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upin97: 推 02/04 10:50
→ justsay: 我開始相信他是反串 02/04 10:50
推 JeremyJoung: 好 退一步來說 萌屬性是個通用分類 02/04 10:54
→ wizardfizban: 你不會要說背景音樂也是個分類吧... 02/04 10:54
→ JeremyJoung: 那四大天王式的抄襲世界觀 總不會是天生的了吧?? 02/04 10:55
→ JeremyJoung: 四大天王式的劇情橋段 我都已經看到爛可以神預測了 02/04 10:55
→ wizardfizban: 就算你看到爛了 他還是有版權 02/04 10:56
→ wizardfizban: 不會因為你看到爛了 就可以無視版權問題 02/04 10:56
→ JeremyJoung: 但他的版權 就是抄襲前一個作品的版權啊 02/04 10:56
→ JeremyJoung: 那 你有去討伐他抄襲前作嗎?? 02/04 10:57
→ wizardfizban: 囧" 罵的人多了 你都沒在看C洽? 02/04 10:57
→ wizardfizban: 照你的邏輯 那某人抄音樂被罵也是理所當然呀 02/04 10:58
→ JeremyJoung: 沒有阿 因為你打從心理認為 四大天王劇本 "沒有版權" 02/04 10:58
→ wizardfizban: .....我怎想還要你決定哦 = = 02/04 10:58
→ wizardfizban: 你的護航方式能不能別一直扯你心中一定怎想 XD 02/04 10:59
→ wizardfizban: 你那麼了解我哦...你誰呀! 02/04 10:59
→ JeremyJoung: 我沒有說VK沒抄襲喔 我只是說 檢驗標準要一致而已 02/04 11:00
→ wizardfizban: 考 即然你同意他有抄襲 那你護航做什麼 02/04 11:01
→ JeremyJoung: 我不是誰 我只是就比你強一點而已(茶 02/04 11:01
→ JeremyJoung: "標準要一至"阿 四大天王 也該被讀者抵制討伐 02/04 11:01
推 lopp54321010: 標準一致大概是護航最爛的作法ㄅ 02/04 11:02
→ JeremyJoung: 請問 你有要去抵制四大天王作品嗎?? 02/04 11:02
→ SuperSg: 一大午的就在吃雞排= = 02/04 11:02
→ lopp54321010: 四天王算抄又怎樣 不會讓vk變沒有抄阿 02/04 11:02
→ JeremyJoung: 不 標準一致 本來就是社會道德檢驗的最基本條件 02/04 11:02
→ lopp54321010: 而且你為了達到這目的論述爛到不忍卒睹 02/04 11:03
→ wizardfizban: 你知道嗎 我在意的是你亂扯萌屬性和論文的做法 02/04 11:03
推 Adlem: 四天王的內容沒相似成那樣吧... 02/04 11:03
推 peng2014: 一種被開單,然後一直跟警察靠杯說別人也違規怎不去抓 02/04 11:04
→ wizardfizban: 而不是在意抄襲了什麼 所以你在這的護航真的沒用 02/04 11:04
→ peng2014: 的概念 02/04 11:04
→ JeremyJoung: 那歡迎你提出你的論述來 願聞高見 02/04 11:04
→ wizardfizban: 扯了半天發現自己的論點很爛後就進入警察開單論述了 02/04 11:04
推 IMPMatthew: 抵制四天王很簡單啊...... 02/04 11:04
→ JeremyJoung: 警察開單是另一種狀況 那是警察在限度內能抓得都開單 02/04 11:05
推 lopp54321010: 老師:A同學不要罵髒話 A:可是B也有罵阿 02/04 11:05
→ JeremyJoung: 抓不到的才放過 可是現在四大天王 你是有抓不到嗎? 02/04 11:05
→ lopp54321010: 看起來大概是這樣的情況 嘻嘻 02/04 11:05
→ JeremyJoung: 所以我主張是 都要一起討伐啊 不管是VK 或四大天王 02/04 11:06
推 Twatch: 一直標準要一致 你到底怎麼可以扯到一樣阿 阿警察開單又 02/04 11:06
→ Twatch: 不一致了 你不是要一致嘛 ? 02/04 11:06
噓 oneJack: 不管啦,傲嬌就是抄夏娜、病嬌就是抄由乃 02/04 11:06
推 sarraya: JJ你想抵制的是作者還是四大天王 :p 02/04 11:06
推 peng2014: 你又知道警察抓不到? 頗呵 02/04 11:06
→ wizardfizban: 最早的傲嬌是拉姆啦 = = 02/04 11:07
推 oneJack: 不管啦,傲嬌就是抄夏娜、病嬌就是抄由乃 02/04 11:07
→ JeremyJoung: 要抵制的 當然是寫出來的抄襲作品 02/04 11:07
→ lopp54321010: 你要不要回去看你的原文重新穩固一下核心思想 02/04 11:07
→ lopp54321010: 一起討伐 嘻嘻 02/04 11:08
→ wizardfizban: 他現在是破罐破摔狀態了...別苛求他了 02/04 11:08
→ JeremyJoung: 警察開單標準是一致的喔"只要有抓到" 這已經釋憲解釋 02/04 11:08
推 shawntwo: 跟他討論這個只是被帶離主題而已,沒半點意義 02/04 11:09
推 Twatch: 釋憲?? 那個是憲法ㄋ 用釋憲 憲字第幾號啦 02/04 11:10
推 oneJack: 殺戮都市抄無限恐怖、re:0抄中國穿越小說 02/04 11:10
→ Adlem: 看要不要把四天王抄襲的點抓出來 發文討伐 02/04 11:10
→ Twatch: 你連名詞都亂用 跟你討論感覺也只是討戰ㄅ 02/04 11:11
→ dreamnook: 令人懷念的西瓜板(誤 02/04 11:11
→ dephille: 麻煩你把你口中的四天王翻出來告訴我他們有哪些字句一樣 02/04 11:16
→ dephille: 好嗎... 02/04 11:16
推 belmontc: 題外話 釋憲跟憲法是同法位階的東西..他講的是釋字第275 02/04 11:17
→ belmontc: 而且從沒有憲字這種東西 是釋字 02/04 11:17
→ JeremyJoung: BDA.html 02/04 11:19
→ JeremyJoung: 對 我弄錯了 只是最高法院的解釋 不是釋憲 02/04 11:19
推 Twatch: 直接給編碼 你分兩行怎麼連 02/04 11:20
推 belmontc: JJ你引用的文章第一段就講275了 為啥要跳回最高院..問號 02/04 11:21
→ belmontc: 而且更直接就講不法之平等就行了 扯一堆做啥 問號 02/04 11:22
推 JeremyJoung: 好吧 我不夠專業 "不法之平等" 一次搞定.... 02/04 11:24
→ JeremyJoung: 反正 我的主張是 要討伐 就大家都要一起來 02/04 11:25
推 access4096: 不夠專業還通篇鬼扯 02/04 11:26
→ JeremyJoung: 至少我講得出喝新概念 只是文字與舉例上的修正而已 02/04 11:28
推 ck6a83: 喝新 02/04 11:36
→ JeremyJoung: 講的出"一些"概念..... 02/04 11:39
推 ck6a83: 我還以為是核心 02/04 11:50
推 f222051618: 不管啦 人家講的是嶄新理念 你們這些落後的原始人只會 02/04 12:04
→ f222051618: 抓人語病 02/04 12:04
→ vitalis: 扯四天王就太過份了!乾脆魔王底下有魔將也算抄襲算了,問 02/04 17:01
→ vitalis: 題你的四天王跟人家長的像不像呀! 02/04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