚至相反。 那麼現在的狀況,是法律規定不合理,還是我們雙重標準假道德呢? 大家是怎麼看待這個問題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18.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66477064.A.52F.html
iamsocool: 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 “過得了法律門 過不了道德門” 06/21 10:45
不只是這樣耶,現在還有過的了道德門的,過不了法律門,這肯定有哪邊出問題啊。
Xavy: 又拿同人來說,去爬文吧 06/21 10:45
拿同人來說什麼?要爬文什麼?真心不懂,求解QQ
swallowcc: 不要再開戰場啦, 這幾天的文有你想看的東西了 06/21 10:46
alinwang: 自由心證.風向不對那怕只有1%雷同也會被狂噴抄襲. 06/21 10:47
※ 編輯: a5378623 (140.112.218.58), 06/21/2016 10:50:05
hinofox: #1NPxi9GE (C_Chat) 06/21 10:49
watanabekun: 不碰任何跟漢化組有關的東西很久了。一樣過份啊。 06/21 10:50
watanabekun: 非營利行為可以用"有愛"來規避道德問題就是了 06/21 10:51
belmontc: 大賊跟小賊都是賊 而且仁沒有明確違反著作權法?聽你唬爛 06/21 10:52
brianoj: 這個不是昨天一堆文...還來啊 06/21 10:53
chister: 只要有愛,______也沒問題 06/21 10:53
crossworld: 法律跟道德本來就無法完全相等 06/21 10:53
belmontc: 光是那個黑絲帶+六色旗就已經夠明顯了好嗎?要送你竹籃嗎 06/21 10:53
Nravir: 昨天還有因為沒有中文化所以____是合理的~要怪就怪#@% 06/21 10:54
crossworld: 所以盜哏才難告 但大家很不爽 06/21 10:55
scarbywind: 公家機關都帶頭盜梗了,okder~ 06/21 10:56
hinofox: 上次那個"100%原創"都沒事了還有什麼好討論的:p 06/21 10:56
qn123456: 因為法律本來就不一定反映道德啊 06/21 10:57
qn123456: 當然自然法論者不會同意這句話就是了 06/21 10:58
f222051618: 又一個搞不清楚狀況的 (嘆) 06/21 10:59
scotttomlee: 創作物出來後 智慧財產權就自動生效了... 06/21 11:00
scotttomlee: 用抄梗來取代抄襲...感覺只是在混淆重點而已 06/21 11:00
amos9520: 爬文。 06/21 11:01
qn123456: 原PO會有這樣的疑惑,是因為著作權法的保護著重表達,而 06/21 11:01
crossworld: 絲帶那個也未必能告的了 他不像抄櫻木那次完全就是抄 06/21 11:01
qn123456: 不及於概念吧,所以人2有些行為的確是法律上不會有事, 06/21 11:01
qn123456: 但道德會被非難 06/21 11:01
crossworld: 除非說覺得這張圖出來後所有黑絲+彩虹都等於抄這張 06/21 11:02
crossworld: 不然這張仍屬於挪用他人創意的範圍而已 06/21 11:02
scarbywind: 單純挪用創意沒改進之類的還是會有問題.. 06/21 11:04
scarbywind: 只是很難判定+類刑法標準判定比較高 06/21 11:04
water10511: 這兩件事已經是不同情況了應該分開討論 06/21 11:17
sarafciel: 道德上的標準一直都是看原創含量的多寡啊 06/21 11:23
belmontc: 黑絲帶+彩虹最好是未必能告...你以為法官都傻子嗎? 06/21 11:25
scarbywind: 這真的不一定... 06/21 11:25
Daxin: 去看著作權立法的目的,再來看實際發生的事件就知道了 06/21 11:25
belmontc: 表象圖案差別僅有緞帶直線與漸進線的差異 根本同一張圖 06/21 11:25
scarbywind: 告是一定能告 成不成就ˊ_>ˋ 06/21 11:26
