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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odosteve (Hayashi Eriha)》之銘言: : : 為什麼人家懷疑你是外掛你就得證明? : : 因為你是公眾人物,你公然使用外掛跟推廣外掛沒有兩樣。 : : 為什麼台灣沒有實況主認識到自己有這個責任? 因為圖奇不管啊。 : : 一個整天只會開party抽你美國稅的公司除了你公然播蘿片或%貓封鎖你之外還能期待什麼。 : : 為什麼沒有觀眾認識到實況主有這個責任? 我相信有。 : : 只是這種人已經被板上"你又沒斗內人家憑什麼理你" "證明你道歉?"之類的口水淹死了。 : : : → Bewho: 樓上你那是對一般人,現在講的是產業裡的生產者要怎麼回應 10/20 13:55 : → Bewho: 消費者,就像是賣吃的被質疑用病死豬,一定是拿出進貨單或 10/20 13:55 : → Bewho: 其他證明自清,要是裝死不回答或是說你又沒買你少亂鬼叫, 10/20 13:55 : → Bewho: 不知道誰還敢買這家的東西。如果你還把實況產業當成朋友玩 10/20 13:55 : → Bewho: 遊戲給你看那當然不會同意這篇看法 10/20 13:55 咳咳,就算在現實中,沒掌握證據前是不能隨意公然質疑對方犯法或做了什麼不道德的事 的 ====================================== 第 310 條 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 ======================================= 看到了嗎?如果對方沒做卻有人公開宣稱對方做了,那對方是有權力提告的 這是個講證據的世界,對方沒義務因為不明來歷的質疑就必須自清,相反的,是質疑的 人要自行提出證據才行。沒有證據就胡亂指控可是會吃上官司的 不要以為隨便質疑都不用負責的,那只是對方不計較而已, -- 雪廣綾香治療感冒的方法: 1.找到negi 4.開始榨negi汁 2.拿出negi的negi 5.短暫的發熱出汗與內服negi汁 3.把negi的negi放到該放的地方 6.感冒治好了,可喜可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59.176.2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08484150.A.61A.html
kobe30418: Mg149 柯文哲表示 10/20 15:27
kobe30418: 現實社會就是別人抹黑你 你不想辦法澄清 就準備下去 10/20 15:27
toloveXD: 質疑跟公開宣稱又不一樣 10/20 15:28
Bewho: 大法官509號解釋「惟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 10/20 15:31
Bewho: 其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 10/20 15:31
Bewho: 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如果是空口說白話每個實況台都 10/20 15:31
Bewho: 進去說他開掛,被告活該,但如果是看起來誇張的,質疑他開 10/20 15:31
Bewho: 掛沒有什麼問題,只是這條線在哪裡就要看法官以及提出來的 10/20 15:31
Bewho: 相關佐證了 10/20 15:31
Bewho: 很多時候不是有權力卻不計較,而是告不成 10/20 15:32
RoaringWolf: 講得很像被質疑方可以隨便告人一樣,想嚇誰啊? 10/20 15:33
jayppt: 真被誹謗本來就能告 在自己沒證據情況下隨便誣賴人就算 10/20 15:34
jayppt: 法庭難以成案 自己也應該要擔起道德責任了 10/20 15:35
jayppt: 不然我隨便講faker打LOL閃招應該是外掛啊 除非他打比賽拍 10/20 15:35
jayppt: 手給我看 不然他應該就是SKT外掛 不是做賊心虛 怎麼不敢 10/20 15:36
jayppt: 拍手? 10/20 15:36
kobe30418: Faker就是比賽沒有烙賽才不會被質疑好嗎 10/20 15:36
Bewho: 樓樓上這個舉例就是不會被採信的 10/20 15:37
jayppt: faker比賽沒烙塞因為我質疑他打比賽也開外掛啊 10/20 15:37
kobe30418: Faker比賽開掛的話該檢討的是拳頭社跟主辦單位 10/20 15:37
jayppt: 懂了嗎?沒證據就質疑 就是抹黑 就是誣賴 就是你有錯 10/20 15:37
kobe30418: 邏輯呢? 10/20 15:37
RoaringWolf: 誹謗真要告得成,自己也要採取證明自己不是開掛啊 10/20 15:38
Bewho: 「oo就是個掛狗啊」跟「oo有開掛啦,你看他影片這個時候的 10/20 15:38
Bewho: 操作,正常人反應根本不可能跟著上,下個反應也很誇張跟本 10/20 15:38
Bewho: 和會透視一樣,你說這個沒開掛我不相信了」前者被告成的機 10/20 15:38
Bewho: 率很大,後者連檢察官都不太想理你 10/20 15:38
jayppt: NO 你沒證據就質疑 就已經是侵犯他人了 就如同我上面隨便 10/20 15:39
jayppt: 講faker如何的 逼他要舉證 就已經是我的錯 是侵犯他 10/20 15:40
kobe30418: 如果今天小建在公開場合用第三方提供的電腦打 一樣屌 10/20 15:40
kobe30418: 沒人會質疑他好嗎 10/20 15:40
Bewho: 那是你的說法太隨便,你真這樣瞎扯當然會被告 10/20 15:40
jayppt: 要質疑一個人 首先你就要擔起舉證的責任 不然就是抹黑 10/20 15:40
Bewho: 明明有正常的說話方式你卻要用的最沒有邏輯的例子來說不能 10/20 15:41
Bewho: 質疑,你真以為這樣的論述有意義嗎 10/20 15:41
jayppt: 而近期就是有些人 我不提名字了 沒擔起舉證責任就抹黑人 10/20 15:41
kobe30418: 質疑faker會被當小丑 質疑小建不會 差在哪自己想想好 10/20 15:41
kobe30418: 嗎 10/20 15:41
RoaringWolf: 上面那個後者的例子不就算舉證了嗎? 10/20 15:42
kobe30418: 打一打還以為在跟九面人對話 10/20 15:42
RoaringWolf: 難不成真要調出對方的電腦的電磁資料才能質疑不成? 10/20 15:42
Bewho: 再來,以誹謗來說,檢察官和自訴人有舉證對方是故意毀損名 10/20 15:46
Bewho: 譽的責任,而被告方要提的是自己「認定」言論為真的證據, 10/20 15:46
Bewho: 你覺得後者比較輕鬆?這就叫做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當然, 10/20 15:46
Bewho: 以你舉例的這種認定邏輯,是不會被採信的 10/20 15:46
YoruHentai: 舉例FAKER真的很爛= = 10/20 16:35
notneme159: 質疑完全沒問題啊 宣稱才會被告啊 10/20 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