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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脅殺死日本聲優水瀨祈 他害活動取消遭判刑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799074?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2017-11-05 12:51聯合報 記者林伯驊╱即時報導 楊姓男子在日本聲優水瀨祈臉書粉絲專頁留言未獲回應而心生不滿,竟涉嫌另開帳號留言恐 嚇要殺死水瀨祈,上傳謀殺計畫、懸賞1千萬殺人等影片,導致水瀨祈去年底來台行程取消 。楊男因罹患自閉症,辨識能力降低,高雄地院依法減刑,判5月可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全案發生於去年11月12日起,19歲楊男於高雄住處使用電腦,另申請「詹子佼、 「詹野里」臉書帳號,在水瀨祈粉絲專頁留言中日文「12月1日我要殺死水瀨祈,這是你的 忌日」,還在粉專及「詹子佼」個人臉書動態上傳「謀殺水瀨祈計畫」、「殺了水瀨祈,我 給1000萬、殺真人殺死」等中日文內容影片。同樣文字影片也張貼到Twitter(推特)網頁 。 全案經水瀨祈所屬經紀公司梁姓人員報警處理,警方查扣楊男桌電時,另發現楊於Youtube 上傳懸賞殺台灣人、殺警察及叫美軍殺死台灣人跟日本人等3部影片。 楊男傳喚到案後坦承犯行,不過他童年發生精神障礙導致罹患自閉症,曾多次住院治療,也 領有身障手冊,社交溝通能力有缺損,反覆發生人際衝突。經送精神鑑定,涉案當下處於相 同障礙,行為僅能照自己想像,辨識行為能力明顯降低。 法官認為楊男為引起他人注意,未能妥善處理受挫後的負面情緒,一時失慮犯案,因病況減 輕其刑,依煽惑他人犯罪罪判4月、恐嚇公眾罪判3月,合併執行5月可易科罰金。楊男另涉 殺人未遂案審理中,為避免家庭照護不周全,命令此案服刑完,得2年監護處分。 -- https://i.imgur.com/edb7HpM.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35.2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09858762.A.EE1.html
AkihisaYoshi: 中二病的代價 11/05 13:13
SaberTheBest: ....... 11/05 13:13
wl355062: 太輕 11/05 13:14
Xavy: 才五個月.. 11/05 13:14
dorydoze: 自閉症不是天生的嗎? 11/05 13:14
dearjohn: 5個月 www 11/05 13:15
wwa928: 另外還有涉嫌殺人未遂,這...... 11/05 13:15
tonyxfg: 而且可以易科罰金哦,大概三十萬上下就能解決了 11/05 13:16
stexeric: 事務所那邊不求償一下嗎 11/05 13:16
chshsnail: 重判5個月(笑) 11/05 13:16
LoveMakeLove: 水瀨祈換事務所了 11/05 13:16
aij: 為什麼不進去關,恐龍法官! 11/05 13:16
aij: 水瀨祈就這樣沒來,真的不爽! 11/05 13:16
LoveMakeLove: 而且這個新的事務所對海外活動興趣缺缺 11/05 13:16
tim1112: 擾亂治安的神經病應該隔離久一點吧 11/05 13:17
alwaysstrong: 4月+3月=5月 這合併執行是怎麼算的? 11/05 13:17
a2334436: 台灣精神病94無敵 如果加上未滿18根本橫著走 11/05 13:17
poeoe: 有精神鑑定 判這樣很正常啊 11/05 13:17
HAHAcomet: 罹患自閉症 依法減刑 以後被水桶也能提出自閉症減免嗎 11/05 13:18
tonyxfg: 現狀是只要有精神病就是減刑保證,受害者只能摸摸鼻子自 11/05 13:18
asdf70044: 小事小事 麻煩請去旁邊7-11繳完罰金 謝謝<3 11/05 13:18
tonyxfg: 認倒霉 11/05 13:18
seer2525: 精神病無敵 11/05 13:18
yellowhow: 到底為啥精神病可以減刑跟無罪阿? 11/05 13:19
