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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的定義: 是產生新知識的過程,在過程中我們得詳細仔細觀察發生的現象,之後發明理論來解釋觀 察到的東西 所以不管你是甚麼怪力亂神的玩意 只要最後能夠發明理論解釋他的因果關係,就歸為科學一部分 而無法重現或建立因果關係來解釋的情況,應該是不算啦 那死筆呢? 只要確定他的因果關係就能定罪了(只是要看法條,這部分就不清楚了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18.2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73571163.A.42E.html ※ 編輯: s0930194 (1.163.118.211), 09/11/2016 13:20:03
arrenwu: 不能解釋的當定律就好了 09/11 13:20
chean1020: 這想法有說服力,現今科學理論就是建立在因果關係確定 09/11 13:21
chean1020: 的狀態下,在沒有例外之前,大家都會持續認同這樣理論 09/11 13:22
chean1020: 就算真有超現實或超能力出現,像死筆,確定這筆記本能 09/11 13:22
chean1020: 殺人,因果關係明確,而且沒有例外情況,這樣就能成立 09/11 13:22
chean1020: 裡面月就試著製造例外情況,但被識破,所以因果保持 09/11 13:23
Justisaac: 所以如果是有人有超能力殺人 就真的無法定罪~ 09/11 13:25
Justisaac: 因為嫌犯不想配合就無法重複實驗證明XD 09/11 13:25
jason7086: 最重要的是相同條件下可以重現 09/11 13:25
chean1020: 最後筆記本還不是被弄到手了,如果是超能力就較難說了 09/11 13:26
eric20601: 想問如果筆記本上寫車禍死亡,那肇事者會有罪嗎 09/11 13:35
chean1020: 看肇事者有無闖紅燈或酒駕這些吧 09/11 13:42
chean1020: 如果法官認為應注意而未注意,就有罪了ㄎㄎ 09/11 13:42
carzyallen: 樓上少了一個「能注意」 09/11 18:51
gemini2010: 樓上錯了,若能證明死亡筆記本能操控人的死亡方式 09/11 19:04
gemini2010: 那肇事者的行為乃非意志可得支配的舉止,非刑罰上的行 09/11 19:04
gemini2010: 為,不成立犯罪 09/11 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