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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ordate (封侯事在)》之銘言: : 標題: Re: [閒聊] 金庸的性侵犯大亂鬥最強的是誰? : 時間: Tue Apr 10 15:27:06 2018 : : : → t13thbc: 小說只寫到姦污 大部分的說法是本來不肯可是後來不悔了 04/10 15:14 : : 小說寫的很明白是強姦.... : : 原文: : 楊逍仰天長嘯,只震得四下裏木葉簌簌亂落,良久方絕,說道:「你果然姓楊,不悔,不 : 悔。好!曉芙,我雖強逼於你,你卻沒懊悔。」 : : 原文: :   紀曉芙低聲道:「弟子力不能拒,失身於他。他監視我極嚴,教弟子求死不得。如此過 : 了數月,忽有敵人上門找他,弟子便乘機逃了出來,不久發覺身已懷孕,不敢向師父說知 : ,只得躲著偷偷生了這個孩子。」 : : : 雖然紀愛上強姦犯,但是不影響楊逍是強姦的事實。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7.252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23345230.A.E16.html : 推 tony09100920: 所以紀算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患者囉 04/10 15:28 : 推 jamee: 4 04/10 15:29 : → tw15: 難說喔 紀曉芙如果說我就4欲拒還迎一定直接被劈死 04/10 15:30 : → tw15: 滅絕太滅絕惹 04/10 15:31 你仔細看我的文章,楊逍自己都說是強逼的了 那是他自言自語,可不是在對誰說話。 而且楊逍會強姦別人這件事,似乎明教其他人也知道, 比方說五散人的說不得就知道,楊逍聽到還會心虛生氣。 說不得道:「是啊。到了南宋建炎年間,有王宗石教主在信州起事,紹興年間有餘五婆教 主在衢州起事,理宗紹定年間有張三槍教主在江西、廣東一帶起事。只因本教素來和朝廷 官府作對,朝廷便說我們是『魔教』,嚴加禁止。我們為了活命,行事不免隱秘詭怪,以 避官府的耳目。正大門派和本教積怨成仇,更是勢成水火。當然,本教教眾之中,也不免 偶有不自檢點、為非作歹之徒,仗著武功了得,濫殺無辜者有之,姦淫擄掠者有之,於是 本教聲譽便如江河之日下了--」   楊逍突然冷冷插口道:「說不得,你是說我嗎?」說不得道:「我的名字叫做『說不 得』,凡是說不得之事,我是不說的。各人做事,各人自己明白,這叫做啞子吃餛飩,肚 裏有數。」楊逍哼了一聲,不再言語。 -- 楊過衝到甄志丙身前,戟指罵道:「姓甄的,你這豬狗不如的淫徒,我--我--」 喉嚨哽住,再也罵不下去,玄鐵劍遞出,便要往甄志丙心口刺去 突然斜刺裏奔過來一個少女,擋在甄志丙身前,叫道:「休傷我爹爹!」 但見這少女蒼白異常,面容秀美絕俗,竟然便是小龍女.......只聽得少女道: 「我叫不悔。媽媽說:那天晚上她的不後悔。」 ——《民明書房》刊 あなたの知らない神雕侠侶 第二十一回 より抜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7.2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23345687.A.68D.html
tw15: 我知道啊xD 整篇故事是這樣 但是你只截一小段 多的是解讀法 04/10 15:36
chordate: 這根本就不是解讀的問題,原文都寫的那麼清楚了 04/10 15:37
SCLPAL: 那時候的姦淫用法,包含和姦嗎w? 04/10 15:38
tw15: 是解讀的問題 因為沒有全文 不能證明楊逍說的話是否是他自己 04/10 15:40
tw15: 這麼認為而已,有時候對某人內疚的心態會有過度解讀 04/10 15:40
e2167471: 楊逍強暴紀曉芙已經是官設等級 怎麼現在一堆人想翻案 04/10 15:40
polanco: 這樣也能凹啊 04/10 15:40
tw15: 單純是幻想他人是這麼想,需要證據R 04/10 15:40
SCLPAL: 我覺得還有可議之處是另個方面w 1人用強,另1人覺得呢w? 04/10 15:41
SCLPAL: 殷六俠有知,應該會先披了我 04/10 15:41
BITMajo: 如果性侵是公訴的話,就算強姦? 04/10 15:44
kullan: 強暴是既定事實 紀不悔是後來的事 04/10 15:44
MrSatan: 那Kobe呢 04/10 15:45
t13thbc: 如果沒有不悔還沒啥好說的 現在有不悔 變的有點斯德哥爾 04/10 15:46
t13thbc: 摩 真的尷尬 04/10 15:47
Dirgo: 就不知道楊逍的自己標準是怎樣啊,說不定紀曉芙說不要也督進 04/10 16:03
Dirgo: 去楊逍都覺得算強逼於人. 04/10 16:03
kuninaka: 這也能翻案?請tw15大回一篇 04/10 16:05
dnek: 因為最近母豬教橫行,大概一堆人覺得拿誣告性侵的案子來比 04/10 16:06
ah122113755: 古代價值觀 一有小孩就女人就一定要跟著那個男人 沒 04/10 16:06
ah122113755: 辦法的事 04/10 16:06
