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ym19: 這個律師看起來就是已經軟了啊 不然哪會說甚麼犯天條 01/23 16:50
→ chewie: 其實尋常律師的話 這方面專業法規也不見得懂 嘿嘿 01/23 16:50
→ live1002: 律師已經示弱了啊 01/23 16:51
推 alahuagua: 我記得律師也是有分專長 大概管委會看到律師電話就直 01/23 16:51
→ alahuagua: 接打了 01/23 16:51
推 bluecsky: 要是真的告上去會贏 你覺得律師還需要出來放話嗎XD 01/23 16:51
→ alahuagua: 結果發現專精刑事訴訟(x) 01/23 16:52
→ bluecsky: 那篇新聞獎白了就是律師出來希望大家庭外和解了事 01/23 16:52
推 gaym19: 律師:不過就只是個小社區怎麼可能會有大魔王呢 01/23 16:52
→ gaym19: 幹幹幹幹幹是HKA 01/23 16:52
→ chewie: 沒錯 看起來是想搓掉XD 01/23 16:53
順道一提 宿舍在建築管理上其實是比較敏感的一種類型 因為進出人口是比一般住家
複雜了那麼一點 我知道大家都覺得我家HKA都很乖一定不會(略 但現實法規是如此
舉例 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
第二十五條
既存違建應拍照列管,列入分類分期計畫處理。但大型違建、列入本府專案
處理或有危害公共安全、山坡地水土保持、妨礙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市
容觀瞻或都市更新之違建,由都發局訂定計畫優先執行查報拆除。
前項危害公共安全、山坡地水土保持、妨礙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市容觀瞻
或都市更新之認定原則如下:
一 危害公共安全:指有下列各目情形之一者:
(一)供不特定對象使用,具高危險性及出入人員眾多之場所,如視聽
歌唱、理容院、三溫暖、舞廳、舞場、酒家、酒吧、特種咖啡茶室、資訊休閒業、
飲酒店、電影院、歌廳、夜總會、...(中略)、違規地下工廠、違規砂石場、學生
宿舍等使用。
所以任何人都可以打1999檢舉該戶違法作為宿舍使用,市府接到必須是當成危害
公共安全的優先執行查報拆除對象,是即報即拆喔,啾咪~
※ 編輯: chewie (118.167.163.83), 01/23/2018 16:59:22
→ j9145: 生可可:台灣專門搞這種官司的律師給我找三個來 01/23 16:59
推 lanjack: 學生宿舍危害公共安全www,這三小法條? 01/23 17:00
→ gaym19: 生可可他家就是玩房產的 旗下怎麼可能沒精通這種官司的 01/23 17:00
→ lanjack: 那全台灣都不能租給學生了XD 01/23 17:01
其實就是指加蓋套房或分隔套房,目前這在管理上比較敏感的一種類型
套房增加衛浴增加荷重,用電上隨意分接也容易造成意外,目前未申請套房
就是即報即拆。申請套房變更也是要一些額外的項目,例如結構技師簽證、
直下層住戶同意書(後者通常很難拿到)
※ 編輯: chewie (118.167.163.83), 01/23/2018 17:04:04
推 katanakiller: 律師也知道幹不贏但管委會不鳥要硬幹下去XD 01/23 17:03
推 gn005066: 生可可根本沒再怕的== 01/23 17:05
推 KotoriCute: 不過之後真的可以住進去,對選手來說很不好受吧 01/23 17:06
→ KotoriCute: 管委會一定各種刁難 01/23 17:06
推 dustlike: 不過HKA宿舍應該沒有變更原房屋設計的需要 01/23 17:06
使照變更不一定要變更隔間(辦理室內裝修),但使用行為不同就要辦使用變更
即使裡面隔間完全不動也一樣要辦
※ 編輯: chewie (118.167.163.83), 01/23/2018 17:08:47
推 bluecsky: 那條主要針對常見的"隔套收租" 01/23 17:11
→ bluecsky: 可惜這間房子他們並非隔套 所以... 01/23 17:11
→ bluecsky: 事實上要是他隔套了 今天也沒啥好吵的 那這條壓就好w 01/23 17:11
→ chewie: 對 但其實檢舉下去 除了現勘以外 都還會有就現場使用行為 01/23 17:12
