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terui: 也都是幻想,搞不好其他家都乖乖付任天堂錢了 01/11 12:00
推 SOSxSSS: 忘記交今年的保護費了 01/11 12:01
→ mikeneko: 開放技術(有料) 01/11 12:01
推 ayubabbit: 反正過幾天應該會有更多八卦 01/11 12:01
推 gipgip12: 管他的,統統島 01/11 12:01
→ aterui: 的律師也在大方談專利戰爭,說我們家很會拿VR專利之類的 01/11 12:01
推 SaberMyWifi: 賺錢交個保護費hen過份嗎 01/11 12:01
→ aterui: 這種錢商場上應該都是正常成本,就旁觀的人在喊燒而已 01/11 12:02
推 gi1234g: 老任跟C社講好聽是協商,講難聽就是大鯨魚要你怎樣就怎樣 01/11 12:03
→ gi1234g: 否則就是開吉, 01/11 12:03
→ Xavy: 1234g是怎麼解讀的阿 XDD 01/11 12:03
→ gi1234g: 反正大鯨魚也沒再怕訴訟,我開的協商條件,要不要接受? 01/11 12:04
推 ayubabbit: 畢竟人家就touch時代的祖師爺。 01/11 12:04
→ gi1234g: 我是以看過案例判讀拉,實際情況我不知道 01/11 12:05
→ gi1234g: 只是覺得通常講協商,以商場而言感覺就是大鯨魚說了算 01/11 12:06
推 nggfn: 你可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但是你不能穿釘鞋……/ry 01/11 12:11
推 Cishang: 如果這是真的 那就是活該欠告 01/11 12:12
推 tedann: 白目違反潛規則 01/11 12:23
推 helba: 任天堂有時是大鯨魚有時又變成小公司,真奇妙 01/11 12:24
→ robo3456: 任天堂有時候甚至不算日廠 01/11 12:26
→ KaoBi24: 任天堂對上COLOPL當然是大鯨魚 01/11 12:27
推 devilkool: 任天堂的RPG有時都還不列入JRPG討論了 01/11 12:28
→ lisoukou: 我不太想相信任天堂啦~光是超任後期的手法就.... 01/11 12:28
推 ayubabbit: 寧願相信colopl 01/11 12:30
→ speedingriot: 都2017了還在超任後期,20年前FYK也不是FYK啊 01/11 12:32
推 a856120000: 已經2018囉 01/11 12:32
推 gi1234g: 比較想知道老任謀求什麼利益,導致開吉,真的只單純因爲 01/11 12:33
→ gi1234g: 專利? 01/11 12:33
→ speedingriot: 都忘了已經2018,淦你任天堂說好的任直勒 01/11 12:36
推 esaka: 簡單來說就是老家專利給大家用, 結果有人拿去改一改註冊 01/11 12:37
→ esaka: 老任 01/11 12:37
推 vsepr55: ND出不來,轉移焦點啊 01/11 12:37
推 Aatrox: 專利戰就是這樣啊,你拿我東西說是你的,那我還不告 01/11 12:40
→ Aatrox: 今天老任不告,不是等於其他人來爽用老任專利? 01/11 12:41
→ Aatrox: 專利問題本來就是新創公司容易踩到的地雷 01/11 12:41
→ xbearboy: 老任只要舉證就可以讓別人的專利無效 01/11 12:43
推 linjeff82: UI 跟系統不一樣吧 01/11 12:43
→ xbearboy: 今天老任不是走這條而去去跟白貓協商這中間一定有貓膩 01/11 12:44
→ linjeff82: 一個是介面 一個是function diagram 01/11 12:44
→ linjeff82: 看起來不衝突啊 01/11 12:44
推 Aatrox: 如果可以協商成立幹嘛要提訴訟浪費錢 01/11 12:46
→ Aatrox: 看起來就是協商破局所以才要告 01/11 12:46
推 finzaghi: 兩間公司沒解釋之前 感覺現在大家也是在憑空猜想 01/11 12:46
→ xbearboy: 跟專利局舉證是老任先有的就可以訴請無效幹嘛協商 01/11 12:47
→ alan3100: 看授權怎麼寫啦 專利包含其他專利是很常見的事 01/11 12:47
推 Aatrox: 你以為舉證之後不會變成訴訟 XD 01/11 12:48
→ Aatrox: 而且廢棄對方專利的目的 還不就是為了錢 01/11 12:48
→ Aatrox: 真有人覺得商業場合會大家都不先談判就直接吉喔 01/11 12:49
