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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太懂... 所以現在是: 1.該員專利合法,寶可夢想來台請先搞定專利問題,維護該員權利 2.該員專利不合法,就只是任天堂想不想打官司去爭取的問題而已 3.不管該員專利合法與否,他就只是個想要錢跟知名度的專利蟑螂 4.不管該員專利合法與否,擋到寶可夢來台就是反派,就是壞人! 5.該員專利介於模糊地帶,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只能法院見 有沒有內行人或者精於此道的幫忙釋疑一下(づ′・ω・)づ -- 三位地位顯赫之人坐在一個房間,一位是國王,一位是僧侶,最後一位則是富翁。有個傭 兵站在他們中間,此人出身寒微,亦無甚才具。每位顯赫之人都命令他殺死另外兩人。 國王說:『我是你合法的君王,我命令你殺了他們。』 僧侶說:『我以天上諸神之名,要求你殺了他們。』 富翁說:『殺了他們,我所有的金銀珠寶都給你。』 『請告訴我——究竟誰會死,誰會活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147.1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69680398.A.1C0.html
d95272372: 我猜1 07/28 12:34
Zenonia: 1+5 07/28 12:34
hk129900: 1 不然就法院見 07/28 12:35
CYHyen: 1&5 07/28 12:35
CHU094080: 很多人想玩 他就是3 4 07/28 12:35
uu26793: 1+3+4 07/28 12:35
ithil1: 1、5 07/28 12:35
CYHyen: 紛爭點是有人認為那不是個適合的專利 07/28 12:35
KEY112788: 所以我說我的寶可夢呢? 07/28 12:35
TED781120: 基本上就是1、2,那有專利蟑螂要提前十年申請還付十年 07/28 12:36
TED781120: 專利費的。 07/28 12:36
shlee: 1+5吧 總之先開放區域問題啊QQ 玩日文或英文版也好 07/28 12:36
stkissstone: 簽名檔挺有趣的 07/28 12:36
diding: 根本就兩碼子事 07/28 12:36
orze04: 6 手機不能玩 怎樣都與我無關 07/28 12:36
albert: 5.然後Ingress就要一億了,寶可夢要個10億都有可能 07/28 12:37
tankandy: 依法來看是1,但對一般民眾而且是3+4 07/28 12:37
ithil1: 反正是不是合適的專利也不是我們說的算,還是要法院見 07/28 12:37
king22649: 1+5 別擔心 判贏 法官也不見得會判一億~ 07/28 12:37
WindSpread: 1.5 然後原篇推文大量34 G_G 07/28 12:37
Zenonia: 一億是先抬高保有殺價餘地的,這是買賣的基本技巧 07/28 12:38
fhsh810305: 傭兵又不聽國王命令的...只為錢打仗啊 所以只留富人吧 07/28 12:38
fhsh810305: 我回的是簽名檔 :D 07/28 12:39
hk129900: 要開多少是版權所有人的權力 法院判多少另外算 07/28 12:39
kkksteve: 看捕懂的話還是跟我一起去旁邊吃G排吧,這家有搭奶茶的 07/28 12:40
Zsanou: 3,5 07/28 12:41
pinqooo: 1+5 07/28 12:41
dreamnook: 1是確定(申請過了) 5的話是要看有沒有人想探討 07/28 12:42
andy0481: 1+5 然後開1E可能N社就直接懶得溝通殺價 直接放棄鬼島 07/28 12:43
Daxin: 合法但不保證有效阿...建議本篇修改為有效或無效 07/28 12:43
原來合法歸合法,除此之外還另有個"有效與否"的問題啊...
