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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雷恩哈特) 看板 C_Chat 標題 [板務] 建議禁止對水桶中板友落井下石 時間 Wed Apr 12 00:52:55 2017 ─────────────────────────────────────── 本議題由於已達30人附議,通過轉錄門檻 依板規轉錄至C_Chat討論 推文以及有特定人物名稱者馬賽克處理 本串每人限發一篇文章,多發者刪文處理 請不要離題、不要偷渡其他議、不要指明特定使用者 不要違反其他條版規 違者處警告一次以上處分 其餘隨意 本次板務討論為期七天,至2017/04/18 23:59:59為止 ※ [本文轉錄自 C_ChatBM 看板 #1OTmY4Jk ] 作者: kopune (無限期支持 i☆Ris) 看板: C_ChatBM 標題: [板務] 建議禁止對水桶中板友落井下石 時間: Thu Jan 12 12:39:29 2017 就是像這篇 #1OTlhbz9 (C_Chat) [閒聊] 難怪______這麼討厭你的名字 發文公然調侃被永桶的人 該板友犯規 惹人厭也已經受到處罰了 還因為對方無法還擊 而落井下石 比____水桶人後再酸人的行為還惡劣 建議增加罰則處罰該行為 -- ※ 編輯: houseman1104 (140.114.84.161), 04/12/2017 00:50:57 ※ 編輯: houseman1104 (140.114.84.161), 04/12/2017 00:52:26
j53815102: 現在進水桶是我的錯囉 04/12 00:52
laechan: 確定是XX的名字,而不是指「你的名字」這部動畫?XD 04/12 00:52
anumber: 什麼!? 難道不能緬懷大將軍的儀容了嗎 04/12 00:52
s32244153: 這是什麼時候的事了 原來還有人記得=_= 04/12 00:52
依照板規必須轉至本板討論 同時後面有另外一個板務討論串 希望可以盡速結案 ※ 編輯: houseman1104 (140.114.84.161), 04/12/2017 00:54:00
laechan: 其實訂一條板規禁止攻幹板友就好了,非水桶中的也不該這樣 04/12 00:53
houseman1104: 其實有人身攻擊條款,要經過當事人檢舉成立 04/12 00:54
MikageSayo: 調侃(笑) 04/12 00:54
dreamnook: 感覺沒啥意義 04/12 00:54
twosheep0603: 這個讓當事人自己檢舉就好了吧 04/12 00:55
Vladivostok: 不受歡迎的呢? 04/12 00:55
ChiChi7: 過季 04/12 00:55
vinex518: 這樣水桶裡的人都是佛地魔惹 04/12 00:56
※ 編輯: houseman1104 (140.114.84.161), 04/12/2017 00:56:43
dreamnook: 非人身攻擊 也不是持續發文視為鬧板 覺得毫無必要性 04/12 00:56
gm79227922: 那陳述事實呢??? 04/12 00:56
twosheep0603: 再來也有人身攻擊/無ACG點等等板規可以用 04/12 00:56
kevin0925x: 玻璃保護條款 04/12 00:57
gundammkiv: 沒什麼意義沒錯 因為這本就是網路+人性的問題 怎麼可 04/12 00:57
r02182828: 開個分身上來嘲諷就能釣人進捅了 新玩法 04/12 00:57
gundammkiv: 能在網路論壇禁止這種事 今天禁了A方法 只會衍生出 04/12 00:57
gundammkiv: BCD三種 甚至更多的鑽漏洞落井下石法... 04/12 00:57
oread168: 妨害名譽擬除罪化 04/12 00:57
mlnaml123: 當事人有抗議嗎?沒有的話、旁人何必跟著喊燒呢? 04/12 00:57
twosheep0603: 如果硬要弄一個落井下石條款只會變成另類關鍵字之亂 04/12 00:57
jerry78424: 用已有的人身攻擊或無ACG點處理就好 04/12 00:58
SaberMyWifi: 這不可能吧 搞下去就變佛地魔條款啦XD 04/12 00:59
stkoso: you know who 04/12 00:59
s32244153: 那反諷呢 比如說用過度吹捧去讚美被桶者反串 這算那 04/12 00:59
