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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喇 假如法律是嚇阻、報復或隔離作用 精神病患犯罪就該比照一般人的罰則 畢竟報復是為了受害者 嚇阻是為了犯罪預備軍 隔離是為了平民老百姓 都跟加害人是不是精神病無關 那假如法律是教化作用 精神病患犯罪的刑責甚至應該要加重 因為精神病患比一般人更難教化 所花的時間自然應該比較久 語畢,誰贊成?誰反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11.1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10107203.A.F29.html
keyman616: 贊成! 11/08 10:15
tim1112: 贊成 11/08 10:16
maplefff: 我你大概快被隔離了 11/08 10:16
maplefff: 看 11/08 10:16
Dirgo: 沒有犯意,所以大家要原諒他們喔QQ 11/08 10:16
s10153524: 可以不要原諒啊 11/08 10:20
whe84311: 要先把刑法故意犯修正掉 11/08 10:21
rofellosx: 前提是嚇阻對精神病患有用??你的認知不等於他的認知 11/08 10:21
wtsf: 你有沒有看過一種言論「精神病患犯罪刑責一定比較輕」?這句 11/08 10:24
wtsf: 話是正常人說的還是精神病患說的?所以我說你怎麼會覺得我 11/08 10:25
wtsf: 所謂的嚇阻是對少數的精神病患而不是多數的非精神病患呢? 11/08 10:25
g81915: 更難教化所以要花更長的時間??你用一個幾乎不可能有用的 11/08 10:26
g81915: 方法不管花多少時間都是沒用的 11/08 10:26
wtsf: 那也是方法要改革而不是刑責要縮短吧?你今天會因為讀書方法 11/08 10:28
wtsf: 錯誤就把讀書時間縮短? 11/08 10:28
AgoodRival: 知道現在監獄處遇狀況就會知道矯治幾乎不可能有用 11/08 10:29
s10153524: 還是一律死刑好 11/08 10:30
AgoodRival: 爆滿的狀況很多都是所謂重刑化思想造成的(處罰無效--> 11/08 10:30
AgoodRival: 關更久-->矯正機能不彰-->處罰無效) 11/08 10:30
wtsf: 所以你們都會因為成效不彰就放棄所有事情囉?這不是因噎廢 11/08 10:31
wtsf: 食什麼才是因噎廢食 11/08 10:31
AgoodRival: 不是放棄所有事情啊,是現在的處理方法根本沒有用, 11/08 10:32
AgoodRival: 比起將他們丟掉監獄不如建立更完善的社會安全網 11/08 10:32
wtsf: 今天硬要把矯正機能跟刑期掛勾真的沒什麼邏輯,要改革的是 11/08 10:33
wtsf: 方法,你可以說關的地方必須新增哪些機能,但是永遠不說這 11/08 10:33
wtsf: 個只說關監獄沒用,這跟解決提出問題的作法有什麼兩樣 11/08 10:33
AgoodRival: 就算不從刑期加長觀察,你說把他們關他們也是監獄爆 11/08 10:34
AgoodRival: 滿的原因啊 11/08 10:34
AgoodRival: 然後比起關監獄再加設施,為什麼不要一開始在社會上增 11/08 10:35
AgoodRival: 加矯治就好,還可以預防可能的犯罪人 11/08 10:35
wtsf: 為什麼把社會安全網跟監獄放一起類比?兩個不同領域的東西, 11/08 10:35
wtsf: 還是說今天監獄的人力都是從社工調來的?是的話我道歉我不 11/08 10:36
wtsf: 夠了解 11/08 10:36
AgoodRival: 更別提監獄很容易變成犯罪技術交流大會 11/08 10:36
wtsf: 所以預防跟治療兩者成反比?只能二擇一? 11/08 10:36
AgoodRival: 我的意思是以矯治來看丟到監獄就是個爛方法 11/08 10:37
wtsf: 犯罪技術交流大會真的就是腦補了 11/08 10:37
AgoodRival: 再回來預防來看,刑度,刑期和犯罪其實沒必然關聯 11/08 10:37
