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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峰前期的作法是用50位網友的意見來編故事 當然缺點是太雜亂會導致虎頭蛇尾 後期用公司營運的作法 先不提他對老牌作家用完即丟的心態 仔細想想這種作法是否是能快速出道的手段? 透過別人之手來完成自己的作品 也許幸運的話能在書上印上自己為「原作」的標籤 再不然有個「協力製作」的稱號也行? 是否為一種解決方案? 其實是因為自己有很多構思 但是礙於自己不會畫畫 文筆也不好 可是又希望自己的故事能出版 希望是漫畫(有點自大 對不起) 想找能幫畫的人又苦無管道(沒朋友) 很急切 目前手邊有 個故事方案 很想盡快找到解決方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22.1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90020834.A.CBB.html
allanbrook: 先找的到人再說吧03/20 22:41
j53815102: 外包 然後某天被挖出致敬某某作品03/20 22:42
leegiway: 首先你要有富爸爸給你錢開那種公司@@03/20 22:43
其實我的意思不是說要完全像七峰 而是一種社團的感覺 推舉會畫的人出來 然後自己至少也能有原作的頭銜 類似這種關係
Yirgacrow: 還是建議練習先畫看看,分鏡也好很醜也好03/20 22:50
Yirgacrow: 有時候還是要進到實作階段才會發現構想有不足或矛盾03/20 22:51
Yirgacrow: 就像One那樣,如果他只是說他想畫一個一拳幹爆任何人的03/20 22:53
Yirgacrow: 漫畫誰會理他?03/20 22:53
※ 編輯: Adkoster747 (111.246.22.109), 03/20/2017 22:59:26
Yirgacrow: 至少我覺得如果你對自己的構想有自信,多努力一點,挑03/20 22:56
Yirgacrow: 戰去畫或去寫看看,也算是對自己點子的負責吧03/20 22:56
allanbrook: 我比較好奇你有什麼和想要的是什麼 如果只是不會畫那03/20 23:21
allanbrook: 就寫故事找畫的人這並不需要多人 如果是不會寫故事又03/20 23:21
allanbrook: 不會畫 那你可能要想一下為什麼那些人要讓你掛原作03/20 23:21
allanbrook: 照你的說法聽起來比較像編輯或製作人03/20 23:21
好吧 其實我是想要有“作品” 一個至少封面上有印自己名字的作品 我想當“原作” 因為我知道自己畫不出來 但我也知道自己寫不太出來 這時我可以把“原作”的頭銜讓給能幫我寫出來的人 我屈就於“原作協力”的角色也行(類似食戟的森崎友紀那樣) 至少這作品的真作者是我 至少封面也會有我 ※ 編輯: Adkoster747 (111.246.22.109), 03/20/2017 23:37:38 ※ 編輯: Adkoster747 (111.246.22.109), 03/20/2017 23:38:36 ※ 編輯: Adkoster747 (111.246.22.109), 03/20/2017 23:39:03
Yirgacrow: 那這樣的話,我就送你一句食戟裡的話吧 03/20 23:57
Yirgacrow: “所謂的料理,就是把自己的一切盛進盤子裡的東西” 03/20 23:58
Yirgacrow: 若非自已不停摸索創造出來的東西,還算是作品嗎? 03/20 23:59
Yirgacrow: 如果一昧恐懼於自己的不足,是無法前進的 03/21 00:02
Yirgacrow: 在思考這麼多前,先放手試試看吧,共勉之 03/21 00:02
twosheep0603: 講社團創作我會直覺想到CLAMP 03/21 00:10
bluejark: 某些方面一些fb漫畫家就是這樣啊用別人的創意 03/21 00:19
hinajian: 我建議你努力到自己寫得出來的程度看看 03/21 00:51
hinajian: 不然就算名字被印出來 意義也不大 03/21 00:52
hinajian: 講句殘酷的 只是參一腳 這種事太多人能作了 03/21 00:53
hinajian: 某些翻譯書的謝誌裡面 老婆只是幫泡咖啡也能寫進去 03/21 00:54
hinajian: 外文書 03/21 00:54
Iceoffreeze: 記得有些作品有"原案"這個位置 不過台灣不知道有沒有 03/21 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