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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碧藍之海 或GrandBlue http://i.imgur.com/UEvFVe4.jpg 原作者井上堅二 也是輕小說笨測的作者 當年的笨測真的非常好笑 所以我看到井上的大名就果斷買了 (沒想到他會去當漫畫家 聽說他在連載笨測時還有在公司上班 現在要連載漫畫 會不會已 經辭掉了?) 目前買到第七集 果然沒讓任何人失望 搞笑方面一直維持高水準 也可以看過不少從笨測繼承過來的要素 目前搞笑漫畫的霸主應該還是銀魂 不過銀魂已經進入最終章 要準備完結了 這樣一來 我們搞笑漫畫的新銳 碧藍之海 會不會成為未來搞笑漫畫的第一把交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9.97.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99826315.A.69B.html ※ 編輯: HidekiRyuga (101.139.97.12), 07/12/2017 10:25:28
ellisteng145: 這本真的超讚07/12 10:27
gsxgsxtt: 他不是原作? 漫畫是其他人畫 07/12 10:27
對啊 是原作者 原作者也是漫畫家啊 ※ 編輯: HidekiRyuga (101.139.97.12), 07/12/2017 10:28:44
chita0258: 月刊等得很痛苦 下個月還休息QQ07/12 10:29
jeff8363: 我要說碧藍之海是一部真正的潛水漫(?)07/12 10:29
gsxgsxtt: 原作不是負責劇情還有設定嗎07/12 10:30
原作者也要畫分鏡稿之類的 ※ 編輯: HidekiRyuga (101.139.97.12), 07/12/2017 10:31:04
gsxgsxtt: 原來如此 了解07/12 10:31
milk250: 喝酒漫畫第一把交椅07/12 10:31
wilson60407: 很健康的一部 有潛水 有烏龍茶(?)有基.......友情07/12 10:32
milk250: 伊織後宮開太大了 連親生妹妹和男的也不放過07/12 10:32
Flyroach: 是說我不知道他們合作模式,但原作不一定要畫分鏡稿..07/12 10:38
Flyroach: 那種小說改編的漫畫,小說家也是掛原作呀,難道要他畫分07/12 10:38
因為碧藍之海的狀況並非你說的那種 碧藍之海是原創漫畫 分工關係應該會比較接近傳統 原作者會負責劇情的分鏡稿
Flyroach: 鏡稿嗎?-.-07/12 10:38
Flyroach: 我是覺得完全沒必要,照輕小說改成漫畫的那種方式就可以07/12 10:45
我是不太清楚 但輕改漫畫跟原創漫畫的作法是不一樣的 一般我認為是漫畫原作者的 大 概是像大場 稻垣 堀田 one這種原創作者 他們是都會畫分鏡稿啦 http://i.imgur.com/1u4BeBK.jpg http://i.imgur.com/RE8Bl6k.jpg ※ 編輯: HidekiRyuga (101.139.97.12), 07/12/2017 10:52:58
Flyroach: 了,根本沒必要多一份工叫小說家去畫分鏡稿吧07/12 10:45
howerd11: 原作應該是像高木一樣給文字搞吧07/12 10:47
高木有畫分鏡啊... http://i.imgur.com/aPdgtHz.jpg
jjimonkey: 超讚 可是出好慢QQ 07/12 10:47
howerd11: 還是你有證據 他有畫分鏡?07/12 10:48
seaEPC: 像ONE那樣會給分鏡稿的是有,但不是全部.很多原作者只提供07/12 10:48
seaEPC: 腳本但沒在管你畫面演出的07/12 10:49
Flyroach: 可惡的是他是歐洲人,我記得他之前曬過一個十連兩張櫻傻07/12 10:49
Flyroach: 最主要是吉岡本來就有把輕小說漫畫化的經驗了,跟他合作 07/12 10:49
Flyroach: 真的不用井上去畫分鏡稿.. 07/12 10:50
我覺得很多事不能想當然爾 他或許有畫 或許沒畫 但他的確是構思原創漫畫的原作 對我來說他就是漫畫家
tapiyake: 神作07/12 10:54
thwasdf: 看爆漫就知道有的原作是不畫分鏡的 雖然畫師負擔加重07/12 10:55
Flyroach: 你舉的那幾個本來就是想當漫畫家的... 07/12 10:55
Flyroach: 別看大場這樣,他也是帶設定稿去集英社才被選中 07/12 10:56
seaEPC: 你去翻wiki,要說分工傳統的話原作者(類似腳本家)才是大宗 07/12 10:57
※ 編輯: HidekiRyuga (101.139.97.12), 07/12/2017 10:58:56
Becuzlove: 先不管有沒有畫啦 這部真的是神作 分享給誰都行07/12 10:58
bomda: 歪樓了 這部非常值得期待 希望動畫化07/12 10:59
thwasdf: 實際怎樣合作我也不知道啦 不過真的沒證據有畫還是沒07/12 10:59
thwasdf: 然後關於分鏡稿能不能定義成畫漫畫...???? 07/12 11:00
不是畫漫畫啦 而是是否能定義為漫畫家 我覺得井上他有參與原創漫畫製作 應該可以腳本家的身分視為漫畫家 我只是提出一般漫畫原作者應該會負責到的工作 ※ 編輯: HidekiRyuga (101.139.97.12), 07/12/2017 11:03:42