wtsf: 爛方法該做的是將它變好不是廢除他吧? 11/08 10:37
AgoodRival: 如果有必然關聯的話為什麼台灣比起廢除死刑的北歐國家 11/08 10:38
AgoodRival: 有更高犯罪率? 11/08 10:38
wtsf: 精神病和犯罪也沒必然關聯,制服跟霸凌也沒必然關聯,都要 11/08 10:39
wtsf: 有必然關聯的話很多東西不用討論了 11/08 10:39
s10153524: 雖然技術交流是腦補 但是惡性互相交叉加重是時有所聞 11/08 10:39
s10153524: 的 11/08 10:39
AgoodRival: 所以我提出的方法就是替換現在的爛方法啊XDD國家資源 11/08 10:39
AgoodRival: 有限當然要投資在有效些的地方 11/08 10:39
wtsf: 變因那麼多 所以你覺得把刑期全面縮短會瞬間降低犯罪率? 11/08 10:39
AgoodRival: 我剛剛想表達的意思就是s大所說的 11/08 10:40
s10153524: 誰敢做出保證啊 11/08 10:40
wtsf: 你今天能夠證明預防跟治療兩者資源不可能同時擴大,並且證 11/08 10:41
wtsf: 明預防勝於治療,那你的言論才有邏輯 11/08 10:41
AgoodRival: 我沒這個意思,只是講出變因多所以把他們關到監獄也 11/08 10:41
AgoodRival: 不一定能發揮一般預防的效果 11/08 10:41
AgoodRival: 現實的國家財政資源有限這個應該不證自名吧…… 11/08 10:42
wtsf: 就算會加重那也該是監獄要做改革,跟刑期也無關 11/08 10:42
AgoodRival: 預防與治療不衝突啊啊,只是我個人認為把他們丟到監 11/08 10:43
AgoodRival: 獄在預防和治療都沒用 11/08 10:43
wtsf: 財政資源有限還是兩個領域都沒有有力人士發生,我想你也可以 11/08 10:44
wtsf: 好好思考 11/08 10:44
AgoodRival: 監獄本身改革我讚同,但現在獄政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 11/08 10:44
AgoodRival: 監獄大爆滿哦 11/08 10:44
wtsf: *發聲 11/08 10:44
wtsf: 那也該是擴建不是不關 11/08 10:45
AgoodRival: 關於獄政改革其實不少有力人士一直發聲(台大的李茂生 11/08 10:45
AgoodRival: 老師、羅秉成律師等 11/08 10:45
AgoodRival: 擴建的問題現實不太可行的問題在於監獄是嫌惡設施,鄰 11/08 10:46
AgoodRival: 避效應下其實滿難找到適合的地方的 11/08 10:46
wtsf: 他們算有力的話 那政壇的專業政客真的要哭了 爭取經費在民主 11/08 10:46
wtsf: 國家靠的怎麼會是民間人士 11/08 10:46
wtsf: 難不難都是假議題 在資本主義社會只要有經費這都不是問題 11/08 10:48
AgoodRival: 政治的運作和民意有關,政治要員不推這些的原因應該是 11/08 10:48
AgoodRival: 大部分的民意其實更覺得他們抓去關就能解決 11/08 10:48
AgoodRival: 再加上前瞻、長照………等,現在的國家到底有沒有經費 11/08 10:49
AgoodRival: 去推真的要持保留態度 11/08 10:49
wtsf: 經費不夠只是因為民意不到位 民意不到位只因推廣不力 推廣 11/08 10:53
wtsf: 不力只因有力人士不夠多 11/08 10:53
wtsf: 所以我再重申 我不認為兩者必須擇其一 純粹是因為沒有有力人 11/08 10:54
wtsf: 士為這兩個領域發聲 11/08 10:54
ccufcc: 我也有這樣想過 11/08 11:03
jaylong: 我覺得可以,贊成 11/08 11:03
ccufcc: 不是要害精神疾病患者受更多處罰,但總覺得正常人反而被歧 11/08 11:04
ccufcc: 視 11/08 11:04
ccufcc: 我是指沒精神疾病的犯人,甚至智慧犯,都被壓迫了 11/08 11:05
