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pblgu: 你得證明魔女存在R 詛咒殺人 是否有效? 12/13 21:53
契約內容就是要求退治魔女啊
→ jazz5566: 緊急避難跟意思表示的效力 應該沒有關係吧? 12/13 21:53
嗯...其實我也不知該怎麼表達,大概就像...要從熊口中救下受害者,得要小孩去便利商
店買把刀這樣吧?
這樣買完後刀還能退嗎?
大概...是這樣...吧?
※ 編輯: tonyxfg (61.227.75.231), 12/13/2016 21:58:22
推 iam60805: 大可開22k廣徵人才就職魔法少女,或培訓魔法少女產業替 12/13 21:55
→ iam60805: 代役,得證QB不符比例原則 12/13 21:55
→ xenoyuri: 如果還在民法範疇內,出於保護限制行為能力人應該還是 12/13 21:55
→ xenoyuri: 得看爸媽臉色,畢竟拯救世界的責任本來就不該由小孩負責 12/13 21:56
推 doyouknowhow: 別小看正義的法官啊! 12/13 22:17
→ doyouknowhow: 不過民法的基礎是私法自治 緊急避難不能算理由 12/13 22:19
→ doyouknowhow: 而且勞務契約是不能強制履約的 12/13 22:21
→ carzyallen: 緊急避難是阻卻違法事由跟契約是否有效沒有關係吧... 12/14 01:09
推 zs111: 契約內容就是要求退治魔女啊(X) 不打魔女就會... 12/14 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