ganlinlowmo: 殺人未遂死刑 11/05 13:19
yellowhow: 如果是被人欺騙教唆犯刑那種就算了 11/05 13:19
yellowhow: 這種自己去犯法的 為啥可以減刑... 11/05 13:20
poeoe: 刑法就明文規定了啊 11/05 13:21
rxsmalllove: 刑法寫的 11/05 13:21
j9145: 文章看完,最後一句有說還有兩年監護處分 11/05 13:21
jimmy6247: 最後還是苦了父母 他自己一定沒覺得被懲罰到 11/05 13:22
dorydoze: 都神經病了還要求什麼,有判型已經很好了... 11/05 13:22
maynightdado: 合併執行不是兩個相加 11/05 13:22
mibbl0: 給日本人看有什麼反映 11/05 13:22
mibbl0: 反應 11/05 13:23
john29908: 不覺得能夠留言(特定對象,特地社交網站)還能他媽算是 11/05 13:23
john29908: 辨識能力降低... 11/05 13:23
zhiwei806: 以前好像也發生過...? 11/05 13:23
kingbalance: 可易科罰金 11/05 13:24
Lupin97: 可易科罰金(哈欠 11/05 13:25
poeoe: 辯識能力降低是送精神鑑定過的 這應該沒什麼太大問題 11/05 13:25
asdf70044: 識相點 有牌照的 嘻嘻 11/05 13:25
crazypeo45: 4chan表示自閉症之恥 11/05 13:26
ilovemumi: 我要保護臭頭智乃 11/05 13:28
busman214: 說恐龍法官的有沒有什麼不一樣的法律見解? 有時候覺得 11/05 13:29
busman214: 法官也是蠻雖的啦 照著條文判還會被罵 有些人就覺得不 11/05 13:29
busman214: 合他意的法官就是恐龍 乾脆臺灣改人治算惹 一人一票求 11/05 13:29
busman214: 死刑大家說好不好 真的是齁… 11/05 13:29
rbull: 罵恐龍法官當然是長期累積下來的無腦判決帶來的印象啊 11/05 13:32
sbflight: 法盲先去修個刑法總則吧 連執行刑都不會算 11/05 13:33
poeoe: 台灣很常看看記者寫的新聞 就被罵恐龍法官惹 11/05 13:33
rbull: 殺小孩 連續殺人 一堆案件能判死不判死 這叫照條文在判法喔 11/05 13:33
Justapig: 好啦,恐龍條文這樣滿意了吧 11/05 13:35
starfishkira: 媽的又是個智障 11/05 13:35
dadalakun: 安樂死~ 11/05 13:35
GGinin5566: 這麼多例子你偏偏舉這種例子…能判死不判死哪裡不是照 11/05 13:36
GGinin5566: 法條判…? 11/05 13:36
kenshin333: 這種有病的不判死至少也判個無期徒刑吧... 11/05 13:36
GGinin5566: 又不是唯一死刑 11/05 13:36
rbull: 說吃魩仔魚很可憐 法官就認為她有人性 殺人可以免死 這樣判 11/05 13:36
rbull: 是要叫誰接受 11/05 13:36
Losaria: 有病的就該早點死掉 11/05 13:37
rxsmalllove: 先看過判決書再說 雖然那種案例是滿瞎的 11/05 13:37
as80110680: 精神病真他媽亂源,法律為什麼要保護這種垃圾 11/05 13:38
max0616: 幹 才五個月 甲賽 11/05 13:38
Losaria: 有精神病的都該關在一起 11/05 13:38
poeoe: 法條就沒有唯一死刑 不判死當然是照法條判啊 那麼想要死刑 11/05 13:38
poeoe: 就修法吧 11/05 13:38
rxsmalllove: 以前有啊 擄人勒贖 唯一死刑那段時間肉票撕票率超高 11/05 13:40
rxsmalllove: 的 如何~要支持唯一死刑了~? 11/05 13:40
xenoyuri: 人家依照刑法判刑就說恐龍,乾脆以後犯罪通通死刑算了zz 11/05 13:40
xenoyuri: zz 11/05 13:40
siro0207: 可以先立法把有精神病的集中管理嗎 11/05 13:41
sagoshi: 這種神經病應該關起來的 不然每次國外藝人要來時都跑出 11/05 13:42
sagoshi: 來鬧一下 11/05 13:42