AgoodRival: 如果你認為如此我也尊重你的看法,只是我個人的看法也 11/08 11:05
AgoodRival: 還是不變。參酌現在政府財政狀況(負債、赤字)以及之 11/08 11:05
AgoodRival: 後推的政策所需的經費(長照、前瞻)等我實在不認為政 11/08 11:05
AgoodRival: 府有能力同時投資二者,特別是在現今監獄處遇效果不 11/08 11:05
AgoodRival: 佳而勢必須提出更高額經費改革的狀況下。 11/08 11:05
AgoodRival: 而如果你同意我剛剛所說,現在的監獄其實不足以發揮矯 11/08 11:08
AgoodRival: 治及預防的狀況的話,在目前的情況下要不要把他們都 11/08 11:08
AgoodRival: 丟到監獄我覺得可能就要再想想 11/08 11:08
kk860521: 現實面如同A大所說(我國) 如果對沒發聲或是不滿現況有議 11/08 11:12
kk860521: 建議各位滿腔熱血的大大選個民代 議員 甚至直接立委XDD 11/08 11:12
kk860521: 就會了解推動的困難 還有多層面上的限制 但我認為要大家 11/08 11:14
kk860521: 都知道這個內涵 也可以說欠缺期待可能性吧ww 11/08 11:14
c1396: 自以為 法律用來教化? 人家減少刑責有理論根據 你有? 11/08 11:18
MIOAAZO: 建議你先買本刑總來看 看完你就會想刪這篇文了 11/08 11:20
AgoodRival: 我覺得倒不必嗆別人非專業科系啦……畢竟也是因為我 11/08 11:27
AgoodRival: 們所受過的訓練才會有這些看法,其他人和法律人的看法 11/08 11:27
AgoodRival: 不一樣滿合理的 11/08 11:27
SCLPAL: 法律人就一定懂法律嘛wwwww這是我弄相關業務的感想wwww 11/08 11:34
s10153524: 覺得人家說錯就提出意見來 不用在那邊自嗨嘲諷 11/08 12:00
MIOAAZO: 有點讓大家誤會了 正是因為這不是三言兩語能說清楚的才希 11/08 12:03
MIOAAZO: 望讓他自己去看 並沒有嘲諷的意思 11/08 12:03
as80110680: 本科系放一句你們什麼都不懂然後呢?沒辦法以理服人就 11/08 12:10
as80110680: 不要一廂情願認為別人都該跟你一樣持相同意見 11/08 12:10
wtsf: 本科系說我不懂還滿正常的 畢竟我專業是理工 只是說出外行人 11/08 12:13
wtsf: 看法而已 11/08 12:13
wtsf: 倒是噓的那位可以提點建議 本科系的好歹也有叫我買書看了 你 11/08 12:19
lime2001: 簡單來講,世界各國都是精神病都是減免剩至免除 11/08 12:19
lime2001: 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麼? 11/08 12:19
wtsf: 要反駁我說法律不是用來教化的 那你可以跟我說說刑法總則中 11/08 12:20
lime2001: 因為他們不具備正常人的心智能力 你要求一個不正常的人 11/08 12:20
wtsf: 矯治犯罪人士甚麼意思嗎 11/08 12:20
lime2001: 的人遵守法律 就跟法律不會罰貓狗一樣 因為他們無法體會 11/08 12:21
lime2001: 精神 11/08 12:21
MIOAAZO: 要把複雜的東西言簡意賅的講是很困難的事 我想任何專業都 11/08 12:22
MIOAAZO: 是如此 所以才常有這種反應吧 當然語氣如果不慎會容易讓 11/08 12:22
MIOAAZO: 人誤會 自視甚高的人也不在少數就是了 11/08 12:22
MIOAAZO: 剛才我的用詞也不夠謹慎 這裡說聲抱歉 11/08 12:24
wtsf: 法律又不是只有教化作用 動物傷人還不是會撲殺 類比失敗 11/08 12:24
wtsf: 有空我會買本刑法總則研究看看的 11/08 12:25
lime2001: 笑了...撲殺可不是刑法喔 你要不去看看刑法的處罰對象 11/08 12:27
lime2001: 是那些 11/08 12:27
wtsf: 我當然知道撲殺不是刑法 我的意思是假如你要把精神病患類比 11/08 12:28
wtsf: 動物 那是不是該撲殺? 11/08 12:28