→ Jay0924: 其實是樓下指使任吉的 01/11 12:50
→ alan3100: 通常是談授權交換或抽成 對方不鳥只好告 01/11 12:50
→ xrayxrayx: 正常來說能用談的誰會想砸錢花時間打官司 01/11 12:50
→ xbearboy: 所以日本的專利無效宣告需要走訴訟嗎? 01/11 12:51
→ xbearboy: 專利無效跟侵權基本上就是兩件事,老任要告後者與前者 01/11 12:53
→ xbearboy: 無關,就只是個要錢的藉口罷了 01/11 12:53
推 helba: 別家吉任天堂→版權蟑螂;任天堂吉人→ 01/11 12:55
→ Aatrox: 廢棄對方專利跟專利侵權都碼一起告的 某人根本不懂吧 01/11 12:56
→ Aatrox: 講白點老任覺得有侵權為啥不能告 申請專利聲請假的嗎? 01/11 12:57
→ Aatrox: 你提起專利無效 不管有沒有過最後都碼會變成訴訟 01/11 12:58
→ Aatrox: 而且請律師搞這些也是要花錢啊 01/11 12:58
→ xbearboy: 你說的廢棄對方專利跟專利侵權講的是同一個專利嗎? 01/11 12:59
→ xbearboy: 你行政訴訟跟民事訴訟混為一談了嗎? 01/11 13:02
→ xbearboy: 然後大公司每個月花錢請法顧是幹嘛的?還請律師哩.... 01/11 13:03
推 Aatrox: 覺得44億專利訴訟不用請律師打真的讓人白眼翻過去 01/11 13:05
→ xbearboy: 你知道每個月花錢請法律顧問是幹嘛的嗎? 01/11 13:06
→ xbearboy: 有任何官司就要負責出面打而不是計件計酬 01/11 13:06
→ xbearboy: 你以為法顧是掛名每個月爽領錢的歐 01/11 13:07
推 Aatrox: 你以為法顧沒有審契約跟法律意見書之類的業務嗎.... 01/11 13:08
→ Aatrox: 很難跟半瓶水溝通.... 01/11 13:08
→ xbearboy: 所以法顧都不用幫忙打官司的?老任這次官司律師外找的? 01/11 13:10
→ xbearboy: 不就看契約怎簽的,你怎認為這是打官司是花錢請的 01/11 13:11
→ xbearboy: 你講的審契約跟法律意見書你是認為大公司沒法務部門? 01/11 13:12
推 sakubo: 兩件事可以一起搞阿... 01/11 13:32
推 Satoman: 不一定每個公司的內部法務部門都是有律師執照的 01/11 13:33
推 Satoman: 應該說公司內部的法務部門大部分都不是律師 01/11 13:35
→ xbearboy: 所以不是律師但還是可以草擬法律文件,但相對的有了法務 01/11 13:36
→ xbearboy: 部門,除了官司外的問題需要法顧必要性就較低 01/11 13:37
→ xbearboy: 可是像老認這種常常有官司的公司不養律師不跟特定事務所 01/11 13:38
→ xbearboy: 簽約,每次出事才去找律師,這樣對公司會比較好? 01/11 13:38
→ xbearboy: 打從一開始就認定花錢請律師這說法本來就有問題 01/11 13:40
推 sakubo: 需要法顧必要性較低? 你以為平常公司間往來不會簽其他法 01/11 13:40
推 ttrop: 大案子本來就要額外聘法律團隊 01/11 13:40
→ sakubo: 律文件??? 01/11 13:40
→ xbearboy: 哪只成立在案件計酬或是按比例抽成才會增加額外成本 01/11 13:40
→ xbearboy: 公司的法務能力不足以處理公司外的法律相關文件? 01/11 13:43
→ xbearboy: 那不如連契約文件跟官司都一起跟專任事務所簽契約 01/11 13:44
→ ddkkz2003: 大案子另外找專門經驗的大手事務所很正常 01/11 13:45
→ xbearboy: 很正常=這次也是外找?還是老任平常找的事務所很小家? 01/11 13:46
推 ttrop: HTC跟蘋果不就好幾家律師事務所在打專利戰 01/11 13:47
推 sakubo: 沒事 看太快 但是就算你內部討論或是擬稿都覺得OK 01/11 13:48
→ sakubo: 視情況還是會找律師討論 而且不會只因為官司 01/11 13:48
推 sakubo: 反正說到底就是你敢不敢賭...而台灣老闆大部分都很敢 01/11 13:59
→ sakubo: 公司大到一定規模後 法務是養來夾人的又不一樣 01/11 14:00
推 zero00072: 3DS Selina 代言的;白貓他妹妹代言的。這巧合……。 01/11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