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urosawaBuby: 奈葉A's被賣掉是我我也會分手喇 12/05 01:00
推 takase790314: 被當錢包分了也好 12/05 01:01
→ a3831038: 這新聞在這跟八卦版Po了看有沒有10次了 12/05 01:01
→ Darius: 洗三小文章,都4號的新聞了 12/05 01:02
→ Darius: 板上 /新聞 幾乎都你在洗 12/05 01:02
推 Chantaljones: 網友是智障嗎 偷東西變賣 最好女方想結婚 12/05 01:02
推 kyna: 罵活該的單身的人腦袋還好 無論怎樣偷人東西變賣就不對啊= = 12/05 01:03
→ kyna: 少字:腦袋還好嗎? 12/05 01:04
→ AirPenguin: 根本不是女友吧 12/05 01:04
→ kyna: 而且缺錢就偷人東西 就算是回家偷父母的錢都不對了= =" 12/05 01:04
→ Tads: 人都把東西拿了就跑 擺明是來坑錢的吧 12/05 01:05
→ murmur38: 這種報警剛好而已 管它拿什麼去買 12/05 01:05
→ murmur38: *賣 12/05 01:05
噓 Darius: 整天養分身洗文章 12/05 01:05
推 hope951: 你敢娶一個會偷你東西去變賣的老婆嗎? 12/05 01:07
→ jiaxie: 49 X 23 !! 12/05 01:15
→ centredman: 會偷東西的女森 送我 我也不要 12/05 01:17
推 zack7301428: 只注意到toradora BD的我 大概病了 12/05 01:18
推 ttoy: 只有我覺得這篇沒ACG點嗎? 12/05 01:32
推 fiction4569: 人家不都跑給你看了,擺明就留不住的算了吧w 12/05 01:35
推 arioso0602: 還以為是台灣的XDDDDDD 12/05 01:36
→ fiction4569: 什麼浪費一次機會,根本就不是機會w 12/05 01:37
推 lv256: 小偷就小偷,講這麼多,還結婚哩ww 12/05 03:50
推 rockmanx52: 台灣的警察吃案機率超過100%吧 12/05 06:36
推 m28633146: 警察會叫你填完單子之後再跟你聯絡 12/05 07:28
→ m28633146: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12/05 07:28
推 breakblue: 這個就算沒分手 結了婚也是"合法"偷老公東西去賣 12/05 07:31
→ breakblue: 那我還寧願單身一輩子... 12/05 07:32
→ john29908: 網友是哪裡的網友啊…東西被偷當然分手啊 12/05 07:32
推 m6699: 單身有什麼不好,找一個讓自己不開心的人不如單身過自己的 12/05 08:36
→ m6699: 生活呀 12/05 08:36
→ kkmmking: 呃...但女友 12/05 08:58
→ jack7775kimo: op 12/05 08:58
→ kkmmking: 呃,當女友時會偷男友東西去賣...我覺得還好有分手耶, 12/05 08:59
→ kkmmking: 結婚後可能更恐怖 12/05 08:59
推 a0930192264: 有一就有二 現在偷周邊 下次偷鈔票 12/05 09:16
推 yudofu: 到底是報警報了幾次? 12/05 11:10
推 diablo81321: 有一就有二 今天偷手辦 明天偷不動產 12/05 11:28
→ SCLPAL: 我最討厭家人動我房間的東西 12/05 11:30
噓 feanor0709: 所以這篇新聞你要PO幾次? 12/05 11:48
噓 futakinohi: 滾 12/05 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