s32244153: 種? 04/12 00:59
QBian: 想被姆咪落井下石 04/12 00:59
姆咪
s32244153: 比如說某人好棒好棒好棒棒你是業界救世主這種 04/12 01:00
chuchu000: 因為bm的版規 被水桶的人不能檢舉 04/12 01:00
針對自身的人身攻擊及個資外洩例外
gundammkiv: 拿石頭跟砸本來就是人性 加上又是看不到真人的螢幕後 04/12 01:00
gundammkiv: 就算耶穌復生也不可能遏止這種事... 04/12 01:00
可是我不會沒事拿著石頭跟砸欸(ˊ_>ˋ)
chuchu000: 所以人身攻擊無解 04/12 01:00
※ 編輯: houseman1104 (140.114.84.161), 04/12/2017 01:02:07
GodVoice: 落井下石又不犯法 04/12 01:01
coon182: 陳述某人水桶都能被桶了 04/12 01:02
breakblue: 根本沒必要 用代稱的話要怎麼判定? 04/12 01:02
breakblue: 到時候再來個對號入座嗎? 04/12 01:02
chuchu000: 喔喔人身攻擊可以喔 瞭惹 04/12 01:03
MikageSayo: 以例子來說,一切都是想像力太豐富的錯(? 04/12 01:03
r02182828: 這個案例用跟砸不太對 應該說很多人覺得欠砸 04/12 01:04
Xavy: 忘記大將軍的熔岩了嗎 04/12 01:04
weichipedia: 陳述某人水桶不會被桶 04/12 01:04
r02182828: 看不爽自然會去補刀 沒興趣管他幹嘛 04/12 01:04
pablito61337: 難道要搞建立概念式連結嗎 處理廢文和系列文才是真 04/12 01:06
gundammkiv: 不會沒事拿石跟砸這種事情拿來要求自己那很好 但是怎 04/12 01:06
MikageSayo: 乾脆加個「討論對象為非公眾人物者,禁止開串討論」 04/12 01:06
gundammkiv: 麼可能要求大眾跟著一起做呢 不可能的嘛~ 這根本活 04/12 01:06
gundammkiv: 像在期待烏托邦了... 04/12 01:06
s32244153: 那把版名改成C_japari 好了(x 04/12 01:08
r02182828: 律己是你家的事 管到別人就是住海邊了 04/12 01:08
LOVEMS: 大將軍/米哭王算嗎 還是代號就NG? 04/12 01:08
Sageazure: 沒必要 已禁止人身攻擊就別限制言論自由 04/12 01:10
houseman1104: 我自己是覺得這個跟人身攻擊有87%像 04/12 01:11
breakblue: 比方說 台大宅王已經被判了21年了 請不要繼續攻擊他 04/12 01:12
Xavy: ??? 哪裡人身攻擊 04/12 01:12
Xavy: 淦 不是說那個只是跟宅王同名的而已嗎 04/12 01:13
WindSucker: 有水桶就直接禁版喇 04/12 01:14
Golbeza: 自己做事還不給人公評? 幾個特立獨行的 酸一下也不行? 04/12 01:14
npn1992: 這樣也人身攻擊?範圍也太廣 04/12 01:15
SaberMyWifi: 他討厭某作品是事實阿 他自己都發文講了 然後陳述這 04/12 01:15
SaberMyWifi: 個事實算人身攻擊嗎@@? 04/12 01:15
breakblue: 先不說同名與否 有處分就不准追擊 怎麼看都不可能啊 04/12 01:15
Golbeza: 幾個喜歡發特定廢文的人有發垃圾文章的自由然後不給酸? 04/12 01:16
討論時請注意"不要提及特定使用者" 已經有人踩線所以提醒一下 ※ 編輯: houseman1104 (140.114.84.161), 04/12/2017 01:17:16
bluelamb: 如果被水桶中的人覺得被攻擊 就檢舉啊... 04/12 01:16
MikageSayo: 1.黎恩 2.你的名字 04/12 01:17
Golbeza: 有人身攻擊事實的話就照現有版規辦不是就好了 04/12 01:17
bluelamb: 特別提醒不要酸水桶中的人是怎樣 所以沒被水桶的 04/12 01:17
bluelamb: 就可以的意思? 04/12 01:17
Golbeza: 怎麼還會想多弄一條出來 04/12 01:17
這不是板主想弄的 這是板主依照板規必須轉移至本板討論的板務討論案 是由本板使用者提出並經過附議通過 詳見轉錄內文 ※ 編輯: houseman1104 (140.114.84.161), 04/12/2017 01:18:35