amsmsk: 三十萬免關 真爽 11/05 13:42
xenoyuri: 刑法的立法宗旨跟條文立法目的都不懂,只因爲判決不合 11/05 13:42
xenoyuri: 議就說人家法官恐龍。 11/05 13:42
Losaria: 支持立法把精神病關起來然後用毒氣AOE 11/05 13:43
livewater: 哪會太輕,酒駕撞死人都能緩刑不用關了 11/05 13:43
siro0207: 可以享有公民的權利 鬧事了又能不負擔全部責任 哪這麼爽 11/05 13:43
livewater: 在網路上打嘴砲嗆聲也不會比撞死人嚴重吧 11/05 13:43
f124: 法盲四處崩 不意外 11/05 13:43
sbflight: 哪一件刑事判決書有提到吻仔魚 案號丟出來我看看 11/05 13:44
abd86731: 精神病全世界都差不多啦 自由有人反關著也有人反 11/05 13:44
douglas110: 不照法盲的意思來判就是恐龍法官 11/05 13:45
seer2525: 大概是說謝依涵吧 不過判決跟吻仔魚無關啊= = 11/05 13:46
LoveMakeLove: 聯合國人權兩公約保證精神病患免於死刑 11/05 13:47
juke22983848: 長得真的滿像水瀨的 11/05 13:47
snocia: 居然看到殺人未遂也要判死刑的噓文,真蚌 11/05 13:48
fenix220: 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結果都判不到半年才是恐龍的地方 11/05 13:49
xenoyuri: 然後那些只想把精神疾患處刑的想法,已經跟希特勒相差 11/05 13:49
xenoyuri: 不遠了。我不是要幫被告說話,精神疾病並非當事人自願, 11/05 13:49
xenoyuri: 且世界上有太多因為精神疾病而受苦的人,簡單一句話就 11/05 13:49
xenoyuri: 直接封殺那些人的生存可能,只是仗勢欺淩而已。 11/05 13:49
snocia: 在全世界所有國家殺人未遂都是不會判死刑的--除非對象是政 11/05 13:50
snocia: 府高官啦,嘻嘻 11/05 13:50
snocia: 而且如果是恐嚇而沒有準備,根本不適用殺人罪 11/05 13:51
siro0207: 不然就立法讓精神病享有的公民權利下降 這樣負擔責任下 11/05 13:52
siro0207: 降才公平吧 11/05 13:52
Howard1420: 臺灣就是那麼多法盲才沒有陪審團這種東西,完全不敢 11/05 13:52
Howard1420: 想像臺灣有陪審團會怎樣 11/05 13:52
Howard1420: 有宣告啊,但是不能讓政府直接扣帽子,要家屬申請才 11/05 13:53
Howard1420: 合乎道理 11/05 13:53
j9145: 真的,台灣法治教育一直是個笑話 11/05 13:53
hiimjack: 判決書查得到啊 高雄地院106易字151.553 11/05 13:55
hiimjack: 兩個案子合併審理 11/05 13:55
j9145: 提公民權下降的是不是忘記現任台北市長是個疑似亞斯伯格症 11/05 13:56
yms4143400: 推文說要處刑精神病的是怎樣...誰沒事會想要精神有病 11/05 13:56
LoveMakeLove: 精神病患家人擺爛不理也要連坐處分,自己生的。 11/05 13:59
yeuling9300: 知道規定精神病可以減刑啦……但未成年減刑家長也有 11/05 14:00
yeuling9300: 責任 路上被神經病砍的難道只能自認倒楣嗎= = 11/05 14:00
LoveMakeLove: 這類型的家人清一色回應:他在外面我們也管不動 11/05 14:00
LoveMakeLove: 真是狗娘養的 11/05 14:00
sokayha: 誰沒事想要精神有病沒錯,但一般人想說自己及家人不希望 11/05 14:01
sokayha: 生活在恐懼中合理吧= =... 11/05 14:01
j9145: 講得好像每個精神病上街就會砍人一樣 11/05 14:02
astrayred2L: 呿 居然才五個月 11/05 14:02
j9145: 台灣精神病患者已經破百萬,未來只會更多 11/05 14:02
dorydoze: 這兩條最重都兩年以下~~一般人根本也不可能判到四年 11/05 14:02
dorydoze: 判五個月其實挺正常的吧... 11/05 14:03
