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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證明與否 本來就無關 台灣刑法有一章 叫做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這個叫做宗教犯罪 用科學來解釋 人都死了 不就是一坨肉體跟骨頭 嗎 為什麼去破壞一坨肉跟骨頭 會被定罪 這是 風俗民情 跟 社會問題 假設 死亡筆記本 真的存在 而且上了法庭 就等於曝光 民眾不會暴動嗎 鄉民不會上來吵嗎 各大團體不會出來抗議嗎 所以根本不是殺人定罪的問題 基於社會秩序 國家連實驗都不用做 就有藉口可以處理了 以前宗教主政的時候 一堆莫名其妙的法律 燒女巫 宰異教徒 需要科學證明嗎 根本沒有必要 有必要 也會弄一個出來給你看 現在還有些國家的法律 是建立在信仰上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1.114.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73574779.A.DFE.html
arrenwu: 除了女巫狩獵之外,其他部分跟科學沒有關係 09/11 14:20
異端跟異教徒 異端審判哥白尼 需要科學根據嗎
arrenwu: 然後女巫狩獵是現代法治所鄙棄的 09/11 14:21
跟現代不現代 沒有關聯性 當代的人 有當代的思維 那是民眾與時代所致 有任何對社會 人民安全有威脅的東西 都會造成法律變更
arrenwu: 另外,在希洽,巫女跟女巫是不一樣的 09/11 14:21
OK 打錯 已更正 ※ 編輯: bachelorwhc (220.141.114.57), 09/11/2016 14:27:16
lanjack: http://i.imgur.com/2P8uvVs.jpg 女巫 09/11 14:23
lanjack: https://i.imgur.com/WMNu6RR.jpg 巫女 09/11 14:24
RWAllenL: 推 法律本來就是人訂出來的 沒有什麼不可能 09/11 14:25
e49523: 要平息眾怒隨便掰個理由定罪就行 09/11 14:25
godivan: 所以我就說最後還是暗中處理掉一了百了 09/11 14:26
aegis43210: 嗯,反正岳飛都會被以莫須有罪名定罪處刑了 09/11 14:29
arrenwu: 那些主教審哥白尼的理由跟科學與否無關啊 09/11 14:29
你說:除了女巫狩獵之外,其他部分跟科學沒有關係 我反而好奇了 那狩獵女巫跟科學與否哪裡有關?
godivan: 人治時代對比法治時代真有趣 09/11 14:30
※ 編輯: bachelorwhc (220.141.114.57), 09/11/2016 14:31:58
godivan: 那個時代是被告必須證明自己無罪的時代 09/11 14:30
godivan: 現代的法律是無罪推定 09/11 14:31
arrenwu: 你講到重點了:當代的思維 那時代的法治水準不如現代 09/11 14:31
arrenwu: 不過女巫狩獵的時候 老實說有那證據還真的是隨便人掰 09/11 14:32
godivan: 那你覺得已現有的法律是怎麼對基拉定罪? 09/11 14:32
jeeyi345: 女巫怎麼翻?不是翻羅馬拼音喔 09/11 14:32
arrenwu: 狩獵女巫不科學的部分在於「他說女巫你就是女巫」 09/11 14:32
arrenwu: 他們對女巫的定義模糊,然後又沒有檢驗方法 09/11 14:32
arrenwu: 只要一個有聲望的教會人士說你是女巫 你就掰了 09/11 14:33
對呀 格白尼的狀況 也是一樣呀 哥白尼用科學舉出個日心說 教會不認可 所以當時審判 本來就跟科學無關 是以宗教信仰出發 ※ 編輯: bachelorwhc (220.141.114.57), 09/11/2016 14:37:34
godivan: 拿狩獵女巫時代來說...恩 09/11 14:33
jeeyi345: 你不是女巫的話,就是無辜的 無辜的人上帝會救,燒不死 09/11 14:33
jeeyi345: 呵呵 09/11 14:33
arrenwu: 哥白尼被定罪的原因是人家叫他不要散步那種思想他卻散布 09/11 14:33
jeeyi345: 講錯 巫女 翻英文 09/11 14:34
arrenwu: 這點其實我覺得主教沒有冤枉哥白尼 09/11 14:34
arrenwu: 被審的是加利略還是哥白尼啊? 09/11 14:35
arrenwu: 我怎麼記得好像哥白尼並沒有到處散布天體運行論? 09/11 14:35
在1633年,伽利略·伽利萊因追隨「哥白尼學說」被指控有異端邪說的嚴重嫌疑,哥白尼 學說與真相及《聖經》權威相反,最終伽利略被判終身軟禁。 對 是伽利略沒錯 我記錯了 ※ 編輯: bachelorwhc (220.141.114.57), 09/11/2016 14:40:08
