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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rimodo (好吃棉花糖)》之銘言: ※ [本文轉錄自 C_ChatBM 看板 #1QAZuaXx ] [-吃掉-] 1.廢除警告制度 現行警告制度將以短期水桶作為替代(舊有紀錄將封存留給未來板主)警告一次將更動為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轉文等相關罰則將依比例調高 可以理解是為了減低板主的工作量。 舊的板規如下, 4-19 〔轉文違規〕 Ⅰ 未經文章作者同意而轉錄文章至本板者,處警告一次。 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Ⅱ 轉錄本板受水桶中之使用者之文章至本板,處警告一次。 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我很好奇,如果新制警告一次=水桶一週,那累犯水桶一週以上應該要變成? 舊制中的警告三次=水桶一個月,說真的我覺得這條板規某些部分本來就怪怪的。 2.4-5 4-6 合併 好。 建議把「加重」的幅度是如何也寫清楚。 3.4-8新增關鍵劇情雷 有鑑於部分使用者會於標題透露足影響觀看樂趣之劇情雷 4-8 〔劇透違規〕 Ⅰ 發文、回文之文章標題透露三個月之內之作品劇情或關鍵劇情者 不支持。 定義太模糊了。 4.推文新增編輯文章 參考他板判例以及板規完整性 將新增編輯文章於推文定義 但並非修改文章主體也稱推文 而是編輯文章回覆推文者稱為之 3-2名詞定義 Ⅴ 稱推文者,包含推()、噓()、加註()、編輯文章回覆推文。 but why? 幾乎所有主要的懲罰性板規對發文及推文都沒有差別待遇 有差別的如下 4-11 〔政治文違規〕 推文減輕,如果下面那個也修改的話也沒差了 4-12 〔他板看板事務與風氣違規〕 推文不罰 5.4-11政治文修改 放寬部分意識形態 負面攻擊回歸新板規4-5 3-2新增 Ⅸ 稱中華民國議題,包含但不限於近代中華民國政策、政黨、政治人物、社會、公民 等議題 4-11修改為 Ⅰ 發文、回文、轉文、推文提及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但討論中華民國政治相關ACG作品或ACG相關政策者,不在此限。 負面攻擊放回4-5是比較清楚的做法 不太懂放寬部分意識形態的意思是……?是指板主自己的心證範圍嗎? 算惹 反正這不會寫進去板規裡面,而且現任板主什麼時候會下台都不知道…… 希望清楚定義「近代」,近10年?20?50?100? 包含但不限於,那中華民國的歷史、地形、氣候、名產、……算不算 然後,先不管上面兩個定義問題, 會出現在3-2的東西都是因為後面的板規有需要用到所以放在這裡當作字典, 但4-11只有罰政治不是嗎……? 另外推文減輕好像是前陣子的修改, 此時改回去的理由是? 6.7-1板務連署新增細項 好。 7.4-15修改 好。 有的修改不太明白用意為何,希望板主能說明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72.16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12726173.A.2DC.html
surimodo: 我等之後比較多回文再一次回 12/08 17:46
emptie: 好哦 12/08 17:47
Xavy: 還有ACG點啊,不能補在推文了 12/08 18:06
JUNOCARE: 西洽版的版主都很愛改版規耶 12/08 18:28
pp1877: 警告實際換算成一週,跟原本第一次給警告第二次不給直接桶 12/08 18:51
pp1877: 的意義本來就不一樣。 12/08 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