minoru04: 跟精神病患者家人相處久了家人精神也大概不行了 11/05 14:03
dorydoze: 扯到死刑也真搞笑 11/05 14:03
seer2525: 扯死刑之類的都來嘴砲的吧 11/05 14:04
siro0207: 所以那個現任台北市長犯罪時有負全責嗎? 提這個到底是?? 11/05 14:04
sokayha: 現在就是在討論這種已經出事確定有攻擊性的還是可以被減 11/05 14:04
sokayha: 刑啊... 11/05 14:04
john29908: 我只是單純不想相信他犯案時是辨識能力不足的,雖然鑑 11/05 14:04
john29908: 定結果就這樣,不然呢?也沒什麼辦法,只能說幸好水瀨 11/05 14:04
john29908: 還沒來臺之前就結束了。 11/05 14:04
xenoyuri: 台灣還有個很要不得的觀念,就是對精神疾患的歧視跟家 11/05 14:04
xenoyuri: 醜不得外揚。讓人不敢主動去申請監護或輔助宣告。 11/05 14:04
sincere77: 刑法上沒有連帶責任,民法才有,法盲不爽快去提修法 11/05 14:05
j9145: 他犯案就上網打字而已啦,跟鄉民去臉書公審做的事情有87%像 11/05 14:06
msdie911545: 回文害我以為來到八卦 11/05 14:06
j9145: 所以我說台灣法治教育是個笑話,一堆屁孩打字以為沒責任 11/05 14:06
xenoyuri: 有攻擊性?那是醫師專業判斷而不是隨便決定的,coser帶 11/05 14:08
xenoyuri: 超過一公尺的裝備出門,在不懂acg的人眼裡不也是危險份 11/05 14:08
xenoyuri: 子嗎? 11/05 14:08
ryl54007: 國外也是一樣啦,去看看24個比利,殺人還能無罪 11/05 14:08
sillymon: 精神疾病照護本來就不是嘴砲幾句隔離就好了,那只是認為 11/05 14:08
seer2525: 國外有個殺人後被診斷精神分裂症 進去治療6年後出來把自 11/05 14:09
sillymon: 自己一輩子都跟這些病無關的人的幻想而已 11/05 14:09
seer2525: 己姪女頭砍斷的 那時家人也要求院方不要放他出來 結果放 11/05 14:10
seer2525: 了就出事 11/05 14:10
sincere77: 一般人都知道未成年犯罪可以不罰或減刑,精神疾病就把 11/05 14:11
sincere77: 他想成心智年齡不足,這有很難理解? 11/05 14:11
sokayha: "楊男另涉殺人未遂案審理中" 11/05 14:11
wcj5566: 這種的還是送設施治療吧 別給他用什麼網路了 11/05 14:12
sokayha: 現在一堆詐騙車手仗著未成年用力做 這另個題目 想罵的更 11/05 14:13
sokayha: 多吧 11/05 14:13
siro0207: 未成年犯罪可以不罰或減刑 但是同樣的未成年也沒有享有 11/05 14:20
siro0207: 成年人的全部權利 11/05 14:20
s25g5d4: #整本六法全書唯一死刑 11/05 14:21
SOSxSSS: 法官其實可以不鳥診斷判案,所以有意見去當法官比較快~ 11/05 14:22
poeoe: 精神病患如果被輔助宣告或監護宣告 一樣有權利受限制啊 11/05 14:24
j9145: 限制越多只會讓精神病患跟家屬不願意把人送去就醫 11/05 14:26
aaaaooo: 就這中二害我去年沒看到 森77 11/05 14:27
j9145: 重點是怎麼讓精神病患去就醫,不是怎麼懲罰他們好嗎 11/05 14:27
aaaaooo: 你對這種人限制少就是讓他們危害其他人啊 這樣沒比較好 11/05 14:28
CornyDragon: 太輕什麼啦 根本沒做的事是要判多重 11/05 14:28
poeoe: 輔助和監護宣告的權利限制不是懲罰他們 反而是保護好嗎 11/05 14:32
yuraH: 民事可以告到傾家蕩產吧 11/05 14:34
silverair: 殺人未遂案,這種應該永遠和社會隔離 11/05 14:37
qoo2002s: 這裡也一堆心智年齡不成熟的人 11/05 14:39
datboi: 還真以為對這些弱勢判刑就能降低問題發生率 11/05 14:41
Shallwin: 高雄 11/05 14:42