d200190: 這條是住海邊嗎 04/12 01:17
allanbrook: 沒有人身攻擊的話沒有禁止的理由 04/12 01:18
weichipedia: 我說明一下 這是板友提出的議題 並非板主之意見 04/12 01:18
SaberMyWifi: 對耶XD 禁止對水桶中的 那對沒水桶中的呢XD? 04/12 01:18
xian: 被水桶中版友覺得被攻擊就去BM檢舉人身攻擊就好啦 04/12 01:18
r02182828: 前幾個推文就說有人身攻擊條款阿 04/12 01:19
xian: 為什麼需要另外立一條條款 又不是在哈利波特 XD 04/12 01:19
allanbrook: 現在是有人提這樣的案 然後有一定數量覆議 所以來討論 04/12 01:19
breakblue: 版友是嫌洽妹的水量太少了嗎 非要增加業務量 04/12 01:19
r02182828: 先不提這個提議很住海邊 真的要管幹嘛還分水桶沒水桶 04/12 01:19
Xavy: 那個不能說的名字就是欠○○ <- 這樣算提及特定使用者嗎 04/12 01:20
不算,可是應該會變成輕度人身攻擊
r02182828: 一整個不知道幹嘛的東西 04/12 01:20
alan3100: ..人身攻擊被水桶的去寄信檢舉就好啦 為啥還要立這條? 04/12 01:20
※ 編輯: houseman1104 (140.114.84.161), 04/12/2017 01:20:55
r02182828: 看了附議的ID真的有些人吃飽沒事幹唯恐天下不亂 04/12 01:20
Golbeza: 已經看過內文了 只是覺得這連討論的必要都沒有 04/12 01:21
依板規程序必須走完,還請見諒
Xavy: 為什麼會輕度人身攻擊? 真神奇阿 wwww 04/12 01:21
參見人身攻擊規範 一 主詞不明確,使用之言詞有負面攻擊之意義。 我不知道你OO裡面裝的是啥 可是如果明顯是負面攻擊的語彙就會違規 ※ 編輯: houseman1104 (140.114.84.161), 04/12/2017 01:23:02
shinkiro: 違規還不可以被公評的喔,可以不人身攻擊阿,但可不是變 04/12 01:21
shinkiro: 成恐怖條款^^ 04/12 01:21
breakblue: 那是對誰人身啊? 有人身攻擊的行為 沒人身攻擊的對象? 04/12 01:21
npn1992: Xavy那個例子也是輕度人身攻擊??? 04/12 01:21
mybaby520: 我連當初為什麼附議都忘了 結果不知道要說啥 04/12 01:21
allanbrook: 板規就慢慢演變成要有這種制度啊 版主不發也不行 04/12 01:22
Xavy: 沒主詞沒動詞也人身攻擊 這是..紅衛兵? 04/12 01:22
breakblue: 怎麼好像之前那個有人行賄 沒人收賄... 04/12 01:22
bluelamb: 其實水桶公告下面就常有啊 xxx不意外 xxx終於... 04/12 01:23
Sheltis: 先處理版上釣魚文跟廢文再來搞這些瑣事吧,一堆上次不是 04/12 01:23
Sheltis: 還有一個涉嫌剽竊有版權的繪圖嗎? 04/12 01:23
bluelamb: 早就知道xxx會出事 xxx平常的言論就..... 04/12 01:23
weichipedia: 這個是很久以前就在討論了哦@@ 算積案了吧 04/12 01:24
mybaby520: 不能說的名字沒有明示也算嗎? 04/12 01:24
Xavy: 我都直接罵小埋白目的,因為小埋真的很白目 04/12 01:24
bluelamb: 像這種發言不都算落井下石嗎 真要檢舉的話死一堆人 04/12 01:24
breakblue: 那水桶公告的推文只好回歸傳統 開始離題聊美食了 04/12 01:24
bluelamb: 我覺得不用特地為了被水桶的人做這種條款 04/12 01:24
ed4685: 落井下石不是本來就能檢舉嗎 幹嘛多立一條 04/12 01:27
d200190: 沒主詞只好算你群嘲了(?) 04/12 01:27
alan3100: 乾脆說xxx在睡覺不能發文反駁 所以非xxx上線時段不能酸 04/12 01:29
cloud654: http://i.imgur.com/kyPMNHj.jpg 04/12 01:30
cloud654: http://i.imgur.com/xSvCUgs.jpg 04/12 01:30
defendant: 同意 04/12 01:31
