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C_Cha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wizardfizban (瘋法師)》之銘言: : 想到這篇 : https://forum.gamer.com.tw/C.php?bsn=60084&snA=164984 : 譯者: https://home.gamer.com.tw/homeindex.php?owner=uyaihc : 本篇翻譯自「夫に離婚だと言われました」討論串,亦同步發表於個人小屋... : 丈夫突然宣布要和妻子離婚,小孩也支持爸爸的決定,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呢? : 以下為原文擷圖: : 請點選觀看圖片 : ▲ 對原文有興趣的可以點圖放大(來源:這裡) : 翻譯如下: : 我是一個30後半的專業主婦。丈夫比我大3歲,還有個11歲大的兒子。 : 今天早上,丈夫說要跟我離婚。理由似乎是,我把丈夫作為嗜好的動畫商品以及 : 藍光給丟掉的緣故。丟掉的理由嘛,以前丈夫曾經多次把裝有寶特瓶飲料的箱子 : 帶回家,如果問他原因,竟然說是為了參加應募活動而買的...。由購買的瓶數來 : 估計,大約是稍為超過一万円的金額,如果向他抱怨的話,則會被說「我是在自 : 己的零用金以及存款的範圍內消費,別跟我抱怨啦。」 下恕刪 日本的這個案例,看起來老婆是不願意離婚了,只能老公要求法院判離 不過這種事情可以成功離婚嗎? 以台灣的情況來看,應該只能用民法1052II的「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丟東西可以 算嗎? 又,小孩可以自行決定要跟誰還是得由法院判? 有沒有熟悉日本法律的版友可以解惑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165.1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89933618.A.1AE.html
gaym19: 如果老公有發現他後續補充的話基本上是穩離的 03/19 22:27
gaym19: 然後扶養權應該都是看扶養能力多寡 除非老婆家產雄厚 03/19 22:28
gaym19: 再加上兒子是支持離婚的 所以扶養權很大機率是給老公 03/19 22:28
Tads: 不能離婚可以分居吧? 03/19 22:31
Hfy0920: 專業主婦卻不做家務 還任意毀壞丈夫私人物品 03/19 22:33
a195732684: 如果搜證充足應該可以判離吧,撫養權通常是看經濟狀況 03/19 22:34
a195732684: 來判的 03/19 22:34
shamanlin: 其實要看不做家務的時間多久 03/19 22:34
ssarc: 我怕日本法官會不會都是LKK認為丟東西沒啥判小孩給媽 03/19 22:35
Hfy0920: 他老婆完全沒經濟自主能力 兒子已經有判斷能力的年紀願意 03/19 22:35
Hfy0920: 跟苦主 法院哪可能判給她 03/19 22:35
Rolflin: 撫養權還有看小孩意願,法院會問小孩想跟誰。所以近幾年 03/19 22:35
Rolflin: 母親方大增 03/19 22:36
Hfy0920: 經濟能力加小孩表現明顯意願 03/19 22:36
wizardfizban: 小孩11歲了 他的選擇已經可以決定監護給誰了 03/19 22:36
Rolflin: 前文兒子已經說要跟爸爸,所以撫養那個媽媽應該拿不到 03/19 22:37
ssarc: 我期待離婚成功,這母親跟久了小孩很可憐。怎麼會結婚呢... 03/19 22:37
gemboy: 現在會尊重小孩意願 不全然看經濟能力 03/19 22:37
ssarc: 剩下就是要給老婆一半財產了,房子不知道當初是掛誰名下 03/19 22:38
Hfy0920: 他老公本來很聽老婆話 錢都幾乎給老婆管 是他老婆做死啊 03/19 22:38
gemboy: 台灣是這樣 日本就不曉得 03/19 22:38
wizardfizban: 財產的話沒意外就是一人一半 不管在誰名下 03/19 22:40
Hfy0920: 財產有分婚前婚後? 03/19 22:40
gemboy: 原文問日本的 03/19 22:41
gemboy: 本 03/19 22:41
gemboy: 基本上台灣是會判離 文章所說的證據完全充足的話 03/19 22:43
gemboy: 台灣的夫妻財產制算複雜 而且修法很多次 03/19 22:47
gemboy: 去志光買本民法大全比較容易理解XD 03/19 22:48
ssarc: 我記得之前不是更複雜,上課時聽說已經修很簡單的,就3種 03/19 22:50
winiS: 不判離就拍老婆裸照去賣啊 要搞來搞看誰比較難看 03/19 23:21
cloud7515: 不離婚就分居而已吧 事實離婚 03/20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