stinger5009: 精神病唯一死刑 PTT應該只剩1/3人口吧 11/05 14:45
b79205: PTT應該沒人了 11/05 14:46
nick09123: 這種垃圾真的很危險,哪天那根筋斷了就跑捷運了 11/05 14:48
P2: 獺本:不要欺負水獺! 11/05 14:56
Lovetech: 日本也有刑法第39條啊 精神病無敵的有名法律 11/05 15:13
oread168: 有病就要看醫生 11/05 15:17
yuh80929: 他還有殺人未遂欸 這種的反而更可怕還能減刑嗎? 11/05 15:24
yoyun10121: 沒精神病的也可能哪天那根筋斷了就跑捷運呀.. 11/05 15:27
RWAllenL: 減刑我覺得OK 不過請直接關進精神病院好好的治療 11/05 15:27
mikazeray: 有病 11/05 15:28
yoyun10121: 鄭捷鑑定也沒精神障礙, 照某些人邏輯應該把全人類都唯 11/05 15:28
yoyun10121: 一死刑, 不然哪天那根筋斷了都有可能跑去殺人 11/05 15:29
seer2525: 你這樣不是跟他們一樣無限上綱嗎 11/05 15:31
sokayha: 沒酒駕也可能撞死人啊 我覺得抓酒駕根本不合理,樓上你的 11/05 15:32
sokayha: 邏輯就是這種故意混淆視聽 11/05 15:32
sokayha: 樓上上 11/05 15:32
ray48: 為什麼不用腦袋的法盲這麼多啊,振作一點好不好 11/05 15:33
Cancer013: 有精神病就能減刑 真的是神法條 11/05 15:36
shen5678: 其他跟台灣差不多水準國家到底是不是也有精神病這條 11/05 15:36
yoyun10121: 不只是可能耶, 這幾年隨機殺人案精神鑑定幾乎都沒事呀 11/05 15:36
yoyun10121: 幾乎犯人清一色全都是精神沒問題的人喔 11/05 15:37
shen5678: 這條提出的人,當時到底在想些什麼,現在犯了法的一堆 11/05 15:37
shen5678: 根本裝瘋賣傻找身心科 11/05 15:37
poeoe: 台灣的法律大部分都是"繼受"國外法概念而來 當然其他國家 11/05 15:37
yoyun10121: 反而喊精神病會出去殺人的數據在哪裡?? 11/05 15:38
poeoe: 對精神病也是採取減刑或無罪的態度阿 11/05 15:38
sachajam: 其實萬一他真的殺了聲優才反而無罪呢 精神病威武 11/05 15:38
sokayha: 更 基數問題 你邏輯真的很棒 又拿 男生車禍"數"遠高於女 11/05 15:39
sokayha: 性的邏輯來了 11/05 15:39
shen5678: 明明一堆就嗑藥,身心科醫師是有幾個真看的出來裝瘋賣傻 11/05 15:39
yoyun10121: 嗑藥和精神病是兩回事好嗎? 這哪來的鍵盤醫生 11/05 15:40
busman214: 你以為精神病想裝就能裝嗎 你當那些專業診斷醫師是白痴 11/05 15:40
busman214: 嗎= =” 11/05 15:40
JenRen: 精神疾病會減刑這無解啊,你想當先進國家真的就是這樣 11/05 15:40
JenRen: 不然答家整天喊死刑死刑的,可以去穆斯林國家,包你滿意 11/05 15:41
ray48: 法官瞧不起,醫師也瞧不起,算啦,當他運氣好好鋪好 11/05 15:42
JenRen: 法律就在那裡,你要法官怎麼判。 11/05 15:42
rolldada: 太可怕了 沒想到西洽一堆法盲 11/05 15:43
JenRen: 你希望加重刑責,可以啊,請洽你家附近立委服務處 11/05 15:43
tccauo: 西洽-1 11/05 15:43
arcanite: 不爽你去提修法精神病不能減刑啊 拉多數人支持你啊 11/05 15:44
yoyun10121: 講白了就歧視而已啦, 連嗑藥的都能怪到精神病頭上 11/05 15:44
shen5678: 但是嗑藥嗑到拿精神科的藥的倒不少 11/05 15:44
arcanite: 你以為每個人願意得病喔 哪天你得了就不要被社會排除 11/05 15:44
poeoe: ...嗑藥明明就有但書排除減刑或無罪 11/05 15:44
arcanite: 講那些屁話的人最好這輩子都是「正常」人 11/05 15:45
dx90c: 依煽惑他人犯罪罪判4月、恐嚇公眾罪判3月,合併執行5月 11/05 15:45
