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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l3532 (Liese)》之銘言: : https://www.facebook.com/icctw2014?fref=ts : 鍾孟舜 : 12小時 · : 感謝大家幫忙 : 雲林台灣燈會女生吉祥物的作者呆尼爾,剛才已經收到稿費,從來沒見過在錢沒消沒息之 : 後....錢突然給這麼快 : 感謝大家聲援,但我覺得重點不只是錢的問題,是你叫人改稿,也沒比稿費,之後也沒下 : 文.....作者以為是不要了...白畫一場,結果卻突然出現在雲林縣府台灣燈會...結果呆 : 尼爾去問對方,對方卻回答:在忙燈會..會去了解狀況.....(我知道大家想罵髒話..) : 我相信不少創作者都遇過,假比稿之名..最後卻被拿去用,或把創意修改變成它們的,這 : 種事屢見不鮮, : 今天呆尼爾遇到這個狀況,如果對方告知你的東西被採用,錢慢點給也沒關係.....完全 : 不告知..卻從媒體上發現自己的設計被用了....哭..這樣是在不把創作者當人看 : 總之感謝大家幫忙...呆尼爾順利拿到稿費了,跟大家報告一聲 : 也感謝自由時報 報導訊息,支援創作者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974908 : 一見報一天內就匯錢進去了 燈會不是還在忙嗎 XD
laechan: 簡單說就是徵稿主辦單位一開始就沒有這方面的知識+常識02/15 11:59
laechan: 連這種基本素養都沒有還能當公務員的台灣很多02/15 11:59
回一下這段好了 原本fb爆料 " 創作者呆尼爾當初經設計公司詢問接案 沒有訂金比稿費用被修改多次後就完全沒下文 " 可以很明顯看出來,這設計稿是一間設計公司找他邀稿 可能得標後經過多次修稿定案之後,就被這設計公司放生了... 然後,基本上在跑流程的都是基層人員啦 你要求的所謂"基本素養"不曉得要到什麼程度? 一眼就能分辨出全台所有業界人士的稿件作者? 你自己做得到? 能直接用肉眼分辨出你本身行業所有人的風格? 再來我不曉得你懂不懂政府採購法 (其實我也不懂,只是碰過一兩次啦) 這種設計標,一開始比較會比的主要也是廠商信譽、履約能力跟費用 設計稿什麼的根本不是重點(X) 即便在得標後也是會不斷地一直改(依上頭大官的喜好) 一張稿上去下來,可能被上頭塗塗改改搞到根本原作者都認不出自己的小孩了 ...我不是開玩笑的 實際成品你又能分辨出這原作是誰了? (所以有時候鄉民戰吉祥物水準很爛公務員素質很糟 其實元凶根本......) 打到一半才發現... laechan你是不是把這案子當成是政府徵稿了? 不過這案子只是一個吉祥物,大概不是像主燈那樣自己單獨一包 可能(推測)是整個包成一個宣傳跟創意行銷委託案 也就是這個case是包含整個行銷的規劃、媒體宣傳及美術設計製作 這吉祥物搞不好在整個本資料裡只有一張設計圖 有人說要附原作者授權書 說真的,這種東西根本只能防君子不防小人啊... 都會做到盜稿、不付設計費了,你說他們附的授權書效果如何? 最後,這廠商出包上新聞 縣政府那邊應該是一瞬間就"鄭重關切",自然費用什麼的馬上就會匯過去了 基層承辦人也是有夠衰...... -- 「僕はおまえのように、能天気で、図々しくて、馴れ馴れしい奴が……」 「……大嫌いだ。 だから……あとは任せ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54.2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87138545.A.3E5.html ※ 編輯: Yanrei (114.25.54.252), 02/15/2017 14:04:05
Minazuki: 聽你講的好像這個避無可避.... 02/15 14:04
clickslither: 附授權書是要事後追加責任啊,偽造文書是公訴罪 02/15 14:06
