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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之銘言: 我結論先打: 方案?關我和鄉民屁事 要是按照你的邏輯 你是不是要那些去對著一些違反勞基法的企業公司行號罵的鄉民要求人家提出方案? 你是不是要去幫忙那些還在領一萬多塊的黑手助手的老闆提方案?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12140 歡迎你先去替這些公司提出如何增加收益來給員工加班費的方案喔 每個賺不到錢然後違反勞基法請人的你是不是都要幫人家提方案? 我老闆水電現在也賺不夠耶,要不要來幫我們提一下? 一張漫畫稿要做的事情很多 初步描圖描線貼網點塗黑 假設你今天是月刊 30天給你 自己一個人要畫25天完稿 找一個高手來畫縮短12天變成13天完稿 剩下時間去玩 就算一個熟手好了,18天完稿,你還有12天去爽 找學徒新手來根本不用錢,說啥500塊? 去看當初那推文,500半薪還是加薪後 也就是說一開始根本不給錢 就算今天沒節省到時間,人家還是有幫你貼到網點,塗黑描線 難道他練習的都不是作品稿?那還要跟在身邊幹嘛? 叫學徒直接站在旁邊觀察作畫,然後自己做自己的圖就好了啊 可是現實根本不是這樣阿,還不是叫來做主筆的東西? 你有沒去過職訓局?有沒上過專門的訓練班? 人家那個才叫訓練生 上課就是老師準備教材,那個教材也不會是替老師做的東西 比如你去上電腦繪圖課,老師有可能直接拿他的稿讓你描黑? 當然是照學校規矩來 試問,漫畫家有沒有這樣做? 我最早的文章我就提過 別再跟我講三小說提業外行業 我列個對比 漫畫家 水電裝潢 收入 接案稿費 接案 缺點 有稿有錢.沒稿沒錢 有案有錢,沒案吃屎 助手學徒待遇 0,剩下都是施捨 講好日薪或月薪,走勞基法 工作內容 幫漫畫家描圖網點等 打壁、備料、傳工具、分擔施工 前面一直有人在講漫畫家是接案稿費才有錢 所以違反勞基法這樣請人是合理的 那我想請問一下 同樣是接案領錢的水電裝潢 為何人家給學徒助手的待遇就算沒月薪也有日薪,而且還給到一天1200 不信我電話給你自己打去問,看看人家學徒助手一天多少,師傅一天多少 (PS:水電裝潢的師傅級,一天從3000~3500以上,還包便當) (PS2:師傅級定義=可被託付交案場獨立施工) 講到這裡肯定又有人要扯漫畫家稿費低 那我就跟你們說 沒那個屁股就別吃那個瀉藥,你漫畫家為何不自己上? 用學徒的藉口去壓榨人力來幫你做事,這樣對嗎? 不夠錢請人就自己上阿,阿不然呢? 難道水電裝潢在不夠案子接的時候 請學徒來幫忙也要說不給薪水嗎? 你去找到現在在做水電裝潢的,然後問他這樣他幹不幹 阿,等下又有人要講內需市場了,請講的人自己去翻我上面的文 還在這邊大言不慚說我們都拿勞基法出來說嘴? 幹,這是法律耶 只要身為勞工,有僱傭關係,不再排除項目外的特殊職業 就必須要按照這條法律走 我X的不拿這條出來講,我拿三小出來講? 前篇文章我就講過了 就算今天人家是甚麼都不會的助手學徒 上幾天班你就必須要給人家幾天約定好的薪水 從來法律上就沒有所謂試用期這種東西 新聞已經不只一次踢爆這種試用期不給薪的案例了,沒在看新聞嗎? 學徒能力不足你還找他來幫你的作品描線塗黑貼網點幹嘛? 難道他貼成功了,你會把那張稿丟到廢紙機? 還是說彭先生會COPY每一張原稿讓他口中所謂的學徒助手練習? 然後成品全部銷毀不會當成品交出去? 要是他們家的所謂半助手學徒真的是這樣學,沒做到任何彭的工作(不管成功失敗) 那麼我接下來一句話都不會說,還會道歉 可是看下來沒有嘛 他口中讓他們來學的,還是做彭的工作阿 既然有從屬的工作關係,就是雇傭關係,那按照勞基法是員工身分阿,不對嗎? 邊帶邊學邊練?WWW 等這些人不是幫老闆做本業內容,而是做自己成品的時候 再出來這邊跟我嗆 來幫忙做事的 和專門接受教育訓練,完成學者自己作品的 這可是不一樣的東西好嘛 : 按這種情況,我會說直接倒了好了,台灣漫畫根本沒存在的必要 : 如果不考慮非得在漫畫界的情況來看,要怎麼提升新人見習生的收入? : 最簡單的就是轉行,這些只能當見習生的人去做別的工作自然收入就能提升 : 那如果前提改成台漫要苦撐,那怎麼辦? : 現實就是台灣漫畫家給不了助手多少錢,1000/day就已經是業界高標 : 當1000/day就可以請到老手,去請見習生的誘因到底是什麼? : 有半個人提的出來? : 今天在那邊看到一個見習生500/day然後跳針勞基法 : 然後一群人在那邊拿其他業界情況跳針罵的很爽,然後呢? : 然後就沒了,因為一點意義與幫助都沒有 : 既然半薪請見習生只會得到罵名,要請就得用全薪 : 那最合理的方式就是千萬不要找新人,所有漫畫家一概都只請老手就好 : 然後跳回鄉民常抱怨的:怎麼都只想找即戰力? : 但這些也跟鄉民無關,因為罵完已經爽了 : 後面怎麼樣,跟你們一點關係都沒有,心情爽到就是爽了 : 我有說錯嗎? : 如果覺得我說錯了,儘管拿出任何方案可以讓這些見習生能領到1000/day以上 : 或是有哪些人想砸錢買名聲,立刻跳出來宣稱他會1000/day請新手也行啊? : (出來喊喊,之後根本沒請,或是只請個兩天意思一下也沒關係喔?) : 但我先讀以下噓文連一個方案都提不出來 最後我在講一次 沒那個屁股請人就自己畫 說自己沒賺錢然後不給員工薪水的根本就是慣老闆心態 難怪台灣就業環境不會好,廠廠 -- 18166 4/01 - □ (再吵去加拿大...by 希恰) ˙ 18167 4/01 - □ (本已被刪除) Cc ˙ 18168 4/01 - □ (本文已被刪除) ˙ 18169 4/01 - □ (本已被刪除) ψLapisLazuri ◤ ˙ 18170 4/01 - □ (本文除) ...(( > ˙ 18171 4/01 - □ (本文____________▁▁▁▁▂▂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223.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88707813.A.B64.html
dreamnook: 咩 03/05 17:58
mart9266: 共體時艱 03/05 17:59
shadowdio: 是個擅長修水電的朋友呢 03/05 17:59
moriofan: 差不多的文好像看三次了 但對方看不懂~~ 03/05 17:59
lanjack: 對阿...我真的好累...他們是不是反串阿?要讓話題延燒? 03/05 18:00
Golu: 水電、臨時工的徵人需求其實和漫畫業有87分像 03/05 18:00
lanjack: 如果是反串要燒話題,那我好像懂了甚麼 03/05 18:00
liuned: 不就是原地打轉生火嗎? 03/05 18:00
kyosin: 他要鄉民提供解決方案真得蠻好笑 03/05 18:00
sdfsonic: 不鳥法律啊 你要先提出解決方案 不然勞基法算個鳥 03/05 18:00
Golu: 畢竟都是偶爾需要大量臨時勞力的產業(O 03/05 18:01
lanjack: 說到臨時工,以前我不會打壁的時候也去上過工,雖然速度慢 03/05 18:01
sdfsonic: 漫畫家凌駕法律 就是神 03/05 18:01
lanjack: 但人家還是讓我打完,還給我正常1200薪水呢 03/05 18:01
sdfsonic: 好啦 對方繼續罵我們跳針勞基法 我無話可說了 03/05 18:02
lanjack: 很少看到S音會放棄呢WWW 03/05 18:03
sdfsonic: 原來講法律是跳針 我不知道可以跟這種人講甚麼 03/05 18:03
f222051618: 不意外啦 八卦多逛其實有這種想法的人不少 03/05 18:04
f222051618: 真的把學徒不當人看的 03/05 18:04
bm200300127: 那位真的蠻好笑的 像是堅持死守方案說就會贏的樣子 03/05 18:05
我稍微提一下,為何漫畫家會這樣想好了 因為"想當漫畫家的人一堆" 所以他們有恃無恐阿 最早第一篇我就提過 以前40 50年前 水電裝潢木工這種都是需求量超大,超賺錢的行業 還不用學歷 一堆年輕人搶著要找老師傅學 老師傅當然把這些人當免錢學徒阿,不然來這麼多人哪有錢付薪水? 當然,現在這麼做也違反勞基法,所以水電土木都不會這樣請人了 因為就算不違法,也肯定請不到人 漫畫家不是阿,大家都想變成鳥山明富間尾田赤松第二 想學漫畫的人一堆阿 結果就是這樣,導致漫畫家都認為"反正不怕找不到死士" 可是瑞凡,勞基法現在就是在那邊不允許這樣的雇傭方式喔 ※ 編輯: lanjack (220.134.223.86), 03/05/2017 18:09:41
forsakesheep: ptt有錢人不少阿,你要知道領高薪的人即使自己不是 03/05 18:06
forsakesheep: 管理階層,也會用老闆的角度看事情呢 03/05 18:06
liuned: 前一陣子蝶戀花被罵沒勞健保跟加班超時也有人跳出來說「業 03/05 18:07
liuned: 界就是如此啊」 03/05 18:07
