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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現在的科學法治 1.研究部門拿到死亡筆記本,並在政府認可授權的情況下,反覆實驗來證實死筆殺人的因 果關係,提出「死筆確實的能殺人」的報告 2.檢方要調查「奇樂=月」的證據,也就是在筆記本上寫下他人名字的真兇手。在第一部L 死亡之前,最多也只有間接證據。要到之後拿到筆記,再進行筆跡檢定「殺人者」 3.立法院提出法案並三讀通過,將這些能被證實奇因果關係的巫術/秘術/不可思議現象, 白紙黑字明文規定來定義為「殺人」。這點是目前最困難的部分,也就是原po所要的「定 罪」 即便以上三點都通過了,未來遇到類似案件時還有官司要打,一審二審三審上訴更審翻案 …… 但要是一開始科學就無法確立奇因果關係(比如殺人術是個人的超能力,他不發攻就無效 ) 那肯定是無法定罪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4.87.1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73581144.A.D1A.html ※ 編輯: jaguarroco (49.214.87.137), 09/11/2016 16:08:31
carzyallen: 關於第三點不需要特地立法通過吧,只要前面證據力足夠 09/11 18:44
carzyallen: 還是能以殺人罪定之,現在應該是卡在沒辦法證明吧。 09/11 18:46
carzyallen: 應該說只要該手段能被科學方法證明,就已經脫離巫術/ 09/11 18:47
carzyallen: 秘術/不可思議現象的範疇了吧。 09/11 18:47
danchen1120: 拜託刑法271條是不定式犯罪 09/1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