Yanrei: 你本來盜用別人的東西就可以要求對方負責了,這東西只是 02/15 14:07
jupto: 授權書可能是一開始就沒有提供 設計公司可能聲稱設計所有權 02/15 14:07
Yanrei: 多此一舉,而且說真的這東西主要問題是廠商沒有付款給 02/15 14:07
clifflee: 確實是避無可避,所以協力廠商的商譽如何很重要 02/15 14:07
Yanrei: 原設計者,真正的問題是在於原公司跟設計者之間 02/15 14:08
認真回一下 其實這問題原作者如果提早發現可以提報給縣政府負責的單位 然後依採購法將費用直接撥給原作者 ※ 編輯: Yanrei (114.25.54.252), 02/15/2017 14:09:59
clickslither: 授權書問題就像是今天的問題一樣,原創者沒發現,設 02/15 14:08
jupto: 是公司所有 所以審核時就沒有提供也可能是流程瑕疵漏掉這個 02/15 14:09
clickslither: 計公司就可以逃掉一筆錢,如果有確實要求授權書,那 02/15 14:09
clickslither: 設計公司除了錢以外,還要吃刑責,不能用錢了事,以 02/15 14:10
hom5473: 授權書還是要收吧 這樣責任才清楚在誰那邊 02/15 14:10
clickslither: 後自然不敢再犯 02/15 14:10
Yanrei: 其實出包了之後就列為不良廠商,也沒以後了XD 02/15 14:11
clickslither: 現在就是出包了以後,廠商就把錢給原創者,原創者拿 02/15 14:12
clickslither: 了錢就不追究,沒事兒沒事兒,明年大概還是同廠商 02/15 14:13
fatdoghusky: 沒要求授權書出包後就是『疏失』,補給錢就好了 02/15 14:14
Yanrei: 很難說,要看情況,有些很屎尿的東西有人來標就要偷笑了 02/15 14:15
fatdoghusky: 要求授權書就是偽造文書,有刑責的... 02/15 14:15
Yanrei: 有些則是競爭激烈,好幾家廠商你根本不用去找這種有前科的 02/15 14:16
Yanrei: 而且這種有鬧上新聞的案子通常應該就是直接掰了,這年頭 02/15 14:17
Yanrei: google很簡單,你繼續用這廠商隨時都被人炒新聞 02/15 14:17
clickslither: 今天是在感嘆創作環境的艱難,政府方如果不要求授權 02/15 14:18
clickslither: 證明,那麼廠商就會繼續鑽漏洞盜圖,反正比稿不用錢 02/15 14:19
clickslither: 要讓廠商不敢再犯,政府就要做好要求授權,並用刑責 02/15 14:20
clickslither: 懲罰不乖的廠商,政府的作為對創作環境的才有幫助 02/15 14:21
clickslither: 扯什麼有沒有人要接,那都是等而下之的討論,創作環 02/15 14:21
kira925: 什麼都想要上刑法.... 02/15 14:22
clickslither: 境要好,民眾要監督,政府更要用制度來保護 02/15 14:22
kasumi999: 政府本來就不會吞這種小錢,就單純文創這塊很弱沒重視 02/15 14:22
kasumi999: 一般工程她們就會派專人去查,只能說希望這塊也去重視 02/15 14:23
clickslither: 不用刑法,好啊,重罰兩萬吧,像勞基法一樣 02/15 14:25
你的想法其實不錯,但是說真的 一來如果真的是盜圖,本來就有刑責可以處理 二來像這樣邀稿沒付款,主要法律關係是在廠商跟設計者之間 這就像勞資問題,老闆不付工資第一個當然是員工去找老闆談 當然,我也認同政府一些法令跟監督行為也是很重要 但要政府什麼東西都跳進去當主事者,說實話不太可能 網路上常常整天戰公務員爽缺沒事做白癡都能當 實際上絕大多數基層身上都是背著好幾項業務,甚至十幾種的悲情人都有 你要求什麼事情都主動介入真的是太過強人所難了 你要求政府用刑事去處理,發生了事情就是都要用刑法去跑 承辦人力要從哪生出來...