Golu: 那種情況就該說"你活該囉,自己挖的坑自己跳" 03/05 18:09
Golu: 不過蝶戀花他自己也有其他方式去處理,加上罹難者家屬內部也 03/05 18:09
Golu: 有人反對無限上綱,老闆爽得咧 03/05 18:10
et310: 看到水電就先end了 怎麼會把水電這種最吃勞力技術的來比... 03/05 18:14
et310: 更不用說近幾年水電缺工嚴重 光要找有意願做學徒的就很少了 03/05 18:15
forsakesheep: 你以為漫畫家助手不是吃勞力技術不缺工嗎? 03/05 18:16
lanjack: 拿來比的點就是因為一直靠北接案接案的阿 03/05 18:16
et310: 你自己下去做就知道水電有屎缺 還有需要多少年累積經驗 03/05 18:16
Yanrei: 會修水電的朋友超珍貴的啊XD 03/05 18:16
lanjack: 還有,你要不要去看看網點怎麼貼?你以為很輕鬆?WWW 03/05 18:16
lanjack: 那我也能講阿,你知道不知道漫畫家出師要累積多少經驗? 03/05 18:17
et310: 沒以為 我就是認為相比之下漫畫家助手就是比較不吃勞力 03/05 18:17
lanjack: 我說的出師是"成功登上連載OR發售連載單行本"喔 03/05 18:17
HatomiyAsuka: 說勞基法不想遵守不就好了? 反正也才罰兩萬 03/05 18:17
et310: 我不是說助手不用學習累積經驗 也不用基本薪資 03/05 18:17
Golu: 別說啦,在每天只工作8小時的軟體工程師看來兩個都是勞力產 03/05 18:17
lanjack: 好好好,你以為就好 03/05 18:17
et310: 但是拿水電工來比就是類比錯誤了 03/05 18:18
Golu: 業,你這樣比下去就沒完沒了囉(笑 03/05 18:18
sdfsonic: 只有手握方向盤才算工時+司機可以做做操 原來不是只有政 03/05 18:18
lanjack: 那ET310,要不要我把案例改成設計師? 03/05 18:18
sdfsonic: 治人物會說出來呢 03/05 18:18
bluejark: 現在還在講這個論點根本沒意義啊= = 03/05 18:19
lanjack: 設計師都坐電腦前繪圖喔,助手也是呢,不會太多勞力對吧 03/05 18:19
lanjack: 可是人家也是接案賺錢耶,和我講水電有87趴像喔 03/05 18:19
et310: 那你改啊 我只碰水電又不是設計的 設計我不懂 03/05 18:19
ge0619mini: 現在是在比誰眼睛乾不乾嗎 03/05 18:19
Golu: 設計師也要看哪個產業呢,傳產鈑金設計師也有下現場協助處理 03/05 18:19
Golu: 的情況在wwwww 03/05 18:19
lanjack: 也是啦,我認識的不鏽鋼板金設計就是自己下去做 03/05 18:20
et310: 我只是說你要拿水電來類比漫畫家助手根本就相差甚遠 03/05 18:20
lanjack: 我幹嘛改,我認為一樣阿,是你認為不一樣我才提設計師 03/05 18:20
bluejark: 昨天有人po的圖pj不就講反正那他以前就不要找菜鳥囉 03/05 18:20
lanjack: 如果你看不懂這三個職業的共同點在那的話,請您別回文了 03/05 18:21
HatomiyAsuka: 現在是比哪個職業不該用勞基法嗎...? 不愧是台灣? 03/05 18:21
我在講一次,我拿水電出來講是有人講說漫畫家接案賺錢所以才薪水低 水電不是接案賺錢?室內設計不是接案賺錢? 和勞力有三小關係啊? 連我的文章要抓的點都看不懂,還來推文吵?這樣對嗎? ※ 編輯: lanjack (220.134.223.86), 03/05/2017 18:22:40
et310: 如果你看不懂助手跟水電學徒基本需要的勞動付出 03/05 18:21
et310: 那你也別回文了 03/05 18:22
Golu: 所以才說某些產業不適用勞基法的說法本來就很可悲啊wwwwwwww 03/05 18:22
godivan: 法律上是沒試用期這個名詞,但是有所謂的「定期」 03/05 18:22
godivan: 薪水我記得在勞基法上有列舉一些是不適用的。 03/05 18:22
lanjack: 有阿,但是不包括漫畫家和其助手喔 03/05 18:23
godivan: 水電是接案沒錯,但通常沒有案子也會叫你去休息 03/05 18:23
helba: 兩個接案的機會天差地遠 03/05 18:24