lime2001: 我類比的是法律不罰貓狗 你想清楚了 11/08 12:30
wtsf: 那我就問你 法律對於動物傷人有沒有規範?那動物傷人時人類 11/08 12:30
wtsf: 實際作為是甚麼? 11/08 12:31
MIOAAZO: 簡單來說 如果他沒有去遵守法律的可能性 你的處罰也同時 11/08 12:31
MIOAAZO: 變的沒有意義 因為他就是沒有法的概念 他較需要的是治療 11/08 12:31
MIOAAZO: 和法治教育而不是服刑 11/08 12:31
wtsf: 這我同意 所以我要求的是不遵守法律的透過刑責遵守法律 而 11/08 12:32
hom5473: 那刑期還是該照判啊 依刑期強制進專業收容所治療才對 11/08 12:33
wtsf: 不是把它界定為動物認定他不可能遵守法律 11/08 12:33
wtsf: 假如要認定他不可能遵守法律因此不受法律規範 那就撲殺吧 11/08 12:33
hom5473: 直接放出去 家長又不一定會積極協助治療 11/08 12:34
wtsf: 我覺得刑責照判 然後用公式換算成治療時間或法治教育時間是 11/08 12:34
wtsf: 我比較能接受的 11/08 12:34
MIOAAZO: 是的 需要專門的機構處理 但遺憾的台灣還沒進行到這個階 11/08 12:36
MIOAAZO: 段 主要仍是做半套的治療後回歸社會 問題一直沒解決 11/08 12:36
wtsf: QQ 11/08 12:40
GonVolcano: 本來就是,憑什麼精彩病就可減刑 11/08 12:41
ccufcc: 那,憑什麼所謂正常人犯罪,就不需要治療 11/08 12:43
wtsf: 是說那個覺得精神病可以類比貓狗的還有甚麼想法嗎== 11/08 12:43
ccufcc: 正常人比異常者更像我們的同胞,更有機會矯正才對 11/08 12:43
wtsf: 所以正常人就是丟進監獄裡叫他悔改啊 大概吧== 11/08 12:44
wtsf: 正常人刑期>進監獄 精神病患刑期>用公式換成治療時間 只是台 11/08 12:48
wtsf: 灣沒在治療的 所以公式就變成純減免刑期了 大概吧 11/08 12:48
MIOAAZO: 因為他們有法的概念 只是不去遵守(當然也有不了解法律規 11/08 12:49
MIOAAZO: 範的時候 這裡先不討論)並不是沒有能力 所以我們給他的應 11/08 12:49
MIOAAZO: 該是處罰和回歸社會的助力 11/08 12:49
wtsf: 那可以問一下嗎 在沒有治療機構的前提下 為甚麼精神病患刑期 11/08 12:51
wtsf: 得以減免? 還是說這不好概述 假如不好概述我改天再自己翻書 11/08 12:51
majx0404: 法律又不是為少數族群訂的 是為社會整體訂的 11/08 12:52
ccufcc: 監獄哪有矯正或悔改的功能,只是讓人變爛人吧 11/08 12:54
MIOAAZO: 減刑的理由前面提過 正是因為沒有他遵守法的期待可能性 11/08 12:55
MIOAAZO: 甚至行為本身也非出於自由意志 因此你的處罰變得毫無意義 11/08 12:55
MIOAAZO: 比起以相同刑期換算 治療到好不是更重要嗎? 11/08 12:55
wtsf: 那個是我的想法錯了 上面有人回答正確的答案給你了 11/08 12:55
ccufcc: 監獄真的看起來不像能教化人心,使人回歸社會的地方 11/08 12:55
wtsf: 我同意更重要啊 所以我的前提是沒有治療的情況下 11/08 12:56
Becuzlove: 精神病不該減刑 哪個立委敢修法肯定變偉人 11/08 12:56
wtsf: 應該說 我的問題是 法律在無法預防跟治療的情況下 應該要能 11/08 12:58
wtsf: 壓制犯罪吧? 11/08 12:58
MIOAAZO: 刑責的存在都顯的矛盾的部分呢 當然精神狀態的判斷是由專 11/08 12:59
MIOAAZO: 業的醫療人員評估 也有程度的分別 所以刑責依然適度的保 11/08 12:59
MIOAAZO: 留了 11/08 12:59
wtsf: 不太懂這段話的意思 甚麼叫刑責的存在都顯得矛盾的部分 這跟 11/08 13:02
wtsf: 壓制犯罪聯想 我兜不起來 11/08 13:02
MIOAAZO: 這會講到犯罪心理的部分 法律沒你想像的萬能 跟實現正義 11/08 13:02
