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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雷恩哈特) 看板 CCBM 標題 [板務] 板務討論連署門檻 時間 Tue Mar 28 23:11:24 2017 ─────────────────────────────────────── 壹、前言 不知道各位板友是否還記得板務討論可以移至主板討論這件事情 其實之前有兩個板務討論的積案 因為之前太忙了所以莫名其妙拖了老半天= = 現在來清理一下 第一個是板務聯署門檻的限制 會先討論這個的原因是當初板規沒設計好 造成濫用的狀況,所以在這邊討論一下該怎麼調整 討論完畢之後會把剩下的 "建議禁止對水桶中板友落井下石"討論完畢做個總結 內容詳見#1OTmY4Jk (C_ChatBM) 以上 貳、議題名稱 [板務]討論串移至主板討論連署門檻調整 參、議題內容 新板主上任後 修改原本禁止在希洽討論板務的板規 改為有條件開放討論 設定為滿三十人於C_ChatBM板覆議即可將議題移至主板討論 簡稱C5政策 在板規修改後,也有不少議題成功的移至主板討論 以下為連署成功之文章列表: #1O4aHdKS (C_ChatBM) (16/10/28) #1OCNtX1E (C_ChatBM) (16/11/02) #1OEhqeBd (C_ChatBM) (16/11/20) #1OEhqeBd (C_ChatBM) (16/11/27) #1OLrK6pI (C_ChatBM) (16/12/19) #1OLzqGFe (C_ChatBM) (16/12/19) #1OROgqzf (C_ChatBM) (17/01/05) #1OTSRn7w (C_ChatBM) (17/01/11) 然而在最後一串版務討論中 #1OTSRn7w (C_ChatBM) (17/01/11) 有板友反映現行之30人聯署制度會被有心人士濫用 畢竟30人,真的要湊搞不好有些人的分身就可以直接達到門檻 板主在接獲反映後決議先行討論門檻更動之事項 再把板務討論串的積案處理完畢 本次板務議題就是討論移至主板討論之連署門檻是否應該修改 若應該修改,該怎麼修改 肆、可能可行之修改方案 1.調高連署人數門檻 2.利用記名連署杜絕分身同時贊成理由須充分 3.增加板主多數決通過之門檻 伍、後續廢話 一樣,本串每人限發一篇文章,多發者刪文處理 請不要離題、不要偷渡其他議題 不要違反其他條版規 其餘隨意 本次板務討論為期七天,至2017/04/04 23:59:59為止 陸、長門有希我老婆 可愛吧> < 比起什麼小埋的,長門有希可愛多了>///< 只有雷姆跟她一樣可愛 --
houseman1104: 幫我看看這樣是否OK 03/13 02:27
uu26793: 雷姆是誰 03/13 02:39
weichipedia: ok 除了最後一段我無意見 03/13 02:52
pp1877: 你們在爭三小XD 03/13 02:58
-- ※ 編輯: houseman1104 (140.114.84.161), 03/28/2017 23:12:15 ※ 編輯: houseman1104 (140.114.84.161), 03/28/2017 23:13:45
weichipedia: QQ 03/28 23:14
kopune: 等很久了 先推再看 03/28 23:14
dichenfong: 所以不是先投那些議題 是先決定門檻喔(′‧ω‧‵)? 03/28 23:14
之前有討論過門檻要調整 只是因為板規修改需要時間,所以挪動順序讓這個先討論 原本有附議通過的議題會繼續討論到討論完為止
Kitakami: 雷姆是誰?? 03/28 23:14
※ 編輯: houseman1104 (140.114.84.161), 03/28/2017 23:16:02
twosheep0603: 不要以為板主群賣萌我就會買單喔 03/28 23:15
kopune: 其實也就是在BM丟出議題 通過某門檻後 可以拿到西洽討論 03/28 23:15
kopune: 這樣的機制而已 03/28 23:16
teps3105: 你以為賣萌我就會推嗎 03/28 23:16
kopune: 最後決定還是在板主身上 只是看大家的風向用而已 03/28 23:17
web946719: 基本上2.3.就會增加板務工作量吧XD 加油 03/28 23:17
scarbywind: 要版主同意不就有為初衷惹 03/28 23:17
原本是設計成不用板主同意,只要連署過了就送這邊 可是因為很多人有分身,所以門檻太容易被達成 當初才會有意見要調嚴 其實板主不太會特意擋板務討論 畢竟制定板規時可以知道大家希望怎麼處理對我們也有好處 ※ 編輯: houseman1104 (140.114.84.161), 03/28/2017 23:19:38
cpblgu: 討論這葛有意義ㄇ? 03/28 23:18
kopune: 這一定要先說清楚 以免有人認為提出來就一定會過..... 03/28 23:18
tonyxfg: 不能版主同意吧XD,這樣對版主不利的提案很可能過不了關 03/28 23:19
QBian: 雷姆>>>有希>>>埋 03/28 23:20
dichenfong: 頂多就是 版主同意>可在C洽討論 反對>公告有此議題 03/28 23:20
dichenfong: 但請移駕到BM 這種程度的話我覺得可以接受 03/28 23:20
這個是一個可行的處理方式
scarbywind: 分身就用IP抓吧..要生30個IP也有難度 03/28 23:21
dichenfong: 不然靠版主決定一個議題去留 略為不妥 03/28 23:21
shyin7089: 抓分身要抓多久= = 03/28 23:21
tonyxfg: 呃…我想版主們忽略了個問題,就是版主任期只有一年,而 03/28 23:22
tonyxfg: 且並不是每個版主都不請假,換人後新版主不一定不擋喔 03/28 23:22
所以目前的制度是只要兩周內達到門檻 版主有義務將議題轉至C_Chat 這是為了避免板主濫權 ※ 編輯: houseman1104 (140.114.84.161), 03/28/2017 23:23:26
hachiman: 意見同dichenfong 03/28 23:23
※ 編輯: houseman1104 (140.114.84.161), 03/28/2017 23:23:59
purine5566: 什麼時候再來討論一次新田惠海條款 03/28 23:26
kenting666: 別吵了,藪貓>all 03/28 23:31
defendant: 不要板主同意+1 03/28 23:36
Twatch: 有希我老婆 03/28 23:48
HAHAcomet: 應該要有反對票相扣 只有贊成票 門檻再高 早晚會通過 03/29 00:12
surimodo: 反對第陸點 嘻嘻 03/29 00:27
oidkk: 我覺得附議者不得同ip就好了 03/29 00:30
ga652206: 照原案就好吧 03/29 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