lanjack: 那是沒配合的領日薪的才這樣,我認識的都吃月的喔 03/05 18:24
lanjack: 挖,會講內需的朋友又來了呢 03/05 18:24
HatomiyAsuka: 就算照時薪算也違法啊,現在很多時薪的一個月也沒到 03/05 18:24
lanjack: HE我之前就嗆過你內需了,你好像沒辦法說服其他人耶 03/05 18:24
godivan: 然後水電通常是日薪,結果就是沒做沒錢 03/05 18:25
HatomiyAsuka: 20000,給不起的可以用一小時133給啊 03/05 18:25
bluejark: 還有設計類會有被退案的喔 可能工作連錢都領不到 03/05 18:25
helba: 從頭到尾你也只是在看圖說故事而已嗎 03/05 18:25
lanjack: 哀,我就跟你說了,有吃月的也有吃日的,吃日薪叫你不做 03/05 18:25
godivan: 吃月不是事實上是看你工作天數? 03/05 18:25
lanjack: 但是上工也會給你勞基法的錢阿,可是彭不是阿XD 03/05 18:26
dreamnook: 設計類現在好像更多是被騙退然後拿去用 03/05 18:26
lanjack: 沒喔,有些是看固定底薪+工作天數獎金,我在高雄認識幾家 03/05 18:26
lanjack: 都是這套標準再跑的 03/05 18:26
helba: 一般人不可能去請國外的水電啊,這差距不夠大嗎 03/05 18:27
lanjack: 當然也有算工作天數然後發月薪,但也不會講學徒不給錢 03/05 18:27
godivan: 我在工地也待很多年沒看過算月薪的 03/05 18:27
helba: 我不懂只看一張照片就能高潮成這樣 03/05 18:27
lanjack: 對阿,就像我高雄水電,市場也不過做高雄阿 03/05 18:27
godivan: 都是日薪x工作天數 03/05 18:28
lanjack: 漫畫家市場在哪裡?聽說彭先生海外進出在日本連載耶 03/05 18:28
lanjack: 看你工地哪種工地阿,我認識的幾家都是總包 03/05 18:28
lanjack: 旗下師傅有領月也有領日薪的,學徒也是 03/05 18:29
lanjack: 師傅大多都是領日薪,學徒因為常跑各點支援,工作比較足 03/05 18:29
helba: 看來想的方向不一樣,我想的是競爭,您想的是機會 03/05 18:29
lanjack: 所以會給基本薪資 03/05 18:29
helba: 機會比較多但競爭更大 03/05 18:30
lanjack: 競爭更可笑,你知道高雄有多少做水電的? 03/05 18:30
godivan: 我是在核四待七年,沒看過算月薪 03/05 18:30
helba: 全世界畫漫畫的會比一個高雄做水電還少嗎 03/05 18:30
lanjack: 前串我就嗆過你了,你當全高雄只有我一家水電行? 03/05 18:30
lanjack: 那我就跟你說我認識的有吃月薪的學徒嘛,你要來高雄嗎? 03/05 18:31
helba: 如果真的比較競爭那現在水電不會缺成這樣,現在哪裡在缺畫 03/05 18:32
helba: 漫畫的人? 03/05 18:32
HatomiyAsuka: 不缺可以不要請啊???(白人問號 03/05 18:32
lanjack: 而且講到競爭,你如果成品接受度高受歡迎,和競爭有啥關係? 03/05 18:32
lanjack: 和缺不缺畫漫畫的一點關係都沒有阿,難道缺的話,你畫大便 03/05 18:33
lanjack: 也能賣嗎? 03/05 18:33
helba: 叫好不叫座的東西從來沒在缺 03/05 18:33
lanjack: 阿叫好為何不叫座?阿就是有不受歡迎的地方阿,講啥東西 03/05 18:34
helba: 我說的又不只國內...國外也有很多 03/05 18:34
liuned: 既然不缺畫漫畫的,那為什麼還要用不合理的低薪培育新人? 03/05 18:34
lanjack: 你認為作品好,可是其他全世界認為你作品是大便的一堆阿 03/05 18:34
HatomiyAsuka: 談這些之前先守法好嗎??? 03/05 18:35
lanjack: 國內國外又有啥差別?所以缺漫畫的話,找幼稚園來畫都能 03/05 18:35
lanjack: 叫做曠世名作然後大賣? 03/05 18:35
lanjack: 你說的嘛,競爭低阿 03/05 18:35
KOFKL: 台灣hip-hop算嗎? 叫好不叫座,沒成名就只能靠愛撐 (?) 03/05 18:36