stinger5009: 上刑法之後你就會改嫌政府沒效率了XD 02/15 14:28
※ 編輯: Yanrei (114.25.54.252), 02/15/2017 14:32:32
clickslither: 請問今天這件事爆成這樣,刑責處理在哪? 02/15 14:33
Yanrei: 你東西被一個廠商盜用/欠款,你當然是去找律師啊... 02/15 14:34
clickslither: 所以就是創作者自己該死要自己付錢找律師囉?政府沒 02/15 14:35
clickslither: 有必要要求創作授權書,因為政府只負責出錢,且公務 02/15 14:36
clickslither: 員身上背好幾項業務忙不過來,不關政府的事啦~ 02/15 14:36
Yanrei: 所以你有沒有發覺,什麼東西都可以套進這個這個邏輯裡.. 02/15 14:36
Yanrei: 欠什麼缺什麼政府都要幫你討 問題是人力跟預算做不到... 02/15 14:37
clickslither: 說老實話,如果你覺得這樣可以,以後就別再叫創作環 02/15 14:37
Yanrei: 問題欠你錢的明明是那個廠商啊...為什麼你第一個動作不是 02/15 14:37
Yanrei: 去找廠商找律師... 02/15 14:37
clickslither: 境艱難了,因為政府不管創作是不是有授權,那都是接 02/15 14:38
clickslither: 案公司與創作者間的事,政府只負責出錢外包 02/15 14:38
Yanrei: 就跟你說理想跟現實不同,這種事情現實做不到 02/15 14:38
Yanrei: 他這個單位了不起20個人,要負責全縣幾十萬人的業務 02/15 14:39
Yanrei: 每個case都要介入當事主,理想很好但根本不可能做到... 02/15 14:39
kira925: 如果想要有好的創作環境 我建議當創作者的經紀人 02/15 14:39
clickslither: 所以創作環境因為公務員忙不過來,所以就不需要保護 02/15 14:40
kira925: 幫創作者篩選好的發包對象 想像政府都幫你做不實際而且 02/15 14:40
clickslither: 了...果然this is taiwan! 02/15 14:40
hom5473: 我倒覺得事先就要求授權書反倒才真正省事 02/15 14:40
kira925: 只會讓創作環境更爛而已 02/15 14:41
hom5473: 不然出問題還不是要多花人力去善後 02/15 14:41
Yanrei: 你要求授權書事情一樣會發生,沒有任何效果... 02/15 14:41
hom5473: 另外可以初步過濾授權不明的廠商 降低出事的機率 02/15 14:41
Yanrei: 你怎麼篩選授權不明的? 02/15 14:42
tonyxfg: 找律師其實也很麻煩,因為律師費也不便宜,即使打贏了官 02/15 14:42
Yanrei: 每個人都說自己有授權 = 每個人都沒附授權書 02/15 14:42
tonyxfg: 司,拿回來的錢可能還不夠付律師費 02/15 14:42
hom5473: 拿不出授權書的不就是有問題的廠商? 02/15 14:43
Yanrei: 不會啦...其實小律師很便宜... 02/15 14:43
hom5473: 另外要更進一步確認 就是依照授權書去跟原作者確認阿 02/15 14:43
clickslither: 所以我才說出事以後你就拿著授權書告偽造文書啊 02/15 14:43
hom5473: 這些事先做 哪需要每天在那邊打官司 02/15 14:44
Yanrei: 所以又公親變事主啊...... 02/15 14:44
Yanrei: 他都給你授權書了 上面寫的人你覺得會回答沒授權嗎... 02/15 14:44
kira925: 所以結論就是乾脆政府包到底嘛... 02/15 14:44
clickslither: 而且這事的效應很快,一個被告死,之後其他人就不敢 02/15 14:44
ineedtopee: 我覺得只是承包太菜大活動忙不過來,以至於沒跟創作 02/15 14:45
ineedtopee: 者溝通清楚 02/15 14:45
kira925: 先來授權書 然後就要作者的聯絡方式 弄到最後也別包了 02/15 14:45
clickslither: 亂搞,你以為那麼多公司老闆不怕坐牢喔? 02/15 14:45
kira925: 政府自己下來規劃 養一堆公務員來做創作 02/15 14:45
hom5473: 不可能外包就完全不管的吧 工程也是需要監工不是嗎 02/15 14:46
clickslither: 考慮長遠一點的話,創作授權書這種東西對政府與創作 02/15 14:46
stinger5009: 告偽造文書就算運氣超好贏了也是公司員工去被關啊XD 02/15 14:46
kira925: 免洗白手套如此多 根本沒用的 02/15 14:46