ithil1: 其實1跟5是差不多的事,公司想搞定1 最簡單就是走5 打他專 07/28 12:43
ithil1: 利無效 07/28 12:43
※ 編輯: SuperSg (220.134.147.188), 07/28/2016 12:45:55
Wii: 我有找到原始專利文件 你看看內容就知道 07/28 12:44
CYHyen: 反正手遊要繞過上市那麼簡單,看做不做而已 07/28 12:45
hk129900: 沒被判定無效前天他就是有效啊 總之就是法院見 07/28 12:45
Daxin: 那篇專利提到精密定位跟GPS,然後就可定位樓層,認真的? 07/28 12:45
Wii: 隨便唬的 反正就講個大概念 碰到就GG 07/28 12:46
Uesama: 1,5 但簡單來說,1和5屬於兩種不同層面的問題 07/28 12:46
frank00427: 87.香港上架,開台灣圖資,直接繞過去 07/28 12:46
andy0481: 認真的阿 反正2006年整體科技還沒起來 概念隨便寫都行 07/28 12:46
Wii: 如果真要打專利戰 那篇專利是不是有效還有得商榷 07/28 12:47
falcon11: 這種無限上綱專利到底為啥能過啊 07/28 12:47
Uesama: 1是法律問題,5則是實質技術面問題,所以兩者不牴觸 07/28 12:47
falcon11: 以後就靠這個蹭飯就好啦 07/28 12:47
Wii: 但是依照專利原文看來 最後下場應該是被撤銷專利 07/28 12:47
ithil1: 你可以靠他蹭飯就申請啊 07/28 12:47
sss77789: 維持專利要付錢啊,你以為0成本隨便賺喔 07/28 12:48
WindSpread: 去蹭啊,買樂透都比養這個輕鬆好嗎 07/28 12:48
Wii: ㄎㄎ 你看看審專利的是誰 訂專利法的是誰 07/28 12:48
TED781120: 你要靠這賺錢,你得先付那個專利年費然後賭幾年後大廠 07/28 12:48
TED781120: 有沒有碰到你的專利,那專利費可不便宜。 07/28 12:48
Wii: 然後去查一下Alice案 07/28 12:48
ithil1: 專利戰的防禦起手式都是先告對手專利無效,然後就要去檢 07/28 12:48
ithil1: 驗該專利的專利性 07/28 12:48
oscar1234562: 撤銷他專利最快啦 07/28 12:49
Wii: 講難聽點 他所謂的精密定位跟GPS的技術內容是什麼? 07/28 12:49
Uesama: 申請專利哪有那麼簡單,申請、答辯、領證、維持都要錢 07/28 12:50
TED781120: 之前對岸的被罵是因為他們在iPhone已經上市、只是還沒 07/28 12:50
TED781120: 代理進去前,被拿去申請對岸專利而且對岸法院保護自己 07/28 12:50
TED781120: 人。 07/28 12:50
liuedd: 6.平時大喊尊重智慧財產權,遇到寶可夢就轉彎 07/28 12:50
Wii: 用google map嗎 人家Niantic Lab還是google子公司有獲得使用 07/28 12:50
Uesama: 更不用說申請不過,專利拿到告不到人白繳維持費之類的 07/28 12:50
Wii: 權 那專利者的地圖圖資跟GPS又是誰授權給她作專利? 07/28 12:50
TED781120: 這種手段出了對岸可未必適用。 07/28 12:50
Wii: 問題根本就在台灣的專利法跟專利審查有問題 07/28 12:51
sopare: 他的專利創新點是如何組合這些技術 而不是這些技術本身啦 07/28 12:51
Wii: 而不是遊戲概念侵權與否 07/28 12:51
tony15899: 有人根本不懂專利也可以講那麼多......頗呵 07/28 12:51
dreamnook: 有股把新式樣當發明看的錯覺(欸 07/28 12:52
sopare: 使用他人專利內容組合出新專利又不用授權 是你想實作出產 07/28 12:52
TED781120: 照這樣講全世界的專利法都有問題。 07/28 12:52
ithil1: 申請專利為何還需要授權 搞笑嗎? 07/28 12:52
sopare: 品才要去找google授權啊 07/28 12:52
Uesama: 能不能使用,和能不能把別人的技術寫進自己專利,是兩回事 07/28 12:52