MIOAAZO: 也是扯不上邊的哦 11/08 13:02
MIOAAZO: 啊 我是想說你可能會想到如果治療比較重要為什麼刑責仍然 11/08 13:03
MIOAAZO: 保留的問題 11/08 13:03
MIOAAZO: 我盡量講的白話了 大家不要再情緒化了啦QQ 11/08 13:06
Kenqr: ? 11/08 13:13
wtsf: 好吧 那壓制犯罪的部分我再自己翻書好了 11/08 13:18
wtsf: 打問號我也是只能問號== 11/08 13:19
MIOAAZO: 法律確實有使人預見後果而不敢實行犯罪的部分 但其實很有 11/08 13:32
MIOAAZO: 限 舉個小例子:小時候想偷玩電腦時會想到被媽媽發現會被 11/08 13:33
MIOAAZO: 吊起來打嗎 才不會勒~~~我就是想玩啊幹 於是就說謊說自己 11/08 13:33
MIOAAZO: 要做報告 或者想辦法讓媽媽不要發現 這和犯罪者心理是一 11/08 13:33
MIOAAZO: 樣的 在正打算如何實行犯罪行動的人的眼中 法的拘束早已 11/08 13:33
MIOAAZO: 失效 他只想著如何不被發現 這也是不支持重刑化的一派主 11/08 13:33
MIOAAZO: 張的想法 因為如果重刑化導致的必然是犯罪手法的精緻與殘 11/08 13:33
MIOAAZO: 暴 11/08 13:33
wtsf: 我發現我問錯了 這邊我想問的應該是保護法益的部分QQ 11/08 13:41
MIOAAZO: 你的意思是說被害者那方面(? 11/08 13:43
wtsf: 算吧 就剝奪加害人法益保障被害人法益的部分 11/08 13:47
wtsf: 我發現我剛剛誤會壓制犯罪的定義了== 11/08 13:47
wtsf: 而且我剛剛終於查到我要表達的定義了 預防犯罪除了積極的一 11/08 13:58
wtsf: 般預防以外還有消極的一般預防吧?我主要想提的是這個部分 11/08 13:58
wtsf: 在沒有治療跟無法積極的一般預防這個前提下,法律應該要有 11/08 13:59
wtsf: 消極的一般預防這個作用吧? 11/08 13:59
as80110680: 因為認為精神並沒有自主的能力而不想辦法減少其造成的 11/08 14:12
as80110680: 外部成本,真是先進的想法呢 11/08 14:12
yutakasnow: 先不說這些 公司的損失不去求償嗎? 11/08 14:16
sincere77: 安安鍵盤刑法犯罪學專家,刑總讀過了嗎? 11/08 14:31
sincere77: 看在原po後面的態度推回來 11/08 14:41
MIOAAZO: 的確有一般預防的功能 但不代表能消弭犯罪 理由是犯罪人 11/08 14:56
MIOAAZO: 的心理層面的問題 防範的有限 如上述 11/08 14:56
MIOAAZO: 更何況一般預防的前提是行為人有畏懼刑罰的可能性 精神病 11/08 15:00
MIOAAZO: 患並沒有效果 11/08 15:00
york13468: 如果把病友跟未成年者類比會比較好理解嗎 11/08 15:26
wtsf: 我指的是 消極一般預防的部分 11/08 15:31
wtsf: 乾 消極的特別預防才對 名詞怎麼那麼多== 11/08 15:32
MIOAAZO: 是啊 所以積極與消極相互輔助 盡可能助犯罪人回歸社會 並 11/08 15:52
MIOAAZO: 在這段時間將其與社會隔離 因為特殊預防的目的終究是再社 11/08 15:52
MIOAAZO: 會化 除非有再社會化困難的案例 當然 這方面的判斷過於困 11/08 15:52
MIOAAZO: 難 現行制度也不夠完善 11/08 15:52
Zundel: 法律系會戰你 但我認同你 11/08 18:08
Zundel: 精神病治不好還是直接擊殺比較快 11/08 18:08
MIOAAZO: 我講那麼多 不認同倒是沒什麼 本來價值觀就沒所謂對錯 但 11/08 19:19
MIOAAZO: 你的這結論讓我很遺憾 就講到這吧 再講下去也沒意義 11/08 19:19
Shalone: 哈哈 哈哈 哈哈哈 11/08 20:07
jack86326: 同跟wtsf大有自閉症的我表示推 11/08 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