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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perSg (萌翻天的時代來啦°▽°)》之銘言: : 擷取摘要: : 1.抄襲是不好,但這部分只是玩家的選擇基準之一,也不是最高基準 : 2.原創與否不是免洗金牌,能接受市場考驗並且存活下來的才夠資格大聲 : 3.抄襲不是問題,問題是在喜歡炒短線 : 4.藉由遊戲沉迷度來培育出一票親衛隊是很重要的事情,他們可以幫你嗆人、幫你噓人 : (BZ:^_^) : 5.PMGO就是個炒短線的遊戲,你可以學他初始的10%,但後面的90%要想辦法走出自己的路 : 6.抄人就抄人,別說謊說自己是原創,玩家有眼睛會看會比較 : END.我的英雄夢還有救,只要剩下的路走對就行,加油 : ===== : 我個人看是沒救了啦(′‧ω‧`) 先感謝幫忙縮減閱讀時間QQ 其實針對遊戲體驗來說,我覺得還真的跟這位說的差不多 不然某遊戲怎麼紅成這樣真的沒道理。 (嗯,基於本人被桶一個月的經驗,我不想說名字) 對玩家來說好不好玩才重點,對創作者來說這才是大問題。 沒有人喜歡自己的創意被別人整組搬走賺大錢,然後自己一毛錢都沒拿到。 (看看特斯拉) 然後那個人或那個公司竟然還有臉聲稱自己是原創,說到底,我想沒甚麼創作者 能夠心平氣和坐下來談這件事。 我以前還會對抄襲義憤填膺,甚至對於支持抄襲的人感到不屑 不過經歷上次事件後我就想通了 拿人東西的人跟給人東西的人本來考量的利益點就不一樣。 創作者反抄襲這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但說穿了這利益根本跟消費者沒有半毛 直接關係,要求消費者不要支持抄襲實在是很天真的。 如果創作者自己不站起來走法律途徑,那也是在縱容抄襲,實際上真正的利益損 害者只有被抄襲的人,其他人並不會有啥利益損失,自然沒必要跟被害者站在一起。 更別忘了,台灣是一個喜歡檢討被害者的社會。喜歡嘲諷努力卻失敗,歌頌走歪路 卻成功的鬼島。 所以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如果真的有甚麼很酷的點子,建議三點: 1> 有錢又有原型的話先申請專利,以免被抄走還被人申請專利反咬你一口 (參考之前被炒熱的某三位貓貼圖互咬事件) 2> 沒錢但有原型的話,趕快找一家有錢公司把創意賣了,好歹可以賺點錢 3> 沒錢沒原型,那你還是把這點子收起來,當作自己從沒想過這東西。 不要一腦熱到處跟人宣傳,或者以為自己可以獨食,商場是戰場,是殘酷的。 不是你發現自己被陰了出來哭哭大聲嚷嚷,其他人就會幫你討公道。 大多時候都是你在那邊哭完了其他人嘴砲完了,抄襲你的那位仍然爽爽賺爽爽 抄,用這種姿態嘲諷你的天真與努力。 -- 神說,要有光,於是有了光之美少女! http://www.anobii.com/people/hermi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53.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76671626.A.09C.html
lanjack: 我幫你說,神 10/17 10:39
TohmaMiyuki: 抄 10/17 10:40
sdfsonic: 汁 10/17 10:40
oz5566: 拚 10/17 10:40
abinssigh: 盤 10/17 10:42
hermis: 接龍大失敗QAQ 10/17 10:43
kirbycopy: 為何3不能申請專利 10/17 10:50
alexjui: 專利的維持要COCO跟強大的法務 10/17 10:55
hermis: 樓上說的沒錯QAQ 10/17 10:56
alexjui: 不然就算你專利申請成功,還是跟沒申請差不多,還會被告 10/17 10:57
alexjui: 還有要看你申請哪一國的,有些比較人治的就必須另行它法 10/17 10:59
alexjui: 不過強大的法務通常會幫你處理後面這堆鳥事情 10/17 11:00
gtfour: 總算想通了啊 10/17 11:02
hermis: 因為人老了會偏右(唬爛中) 10/17 11:03
lanjack: 幸好我還是偏左 10/17 11:06
f222051618: 中肯推一個 10/17 11:06
