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23ko: 啊對了,補充一下,之前剛畢業後我曾經想成為小說家。 11/24 11:26
→ F23ko: 然後發現小說家還蠻慘的,所以跑去學寫程式,想寫遊戲。 11/24 11:27
→ F23ko: 後來發現,遊戲業的待遇跟小說比起來好了一點,但還是很慘 11/24 11:27
→ F23ko: 於是我現在成為其他類別的程式設計師...... 11/24 11:28
→ chewie: 日本也有動畫師的慘況啊... 11/24 11:27
推 yenkwan: 阿 不懂的人在那邊喊燒 不就很好笑 11/24 11:27
→ koko147: 因為徵人的是宗成的老闆,徵人給旗下三位漫畫家 11/24 11:28
→ koko147: 所以宗成才會說公司給不到勞基法的他會給 11/24 11:28
用公司的名義的確應該這樣子
那比較像是行政助理之類的感覺
推 l22573729: 遊戲業也是夢想產業啊 寫程式能賺的錢很多,但不包含做 11/24 11:28
→ l22573729: 遊戲啊 11/24 11:28
→ arcss: 補充一下,寫一本小說拿到3萬稿費的已經算得上咖了..... 11/24 11:29
推 s10153524: 創作類的就是這樣 古代畫家還得要有人資助 現在好像也 11/24 11:29
→ s10153524: 差不多 11/24 11:29
→ koko147: 可以說工作室是子部門,實際上的真正老闆是數位未來 11/24 11:30
→ chister: 受僱的農夫一樣受勞基法保障 11/24 11:30
大多數是這樣算,施肥一分地多少,或是工作一天多少,這樣。
推 sarevork: 一本20版權3萬的話..在台灣算很強了 11/24 11:31
→ dreamnook: 遊戲業登出中 做的事情比之前簡單 但賺比較多(扶額 11/24 11:32
推 chister: 這篇是搞不清楚受僱者跟自營業的區別 11/24 11:32
→ dreamnook: 不過還是照樣在自我鄙視跟掙扎中做遊戲就是... 11/24 11:33
※ 編輯: F23ko (125.227.87.115), 11/24/2016 11:37:41
推 valorhu: 論件計酬算了,一張700給助手500夠不夠有良心呀www 11/24 11:50
→ F23ko: 說到助手的費用,聽說即使是日本的當紅漫畫家,稿費也是只 11/24 11:51
→ F23ko: 夠給助手而已,真正要賺是靠單行本說 11/24 11:52
推 valorhu: 台灣就算了,有哪個漫畫家版稅能過活的? 11/24 11:53
→ Nravir: 這樣說來勞工跑去抗議老闆我們該去支持還是譴責阿?! 11/24 13:34
→ F23ko: 當然是支持,一個產業如果需要靠壓榨勞力才能運作,那從根 11/24 13:57
→ F23ko: 本上就有問題。 11/24 13:57
→ F23ko: 像是現在的農業、創作業之類的,都是很有問題的商業模式。 11/24 13:58
→ F23ko: 當然啦,以上跟以下都是我的個人見解。 11/24 13:58
→ F23ko: 像農業應該全面集團化、機械化。而不是像台灣的小農經濟。 11/24 13:59
→ F23ko: 當然這不容易,因為這代表會有一大票農民失業沒工作。 11/24 14:00
→ F23ko: 但沒工作又怎樣樣? 集團化後,只靠10個人就能完成以前100 11/24 14:01
→ F23ko: 個人的工作量,其他90個人就不用工作了。但這是因為那90個 11/24 14:02
→ F23ko: 人放棄工作,才能讓整體付出的勞力下降。所以那10個人應該 11/24 14:02
→ F23ko: 負起養另外90個責任,而不是把獲利收到自己口袋。 11/24 14:03
→ F23ko: 這樣,創作業的問題就有解了,因為其他90人的時間空出來了 11/24 14:03
→ F23ko: ,那些人就可以拿乾薪去從事創作類的職業,而不用擔心日子 11/24 14:04
→ F23ko: 過不下去,沒生活費的問題。 11/24 14:04
推 q0r0p: 問題是 那10個人覺得其他90個人根本就是米蟲廢物 只想自爽 11/24 17:56
推 seaseacola: 上面的模式變成生產很多, 但物資交流下降的問題 11/25 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