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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rze04 (orz)》之銘言: : 法律上,版權屬於官方,官方當然站的住腳。未經允許的翻譯算重製,已經是侵權。 : 但是翻譯每個人翻的都不一樣,還要講求信達雅,除了重製外也還有再創作的成分。 : 如果官方在未告知的情況下徑行使用漢化組的翻譯,會有道德問題嗎,大家怎麼看?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LT25i. 我們就講一個大概十年前發生過的真實案例吧 或許有些人會覺得我這是老生常談 但是也許可以當做參考: 我想板上應該還有不少人記得或是耳聞 之前魔法少女リリカルなのは因為翻譯問題造成的大反彈事件 而那位翻譯大大除了自暴自棄的「老子決定亂翻」發言 以及他真的幹出亂翻這種完全不負責任的事之外 這位仁兄竟然在DVD正式發售之後被某個長期追水樹新歌 以及翻譯歌詞發表在Blog上的網友發現 「自己翻譯的成果被原封不動拿去用在正式代理的DVD以及TV放送上」 至於為什麼會發現是因為他的譯稿有數個翻譯錯誤 然後被糾正後也懶得改就這樣繼續放在網路上公開 當然這位部落客原本也是打算對代理商以及那位翻譯大大提告 後來是其他網友(其中包括律師以及法學院學生)解釋法條 確定如果提告對於部落客來說是絕對不利 才悻悻然打消念頭 當然十年前跟現在的法律肯定會多少有些不同 以前不能告的東西現在能不能告? 我不知道 這部份還有待對法律理解程度較深的板友幫忙解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2.130.64.1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77670537.A.1F8.html
sixpoint: 西瓜迴路遮斷器 10/29 00:03
hms5232: Startlight Breaker 10/29 00:04
tonyxfg: 即使可以告,到時官方反告他侵犯版權,恐怕得倒賠更多 10/29 00:04
ProductionIG: 我記得這東西利不利潮流有變 10/29 00:04
rockmanx52: 所以我才會說「當時」對非代理來說是絕對不利... 10/29 00:05
rockmanx52: 現在時空背景跟潮流都不同 自然不能相提並論 10/29 00:05
rockmanx52: 然後最爛的應該是:這個譯稿出來的時間甚至還比代理商 10/29 00:06
rockmanx52: 獲得版權還要早很多 10/29 00:06
Sischill: 就算是現在也一樣呀 代理權利基本上就是尚方寶劍 10/29 00:06
chister: 迪亞布羅使節團 10/29 00:07
Sischill: 不要說中國好了 台灣也有幫忙翻XML結果被代理商找上門的 10/29 00:07
rockmanx52: 這個事件如果早一兩年還有得救 偏偏就在代理商條款 10/29 00:07
Sischill: 還有一拖拉庫的動漫翻譯更不用說了吧? 10/29 00:08
rockmanx52: 實施之後發生 10/29 00:08
ray8672: 這邏輯真鳥 法律漏洞嗎 10/29 00:08
dephille: 應該說一定可以告,但是對方也可以反告... 10/29 00:08
ProductionIG: 不是漏洞 是你夠不夠錢跟時間和大公司玩 10/29 00:08
dephille: 然後兩邊都犯法互賠的話翻譯者肯定輸到臭頭... 10/29 00:09
ProductionIG: 他用了總不會又告你 阿你主動去提 那就吃屎 10/29 00:09
dephille: 我聚賭頂多罰3000,你呢? 10/29 00:10
Sischill: 法律本來就是一個個法律事實分開來看 沒有什麼邏輯問題 10/29 00:10
Arminius: 所以不用幫忙翻譯...翻譯這個工作還是讓原廠/代理做 10/29 00:10
Sischill: 法律事實1: 某甲未獲得授權自行翻譯 10/29 00:10
ProductionIG: 翻譯者輸到臭頭那也不一定 10/29 00:10
roy31317: 本來收回去94代理商的權利 不爽你不要翻R 10/29 00:11
Sischill: 法律事實B: 廠商乙未獲得某甲同意直接使用某甲的翻譯 10/29 00:11
Sischill: 在法律事實1的情形 廠商乙可以告甲 在法律事實2的情形 10/29 00:11
Sischill: 某甲可以告廠商乙 完全不會有任何衝突 10/29 00:12
rayven: "不一定"是事不關己的人才會說的風涼話 10/29 00:13
dderfken: 事實上是不關他的事沒錯啊 10/29 00:14
ray8672: 但是事實1某甲的翻譯比取得授權時間還早呢?這樣也侵權 10/29 00:14
ray8672: ? 10/29 00:14
ProductionIG: 風涼話不能說喔 阿不就好棒棒 10/29 00:15
Sischill: 是的 一樣是侵權,因為只要代理權放出去了 基本上就是尚 10/29 00:15
whe84311: 覺得可以告的你們可以叫好色龍告告看 10/29 00:15
Sischill: 方寶劍, 當然法律不溯及過往行為 所以在這種情形下某甲 10/29 00:16
humbler: 對岸那邊是直接把翻譯組買下,當作正版推出 10/29 00:16
Sischill: 代理散佈的廠商乙不能用這個來攻防 不過相對的某甲在代 10/29 00:16
dderfken: 要先等好色龍被盜翻譯 10/29 00:16
ProductionIG: 好色龍連影片都放上去了 和純翻譯是兩回事 10/29 00:17
rockmanx52: 其實買字幕組這件事 老普在十年前就做了.... 10/29 00:17
Sischill: 理權後就不能放出他的未授權翻譯(當然..實際上大家都知 10/29 00:17
Sischill: 道網路這東西一外流就很難擋的了) 10/29 00:17
dderfken: 丟到網路上的東西很難消失 10/29 00:18
rockmanx52: 當時有一個專作台灣中文的初期成員就被老普聘進去 10/29 00:18
Sischill: 其實南方公園的翻譯及網路放流就有類似的事件發生了 10/29 00:19
humbler: 最近有個專做百合的漢化組也是被挖腳 10/29 00:21
humbler: 對岸百合商機越來越大,果然是百合救世界 10/29 00:21
chung2007: 這讓我想到之前參加簽名會的時候某出版社資深員工聊天 10/29 00:23
chung2007: 時說他以前剛退伍找工作空閒之餘就是翻譯糟糕漫XD 10/29 00:23
whe84311: 大爆射漢化組 10/29 00:25
darkbrigher: 差不多同樣時間點 哈尼蛙翻完羅德斯島戰記 然後好像 10/29 00:50
darkbrigher: 出版社找去當翻譯的樣子 原來稿子稍微修改一下就出版 10/29 00:51
darkbrigher: 不過還是照樣買了全套收藏 10/29 00:52
dderfken: 好翻譯應該也能提升銷量 10/29 00:57
w1214225: 這很上古卷軸 10/29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