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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不在3篇和無限的差距很小,而是這個議題並不適合用這樣的投票方式。 因為大家很容易就會去投極端的選項, 但是其實中間的選項才是能讓最多人接受的最大公約數。 這是投票結果: 3篇 59票 4篇 4票 5篇 11票 6篇 4票 7篇 1票 8篇 4票 無限 47票 假如取3篇和4篇這兩個選項讓有投票的人再重新投一次的話, 原本投4篇或以上的都會投4篇,所以3篇對4篇是59:71, 顯然比起3篇,4篇能讓更多人接受。 同理,4篇對5篇是63:67。有點接近,但是5篇還是比較多。 5篇對6篇則是74:56,差距比較大。 整理一下: 3篇:4篇 = 59:71 4篇:5篇 = 63:67 5篇:6篇 = 74:56 根據以上統計,5篇是最多人可接受的選項。 個人建議應該要把投票結果理解成5篇, 或者是用比數最接近的4篇和5篇再重新辦一次投票。 -- Sent from BBSFox on my Firefo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18.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03750142.A.59D.html
kaorucyc: 那你這樣要4篇5片再投要多加二項 都不支持 都支持 08/26 20:34
kaorucyc: 如果你的論點正確多那兩項不會影響 08/26 20:35
想想現實世界的議會是怎麼運作的吧 針對議案的投票不會有3個以上選1個的情況 只會有贊成反對二選一 同時投給贊成和反對沒意義 ※ 編輯: Kenqr (1.161.18.9), 08/26/2017 20:59:58
TED781120: 應該說這投票一開始就應該是「你贊成限制每日發文篇數 08/26 21:23
TED781120: 嗎」→然後如果贊成的多再直接由板主決定細則(涵蓋那 08/26 21:23
TED781120: 些形式、合理的篇數等),講難聽一點,什麼都不自己決 08/26 21:23
TED781120: 定丟給投票決定,那不叫民主叫卸責。 08/26 21:23
TED781120: 現況是直接預設大家都贊成然後「你覺得該幾天一次限制 08/26 21:25
TED781120: 」→「你覺得該限制幾篇」,有點好笑。 08/26 21:25
TED781120: 最後變成投出一日三篇的選項再來抱怨參與度低這選項直 08/26 21:27
TED781120: 接上線板主會困擾……這種狀況不是定選項時就改想到嗎 08/26 21:27
TED781120: ? 08/26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