globe1022: 老實說我是公司根本不想打這個官司啊,台灣市場又不大 07/28 12:53
globe1022: ,開不開根本沒差....效益感覺超低的 07/28 12:53
Uesama: 我可以寫一篇基於目前定位技術的改良技術,專利可能會過 07/28 12:53
uu26793: 你成品要吃google的資料再去跟他拿啊 07/28 12:53
Wii: 那這樣要怎麼鑑別他所謂的GPS跟精密定位是基於什麼東西 07/28 12:53
Uesama: 但過了,我能做我專利的東西嗎?不一定 07/28 12:54
Zenonia: 看說明書啊...... 07/28 12:54
Uesama: 我還是要去找定位技術的專利權人要求授權才能做 07/28 12:54
poeoe: 申請專利又不代表自己就能合法使用專利裡的技術 07/28 12:54
Zenonia: 專利是排他權不是實施權,想成盾牌就比較好理解 07/28 12:54
king22649: gm79227922: https://goo.gl/YqjViY 5的機會不低 07/28 12:54
Wii: 這樣講專利這東西概念太模糊了吧 07/28 12:55
Uesama: 重點是,不懂的人認為專利就是一個搶錢的東西 07/28 12:55
sopare: 專利是"我想到個點子 你想做跟點子敘述一樣的事 需要授權" 07/28 12:55
ithil1: 不是太模糊 是你沒搞清楚遊戲規則… 07/28 12:55
Uesama: 但專利實際上有個很大的目的是要鼓勵發明 07/28 12:55
poeoe: 專利一點都不模糊 範圍都寫在那邊了 07/28 12:55
Wii: 舉例車輛 吃油 吃電池 自體發電 都是車輛阿@@ 07/28 12:55
tony15899: 台灣一堆問題是申請專利之前就請媒體報導然後見光死 07/28 12:56
Wii: 但是用來作為主要移動的方式不同 不能說他們是一樣的東西 07/28 12:56
Uesama: 而發明通常不可能憑空得到,都是基於先前的技術 07/28 12:56
Uesama: 所以在專利裡寫入別人的專利是允許的,重點是有沒有創新 07/28 12:56
asdf45610: 專利過跟不及都會壓抑創新 07/28 12:56
f222051618: 5 07/28 12:57
Wii: 但是本質一樣是載具 就可以用載具的專利吉人? 07/28 12:57
tindy: 講創意就不用了啦,LBG 2000年左右就有論文了 07/28 12:57
Uesama: 很簡單的概念,政府鼓勵公開技術,然後給你一個權利 07/28 12:57
tindy: 現在就比合不合法而已 07/28 12:57
cactus44: 如果真有這麼多人懂專利,那台灣這塊相關人才就不會萬年 07/28 12:57
cactus44: 缺人了 07/28 12:57
Wii: 重點是有沒有創新 > 所以技術內容不會在討論的範圍哦? 07/28 12:57
belmontc: 版面上一堆不都是3而已嗎? 07/28 12:58
TED781120: 如果「有這個專利」的話,但你就是不懂遊戲規則才會擧 07/28 12:58
TED781120: 這種例子。 07/28 12:58
Wii: 還是除非他有寫才算 沒寫就擴大解釋? 07/28 12:58
tony15899: 阿技術上就可行你要討論什麼? 07/28 12:58
sopare: 要看你的專利關於"載具"的敘述為何 不然沒有標準答案 07/28 12:58
uu26793: 車子出來一世紀了耶 07/28 12:58
Wii: 阿靠北 是這樣哦 = =" 07/28 12:59
sopare: "如果" 有一個關於載具的專利 的確就是敘述了車輛這東西 07/28 12:59
Uesama: 有沒有創新指的就是技術層面的探討啊XDD 07/28 12:59
sopare: 那管你用油用電用腳踩 只要符合敘述 就是落入專利範圍 07/28 13:00
Wii: .... 07/28 13:00
ZMTL: 對於技術要求的只有一點,「實際上有人能做出來。」但這個人 07/28 13:00
poeoe: 妳寫載具範圍這麼大 隨便找個三輪車都能核駁 07/28 13:01
ZMTL: 不用是申請人,他只要知道有個人能把它想法做出來就好 07/28 13:01
ithil1: 重點是 這種早就已經有的技術不會過專利 07/28 13:01