→ chewie: 的認定 作為宿舍就會產生上述的使用行為不符的情形了 政府 01/23 17:13
→ chewie: 單位屆時也會發函屋主/房客要求辦理變更或免辦程序 01/23 17:14
→ bluecsky: 這件事最快達成管委會想要方向的處理的方式就是去說服屋 01/23 17:16
→ bluecsky: 主 合法解約 幫屋主出解約成本 絕對比打官司輕鬆啦 01/23 17:16
→ evammxfelix: 其實房東要鬧也可以 大部分的大廈規約都是只有管委會 01/23 17:20
→ evammxfelix: 提出並公告 但實際上還需在住戶大會上提出並通過才 01/23 17:21
→ evammxfelix: 能實施 住戶有異議也能向法院申請撤銷 01/23 17:22
推 jimmyVanClef: hka租下來,再轉租給底下十人合租,這樣行了吧? 01/23 17:23
→ evammxfelix: 不行 要原屋主同意及在合約中註明 01/23 17:24
→ chewie: 十人合租跟一般家庭組成也差蠻多的 只好多元成家惹(? 01/23 17:27
推 OAzenO: 如果律師是古美門就會這麼做了XDD 01/23 17:28
→ jimmyVanClef: 反正屋主是沒有要鳥管委會的意思,私下廢除再立新 01/23 17:33
→ jimmyVanClef: 約就好 01/23 17:33
→ jimmyVanClef: 我們十人同事感情好合租不行逆ww 01/23 17:34
→ praiseZun: HKA:全香港都知道我們打官司沒輸過 01/23 17:45
→ excercang: 對方只要完全不犯法,不干擾他人,住戶的私法也管不了 01/23 18:01
→ excercang: 國家法條永遠大於私法 01/23 18:02
→ chewie: 這篇文不就在說 自以為不犯法 並不是真的沒有犯法啊XD 01/23 18:02
→ excercang: 住戶疑似不法行為是管委會<->房東 和住客完全無關 01/23 18:07
→ excercang: 而這疑似不法行為,只要房東不出來就無解 01/23 18:08
推 LiNcUtT: HKA的租賃合約應該有載明作為員工宿舍使用吧? 01/23 18:08
→ LiNcUtT: 如果有的話,真告起來有問題的也是房東而不是HKA阿 01/23 18:09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本條例用辭定義如下:
八、住戶:指公寓大廈之區分所有權人、承租人或其他經區分所有權人同意而為專有部分
之使用者或業經取得停車空間建築物所有權者。
前面貼的第十五條也是要求住戶必須按照使照所載用途使用,
住戶這就包括承租人了,不只是房東(區分所有權人)而已
※ 編輯: chewie (118.167.163.83), 01/23/2018 18:14:34
推 LiNcUtT: 這樣判的話頂多也是合約無效,房東還是得把錢吐出來吧? 01/23 18:20
→ LiNcUtT: HKA應該不會有啥大損失,就另覓他處而已 01/23 18:21
→ LiNcUtT: 話說真鬧到上法院的話,應該早就去找其他住所了 01/23 18:22
推 jimmyVanClef: 區區一個宿舍要多少有多少,這是生哥面子問題一定吉 01/23 18:54
→ jimmyVanClef: 到底,搞不好備案宿舍都找好了 01/23 18:54
推 hollowland: 告到底換地方住+1 01/23 19:08
→ e031charles: 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 25條是針對既存違章建築 01/23 20:24
→ e031charles: 不是可以直接套用到這種有使用執照的合法建築物的 01/23 20:25
→ e031charles: 違反使用分區是一件事 違章建築又是另外一件事 不要 01/23 20:25
→ e031charles: 混為一談 適用的法條不一樣 01/23 20:25
推 Ponder1230: HKA不可能打輸啊 01/23 21:57
推 newgunden: 法律有用就不會一堆違建了吧 01/23 22:00
→ newgunden: 哦 現在沒了 因為就地合法一堆 01/23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