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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fendant (被告)》之銘言: : 教主其實有講到點上啊 : 在這世道 : 強姦與雇傭是相同東西 : 妓女與女聲優都是將自己女性特質拿來賣 : 只是差別在藉由聲音或肉體去體驗到那特質罷了 : 而強姦與雇傭的差別在於 : 利用巨大暴力或金錢差異去取得那女性特質(顯然不是在強姦或買女性學歷嘛) : 保有女人的尊嚴、意願啥的,市場哪管你這麼多 : 保有女人的尊嚴、意願啥的,強暴哪管你這麼多 : 所以說女森希望藉由把自己變成暢銷商品(聲優)來取得成就感 : 就像跟強暴者談戀愛一樣 : 你要說那不是戀愛 : 沒辦法絕對否定 : 但既然都決定要談了 : 就要知道社畜是沒尊嚴的 你好 你看起來很喜歡概念置換,那很好,我會用概念置換的方式來跟你討論這個議題 首先,我們就用你置換的工作<=>性交易來做概念置換 A普通的工作,正常的領薪 <=>A'性交易(這邊合法為前提) 所謂的普通的工作正常領薪水,姑且設定在符合勞動基準法,正常上下班,如果加班則 需要給付加班費。 另一方面,性交易則設定在付出多少費用則可以進行到甚麼程度的性交。付出額外的費用 則可以進行肛交或是口交等等的服務。 B不符合勞動基準法且薪水很低(姑且把這個狀態稱之為你所定義的社畜) <=> B'不合理的性交易<(比方說明明沒有說好可以肛交或口交卻被凹,如果不從就不進行 這次的性交易,又或是事後沒有給或少給費用) 設定好了以後我們再來回到你的論點 >妓女與女聲優都是將自己女性特質拿來賣 >只是差別在藉由聲音或肉體去體驗到那特質罷了 姑且不論你的難聽名詞,這邊的意思是A=A' 但是 >強姦與雇傭是相同東西 這邊恕我不能苟同 我認為 C'強姦 是 C你工作下班了以後,有個你不認識的人拿刀搶了你今天辛苦賺的錢還捅你一刀 你的論點是 > 而強姦與雇傭的差別在於 > 利用巨大暴力或金錢差異去取得那女性特質(顯然不是在強姦或買女性學歷嘛) 但是要知道一點。不管是再怎麼樣的不合理的雇傭關係,都是經由當事者雙方 同意之下所產生的。就算當事者心理不願意,不情願這樣不合理的雇傭關係, 基礎上建立上他"同意"維持這樣不合理的雇傭關係才得以成立。 但強姦是建立在被害者不願意的情況下被侵犯。我認為跟雇傭關係是差距甚大的。 因此,我認為 你故意把C'(強姦)跟B(不合理的雇傭關係)錯誤置換,並且想要將本次事件 1.30歲的女生想要當聲優 2.想要當聲優的女生被強姦 兩個完全不同的狀況用這樣的方式連結並且錯誤置換,疑似誤導他人認同 >所以說女森希望藉由把自己變成暢銷商品(聲優)來取得成就感 上面這句的說法 換句話說 > 就像跟強暴者談戀愛一樣 > 就要知道社畜是沒尊嚴的 你的這個言論,雖然你沒有明確說出來,雖然你有可能不是這樣想, 但是你通篇文章所導向的,給觀者傳達的就是 你認為這個女生因為年紀大,但是她用自己的身體交換成為聲優的機會,最後爆出來 是因為這件事情爆出來所致。 不管你真正的想法如何, 我的想法與回應如下 1.強暴這件事情對當事者是非常嚴重的。 對一個被強暴者指控他是自願的是非常噁心且嚴重的指控。 > 就像跟強暴者談戀愛一樣 更不用說暗示被強暴者被強暴是"活該""沒尊嚴" > 就要知道社畜是沒尊嚴的 2.如果你是有意想要這樣誤導觀者,我認為此舉並不可取。 3.如果你不是有意,但是你的確是認為本次的受害者是"活該""自找"的原因是因為 你本身的社畜經驗的話,或許你可以考慮換份工作。而不是一面上班一面覺得 自己被強姦。畢竟你要不要選擇被雇傭是你可以決定的。但希望你能理解 被強暴的受害者是無法決定自己要不要被強暴的。 -- 「唉,貧乏到必須以十塊錢的章魚燒或是7-11的黑輪度過晚餐,但是卻把BL同人誌當早餐 的麵包來買,以精神食糧就可以過活的妳,現在卻因為必須保持少女的矜持、掩飾想要 把我揍一頓的心情而微微發抖,這樣子極力的壓抑自己真正的心情跟行為的表情跟動作 真是可愛到讓人想把妳一口吃掉呀」少年因為強烈的感動而不住顫抖臉紅心跳。 等到你的等級達到「即使拋棄少女的矜持也要揍你一拳」時,我一定要殺了你 少女心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09.222.1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01768413.A.720.html ※ 編輯: thuki (140.109.222.123), 08/03/2017 21:56:02
Puye: 先幫幫時宇 08/03 21:56
※ 編輯: thuki (140.109.222.123), 08/03/2017 21:58:06
GAIEGAIE: 推 08/03 21:57
senria: 時雨也是個犧牲者 08/03 21:58
Ladeers: 你這樣是要別人怎麼反擊? 08/03 22:03
moluishere: 推 其實很簡單就是合意與否 但顯然就是有人不懂 08/03 22:04
wateryoo: 神文 推推 08/03 22:10
tw15: 嗯?我以為那篇是在講社會逼迫必須進入爛公司當社畜 08/03 22:11
tw15: 與 因為各種原因最後被強暴者談戀愛兩者相比耶 原來是這樣嗎 08/03 22:12
alan9064: 推一波 08/03 22:12
CobyTheNavy: defendant快出來迎擊QQ 08/03 22:34
siyaoran: 原始被強暴的那位女性甚至還被脅迫拿錢出來,同理這位 08/03 23:16
siyaoran: 社畜也請拿錢給你老闆,請他讓你當社畜 08/03 23:16
CobyTheNavy: defendant嚇到不敢回文了嗎QQ 08/03 23:40
CobyTheNavy: 看不懂符號嗎?QQ 08/03 23:45
lindazoro: 他們會裝沒看到啦 08/03 23:50
micotosai: 死魚專職在網路上胡說八道不用認真 08/04 10:38
kerry0496x: 他那種人被這種文電只會沾沾自喜 08/04 20:40
kerry0496x: 跟momogo11的邏輯差不多 08/04 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