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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整部JUMP周刊他只貼20頁左右 大概不到1/10 2. 多虧漢化組的功勞 讓更多人可以了解作品內容 反而讓JUMP跟單行本賣更好 3. 漢化組來源至少還是買JUMP本來掃 屌打某些人 4. 漢化組沒有跟讀者收費 5. 漢化也是一種再創作 應該受到保護 有沒有漢化組 是二創先驅的八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244.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93130393.A.21B.html
ballby: 跟風文 04/25 22:27
風起 ※ 編輯: bachelorwhc (36.227.244.57), 04/25/2017 22:27:50
linzero: 不是有潑墨畫,一周一格都不用漢化的? 04/25 22:27
Porops: 除非樓下有法官 不然沒人能回答你 04/25 22:27
npn1992: 這餌不吃,向下 04/25 22:27
ilikeroc: …很煩耶 04/25 22:27
GonFreecss: 第2點 04/25 22:27
JamesForrest: 這種戰力釣不起來 04/25 22:28
opmikoto: 怪了 官方都不緊張 別人緊張啥 04/25 22:28
s32244153: 假餌 04/25 22:28
arrakis: 不行,完全不通XD 04/25 22:28
deepseas: 未經過授權的再創作就是違法...但未必會被告 04/25 22:29
scotttomlee: 二創(X) 單純改作(O) 04/25 22:30
minagoroshi: ??? 04/25 22:30
deepseas: 嗯,我也複製貼上錯了,是改作沒錯... 04/25 22:31
很多漢化組也有翻譯再創作啊 ※ 編輯: bachelorwhc (36.227.244.57), 04/25/2017 22:33:13
mikeneko: 盜版就是盜版,多了中文還是盜版 04/25 22:33
deepseas: 對啊,所以他們只是被告預備軍,懂嗎? 04/25 22:34
http://www.copyrightnote.org/ArticleContent.aspx?ID=9&aid=2581 "當「原著作」經由翻譯,被「改作」成「衍生著作」後,「原著作」與「衍生著作」成 為兩個不同的著作,各自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 "不過,若是利用「衍生著作」,也要考量是否要經過「原著作」的著作權人同意。" 沒關係 著作權合理使用 ※ 編輯: bachelorwhc (36.227.244.57), 04/25/2017 22:36:23
ice76824: 你是擅長翻譯"畫面"的朋友呢 04/25 22:38
D600dust: 奇怪怎麼大家連改作/鄰接權基本觀念都沒有 04/25 22:38
cyclone055: 至少勒,關源怎麼來的屁事,爛餌繼續下放 04/25 22:39
windhsu: 你說呢? 04/25 22:40
cyclone055: 就是沒概念才可以有浪,大家都有概念的話那吹的起來, 04/25 22:40
cyclone055: 也不有趣了 04/25 22:40
ben010302: 對啊 著作權合理使用 沒有盈利 不過你將他的作品全篇翻 04/25 22:48
ben010302: 譯修圖並上傳 作者就可以開吉了 跳跳頂多是代位求償 04/25 22:48
freedom5487: 你般的著作法是台灣的,你有看過日本的嗎 04/25 22:52
大律師你教我 智慧財產權的侵權行為 管轄權到底是歸不法行為地還是所屬地?
kpier2: 三明治確實是你夾的切的,不代表偷吐司就無罪,這都不懂? 04/25 22:52
scotttomlee: 翻譯本身就是"改作"了 04/25 22:52
rock5421: 跟風也有點常識,漢化組都被告過多久了 04/25 22:53
scotttomlee: 另外,衍生著作本身有著作權沒錯 但不代表沒有侵權 04/25 22:55
scotttomlee: 兩者不衝突就是 (元PO自己明明就找出來了 04/25 22:56
※ 編輯: bachelorwhc (36.227.244.57), 04/25/2017 22:59:39
KUSUHA0707: 不算 04/25 23:01
yef7591: 是個不看新聞的朋友呢 04/25 23:04
Syd: 讓jump買更多的數據在哪 04/25 23:21
yuizero: 1.2.3全搞錯了 04/26 05:08
hellodio: 2沒壞 04/26 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