cloud654: http://i.imgur.com/OFCiKP1.jpg 04/12 01:31
※ 編輯: houseman1104 (140.114.84.161), 04/12/2017 01:32:24
tungchinchia: 幹這時間PO這圖片只能給樓上噓 04/12 01:32
weichipedia: 請使用者cloud654勿干擾討論秩序,謝謝。 04/12 01:32
※ 編輯: houseman1104 (140.114.84.161), 04/12/2017 01:32:44
d200190: 看起來不好吃呢 04/12 01:32
breakblue: 看起來不好吃 所以太干擾秩序了 04/12 01:33
Seventhsky: 毫無意義 痛打落水狗根本是人性 要管只會更多問題 04/12 01:36
Seventhsky: 還不如冷處理 現在會被酸的還不是就最近幾個 04/12 01:37
Seventhsky: 更久以前的幾個真的有常常被抓出來鞭? 04/12 01:38
hollande: 可以舉幾個例子出來嗎 04/12 01:39
SOSxSSS: 好啊@@看到下面有人留討厭的留言不蘇胡 04/12 01:39
chuchu000: 找到惹當初是大將軍被桶結果一堆人發大將軍文才有這條X 04/12 01:40
chuchu000: D 04/12 01:40
chuchu000: 是滿煩的 04/12 01:40
qppq: 會被落井下石根本是自找 請勿增加板規負荷 好不容易瘦身了 04/12 01:41
npn1992: 一連串大將軍文應該算系列文? 04/12 01:41
chuchu000: 跟上次一堆R18一樣煩 04/12 01:42
kenu1018: 這些被水桶的 怎麼不想想自己為何會水桶 04/12 01:42
Emerson158: 你要不要畫個ANSI來解釋一下"禁止落井下石"? 04/12 01:42
d200190: 大將軍文洗版那不是用系列文中止或限制討論就好了嗎 04/12 01:43
Seventhsky: 所以說啦 大將軍是因為水桶比較新又常開戰場才被鞭屍 04/12 01:43
badend8769: 落井下石 當年有多紅? 04/12 01:43
d200190: 所以針對到底是不是落井下石? 04/12 01:43
Seventhsky: 等熱度過了就好 根本沒必要特別加規定 04/12 01:44
breakblue: 要說的話 市長偶而也會被抓出來鞭屍 04/12 01:44
pablito61337: 所以定義之亂 魔性之亂 龍虎王之亂都無法可管嗎 04/12 01:44
d200190: ^針對 04/12 01:44
kenu1018: 自己都不願守規則 還有啥好多說的 被酸活該 04/12 01:45
dderfken: 被調侃被諷刺是我的錯囉? 04/12 01:45
d200190: 我是覺得如果無人身攻擊,有沒有被桶不應該作為標準來限 04/12 01:45
d200190: 制言論 04/12 01:45
Seventhsky: 太可怕了 我剛剛居然一瞬間看成龍乳王之亂XDD 04/12 01:45
npn1992: 上次有位版主好像說過不禁系列文 04/12 01:45
Xavy: 哪有諷刺哪有酸? 是聽的人反應過度ㄅ 被害妄想 04/12 01:45
d200190: 監獄裡的人也不會有特別條款去說調侃他們視作公然侮辱或 04/12 01:47
d200190: 毀謗 04/12 01:47
d200190: 或者死人無法反擊所以全面立法調侃死者甚麼的 04/12 01:48
d200190: 禁止 04/12 01:48
weichipedia: 再次強調,請不要以特定使用者做為範例。 04/12 01:49
SOSxSSS: 可是水桶又不是進監獄@@ 04/12 01:49
Oxhorn: 小心腳下 玻璃滿地 04/12 01:49
npn1992: 提到特定使用者踩到哪條版規? 04/12 01:50
defendant: 被水桶的人不能檢舉喔 04/12 01:50
Xavy: 明明可以 04/12 01:50
xian: 人身攻擊可以本人檢舉 不要忘記自己的權利 04/12 01:51
mybaby520: 那個啦 板務議題不得離題吧 04/12 01:53
Xavy: 那個是指開文章的時候吧? 04/12 01:55
Emerson158: 明明可以 明明可愛 04/12 01:58
rochiou28: OO被桶了ㄏㄏ <--這樣就出局了是嗎 04/12 02:01
weichipedia: 不會,並不會被桶 04/12 02:02
