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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打給厚 開卡厚 故德依芙寧 1.為什麼我會覺得規則需要新增: 因為就目前的機制來說,經理人可以直接甩頭不幹 「而不用對公司作出任何賠償」 這樣的機制對於公司是一種傷害 因為下一個季度如果沒有任何產品上市 會「直接影響股東以及可能會有的員工的權益」 基本上只要發生類似的事情,對任何和該公司有關係的人 都會造成一定的傷害 因此,我在此提議以下兩條新規定: (一)經理甩頭不幹賠償條款 (二)經理人緊急就任機制 2.規則變更方案: (一)經理甩頭不幹賠償條款: (一)之一,不變 內容:經理辭職後什麼事都不會發生 (一)之二,增設賠償制度(罰金-公司現值5%) 內容:經理辭職後,系統強制扣除該經理人財產,扣除數量為公司現值10%,作為對公司之賠償,不足額由系統強制販賣其持有之股票,罰金由金管會回收 (一)之二,增設賠償制度(罰金-公司上週獲利25%) 內容:經理辭職後,系統強制扣除該經理人財產,扣除數量為公司上週獲利25%,作為對公司之賠償,不足額由系統強制販賣其持有之股票,罰金由金管會回收 (二)經理人緊急就任機制: (二)之一,不變 內容:經理辭職後什麼事都不會發生 (二)之二,增設緊急補任機制 內容:經理辭職後,開放12小時提名經理人,12小時後,開始24小時的投票,投票數量需達該公司持股之三成,以補任經理人空缺。 以上,有什麼不足的地方還請各位多多針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4.49.2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08749902.A.318.html
dans: 三小,西洽經理又跑了?10/23 17:17
西洽沒有經理啦XD
aa08175: 經理人能做什麼?10/23 17:18
shal: 辭職不幹還要罰錢是啥鳥規則?10/23 17:21
股東信任經理人才投票支持 辭職不幹你背棄這麼多人的支持,萬一沒有產品 剩下的股東跟員工不就喝西北風去?
zhiwei806: 公司現值10%你知道有多高嗎10/23 17:25
大概只有fk付得起
zhiwei806: 然後烙跑 禮拜六會選一次阿10/23 17:26
來得及上接下來季度的產品?
dr45jfga: 罰的不該是烙跑,而是不掛產品吧?10/23 17:27
dr45jfga: 有掛產品的除了換票幫外,誰幹經理有差?10/23 17:27
不掛產品真的很不應該
zhiwei806: 上產品其實也不是必需阿10/23 17:28
zhiwei806: 六選完日才換新一季 所以來得及10/23 17:29
error405: 阿金管會不是在威脅經理要解職 然後現在不做也要罰喔10/23 17:31
emptie: 有24小時可以上下一季度的產品,不夠?10/23 18:57
D600dust: 那上市產品 經理人有得到相對應的保障報酬嗎10/23 20:13
ue28: wewww10/23 20:42
kk2025: 5%分紅是放在那裝飾喔...10/23 20:43
s20116: 沒有遇過惡劣經理,樓上幾位講的沒必要有賠償機制一樣10/23 21:29
s20116: 星期六選上 立馬辭職,看你怎麼辦...10/23 21:30
s20116: 現在會跑路的經理大都是中低價股,一堆人當然無感10/23 21:31
s20116: 我覺得這選出來是能給公司股東一個保障,就跟現實死刑一10/23 21:38
s20116: 樣,是有多少人會去踩這條線?!10/23 21:38
TheDark: 緊急就任機制我認為可以有,但問題是賠償機制…10/23 22:04
TheDark: 緊急就任機制我認為可以有,但問題是賠償機制…10/23 22:04
TheDark: 你5%~10%都是靠北高的罰金啊10/23 22:05
罰金可以透過投票調整,有人對於罰金價格有什麼提議嗎
ztsc1219237: 有董事長申請機制阿10/23 22:05
ztsc1219237: 對了 如果要處罰經理人 可能會被視為翻案推投喔....10/23 22:06
會嗎
s20116: 賠償機制,應該以營收為標準,而非公司市值10/24 00:46
有道理
bightb56913: 緊急就任覺得還行 其他倒是罰太多=_=10/24 02:25
※ 編輯: edward40812 (140.134.18.37), 10/24/2017 13:01:11
otis1713: 抗議 那經理人都沒保障合理嗎?現在經理人只要沒選上等 10/24 17:39
otis1713: 於做一個禮拜的白工 10/24 17:39
otis1713: 很可能一個大董沒投你就被NTR了 10/24 17:39
otis1713: 要有罰,卻沒保障,當經理人活該社畜? 10/24 17:40
Littlechozy: 公司法時有推投過,經理人不放產品或單純辭職都不罰 10/24 19:30
Littlechozy: 不放產品廣義來說也算一種經營策略 10/24 19:31
s20116: 公司法缺點其實還有很多,光提處法當然一堆人反對,我覺得 10/24 21:12
s20116: 應該單論“經理”這塊提出較詳細法則...經理法則?! 10/24 21:12
s20116: 上面那位說沒選上做白工的...你選上時,也是領別人的分紅 10/24 21:15
s20116: 呀~ 這塊就是明顯有問題的地方,你不提出來一起檢討,反 10/24 21:15
s20116: 倒怪原po還要多增處罰 10/24 21:15
HiNiHow: 分紅還不是絕大部分靠經理爭來的,一堆董事掛在哪爽賺好 10/25 02:29
HiNiHow: 幾倍,經理當社畜拿5%我都嫌少 10/25 02:29
MikuNoPantsu: 換角度想願意當經理的都那麼M 再多罰一點有差嗎 10/25 19:43
hitlerx: 值得注意的是金管會下的警告根本不明顯 搞死很多經理 10/26 08:01
hitlerx: 不知道系統面有甚麼做法可以讓警告更顯眼 .... 10/26 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