Yanrei: 什麼東西都用刑法去綁最後就是什麼都不用做了... 02/15 14:46
clickslither: 者都好,政府殺雞儆猴,創作者有保障 只著眼於現在 02/15 14:47
kira925: 根本解就是您下去做經紀人 就這麼簡單 02/15 14:47
clickslither: 當然就是一直放爛 02/15 14:47
Yanrei: 你自己想想你的工作整天跑法院,正職還要玩嗎... 02/15 14:47
clickslither: 員工被抓去關,以後就沒人替你賣命啦,風評這種事 02/15 14:47
bluejark: 像這種大活動發包通常還有可能會有層層發包 02/15 14:47
kira925: ...? 風評很有用嗎XD 02/15 14:48
kira925: 更換名字/起白手套公司沒你想的難 02/15 14:48
clickslither: 對小公司來講很有用,尤其是設計公司,圈子很小滴 02/15 14:48
kira925: 接政府單的一層 下面白手套公司一層 出事白手套扔掉 02/15 14:49
stinger5009: 這圈子待遇多差都找得到人耶XD 02/15 14:49
Yanrei: 而且你說風評這種事,現在出事風評就出來了啊... 02/15 14:49
kira925: 你知道現在廣告公司開始搞員工成立公司直接用假發包嗎www 02/15 14:50
Yanrei: 除非真的有很硬的背景啦,不然之後這公司就不用接了 02/15 14:50
clickslither: 做了會被關,待遇我想再多你都會考慮吧XD 02/15 14:50
Yanrei: 有沒有簽那張授權書都一樣 02/15 14:51
kira925: 很不幸的 這種"可能會被抓去坐牢耶"的理由從來就沒有用 02/15 14:51
Yanrei: 政府單位最怕的就是出事,所以這種會出事的廠商基本上... 02/15 14:54
shoiguang: 鬼島的商譽從來就沒有用,就算壞掉也只要換名字就好 02/15 14:54
Yanrei: 反正很現實的就是你什麼都要用刑法去跑,人力絕對做不到.. 02/15 14:55
worldark: 私人跟廠商糾紛怪政府 奇怪想法 02/15 14:55
hom5473: 不懂所謂綁刑法的點 今天沒授權書出問題 原作要告 02/15 14:55
hom5473: 到時候連政府都一起告下去 還不時得跑法院 02/15 14:56
hom5473: 責任歸屬不清不楚 到時候連承辦人員都遭殃 02/15 14:56
Yanrei: 從一開始沒那授權書就不會影響責任歸屬好嗎 02/15 14:57
Yanrei: 你硬要把什麼東西都無限上綱到政府要負責才奇怪 02/15 14:57
Yanrei: 少了那個授權書所以盜圖跟欠款的責任在發包人身上...?XD 02/15 14:59
Yanrei: 我覺得政府這時該做的應該就是強調如果有這種行為的廠商 02/15 15:01
Yanrei: 一律列為全國的不良廠商,不論種類都拒絕往來 02/15 15:01
Yanrei: 關聯企業也一樣連坐就解決了 02/15 15:02
chewie: 對 事前完全管制是不可能的 坦白說只能事後追究責任列不良 02/15 15:03
SCLPAL: 到時候就會改吵比例問題了QQ 02/15 15:03
chewie: 廠商而已 能這樣就已經不錯了... 02/15 15:03
chewie: 反過來說 要事前管制的話 所有人塗鴉都要先去向政府登錄 02/15 15:04
Yanrei: 比例原則就看抓幾年,對一些廠商三年其實就蠻辛苦了 02/15 15:04
chewie: 塗鴉許可證 塗鴉證照 還分丙乙等昇格為創作證照 以便對照 02/15 15:05
SCLPAL: 另一些:才三年(挖鼻孔) 02/15 15:05
chewie: ...這有可能嘛?XD 煩都煩死你:P 02/15 15:05
sunmonth: 連坐是100%不可能的,這完全違反比例原則 02/15 15:07
kira925: 關聯企業要連坐也很困難 其實是"創作者經紀人"有他商機 02/15 15:08
Yanrei: 反正這也不是我能夠隨便說說就解決的 02/15 15:08
kira925: 只是能不能養的活的問題 02/15 15:08
Yanrei: 要怎麼規劃需要很專業的分析 02/15 15:09
laechan: 我是把他當成政府徵稿才那樣批評的 02/15 16:27
laechan: 這裡做個澄清. 如果不是政府徵稿那自然是兩回事 02/15 16:27
Yanrei: 嗯嗯sorry 我寫到一半才想到 02/15 16:28
bndan: 不是不可避免 但相關問題要原作者去告設計公司 如果大家都 02/15 17:53
bndan: 喜歡把事情鬧大鬧滿 以後盜設計應該就會少很多了 ww 02/15 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