david10ne: 沒意義 被攻擊檢舉就行了 版主自己會判 04/12 02:02
weichipedia: 目前板規的話沒有這個機制 04/12 02:02
r02182828: 網路上發廢文做蠢事前不過就一個個ID 04/12 02:02
zizc06719: 我比較好奇的是,為何要訂個水桶時不能檢舉? 04/12 02:03
r02182828: 這樣還能吸到一堆嘲諷....好啦都4別人的錯 04/12 02:03
zizc06719: 沒這條的話 04/12 02:03
zizc06719: 可以用私人恩怨解決啊 04/12 02:03
weichipedia: 私人恩怨,就算是水桶者也能檢舉 04/12 02:04
weichipedia: 請參見洽妹板規A-1 04/12 02:04
zizc06719: 原來也可以喔@@ 那這樣落井下石這還要討論? 04/12 02:05
weichipedia: 據我觀察連署人文義,應該是要讓水桶者的討論更嚴格 04/12 02:05
weichipedia: 就是對水桶者的人身攻擊的解釋擴大 04/12 02:06
zizc06719: 個人認為,如果平常不會違規,那麼該篇文章不會因為 04/12 02:07
Emerson158: 這樣還蠻難從墳場發動魔法卡 拖一隻下水 不好用XD 04/12 02:08
zizc06719: 對象是否有被水桶,而產生不同的意義 04/12 02:08
emptie: 實務判定上發生在板上的事情私人恩怨檢舉都是未達標準的 04/12 02:08
emptie: 吧,這條其實跟現有板規的精神不太一樣 04/12 02:08
david10ne: 解釋擴大哦 那就是想進桶釣餌自動升級嘛 04/12 02:08
weichipedia: 不太一樣 應該說人身攻擊比較合適 04/12 02:09
Emerson158: 金閃閃就是被吸進黑泥 還想抓人一起來的例子(失敗) 04/12 02:09
weichipedia: 就是人身攻擊的含義再擴大 04/12 02:09
Emerson158: 我是覺得"落井下石"本來就是形容成語 要怎麼定義 04/12 02:12
Emerson158: 尤其你們有3個版主... 04/12 02:12
d200190: 為什麼? 被水桶的人比較脆弱? 04/12 02:13
MikageSayo: 拿三熊圖就能定義了 04/12 02:13
mashiroro: 這是啥愛護玻璃條例啊XDDDD 04/12 02:17
d200190: 就是一個犯人比一般人更有人權的概念? 04/12 02:21
surimodo: 進桶不能反擊怪版友囉? 04/12 02:30
epidemic000: 玻璃心條款 04/12 02:32
mike0327: 玻璃 04/12 02:54
tim860628: 被酸就崩潰是要多玻璃心。更別提那些人之前怎樣鬧板。 04/12 03:11
tim860628: 只要不涉及人身攻擊就沒必要吧 04/12 03:11
qsgjnmvb: 可恨之人必有可以悲之處 自找的 04/12 03:45
wagayidnf: 進桶活該 04/12 03:54
DreamsInWind: 落井下石根本難定義 再者水桶那麼大鬼才知道裡面有 04/12 04:44
DreamsInWind: 多少牛鬼蛇神 一不小心就踩到地雷 04/12 04:45
DreamsInWind: 雙重曖昧 徒生爭議的規定 04/12 04:46
viper0423: 個人對這提案僅以四字陳述:於法不合 04/12 05:23
viper0423: 用現實來做舉例,你嘲笑一個被褫奪公權的人,他可以摸摸 04/12 05:25
viper0423: 鼻子,畢竟是自己造的孽;他也可以依侮辱罪提告,告不告的 04/12 05:25
viper0423: 成依檢察官認定是否達成要件 04/12 05:26
viper0423: 回到PTT的話,板規上既然有禁止人身攻擊這條,多開一個 04/12 05:27
viper0423: 落井下石條款有何意義? 04/12 05:28
Jay0924: ㄟ 民意 04/12 06:57
tim8333: 不贊成此案 04/12 07:00
shadowdio: 金謀聊 04/12 07:00
tim8333: 他們被桶自己活該 就不要在那哭壩 04/12 07:00
oscar19: 吃飽太閒哦,還搞什麼玻璃心條款 04/12 07:02
Pep5iC05893: 整天亂版引戰釣魚 然後被桶了以後還要保護他不被戰?? 04/12 07:04
sachajam: 什麼鬼東西 , 不准落井下石? 水桶活該 04/12 07:31
