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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有些板友推文 認為批評這個事件是在搞連坐 當然 如果真的搞到連坐 的確是有點超過啦... 但對於身在作曲產業的我來說 這樣的事件 其實並不是真的「沒什麼、沒關係」的事...... 且讓我說明一下這之後可能發生的化學效應吧 [對於不知情的人而言] 穿越時空的事件 目前基本上只有在動漫圈流傳 如果今天能夠決策的出資者 並沒有涉足這塊領域 如果原po提到的 在台灣音樂圈小有名氣的人 都願意幫VK克背書的話 這些出資者跟他合作的意願 一定會大大地提升 [對於知情的人而言] 做出了這麼糟糕的事情 大公司卻還是願意跟他合作 有頭有臉的音樂人也還是繼續推崇他 一定會有很多人開始改變想法: 「或許這樣做並不是真的那麼嚴重...吧?」 [更甚者 對於創作人而言] 「參考」成這樣都沒問題了 那我何必要這麼認真堅持原創呢? 而且西瓜偎大邊 這樣都弄不倒他們了 還是當他們的同伴比較好 識時務者為俊傑 然後 這些人的勢力就會越來越大 台灣的創作道德 也只能繼續向下沈淪了 其實在國外 因為抄襲而被告的例子不勝枚舉 歐美: 披頭四吉他手 http://www.dailycold.tw/8069/my-sweet-lord/ 小賈斯丁 http://star.ettoday.net/news/523769 亞洲: 「紀念樹」事件: https://ja.wikipedia.org/wiki/%E8%A8%98%E5%BF%B5%E6%A8%B9%E4%BA%8B%E4%BB%B6 上海世博會主題曲抄襲: http://blog.udn.com/kalaok/4055046 上面的案例 官司打輸的那一方 很多都賠到脫褲 雞頭都掛在那邊了 猴子們自然也不敢亂來 至於台灣的狀況... 基本上就是 太多人在抄 所以我們互相不檔財路 其中一位在VK克下面工作的作曲家 在「穿越時空事件」過後 曾經這樣跟我說過: 「流行圈的人覺得這樣沒什麼,不知道為什麼拿到動漫圈就不行了。」 「為了要往上爬,我現在還是得要依附他。」 對照國外的狀況 真的是教人不勝唏噓 要改善台灣的音樂環境 已經不能夠冀望音樂人了 卡在共犯結構裡面 根本就沒什麼人想要離開舒適圈 沒有人想當出頭鳥 (當然好的音樂人還是存在的 但光靠他們的力量 根本就不夠) 聽眾的力量才是最大的 跟利益瓜葛無緣的你們 只要持續做出正確的選擇 以輿論監督 台灣的音樂環境 也就不得不往好的方向發展了 以上個人的見解 還希望各位能夠多多參考<(_ _)> -- 註: 所謂靠聽眾的力量 並不是指沾上一點點關係的全都都要打翻 (連返校都抵制真的太過頭了...這件事情跟遊戲製作群實在是沒什麼關係) 但至少要讓音樂人們知道「聽眾在意這件事」 明明知道哪一個作者抄襲(而且還沒道歉) 卻還是硬要捧他 這種行為就很不可取了......orz 這些不可取的例子 原po的文章也都有提到 我就不多贅述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62.2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86129190.A.DD8.html ※ 編輯: mwt (59.115.162.215), 02/03/2017 21:41:13
haha98: 看上篇推文不就知道了在臺灣 聽眾根本沒人在乎抄襲 02/03 21:43
tedandjolin: 反正以後返校被盜版我覺得也沒什麼了 反正作曲家本人 02/03 21:46
gm79227922: 畢竟是鬼島 要求人民有點法律跟創作素養是期待過高了 02/03 21:46
tedandjolin: 也不care這種小事情了 02/03 21:46
tedandjolin: 現在想想所謂國產原創的背後可能都是用這種心態 02/03 21:47
tedandjolin: 那跟個白癡一樣買比較貴的國產還真是愚蠢行為 02/03 21:47
sukaijun5566: 八卦就算了 西洽這種討論創作的板 竟然也一堆支持 02/03 21:47
sukaijun5566: 抄襲 真的是太扯了 真的毫無羞恥心可言 02/03 21:48
ProductionIG: 台灣人又不在乎 罵了還要被說是多管閒事的肥宅 慘 02/03 21:48