liuned: 一個供過於求又沒法短時間提昇需求的市場,降低供給不是最 03/05 18:36
liuned: 合理的嗎? 03/05 18:36
godivan: 你不知道什麼時候會逆轉 03/05 18:42
helba: 先不說給多少錢,所以也要降低相關工作機會才是正確的嗎? 03/05 18:44
helba: 這和A板友說的想要延續和消失也無所謂的對立一樣,本來就沒 03/05 18:44
helba: 有交集 03/05 18:44
lanjack: 阿,跳針了...至於你說的,我結論就打了:關我屁事 03/05 18:45
lanjack: 我只知道他違法,有沒市場被競爭關我屁事?被競爭可以違法? 03/05 18:45
liuned: 所以國產漫畫市場的狀況是「短時間內可能會逆供需轉」的嗎 03/05 18:45
lanjack: 等到你承認他違法,他把人當學徒當免錢勞工是錯的再來談 03/05 18:46
helba: 如果一開始他們就知道會苦也不會去了啊 03/05 18:47
lanjack: 也就是說,這些人不知道會沒薪水?那彭就詐欺了喔? 03/05 18:48
lanjack: 就算沒詐欺也違反勞動契約不給薪水喔,你確定你說的對? 03/05 18:49
lanjack: 還是說,開違反勞基法的薪資,只要沒人來上班不算違法這樣? 03/05 18:49
liuned: 我倒想問問,加劇一個本來就供需失衡的產業,對延續該產業 03/05 18:51
liuned: 是好事嗎? 03/05 18:51
我的看法是甚麼呢? 我認為所謂市場供需對於漫畫的影響其實是很小的 為何 我舉個例子 今天,有兩組人 兩組人都有10人 A組面對10本漫畫,另一B組面對100本漫畫 10本漫畫裡面有八本是垃圾 100本漫畫裡面有80本是垃圾 然後探討漫畫閱讀和銷售的實驗,你認為會發生甚麼事情? A組每個人各自拿起一本漫畫,閱讀後分享心得 得知八本裡面是垃圾,於是剩下兩本很棒的作品大賣 B組每個人拿起一本漫畫,其中有人看到垃圾,也有人看到神作 於是藉由心得分享,20本都大賣,剩下垃圾80本 這樣的假設代表甚麼? 代表的是,今天不管供需有沒有失衡 你的作品如果是足以拿上檯面,說服編輯出版社認為你作品很好,幫你出版 而且受到讀者閱讀後不斷宣傳,讓你的銷量增加並且受到歡迎 那麼,和供需就沒有太大關聯了 就像迷宮飯吧 為何這樣的漫畫會在台灣打開知名度? 我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樣,都是在C洽被推坑 像我也被龍虎王推了好幾本輕小和漫畫,像最近的選錯魔法少女 漫畫這種東西,只要你的作品接受度高,讓人願意花錢買 那麼你就成功了 不會因為今天沒人出漫畫,人人都想看漫畫,導致幼稚園等級的作品也能賣錢 ※ 編輯: lanjack (220.134.223.86), 03/05/2017 19:03:23
helba: 如果沒薪水不會到現在才爆料吧... 03/05 19:01
lanjack: 加薪加到半薪500...那麼沒加薪之前呢?100?200?三四百? 03/05 19:04
lanjack: 還用施捨當獎金的語氣加薪,那麼加薪之前有多少? 03/05 19:04
lanjack: HE先生,您一直跳針另闢戰場耶 03/05 19:05
helba: 我才覺得一個水電工沒待過業界擅自妄想很好笑而已 03/05 19:06
helba: 而且只是一張照片可以說那麼多故事真的很厲害 03/05 19:07
lanjack: 阿,可是整串看下來覺得你可笑的人比較多耶 03/05 19:07
lanjack: 你跳針完了沒?我講過了,你先承認違法事實再來嘴 03/05 19:07
helba: 我為什麼要承認違法事實?一張照片說人有沒有違法 我辦不 03/05 19:08
helba: 到 03/05 19:08
lanjack: 挖,只給半薪500他媽不叫違法喔? 03/05 19:08
lanjack: 還是雇主自己講的耶,你要跳針三小啦 03/05 19:09
lanjack: 法條都有了,雇傭事實也有,給半薪也是事實,還要靠北三小啦 03/05 19:09
lanjack: 既然辦不到就別秀下限了好嗎?不守法的人士 03/05 19:10
helba: 抱歉,我家的員工都待了快20年,我相信不守法他們不會待那 03/05 19:15
helba: 麼久 03/05 19:15
helba: 我只是不會看圖說故事而已。 03/05 19:16
KOFKL: 看不懂在戰啥,所以今天是helba你只給人家半薪? 03/05 19:16
