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oyun10121: 重點是沒有信賴關係吧, 學齡前禁3C也不過就換其他東西 09/22 02:23
→ yoyun10121: 當保母而已, 比3C恐怖的東西太多了 09/22 02:23
那,只能想辦法自己顧就不需要褓姆了。
其實我跟我朋友後續還有針對離異母親的討論。
雖然他認為母親只是單純經濟能力不足以照顧小孩。
但站在讓孩子健全發展至上的觀點來看,雙親應該選擇:
共同監護權、小孩媽媽帶、父親負擔孩子贍養費到成年。
明知道父親長期經商,雙親卻沒有做出上列的選擇,代表今天會有這種結果是
雙親自己選的。
※ 編輯: simdavid (123.195.164.174), 09/22/2016 02:29:32
→ SCLPAL: 用3C是傷眼睛,迷其他東西可能傷身體商更大=w= 09/22 02:29
→ SCLPAL: (甚麼我不方便說w) 09/22 02:29
推 newgunden: 可是我國中的時候班上也是90%戴眼鏡 那時候哪有手機? 09/22 07:29
→ RAA1144557: 就是看書用眼過度啊 09/22 08:01
推 enjoytbook: \看小說到戴眼鏡的/ 09/22 09:07
推 hermis: 奉勸有打算生小孩的人千萬不要用小孩當藉口來合理化 09/22 10:09
→ hermis: 自己只顧工作不顧家庭的行為,那只會讓小孩把你當外人而已 09/22 10:09
→ hermis: 這個案例就是個好例子,人都是互相的,你付出越多時間 09/22 10:09
→ hermis: 你的家人就越重視你,反過來說你花越少時間 09/22 10:10
→ hermis: 家人把你當陌生人的機會就越大 09/22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