c121125: 更何況人家又不是肥宅 ㄎㄎ 02/03 21:51
jhs710041: 對不起,我是個多管閒事的肥宅QAQ 02/03 21:51
jhs710041: 但其實不是切身相關,大多人都認為沒差 02/03 21:52
c121125: 是啊 就跟不寫文章的不知道某個宅神有多討厭XD 02/03 21:53
c121125: 應該說沒做翻譯接案的XD 02/03 21:53
moondark: 這樣講起來VK被抓抄襲最多次的類別好像真的是真人劇相關 02/03 21:54
jhs710041: 真的喔,樓上有掛喔? 02/03 21:54
jhs710041: 我說宅神的事情 02/03 21:55
c121125: 沒啊 就翻譯某個名作 錢收很低 02/03 21:58
c121125: 那時候他大學 結果現在對大學生收的錢都是那麼低了 02/03 21:58
aynak: 上一篇我覺得牽連太遠有點過,沒有想到產業效應這層,確實 02/03 22:07
aynak: 有可能像這篇說的一樣,正確的作法應該是不要公開支持抄襲 02/03 22:07
aynak: 者……我錯了QQ 02/03 22:07
npn1992: 該說還好我還沒去玩返校嗎... 02/03 22:13
f222051618: 上篇推文各種奇文共賞啊 02/03 22:15
f222051618: 火不可能也不該燒到返校 但對於這種公開行為甚至推文 02/03 22:16
justastupid: 認同 02/03 22:17
f222051618: 有提到雷亞依然和作愉快就絕對該譴責 02/03 22:17
mapleone: 這篇文章不只是連坐,根本是株連10族啊 02/03 22:25
請問mapleone大有看完整篇文章了嗎? 如果哪邊你覺得太過火 都歡迎提出來討論!
Hornysonic: 這篇真心推,共犯結構也是卻是存在的問題 02/03 22:34
Hornysonic: 人在外頭,晚點再來回文 02/03 22:34
Hornysonic: 確實 02/03 22:34
※ 編輯: mwt (59.115.162.215), 02/03/2017 22:37:00
lopp54321010: 火不可能也不該燒到返校 但這標題不就是想這樣燒嗎 02/03 22:40
lopp54321010: 還是我對整個句子的主語太敏感了(′・ω・‵) 02/03 22:41
gm79227922: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想黑返校 純看ptt文章沒這個意思 02/03 22:43
c121125: 就我對他的了解應該是很失望而已XD 02/03 22:43
c121125: 因為噗浪的使用方式 他說這些是對「能看見的朋友們」 02/03 22:44
c121125: 抒發他的感想XD 02/03 22:44
gm79227922: 也沒說要連做法 下面可以歪成那樣也很有趣 02/03 22:44
lopp54321010: 我對發噗浪的人沒甚麼意見阿 他想在私人空間怎麼說 02/03 22:47
lopp54321010: 當然都可以 只是轉貼過來的人到底只是分享還是...? 02/03 22:48
f222051618: 就算原原文是想刻意想引導這篇說的天秤另一端 02/03 22:53
f222051618: 這篇也說的很清楚了 聽眾不該是非黑即白的作法 02/03 22:53
gm79227922: 他指的是幫忙推薦作品跟學習這兩件事情引起他反感 02/03 22:55
f222051618: 而是明確表示出大家對於抄襲行為是在乎而非默認 02/03 22:55
evilsura: 推本篇 02/04 02:52
kyphosis: 原PO的殺人標題很難讓人不認為是連坐,跟這件事的嚴重 02/04 12:15
kyphosis: 性是兩回事 02/04 12:15
bbbgggttt999: 完全贊同,縱容抄襲的下場就是搞爛環境 02/04 15:01
bbbgggttt999: 而且vk就算被抓包了也是裝死 02/04 15:02
genovis: 所以別人抄襲你也可以抄襲,別人殺人你也可以殺人 03/11 08:02
genovis: 而且這個基隆人還死不承認 03/11 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