lanjack: 你連一個老闆自己講只給半薪給員工的行為都不敢說違法了 03/05 19:17
lanjack: 還敢說自己多守法?你的員工?阿不愧是慣老闆嘛 03/05 19:17
helba: 動畫是我的興趣,本校業不是幹這個 03/05 19:19
helba: *本業 03/05 19:19
helba: 但我很清楚這兩種工作的差異... 03/05 19:20
valorhu: 那你還說別人妄想www 03/05 19:20
lanjack: 跳跳跳,跳爽了沒?既然你說不要看圖說故事 03/05 19:20
lanjack: 那麼師爺您解釋下,那張彭傑講的內容是啥? 03/05 19:20
helba: 不守法早就有爆料啦,哪輪得到大大指教 03/05 19:20
helba: 我也有做過動畫業啊 03/05 19:21
lanjack: 阿現在不就爆料了嗎?你是在講三郩阿 03/05 19:21
lanjack: 慣老闆跳針跳成這樣,你都跳好幾串了,跳爽了沒阿 03/05 19:21
helba: 您指名我沒多守法不是嗎 03/05 19:21
lanjack: 嗯?我認為一個違法事實擺在眼前還不敢承認有違法的老闆 03/05 19:24
lanjack: 會有多少守法觀念,這不是很正常的嗎? 03/05 19:24
lanjack: 又加上你是雇主這方面層級的人,更代表你認為這是對的 03/05 19:25
tw15: 我看幾篇下來 我覺得照你的做法就是目前業界會先倒一次啦 03/05 19:25
lanjack: 那麼質疑你沒多守法,不是也很正常嗎? 03/05 19:25
helba: 這不是妄想是什麼 03/05 19:25
tw15: 好壞難講 不過至少先夷為平地之後才有空間蓋新的 03/05 19:25
lanjack: 妄想?阿你從第一篇就開始講沒違法還幫忙講一堆理由阿 03/05 19:26
lanjack: 還要靠北三小? 03/05 19:26
liuned: lanjack你回我的是供不應求的狀況吧,現在國產漫畫不是 03/05 19:27
helba: 我有講 沒違法 三個字嗎 03/05 19:27
lanjack: LIU我打一大串回你了,自己看吧。 03/05 19:27
helba: 那些事不過就是待過的業界資訊 03/05 19:27
lanjack: 還有,供需問題我在強調一次,和違反勞基法沒有任何關係 03/05 19:28
lanjack: 然後呢?就說違法了阿,我上面也嗆你先承認再說,你也不敢講 03/05 19:28
lanjack: 是還要再變三小啦 03/05 19:28
lanjack: 你辯完了沒?跳針完了沒?所以彭傑有沒有違反勞基法? 03/05 19:29
liuned: 僧多粥少,結果還有和尚把原本就很少的粥拿去吸引別人出家 03/05 19:30
helba: 啊不就好兇好厲害,這和別串有人說某人''我就說是對的,你 03/05 19:30
helba: 閉嘴''沒兩樣嗎 03/05 19:30
lanjack: 別再跳針了,有沒有違法啦,有沒有啦 03/05 19:30
lanjack: 當到老闆職還能這樣秀下限到和年輕人一樣也是厲害 03/05 19:32
lanjack: 不愧是既得利益者的一方嘴臉 03/05 19:32
KOFKL: 差很多吧...helba你到底想說三小= = 03/05 19:32
coldfrost: ..... 03/05 19:32
lanjack: 他就是不想承認彭傑違法阿,認為業界都這樣所以合法正常 03/05 19:33
liuned: 這只會讓狀況更慘,不會對整體宗教業的存續有利吧 03/05 19:33
bluejark: 其實有沒有違約要雙方契約拿出看才能知道 03/05 19:33
helba: 不用為別人預設立場 03/05 19:33
lanjack: 然後整串都牽扯市場、供需、薪資接案、都是為了合理化 03/05 19:33
helba: 所以一張照片我沒辦法判斷前因後果啊 03/05 19:34
KOFKL: 不用預設立場啊,你到底想表達什麼= =? 03/05 19:34
lanjack: 沒喔,就算簽約也不能違法,合約違反法律是無效的 03/05 19:34
lanjack: 哪有三小前因後果?彭傑都"自己講"他獎勵員工所以給"半薪" 03/05 19:34
helba: 有人就覺得我一定是違法慣老闆 我怎麼知道 03/05 19:34
lanjack: 只給半薪的行為還要前因後果喔?挖尻 03/05 19:34