Xhocer: 不同意,我最喜歡落井下石了,看到討厭的人被水桶我會很爽 04/12 07:35
jasonchangki: 覺得可以討論,哪天板僕變板皇亂桶人再被嘲諷 04/12 07:36
jasonchangki: 水桶最久十年,褫奪公權終身,比例原則都沒搞清楚 04/12 07:38
angel6502: 進桶活該 04/12 07:47
autokey: 還蠻有趣的~大家不要落井下石啊~ 04/12 07:50
autokey: 認真說~可以去檢舉比照一般人身攻擊處理即可 04/12 07:50
gungriffon: 被桶活該+1 這麼玻璃心就不要在那邊反串鬧事鬧到被桶 04/12 08:07
qwer338859: 不能嘲諷 犯法進監獄的人喔 04/12 08:08
pinqooo: 不值得討論的議題 04/12 08:27
firingmoon: 那麼玻璃心就不要違反 04/12 08:36
sscck5: 這到底是國小班代大會還是ptt 小華:老蘇他笑我被罰站 老 04/12 08:42
sscck5: 師:小明也去罰站 04/12 08:42
kk2025: 這真的挺無聊... 04/12 08:55
st890284: 活該阿 愛刷存在感刷到自爆還怪人不能講喔 04/12 09:07
black13cat: 欠噓還怕人噓 04/12 09:41
jack0204: 只要不人身攻擊就屬於言論自由範圍 04/12 09:46
assassinzero: 蛤? 04/12 10:11
SlimeEditor: 蝦餃...被大將軍霸凌了那麼久 嘴他一下也被勸導 04/12 10:12
Topest: 被酸一下就受不了 也太脆弱... 04/12 10:24
cloudin: 那照這樣 被捅的人開的分身回來怎辦 04/12 10:45
sbflight: 玻璃心 04/12 10:46
sttarmbcb390: 這樣有點莫名其妙耶....都可以主觀攻擊創作者沒事 04/12 11:03
k87559527: 玻璃心加一 內容有關版指,不違法你管哪麼多幹嘛 04/12 11:05
sttarmbcb390: 例:日本漫畫超色情的 日系畫風被美系海放 2D動畫不 04/12 11:05
sttarmbcb390: 如3D動畫的技術 日本不去做3D就是沒技術... 結果白 04/12 11:05
sttarmbcb390: 目板友被念兩句都不行? 04/12 11:06
sttarmbcb390: 如果要這樣應該先規範惡意污辱創作者的條款吧 04/12 11:08
sttarmbcb390: 版友又沒那麼偉大 04/12 11:08
anlam: 不就人蔘公雞,加這條完全是多餘 04/12 11:13
Solosea: 台灣真的到處都在保護加害方 04/12 12:35
MessiWang: 不同意 只要沒有人身攻擊為何不? 輿論有時比較起真正的 04/12 12:41
MessiWang: 罰則更加有效 才會讓受罰者真正反醒 04/12 12:42
joyo21114s: 太好笑了 連名字都不能講 佛地魔條款形容真是貼切 04/12 13:00
bird0603136: 04/12 13:07
ga652206: 反對 04/12 13:19
lolix: 不認同這條 04/12 13:27
ghostxx: 平常就在引戰嘲諷發廢文 水桶跟輿論攻擊就是他該付的代價 04/12 13:34
xxxzxcvb: 都被捅了為什麼不能酸 04/12 13:45
viper0423: 講褫奪公權終身的是以為這條是只有終身的處分嗎? 04/12 14:38
viper0423: 如果是,去看看昨天某個殺女友從無期改判21年的吧,他被 04/12 14:39
viper0423: 褫奪公權從終身改判為6年 04/12 14:39
viper0423: #1Ox3uJGx (Gossiping) 04/12 14:42
BRAZILTACO: 不錯 別向其他版版主帶頭鬥人 說事實被永統 04/12 14:48
CowBaoGan: 自作自受 活該被桶 無謂同情 抵死不從 04/12 15:15
ktoaoeex: 笑了 04/12 15:32
kevin31a2: 這是PTT或者是台灣文化 沒救吧 04/12 16:41
xomega: 先定義一下落井下石吧,對言論的合理評論也叫落井下石? 04/12 19:16
kerry0496x: 去看看arrakis那篇 04/12 19:50
jhshen15: 這跟禁言沒兩樣 04/13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