sokayha: 我實在不理解那種為加害者感同身受的人為啥不先對受害者 11/05 15:45
sokayha: 感同身受 11/05 15:45
dx90c: 為啥3+4=5? 11/05 15:45
seer2525: 因為不是用加的 11/05 15:46
seer2525: 大家都會體諒加害者有精神疾病 受害者權益受損只能默默 11/05 15:46
shen5678: 殺了人犯了法,還可以被同情 11/05 15:46
seer2525: 接受惹 11/05 15:46
yoyun10121: 所以到底精神病去隨機殺人高的數據在哪呀XD 11/05 15:47
shen5678: 對阿所以有心人士都用這條找這樣的人勒 11/05 15:48
john29908: 因為合併並不是單純相加,刑法有條文規定。 11/05 15:48
yoyun10121: 就栽個帽子抹黑別人會出去亂殺人, 然後還要別人舉證自 11/05 15:49
yoyun10121: 己不會, 結果放話的一點屁數據都沒 11/05 15:50
crazycy: 不是有兩年監護處分嗎... 這不就強制治療? 11/05 15:52
yoyun10121: 實際隨機殺人案兇手精神鑑定都沒問題, 就在那跳針都是 11/05 15:52
crazycy: 還是我誤會了什麼? 11/05 15:52
yoyun10121: 基數問題啦, 反正說你精神病會殺人就是會殺人 11/05 15:52
busman214: 這樣說好了 如果說有精神疾病患者殺人就要把精神病患者 11/05 15:52
busman214: 集中管理以達預防性羈押 那若是出現情殺案那是否也要把 11/05 15:52
busman214: 臉書上所有改感情狀態的人給關起來呢? 這樣有看到盲點 11/05 15:52
busman214: 在哪了嗎? 11/05 15:52
dx90c: 所以可以理解成合併執行會變少? 11/05 15:53
crazycy: 奇怪 怕有人裝瘋賣傻減刑 應該是要更謹慎判定精神病阿 11/05 15:54
crazycy: 怎麼會是廢除減刑 11/05 15:55
shen5678: 重點是減刑的意義吧 11/05 15:55
crazycy: 是以為新聞標題說疑似 之後判定結果就真的會是精神病嗎 11/05 15:55
xeriob021409: 其實這邊大家法治水準不錯了 11/05 15:56
xeriob021409: 八卦版 從幾年前就變調了 .... 11/05 15:56
crazycy: 因為這種患者會失去自制力阿 刑法是懲罰又不是為了報仇 11/05 15:56
john29908: 下限(最高刑)~上限(兩刑之和),所以法官可以判4~7。 11/05 15:57
yoyun10121: 刑罰本來就會考慮動機, 這有很奇怪? 11/05 15:57
dx90c: 了解了 11/05 15:57
crazycy: 他本來就沒自制力 還罰他罰得死死的根本就是在罰他得病 11/05 15:58
sbflight: 洽民至少還能理性討論 八卦早就沒救了 11/05 15:58
crazycy: 所以減刑後 強制治療 這樣不合理嗎 11/05 15:58
xeriob021409: 從刑法責任效果的性質來說, 11/05 16:07
xeriob021409: 有期徒刑跟強制治療是同屬 11/05 16:07
xeriob021409: 拘束人生自由的處罰 因為強制 11/05 16:07
xeriob021409: 治療的過程中是不能出來接觸社會的 11/05 16:07
xeriob021409: 而且以這個案子來說,關在監獄 11/05 16:09
xeriob021409: 不如送機構治療對他以及整個社會來說才是最適合的 11/05 16:09
pppmama: 2年監護處分等於是關在醫院2年 11/05 16:10
pppmama: 所以他會失去自由2年又5個月 這樣差不多吧? 11/05 16:10
pppmama: 至於精神鑑定是很細緻的專業 要裝瘋賣傻騙過醫師很難啦 11/05 16:11
JenRen: 不只喔,最後一段他還有一案殺人未遂審理中 11/05 16:11
JenRen: 所以那案子辦下去可能超過五個月吧 11/05 16:12
JenRen: 但兩年監護處分應該是跑不了 11/05 16:12
xeriob021409: 所以我們應該要根據個案去思考刑罰效果的適用性而非 11/05 16:12
xeriob021409: 直覺式地認為有期徒刑的刑度低就覺得不合理 11/05 16:12