belmontc: 頂多是有無勝訴的問題 告最好是未必 06/21 11:26
belmontc: 對阿 所以在那邊講未必能告根本頗呵 06/21 11:26
crossworld: 我是真的覺得告不成啦 06/21 11:26
crossworld: 我是說不不告的成啊 能不能告 完全沒抄我也是能告XD 06/21 11:27
scarbywind: 好險先補了(抹臉 06/21 11:27
crossworld: 那應該是我沒打好 06/21 11:28
belmontc: 另外以接觸過的經驗 有8-9成像就很難敗訴了這種差異更小 06/21 11:29
scarbywind: 法官都不一定,但有沒有..(望遙遠前的不笑貓翻譯事件 06/21 11:29
belmontc: 要說敗訴真的挺難 除非仁方能找到十分充足的理由 06/21 11:30
scarbywind: 錢或許吐得出來吧,但應該關不起來+搞個1 2年 06/21 11:31
belmontc: ....賣鬧 小說還涉及到文字運用的範疇 請問絲帶圖有嗎? 06/21 11:31
scarbywind: 而且吐出來的能不能補訴訟跟其衍生費還真令人懷疑 06/21 11:31
scarbywind: 我只是對反觀感到質疑而已 沒說兩件事類似的 06/21 11:32
scarbywind: 法官 06/21 11:32
belmontc: 在判定文字載體有無侵權本來就會比圖樣還要困難一些 這 06/21 11:32
belmontc: 算常識吧? 06/21 11:32
scarbywind: 那件事跟侵權一點關係都沒有阿.. 06/21 11:33
scarbywind: 我只是質疑法官的"判斷能力"而已 06/21 11:33
belmontc: ......如果要提判斷能力那哪一件案件是"百分之百告的成" 06/21 11:37
crossworld: 我看來這兩張圖差異還不少 彩虹顏色不同 銜接處漸層 06/21 11:38
crossworld: 兩段弧形 白色外框 不是差一點點 06/21 11:39
scarbywind: 沒有,所以自求多福吧~ 06/21 11:39
crossworld: 繞的方式也不同,完全一樣的就是有黑絲有彩虹 06/21 11:39
crossworld: 所以我說除非你覺得以後只要有黑絲+彩虹都等於抄這張 06/21 11:40
crossworld: 不然我是真的覺得很難告成啦 06/21 11:40
ssccg: 是你認為,不是我們認為.. 06/21 11:40
crossworld: 是我認為沒錯 怎麼可能是大家或你們@@ 06/21 11:41
scarbywind: 法官:他們在爭甚麼(寫審判書ing 06/21 11:42
belmontc: 我還特別回去看兩張原圖,彩虹顏色哪有不同@@? 06/21 11:45
sarafciel: http://tinyurl.com/hbvtrd3 06/21 11:46
belmontc: 其實不用看謝東霖阿 章佬以前也提過判別的方式啊 06/21 11:49
pikachu2421: 讓我想到之前東奧會徽被爆抄襲的事 06/21 11:50
crossworld: 色調不同。謝東霖那我有看過啦 06/21 12:22
po521: 又來一個搞不清狀況想轉移焦點的 06/21 12:23
epidemic000: Yo在模糊焦點 06/21 12:39
kaede0711: 營利與非營利的差別 06/21 12:48
sarafciel: 我簡單講 cw大你講的部分都算是表現手法上的小幅差異 06/21 12:52
sarafciel: 而這些表現差異不足以讓人感覺出整體構圖上跟原圖的區 06/21 12:53
sarafciel: 別 又或者是有包含特殊的設計理念在 06/21 12:53
sarafciel: 而且還畫的很難看 真的很難看(離題) 06/21 12:54
Nazion95: 要不是這裡是希洽不然就 06/21 13:24
crossworld: 恩恩,sarafciel 講的就是我想看到的想法 06/21 23:36
crossworld: 我不是在護航啦 上面幾位看我其他篇講的 我是覺得真正 06/21 23:36
crossworld: 要判到抄襲並非"很像"就行過關而已 06/21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