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weichipedia: 我噓最後一段 11/25 12:34
→ weichipedia: 法盲式的發言 11/25 12:34
→ Augustus5: 唉 不過聽說那個犯罪宣言預告者已經滿18了 11/25 12:34
→ weichipedia: 他已經19了 11/25 12:35
→ zhiwei806: 大學還這麼屁孩= = 11/25 12:36
→ npn1992: 看到有人說那個平常就怪怪的 11/25 12:36
→ weichipedia: 他高職畢業 不知道有沒有讀大學 11/25 12:36
推 tomuy: 認真說 如果成年就應該法辦了 公然恐嚇 11/25 12:37
→ chocopie: 即使未成年或精神障礙,依然要接受法律制裁。這不是問題 11/25 12:38
→ chocopie: 重點。 11/25 12:38
推 updowntheof: 跟讀到哪無關,腦洞是不分學歷的 11/25 12:38
噓 Sangheili: 是分學校的 (X 11/25 12:38
→ w3160828: 通常有預謀的行為 很難用精障脫罪 因為會預謀代表心智 11/25 12:40
→ w3160828: 正常 除非法官有收錢 11/25 12:40
若是本身此人就有精神病史;在來靠律師的嘴砲戰,脫罪還是有可能呀?
※ 編輯: bloodrance (180.206.8.25), 11/25/2016 12:47:25
推 hom5473: 光是他還能夠做影片來發犯罪預告就證明他有行為能力吧 11/25 12:43
→ kashiwa27: 做影片很難嗎 11/25 12:45
→ sai007788: 不難,但是精神異常的人做不來 11/25 12:46
最終判決還有一個可能:此人有教化可能,從輕量刑
噓 qoo2002s: 拿愛滋病牛奶給他喝好了 11/25 12:50
噓 MAXcafe: 愛滋進胃裡是要幹嘛? 11/25 12:53
推 xxtuoo: @@a 愛滋病牛奶是啥郩?w 11/25 12:55
※ 編輯: bloodrance (180.206.8.25), 11/25/2016 12:58:17
噓 weichipedia: 如果你的法律知識只有八卦板程度 你還是別再回啦 11/25 13:03
求專業簡闢
※ 編輯: bloodrance (180.206.8.25), 11/25/2016 13:05:12
推 QBian: 愛滋那個是告白的梗吧 11/25 13:07
→ carzyallen: 把減輕罪責事由當成保護加害人也是一絕 11/25 13:22
噓 s8018572: 理組 11/25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