Flyroach: 這部能不能動畫化還不知道,想看他的作品就去看伊莉雅呀 07/12 11:03
魔法少女伊莉雅嗎? ※ 編輯: HidekiRyuga (101.139.97.12), 07/12/2017 11:04:18
Flyroach: 新劇場版也快上了(゚∀。) 07/12 11:04
LunaRin: 連這都要爭會不會太無聊 07/12 11:04
Flyroach: 是呀,他負責腳本07/12 11:04
liusean: 這部超北爛 07/12 11:05
seaEPC: 有點微妙..因為通常這狀況說原作者就足夠了不會特別去分類 07/12 11:05
seaEPC: 為漫畫家. 不過以這部來說作者跟作畫配合真的好 07/12 11:06
tassadar1: 先不管分工了, 笨測我覺得還不錯, GB整個突破天際 07/12 11:06
seaEPC: 吉岡公威完美的表現出井上筆下人物認真耍白爛的愚蠢感XD 07/12 11:07
dreaman: 原PO定義原作也是漫畫家是沒意見,但井上有沒有畫分鏡稿 07/12 11:07
dreaman: 還是交腳本就要有確實證據才好說 不然也是想當然爾啊~07/12 11:08
所以我說啦 可能有畫 可能沒畫 我不知道 我只是覺得依正常的分工他很可能會去畫 一切都是猜測 ※ 編輯: HidekiRyuga (101.139.97.12), 07/12/2017 11:09:48
dreaman: 這期又是番外篇,想看主線又要等下個月了(番外一樣好笑07/12 11:11
gsxgsxtt: 先別管分工了 你聽過生命之水嗎(゚∀。)07/12 11:13
hollowland: 生命之水(會蒸發)07/12 11:14
louis8852: 想喝(喝一整罐我應該也蒸發了)07/12 11:16
poolfish: 不知道在硬凹什麼,先搞懂原作\漫畫原作\漫畫原作者07/12 11:17
poolfish: 再來講這個 07/12 11:17
我真的不懂為什麼一個好好的討論會歪成這樣 變成檢討我的批鬥大會 我已經強調很多遍 井上有負責原創漫畫的 製作 我認為他是漫畫家 這樣也不行 唉
thwasdf: 我覺得原PO要把腳本歸類在廣義漫畫家不是不行啦07/12 11:18
沒辦法 這裡專業的太多 說話要很小心 否則沒爭議都變有爭議
ledsopp: 先來杯烏龍茶消消暑吧!(雖然能點火) 07/12 11:24
※ 編輯: HidekiRyuga (101.139.97.12), 07/12/2017 11:26:06
mashiroro: 前陣子才看過89度的洋酒…我孬,真心不敢喝 07/12 11:26
seaEPC: 就一般來說講漫畫家真的不會去想到原作啊 07/12 11:29
好的 漫畫原作不是漫畫家 我錯了 對不起 在這裡跟所有糾正我的人道歉
seaEPC: 總之來杯烏龍茶吧07/12 11:35
你有沒有打火機? ※ 編輯: HidekiRyuga (101.139.97.12), 07/12/2017 11:36:16
fman: 公開論譚本來就要用大家公認的用語,如果要用不一樣的用語就07/12 11:38
fman: 會造成別人困擾,這就是大家批評的地方,也讓你這篇原本好好 07/12 11:39
fman: 只是想討論漫畫的文章變了調,以後想清楚再發文吧,不然就在 07/12 11:39
fman: 自己臉書發一發就好 07/12 11:39
howerd11: 一直在凹他有畫分鏡 又沒證據 這會腦補?? 07/12 11:41
沒關係沒關係 這也是我的錯 向你道歉
shiochris: 月刊少女野崎表示不服 07/12 12:03
hsien1997: 井上的搞笑莫名奇妙會出現很燃的劇情07/12 12:16
j53815102: 說個笑話 潛水漫畫07/12 12:38
arrakis: 這轉彎顯然轉不過去XDD07/12 12:41
其實我也搞的很亂 不知道為什麼好聲好氣的討論還會引起一些不滿 我是覺得不要再起爭 執最快的方法就是先道歉啦 反正也不是什麼一定要爭一口氣的大事 何必呢
kenApp: 生命(燃燒)之水07/12 12:46
sora333000: 水可以點燃不是基本常識嗎?07/12 12:47
※ 編輯: HidekiRyuga (101.139.97.12), 07/12/2017 12:50:33
wilson60407: 酒會要脫光衣服不是常識嗎? 07/12 13:09
icons: 來杯水吧(遞)記得趁蒸發完之前快點喝完 07/12 13:19
aleckleehaha: 來杯烏龍茶如何?(遞 07/12 13:41
dreaman: 雖然以前提過了 漢化翻譯真的比較傳神啊 妝屍獸>>妝很濃 07/12 13:43
azq1346795: (點火)你的烏龍茶怎麼燒起來了 07/12 14:04
lbowlbow: 潛(生命之)水漫畫 07/12 14:07
t19960512: 這部出到1X就開始看 都笑到肚子痛 07/12 14:27
METHOLOGY: 愛面子捏 07/12 17:10
Sechslee: 健康的裸體喝酒漫 07/12 17:42
ataching: 就~會在意這種無關緊要的事情的偏激宅宅啊,然後還以為 07/12 17:44
ataching: 自己很正確這樣@@ 07/12 17:44
impotent: 這部搞笑很到位啊 07/13 0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