Howard1420: 一堆人不懂得尊重醫師專業真可笑 11/05 16:31
graywater: 刑事定下來了,但不知道台灣代理商會不會告民事求償賠 11/05 16:33
graywater: 到他家脫褲子,還是只能這樣自認倒楣了? 11/05 16:33
willytp97121: 精神醫療目前還有很大空間,很多情況只能做到抑制無 11/05 16:45
willytp97121: 法根除 11/05 16:45
ntc039400: 這種本來就不會判太重好嗎-_- 11/05 16:51
alec1215: 哇 希洽版一堆鍵盤法官耶 11/05 16:54
j9145: 判五個月簡單講就是法官不認為他應該被關,重點是後面兩年 11/05 16:57
j9145: 監護處分。有病讓他去醫院治療不好嗎? 11/05 16:58
touhou8426: 台灣的問題在刑法很多判下去的刑期跟金額都跟不上時代 11/05 17:03
touhou8426: 要提高就一堆鄉怨在機歪 反正公家機關被低能投書抱怨 11/05 17:03
touhou8426: 就照做啦 這些根本台灣人自找的 11/05 17:03
Kobelephants: 這一看就知道是EMT粉 11/05 17:06
touhou8426: 反正每個人都不習慣守法 劣幣逐良幣的結果就這樣 現在 11/05 17:07
touhou8426: 守法的人都像智障一樣 不守法的橫著走 你能拿他怎麼辦 11/05 17:07
j9145: 對,就是台灣人自找的。 都已經被認證監獄沒有教化用途 11/05 17:08
j9145: 還一天到晚只想著把人往裡面丟,丟到滿出來讓那些真的該關 11/05 17:08
j9145: 跟還有救的關再一起,然後最後放出來就每個越來越嚴重 11/05 17:09
excia: 可易科罰金 呵呵 11/05 17:11
j9145: 最後還想著那就終生監禁,就沒資源了監禁三小。 11/05 17:12
j9145: 到底是隔離犯人還是在養蠱? 11/05 17:17
WLshadow: 我覺得不行,有病還是一樣 11/05 17:23
yang0623: 我覺得可以 因為人家就是有精神問題 有責性這塊 11/05 17:28
yang0623: 如果恐嚇水瀨祈就進去關 恐嚇其他人就不用 那就是神化 11/05 17:31
yang0623: 水瀨祈的確是2016最偉大的聲優 但我們不能差別待遇 對吧 11/05 17:32
RbJ: 不尊重醫師專業又當鍵盤醫師的又不是第一天看到,麻痺了 11/05 17:53
machiner: 聲優廚水準 11/05 18:03
bightv19018: 台灣真的犯罪天堂欸,這種就該關好關滿的,法官就是 11/05 18:30
bightv19018: 要放出來等他殺人了才肯判刑 11/05 18:30
shen5678: 謝謝認真回我問題的人 11/05 18:35
MAJOA: 其實這種判決合理 11/05 20:26
jaylong: 恐龍法官zzzz 11/05 20:35
erik777: 有精神病證明只要法治國家不是無罪就是減刑 11/05 20:52
erik777: 除非你想當中國或北韓吧 11/05 20:52
bill91305: 不用罵法官啦,法條本來就是這樣。 11/05 21:19
bill91305: 這種本來就只能判這樣 11/05 21:19
bill91305: 然後精神病也要由醫師判斷,不是裝瘋賣傻就可以矇騙過 11/05 21:19
bill91305: 去的。 11/05 21:19
bill91305: 有法治的國家精神病患都是減刑的,不是只有台灣 11/05 21:29
bill91305: 然後很多殺人的反而不是精神病患,這樣是還要提議精神 11/05 21:34
bill91305: 病患進行預防性羈押嗎? 11/05 21:34
bill91305: 這例子兩年監護處分也差不多了 11/05 21:36
EEEEEEEnd14: 有精神相關疾病不太意外 11/06 01:42
Anzar: 推文看下來也太扯了...PTT使用者不都有大學以上法學程度嗎? 11/08 08:02
shen5678: 大學學過的非專的只有法學緒論和相關的法律吧 11/08 10:20
shen5678: 所以你懂為什么要設個責任能力 11/08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