tonyxfg: 申請專利要錢,而且是每年都要繳錢,另外專利是屬地主義 10/17 11:08
tonyxfg: ,在台灣申請只有台灣有用,所以要避免被抄襲還得每個國 10/17 11:09
tonyxfg: 家都去申請才行 10/17 11:09
alexjui: 強大的法務還是需要的(認真)。 10/17 11:18
kirbycopy: 那為何有人可以當專利蟑螂賺錢啊 10/17 11:25
TED781120: 跟偏左偏右沒關係,單純是民眾普遍短視+法律編的很智 10/17 11:43
TED781120: 障。 10/17 11:43
tonyxfg: 那要看誰比較怕麻煩,如果沒有強大的法務,例如小公司之 10/17 11:44
tonyxfg: 類的,通常沒那個心力跟時間去耗,很可能選擇付錢了事 10/17 11:45
alinwang: 手遊市場87%的玩家是不會關心遊戲有沒有抄襲.神塔就是. 10/17 11:45
TED781120: 另外,專利蟑螂通常是卡國外專利到他國要重新申請的時 10/17 11:46
TED781120: 間差先申請過(但會通過通常也跟司法買通有關,如對岸 10/17 11:46
TED781120: ),像是當初對岸有人搶在APPLE在中國申請好商標前搶 10/17 11:46
TED781120: 先註冊通過,搞到APPLE得付這些地頭蛇大筆授權金。 10/17 11:46
TED781120: 上次《PMGO》的情況,說真的他付了長達十年專利金在那 10/17 11:47
TED781120: 邊,根本不能算是什麼專利蟑螂。 10/17 11:47
kirbycopy: 其實資訊不夠吧 我一開始就知道是抄襲的 才不會去玩炎 10/17 11:47
TED781120: 沒有那個專利蟑螂是蠢到放十年長線的。 10/17 11:47
kirbycopy: 龍 神魔 candycrash 2048之類的咧 但我入坑以後 你跟我 10/17 11:47
kirbycopy: 說這些是抄襲的 我不會因為這樣就離坑阿 已經有放心力 10/17 11:48
kirbycopy: 進去這些遊戲了 哪會因為一句抄襲就不玩 10/17 11:48
TED781120: 至於我說法律編的智障,是指直接描圖改服裝去賣在台灣 10/17 11:49
TED781120: 都不算侵權。 10/17 11:49
alinwang: 與其說資訊不夠倒不如說懶得收集資訊.. 10/17 11:51
TED781120: 而且台灣人本來就普遍對設計創作沒什麼尊重可言,完全 10/17 11:52
TED781120: 不把設計當一回事,當然覺得只要自己權益沒受損,那管 10/17 11:52
TED781120: 創作者被抄襲多少東西。 10/17 11:52
TED781120: 只能說有志從事創作設計的,還是學好英文日文拼出國比 10/17 11:54
TED781120: 較有機會,哪怕資本主義代表國美利堅都比台灣這些嘴巴 10/17 11:54
TED781120: 稱自己右派的叼民尊重創作得多。 10/17 11:54
kirbycopy: 要休閒玩家玩之前先看這遊戲有沒有抄襲太難了吧 10/17 11:59
dsa3717: LL是抄(ry 10/17 12:02
TED781120: 不過,講「抄襲沒什麼」總比那些白痴護航「這又沒抄襲 10/17 12:07
TED781120: 」要得人尊重一點,像當初那個智障女神…… 10/17 12:07
kirbycopy: 抄襲沒什麼也是很嘲諷耶 還是可以回應的更漂亮點吧 10/17 12:10
TED781120: 講「抄襲沒什麼」起碼承認那在抄,那堆說「這那算抄」 10/17 12:12
TED781120: 的單純就是智障在嘴硬而已。 10/17 12:12
ImCasual: 抄襲不是最大問題,如果擺明是幹誰的創意來用還多少有廣 10/17 12:14
ImCasual: 告效果 10/17 12:14
ImCasual: 抄了還堅持自己原創只有無恥 10/17 12:14
genesic: 我只對自稱原創感冒,先別說這幾乎不可能 10/17 12:41
genesic: 原創這件事本身也沒什麼加分,跟你好不好玩一點關係都沒 10/17 12:41
genesic: 關於遊戲抄襲這件事,你自己下去做一款就知道了 10/17 12:42
genesic: 要沒有任何遊戲的影子,實在是太難了 10/17 12:42