arrenwu: ㄟ 你講的不是「審判」 是「律法」 09/11 14:38
arrenwu: 你所謂不合理的部分是禁止講述天體運行不合理 09/11 14:39
呃... 鑽這個 對你我的論點 到底有什麼幫助? 我的論點很單純 政治跟民眾勢力 定罪、處決他人 根本不需要科學證明 道具是法律 暴動 私刑 有差嗎? L在跟奇樂對決 也從來沒上過法庭呀 但是L跟奇樂 本來就是雙方勢力在對決 FBI派人 有需要合法的理由嗎?也沒有呀 ※ 編輯: bachelorwhc (220.141.114.57), 09/11/2016 14:44:16
arrenwu: 以法治精神來說,律法不合理,你可以改,但民眾要的是一 09/11 14:45
arrenwu: 科學的辦案過程 09/11 14:45
NO 民眾要的是安心 死亡筆記本的結局 一堆人跑去信教 祈禱奇樂會回來 今天死亡筆記本出現 啊真的看起來有效果 你覺得民眾會主張 「我們先來檢驗死亡筆記本的效用 再來判罪 好不好」 還是 「幹~ 無聲無息遠隔殺人!我們把筆記本持有者抓起來!」 奇樂能夠有支持者 是因為他出師有名 乍看之下有道理 部分民眾需要的是 沒有罪犯的世界 才會支持奇樂 如果今天是一個隨機殺人犯 拿到了死亡筆記本 曝光給社會大眾看 這已經不是科學不科學的問題了 人一恐慌起來 沒在屌這種事的 ※ 編輯: bachelorwhc (220.141.114.57), 09/11/2016 14:50:20
arrenwu: 不需要科學證明這講法...應該不是用台灣吧? 09/11 14:46
arrenwu: 至少我覺得在台灣大家視覺的要有科學證明的 09/11 14:46
arrenwu: 法律不如你的意,絕對不表示你可以去觸犯他 09/11 14:47
Sischill: 法律跟私刑怎麼可能相提並論?? 私刑是我看你不爽就可以 09/11 14:48
Sischill: 宰了你勒, 哪需要管你清不清白? 09/11 14:49
都是工具 一個看起來名正言順,一個看起來站不住腳
Justisaac: 這篇有點跑題~要用政府的惡意解決是另外的方法~ 09/11 14:49
Justisaac: 重點是"現有"的法律有沒有辦法定罪不是? 09/11 14:50
Justisaac: 追根究柢就是在問:有明確因果卻不知道原理 算科學嘛? 09/11 14:50
於是我一開始就說了 所以根本不是殺人定罪的問題 基於社會秩序 國家連實驗都不用做 就有藉口可以處理了 我寫個比較極端的例子好了 假設今天 死亡筆記本 是假的 也就是說 我在死亡筆記本上寫了人名 而那個人 剛好也在5分鐘內心臟病發死了 注意唷 這是假的死亡筆記本 而我 就是這麼幸運 直播實況寫十個人的名字 十個人都死了 後來實驗 再寫十個人 十個人也都死了 請問 這麼幸運 怎麼判? 死亡筆記本是不是真的有效 根本不重要 重要的是 死亡筆記本 會帶來什麼效應 ※ 編輯: bachelorwhc (220.141.114.57), 09/11/2016 14:55:55
arrenwu: 痾,我覺得如果定罪過程不科學 恐慌不會比死筆小的 09/11 14:52
Justisaac: 基本上死筆能驗證的方法不可能幸運到會發生~ 09/11 15:01
Justisaac: 真的發生了就冤獄賠償吧 無解~ 09/11 15:01
arrenwu: 喔 你講的這種誤判,在現代社會還是有的 09/11 15:04
bbbgggttt999: 推這篇 不同時空背景 根據國家共識會有不同甚至我 09/11 15:06
bbbgggttt999: 們認為不合理的法條出現 但是這是上帝視角 當你身處 09/11 15:06
bbbgggttt999: 其中根本觀測不到異樣 09/11 15:06
arrenwu: 所以我才會在上面說 法條 跟 審判 是不同的東西 09/11 15:06
說到這個 我滿好奇的 在現代社會中 有過因大眾壓力而以法律 穿鑿附會 審判人的案例嗎? ※ 編輯: bachelorwhc (220.141.114.57), 09/11/2016 15:11:32
arrenwu: 解嚴之後應該沒有了吧? 09/11 15:12
Sischill: 江國慶案 軍法也是法律 09/11 15:15
tomsonchiou: 有啊 扁 09/11 15:21
RbJ: 很多吧 09/11 15:21
kevin751231: 定罪後可以無端指控某某人擁有筆記本 大獵巫時代 09/11 17:25
arcanite: 有啊!實質影響力說 目前只有一人適用的學說 09/11 17:50
iamnotgm: 別鬧了樓樓上 刀子能殺人所以你持有刀子就有罪嗎 09/11 18:17
kevin751231: 持有刀子沒罪,怎麼不說說槍砲或更大的呢? 09/11 19:50
susuki747: 女巫和巫女的差別很重要...我笑了 09/11 22:27
jackevils: 推,認同這個觀點,制定法律與運用法律的都是名為"人" 09/12 14:42
jackevils: 的存在 09/12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