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arevork: 看到深淵就會想到黎明 我愛黎明 我愛黎明 動畫化萬歲 04/12 10:43
→ hermis: 珍惜生命,遠離黎明 04/12 10:43
推 s32244153: 那在底置區開個永桶名人堂給板上各位緬懷好了 04/12 10:45
這個主意不錯,說不定之後就可以
湊出一大堆名人來玩西洽RPG了
而且不會有爭議。
現在正是搞IP的時代啊啊啊~
→ satheni: 我是覺得沒必要刻意去保護那些人,如果會被狂酸根本自找 04/12 10:49
不如說刻意保護的結果反而會讓這些人更被注意而已
※ 編輯: hermis (114.34.53.98), 04/12/2017 10:50:01
→ satheni: 有的人被桶會有一堆人替他說話,有的人被桶會被拍手叫好 04/12 10:50
→ satheni: 不就是平常做人沒給好印象,我是不會去落井下石啦 04/12 10:51
→ satheni: 但是刻意立法保護有點太過了 04/12 10:52
噓 jasonchangki: 衝動到永久水桶的? 04/12 11:03
調板規來看:
3-7 〔直接水桶之加重〕
Ⅰ 直接水桶累計達三次者,提升一級罰則。累計達十次者,處永久水桶。
Ⅱ 同一文章因多重違規而直接水桶六個月以上者,處永久水桶。
4-2 〔加重無ACG點違規〕
Ⅰ 半年內違反4-1規定達十次者,處警告一次,板主應公告並將計數規零。
Ⅱ 第二次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六個月。
Ⅲ 第三次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永久水桶。
4-14 〔發表公告違規〕
非本板板主發表或回覆公告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累犯者,處永久水桶。
4-19 〔上位法違規〕
發文、回文、推文、轉文違反包含下列之上位法者,
視情況處警告一次至永久水桶。
一 卡漫綜合討論小組小組規
二 卡漫夢工廠群組群組規
三 台大批踢踢實業坊站規
四 中華民國現行法規
五 其它上位法
4-20 〔特殊重大違規〕
有下列之情事者,為特殊重大違規,處永久水桶並退文。
一 張貼張爸文、成大狗博士文、王浩宇平台者。
二 貼出有毒或損害他人電腦之連結或檔案者。
三 張貼商業網站之連結。利用板友之好奇點擊心態,
賺取點擊連結之廣告收入者。
看了一下,我不知道一個人在衝動的時候要怎麼在不得罪版友的前提下滿足這些條件?
尤其是4-20
※ 編輯: hermis (114.34.53.98), 04/12/2017 11:11:42
推 sarevork: 水桶可能是一時糊塗 永桶? 算了還是別說免得被檢舉 04/12 11:08
推 goldman0204: 自古人生誰無桶 笑看他人暗釣千百種 吾乃明正姜太公 04/12 11:17
→ goldman0204: 魚兒入籠我入桶~ 哈哈大笑拂袖走 ! 04/12 11:19
想當初我被桶兩次都是被釣的哭哭
沒辦法我是個有餌必咬的男人
雖然年紀大了有些餌沒力氣咬,該出事的時候還是會出事
推 qppq: 西洽生態觀察者 觀察入微XD 04/12 12:55
推 defendant: 你在說啥? 桶兩次的話你也在永桶邊緣 04/12 13:22
我會自制的!
嗯嗯!
※ 編輯: hermis (114.34.53.98), 04/12/2017 14: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