poeoe: 載具範圍很大很好 但是很難過啊 07/28 13:01
Wii: 我只是舉個例子 如果沒有車輛這種概念的時候 07/28 13:02
sopare: 範圍太大 大概要回到輪子剛發明的時代才可能過吧XDD 07/28 13:02
Wii: 所以問題還是在於當初為什麼會讓這種範圍超廣的專利過關 = = 07/28 13:02
Uesama: 對,智財局都有一套審查標準的,雖然審查委員也有個人見解 07/28 13:02
TED781120: 問題載具這概念已經上千年了,沒人去繳上千年的專利費 07/28 13:02
TED781120: 。 07/28 13:02
sopare: 因為當時的人覺得這是他第一個想到而且去申請專利的啊 07/28 13:02
ithil1: 範圍大 完全不是問題啊 07/28 13:02
Uesama: 但範圍太大的,真的也不可能過,最後一定都會限縮的 07/28 13:03
TED781120: 在專利法的角度看這範圍不大啊。 07/28 13:03
poeoe: 只要沒有前案 你想寫多大隨便你 07/28 13:03
TED781120: 範圍模糊化是一種保護,以免有人修改細節就當新專利。 07/28 13:04
sopare: 範圍超廣從來都不是問題 只要是之前沒有出現過的點子就好 07/28 13:04
dreamnook: 範圍超廣要考慮的就是會不會被無效對吧? 07/28 13:05
Uesama: 要以當年的技術來看,那個就是新東西,跟廣不廣沒關 07/28 13:05
ithil1: 範圍超廣就是很可能被其他更早的前案駁掉 注意,是更早 07/28 13:06
Uesama: ㄜ 當然那是審查委員認為是新的,所以審查委員也佔了重要 07/28 13:06
TED781120: 還有搞清楚這種程度要當專利蟑螂,你得拿好幾個概念去 07/28 13:06
TED781120: 亂槍打鳥申請數十個專利而且每年付數萬到數十萬維持, 07/28 13:06
TED781120: 並持續好幾年。 07/28 13:06
Uesama: 的因素,2006年我記得,應該有很多外包的審查委員 07/28 13:06
Uesama: 所以審查委員可能素質不一,但不論審查委員素質 07/28 13:07
ithil1: 以前的審查品質很窘啊(雖然現在也...) 07/28 13:07
sopare: 只要小心沒有包含到更早的點子 要多廣都行啊 07/28 13:07
Uesama: 過了就是過了,他就是有權利 07/28 13:07
dreamnook: 時空因素會過不是很意外啦 我只好奇現在會不會被無效 07/28 13:07
ithil1: 反正就是等全台想玩的人找前案啊www 多有趣 07/28 13:08
Uesama: 無效其實也不是用現在技術去評量的 07/28 13:08
ithil1: 全台找前案 Go 07/28 13:08
Iamentire: 1 07/28 13:08
Uesama: 舉發所需要提出的證據,也都需要早於專利申請日 07/28 13:09
king22649: 有個時間點滿近的美國專利~ 07/28 13:11
poeoe: PriorArt Go! 07/28 13:12
Uesama: 那就看看有沒有人想拿美國專利去舉發看看了 XD 07/28 13:12
king22649: 而且時間點滿近的~ 07/28 13:14
Uesama: 時間點很近可能有點難,申請的時候應該還沒公開 07/28 13:22
Uesama: 所以最多就打擬制新穎性,然後台灣拿來打擬制新穎性的前案 07/28 13:23
Uesama: 不能用來和其他前案組合來質疑進步性... 07/28 13:24
k04121226: 他這手就是很漂亮的商業手法 07/28 13:33
k04121226: 有問題的是他過去的經歷以及他只提台灣 07/28 13:34
k04121226: 不然類似的專利美國早在2001年之前就有了 07/28 13:34
k04121226: 其實考量過去的訴訟這類贏的機率大約3成 07/28 13:35
k04121226: 寶可夢走贏的機會是非常大的 但還是要考量遺下利益 07/28 13:35
ddkkz2003: 看這請求項的寫法實在覺得原告勝訴機率不高... 07/28 14:00
bluejark: 6 記者隨便寫寫 07/28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