一開始就抱持著林北就是要抄,跟我們先試試看,如果真的抄到了再說兩者還是有差的。 不過我個人沒玩過PMGO我就不方便評論 當初某遊戲我是一玩就知道他媽的你就是一開始就打算抄還自稱原創的那種 有些公司在開發時就會說我們會參考甚麼甚麼,告訴你他們的開發脈絡。 如Sigono、Nomads都做過類似的事。 這種的你說可能有參考到,但你絕對不會說它們就是抄。 脈絡都擺在那邊給你看了,跟那種一開始就很粗糙的抄襲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 我的確認同不管開發甚麼遊戲都很難擺脫前人的影子,應該說就是遊戲玩多了 開發遊戲就一定會遇到這種尷尬的情況。 這更彰顯出堅持要自己來的開發者有多難能可貴,又是多努力付出心血在做遊戲。 即使這遊戲可能到最後無法得到玩家青睞,我個人還是會給予極高的評價。
genesic: 所有的遊戲公司其實都心知肚明這件事 10/17 12:42
genesic: 在核新玩法上爭論抄襲這件事情只是在浪費大家時間 10/17 12:43
genesic: 當然美術圖、內容數值的抄襲不在這之內 10/17 12:44
genesic: 我不知道你說的林北就是要抄是什麼意思 10/17 13:12
genesic: 不過你可以跟朋友討論討論提個遊戲的企劃,你就知道我的 10/17 13:13
genesic: 意思,大家在提案的時候都是搬出各種遊戲來講,這樣算是 10/17 13:13
genesic: "林北就是要抄"嗎? 10/17 13:14
所以說這是參考 至於那個「林北就是要抄」是甚麼意思是黑話 我不能明講也沒證據證明,請見諒=w=>
genesic: 我隨便舉個台灣玩家心中的神公司雷亞好了 10/17 13:20
genesic: 他的成名作cytus有多"優化"DJMax Technika,我就不說啦~ 10/17 13:21
不....這個....老實說我對雷亞不熟 其實你舉這例子我也是聽得霧煞煞
genesic: 玩法還挺原創的VOEZ,成績如何? 大家心裡有數啦 10/17 13:24
音game我沒在碰,不好意思啦。 不過要談商業化,一定會參考老遊戲吧? 我以為這點我們有共識,對嗎? ※ 編輯: hermis (114.34.53.98), 10/17/2016 13:27:42
genesic: 我是一連串打下來的,沒看到回應XD 不好意思 10/17 13:30
genesic: 我只是想表達對這封信的支持(? 抄不抄襲什麼的真的不重要 10/17 13:31
genesic: 但是像我的英雄夢go這種連名字都要吃人豆腐的,絕對沒救 10/17 13:32
hermis: 連名字都吃人豆腐這筆某遊戲還慘啊XD 10/17 13:33
genesic: 因為他們連PMGO是在熱什麼都沒搞清楚... 10/17 13:33
hermis: XXDDD 10/17 13:34
sdfsonic: 連PMGO是在熱什麼都沒搞清楚不太可能 10/17 13:37
sdfsonic: 不過自己遊戲後面加個GO很明顯的就是想吃神寶GO豆腐 10/17 13:37
dreamnook: 他們所理解的熱賣都是看表層長什麼樣子 10/17 13:38
dreamnook: 褲子賣 賣類似褲子 衣服賣 賣類似衣服 10/17 13:38
dreamnook: 我個人覺得用個簡單詞解釋就是賣偽造品 10/17 13:39
genesic: PMGO熱在PM不在GO,我一直以為是業內共識 10/17 13:39
genesic: 既然智樂堂認為把PM換成其他的GO一下也行,那就大家來看 10/17 13:40
dreamnook: 要LBS+蒐集就LBS+蒐集 這也沒什麼 10/17 13:41
dreamnook: 細節一樣就是不避嫌 不避嫌..這是道德問題 無解XD 10/17 13:43
dreamnook: 用神符收服也可以啊 用牌位恭奉也行 丟個球幹嘛 10/17 13:44
hermis: 簡單說集著推,結果一堆細節根本都是硬湊,那就算他要說這 10/17 13:47
hermis: 參考大概也沒人相信吧 10/17 13:47
genesic: 我提供另外一個觀點,他的目的其實就是要騙PMGO的玩家進 10/17 13:54
genesic: 來玩,所以名詞什麼的都用一樣的,這些玩家才比較好上手 10/17 13:54
genesic: 如果你搞一堆新名詞,有可能這些玩家沒耐性就流失了 10/17 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