KOFKL: 你沒辦法判定,可是lanjack判定是,也有guts說歡迎反駁不是? 03/05 19:35
lanjack: 你就認為彭傑的行為很合理阿,你要不自己去看前幾篇你講啥 03/05 19:35
godivan: 我記得彭傑講這句話前面還有說詞喔 我不知道為什麼突然間 03/05 19:35
godivan: 少了前半段 03/05 19:35
KOFKL: 可是你們講的焦點又一直變...根本看不懂想討論啥= =a 03/05 19:35
bluejark: 他說啥沒實質意義啊 要講法就是東西拿出才是真的 03/05 19:36
lanjack: 前面說詞能增加啥?難道是"我在原本半薪上再多給半薪"? 03/05 19:36
helba: 機會極少問題比較大 03/05 19:36
tw15: 我是覺得不要拿水電業來比 要拿那種違法修車廠 做出來的 03/05 19:36
tw15: 拼裝車就是一些業界的漫畫 也是部分現實 那你要他們照勞基法 03/05 19:37
lanjack: 又一個沒看清楚我比較的點在哪的人嗎? 03/05 19:37
tw15: 當然就是廠拆一拆大家收工回家轉行惹 03/05 19:37
lanjack: TW15,可以請您上去看推文嗎? 03/05 19:37
bluejark: 還有他那個實習生到底算什麼關係 03/05 19:37
KOFKL: 關鍵也不在拿什麼行業比吧?勞基法不就底限?除非法定不適用 03/05 19:38
tw15: 我沒反對原po喔 03/05 19:38
tw15: 我都看完了 我也覺得違法該拆啊 我只是覺得用水電業比 03/05 19:38
tw15: 比較沒那麼到位(就我自己參與的狀況啦) 03/05 19:38
lanjack: 我比較的點在"之前有人拿漫畫家是接單所以違法請人正常" 03/05 19:39
godivan: 回到勞基法上 勞基法上的定義適用範圍是 03/05 19:39
lanjack: 請看清楚"接單" 03/05 19:39
KOFKL: 好啦,你今天真的要不符合勞基法,也不要把自己講得很偉大 03/05 19:39
KOFKL: 或許反感的就少了XD 03/05 19:39
lanjack: GOD我知道你想講學徒算實習算見習對吧,事實上不是 03/05 19:40
lanjack: 技術生訓練生有特別規定和契約,還要送主管備案 03/05 19:40
godivan: 有八項 然後後面也有註明"窒礙難行者經中央機關核定後 03/05 19:41
lanjack: 等彭傑先生有送契約再跟我說 03/05 19:41
m6699: 我個人是還沒見過一家公司聘請沒經驗的畢業生/工讀生不給薪 03/05 19:41
m6699: 的啦 03/05 19:41
godivan: 得予不適用 03/05 19:41
lanjack: 所以漫畫家有被核定了嗎? 03/05 19:41
godivan: 我沒說實習學徒喔,勞基法第三條有說適用範圍得行業 03/05 19:41
godivan: 漫畫家算是大眾傳播業嗎(思考) 03/05 19:42
lanjack: 沒被排除的就還是依照勞基法阿,難道沒規定到就變人球? 03/05 19:42
lanjack: 算不算不關我的事,等法官釋憲或解釋法條再來說好了 03/05 19:43
godivan: 我只知道要說別人違法之前是不是要先問一下適不適用? 03/05 19:43
lanjack: 沒被規定在排外範圍當然就適用阿,阿不然呢? 03/05 19:44
bluejark: 大家真的很熟勞基法嗎? 不是講個基本薪資就是了 03/05 19:44
lanjack: 各行各業百百種,要寫進去才算勞基法的話,是要寫多少? 03/05 19:44
godivan: 我要講的是,你必須先證明漫畫家是適用的才能說 03/05 19:45
lanjack: 阿他就沒有再排外範圍阿,是要講幾次啦 03/05 19:45
lanjack: 走了一個慣老闆,現在換你了嗎? 03/05 19:45
godivan: 阿...勞基法第三條是說適用範圍 是這範圍內才適用喔 03/05 19:46
lanjack: 勞動基準法第一章第三條,如果是大眾傳播 03/05 19:46
lanjack: 你看看有沒有在範圍內吧 03/05 19:46
godivan: 第 3 條 本法於左列各業適用之: 不在左列的不適用 03/05 19:46
godivan: 所以我前面才要問個問題:漫畫家算大眾傳播業嗎? 03/05 19:47
godivan: X godivan: 漫畫家算是大眾傳播業嗎(思考) 我記得我有 03/05 19:47
