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6321899: 簡單來說就是沒有「證據」吧 09/19 22:04
→ JIXXK: 迷信犯 09/19 22:05
推 tonyxfg: 這種情況通常就派特務秘密處理掉,連上法庭都省了 09/19 22:07
推 ltflame: 只要能證明用死亡筆記本可以殺人就行了 09/19 22:07
推 tf010714: 可是不能犯定義是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 09/19 22:07
→ tf010714: 刑法26條 不能犯是未遂的一種 09/19 22:08
→ tf010714: 死亡筆記本這種是正犯了 只要證明因果關係 09/19 22:09
推 tonyxfg: 問題是怎麼證明呢... 09/19 22:09
推 aulaulrul4: 總不能叫月寫名字看看吧.... 09/19 22:10
→ Tads: 用筆記本寫預定當天處刑的死刑犯的名字就行了吧 09/19 22:10
→ tf010714: 只能問法律系了 不過我國不能犯是未遂這點應該沒錯 09/19 22:11
推 aulaulrul4: 那種證明法只能私下搞阿....私刑的可能性最大 09/19 22:12
推 alwaysstrong: 師還是能嘴說只是剛好心臟病發 無因果關係吧 09/19 22:13
→ alwaysstrong: 就算抓100個死刑犯在法庭上寫死他們給法官看 辯方律 09/19 22:13
→ alwaysstrong: 師還是能嘴說只是剛好心臟病發 無因果關係吧 09/19 22:13
→ alwaysstrong: 囧 又手滑先送出第二行… 09/19 22:14
推 tonyxfg: 而且死刑犯律師第一個不同意吧,處刑都有固定方式,不能 09/19 22:14
→ tonyxfg: 隨便亂搞的 09/19 22:14
→ JIXXK: tf大說的不能犯屬未遂犯是通說見解 我國實務認不能犯欠缺 09/19 22:15
推 tf010714: 看課本舉例是某甲以為草人插針能殺死乙 為不能犯 09/19 22:15
→ JIXXK: 著手 客觀構成要件自始不該當 09/19 22:15
推 alankira: 可以開庭審判,但對政府來說把筆記本的存在秘密處理掉才 09/19 22:16
→ alankira: 是最重要的 09/19 22:16
推 bbadia: 不能未遂 09/19 22:16
推 yang0623: 不能犯形式很多啦 例如教唆人家犯罪 人家不為所動 09/19 22:29
→ ybz612: 我大結果非價派站出來 09/19 22:30
推 silverair: 老實說我一直對刑法裡面強制性交的規定「對於男女以強 09/19 22:35
→ silverair: 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 09/19 22:35
→ silverair: 交者」理面的催眠術很有疑問.. 09/19 22:35
→ silverair: 這也是一個很難判定,卻依然被寫進去法規裡的迷之技術 09/19 22:37
推 tw15: 搞不好以前剛立法的時候 國人對催眠的抗性比較低啊 09/19 22:39
→ SHAGUGAN: 不能犯是未遂的規定,跟因果關係無涉 09/19 22:40
推 crazylin924: 現在的科學還無法解釋一切 09/19 22:41
推 lv256: 這部到最後弄得像超能力似的ww 09/19 23:48
推 a7771726: 不能犯判斷標準有客觀危險說 重大無知說 主客觀混合說 09/20 12:13
→ nanpyn: 多謝補充! 09/21 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