helba: 一直都沒有非常清楚界定 03/05 19:47
godivan: 問這問題喔 03/05 19:47
kenyun: 其實解套方案是免費的漫畫教學,他找得到人什麼事都沒有 03/05 19:49
godivan: lanjack: 算不算不關我的事,等法官釋憲或解釋法條再來說 03/05 19:51
liuned: 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 03/05 19:51
KOFKL: 呃,應該不是漫畫家適不適用吧?應該是他請的助手適不適用吧? 03/05 19:51
KOFKL: 還是助手也等於漫畫家? 03/05 19:51
godivan: 第八項也有這樣講 但後面也有但書. 03/05 19:51
liuned: 自民國73年起,中央主管機關分階段指定適用勞基法之行業。 03/05 19:51
liuned: 目前除下列各業及工作者不適用勞基法外,其餘一切勞雇關係 03/05 19:52
bluejark: 勞基法也常常在修的 很多業界有鑽漏洞的方法 03/05 19:52
來,我們來看一下行業別 https://www.stat.gov.tw/public/Attachment/141413555071.pdf https://www.stat.gov.tw/public/Attachment/51230162221KI9NIEKP.pdf 作家、漫畫家歸類在"創作及藝術表演"類 而這小類是歸類在誰下面? "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 服務業算不算勞基法? 如果不算就不會吵一例一休了啦 小七店員也不算服務業了啦~ 另外根據勞基法的排外條例 http://www.bli.gov.tw/sub.aspx?a=m%2FmRcr6RwJo%3D 並沒有將藝術娛樂休閒服務業給排外喔 結案 ※ 編輯: lanjack (220.134.223.86), 03/05/2017 19:58:19
liuned: 均適用勞基法 03/05 19:52
godivan: 如果要吵彭傑是不是勞基法所稱的雇主也是可以吵的喔 03/05 19:52
liuned: 簡單來講,因為有第8項的緣故,第3條前7項在這邊其實不用 03/05 19:56
liuned: 討論 03/05 19:56
DevilCool: 臺灣勞基法已經夠廢了,無法遵守的產業或公司根本就不 03/05 19:58
DevilCool: 該存活 03/05 19:58
ddbsky: 幫原po稍微更正一下,法律上沒有試用期沒錯,但是允許約定 03/05 19:58
ddbsky: 試用期,只是試用期也必須給薪水,同樣不能夠低於基本工資 03/05 19:58
lanjack: 感謝,確實用約定適用期會比較正確,因為要支薪 03/05 19:59
DevilCool: 法律上沒有試用期,所以你要說蜜月期還是火腿期或三小 03/05 20:03
DevilCool: 期都可以,但還是要遵守勞基法 03/05 20:03
DevilCool: 包含非自願離職一樣要用資遣去算,所以根本沒有任何意 03/05 20:04
DevilCool: 義 03/05 20:04
godivan: 不過真要搞也是可以弄出一個自願離職同意書啦... 03/05 20:07
lanjack: 慣老闆最會,"自願" 03/05 20:08
godivan: 老闆也是懂法律的. 03/05 20:11
bluejark: 漫畫家的法定身份也不一定是漫畫家 03/05 20:16
zero09107: 老實講 水電做日薪大多數領的都比月薪還高 03/05 20:18
godivan: 所以我才說彭傑的身份其實還是可以吵的 03/05 20:19
ak47good: 推 03/05 21:15
bbbgggttt999: 這篇推 03/05 21:32
Runna: 記者不用勞基法也是一個很可怕的事,不要拿大眾傳播業當盾 03/05 21:52
Runna: 牌 03/05 21:52
Runna: 勞基法會排除大眾傳播業完全是媒體老闆施壓遊說的結果 03/05 21:54
a195732684: 身為一個水電學徒,幫你推個 03/05 22:34
Ghostwolf00: 推 03/06 00:21
LuMya: qq 03/06 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