Dirgo: 我理解的資訊也就楊紀兩人的說法看法,怎麼解讀倒是沒興趣跟 04/10 16:06
Dirgo: 人爭論出個結果. 04/10 16:06
sd131420: 說真的,以現在來看,紀楊的案子,檢察官是肯定能起訴了 04/10 16:10
sd131420: ,但是法官判不下去啦,都叫楊不悔了。 04/10 16:10
sd131420: 真的告上法院也頂多變成法院認證的「人帥真好」 04/10 16:10
sd131420: 反而滅絕會判殺人罪是肯定的 04/10 16:10
ah122113755: 那就強暴啦 韋小寶迷姦眾女是事實 但因為有小孩只好 04/10 16:11
ah122113755: 在一起 但也不會改變迷姦這件事 04/10 16:11
sd131420: 上面談論的很多都是學說跟理論而已 04/10 16:13
evilsura: 刑法認定犯行是看行為當下,討論之後悔不悔的都是誤解, 04/10 16:13
evilsura: 寫的這麼明切了還有人要凹,何況那些現實中苦無證據的, 04/10 16:13
evilsura: 呵 04/10 16:13
sd131420: 而且依照當時後韋小寶的權勢與口才 檢察官敢起訴韋? 04/10 16:13
sd131420: 依照韋的政治實力,一審法官馬上就被摸頭,撤換成另一位 04/10 16:15
sd131420: 親康的法官,最後韋還會招開記者會跟他七位老婆手牽手 04/10 16:15
sd131420: 說他們是真心相愛 浪費社會大眾與媒體的資源真是抱歉 04/10 16:16
sd131420: 刑法是的確是看行為當下,但是你不能拿楊的自白當證據啊 04/10 16:16
sd131420: 更何況紀後來都接受了楊,在實務上很多法官是不判刑的 04/10 16:17
nicetree: 被強暴是事實,不悔的是生下孩子這件事情,兩件事情分看 04/10 16:17
nicetree: 很多被強暴犯覺得孩子是無辜的,所以願意生下孩子 04/10 16:18
nicetree: 但不代表他原諒強暴犯,兩件事情請分開看,別攪和 04/10 16:19
sd131420: 你講的是學說 我講的是實務 搭不上現很正常的 04/10 16:19
sd131420: 但我理解你的意思,我想表達的是指 法官也不太會判刑 04/10 16:19
sd131420: 畢竟事發已久了,有追訴時效的問題,以及當事人都原諒了 04/10 16:20
nicetree: 哪來當事人原諒啊?這是你自己腦補 04/10 16:21
dustinhuang: 怎麼突然一堆人在那凹 早就有共識的事了 04/10 16:21
sd131420: 簽名檔改的那一段 不就是楊不悔的回答他未來丈夫的嗎? 04/10 16:22
sd131420: 這應該是金庸迷都知道的吧= = 04/10 16:23
evilsura: 我其實沒有在回你…是指其他推文。你講的是事後宥恕, 04/10 16:23
evilsura: 說實在跟這個議題關聯不是很大 04/10 16:23
evilsura: 北國性騷擾有看過嗎,被害人生下小孩,但她沒有原諒加害 04/10 16:24
evilsura: 人 04/10 16:24
sd131420: 但在倚天的第十三章 不悔仲子逾我牆 中 04/10 16:35
sd131420: 滅絕要求紀去殺害楊,但紀拒絕被滅絕一掌殺害,這事情是 04/10 16:36
sd131420: 幼時的苦戰教主親眼所見所聞 04/10 16:37
sd131420: 由此看來,紀寧可放棄成為掌門並報復楊的機會 選擇一死 04/10 16:38
sd131420: 再加上前面敘述與楊回憶,可以明顯看出紀真的不後悔 04/10 16:38
TheoEpstein: 其實我不知道她要怎麼「後悔」啦,她是被強暴耶。 04/10 16:39
TheoEpstein: 不願意去殺楊可能是不想殺掉孩子的爹而已。 04/10 16:39
TheoEpstein: 而且以滅絕個性,不會只要殺楊逍,連孽種也要殺掉。 04/10 16:41
TheoEpstein: 要母親殺孩子絕對是滅絕這老尼幹得出來的事。 04/10 16:42
evilsura: 那你還是沒有在討論行為當下啊,你沒發現自己在說的都是 04/10 16:45
evilsura: 事後嗎?你這樣完全沒打到爭點欸,可以好奇問你上岸了 04/10 16:45
evilsura: 嗎? 04/10 16:45
ashrum: 這麼簡單的案子也可以吵... 04/10 16:50
ashrum: 就半推半就,綁架後發揮費洛蒙模式調情讓紀暈船阿 04/10 16:51
mn435: 因為女方本身也覺得帥哥很讚啊 04/10 16:52
gemini2010: 連自白不能當作唯一有罪證據來說我也是醉了,現在討論 04/10 16:53
gemini2010: 的是劇情而不是有沒有罪好嗎?就像柯南的兇手被嘴到自 04/10 16:53
gemini2010: 白,但依刑訴法能不能真的定罪還有得說勒 04/10 16:53
mn435: 就跟一個有未婚妻的男人被美女強姦差不多 嘴巴說不要其實 04/10 16:53
mn435: 很心裡很想 04/10 16:53
ashrum: 照楊霄的個性一定不是下流的直接硬上那種 04/10 16:55
ashrum: 監禁後各種灌迷湯,營造浪漫情景,讓殷六俠綠好綠滿 04/10 16:56
gy5566gy: 尾行 監禁 硬上 不是強暴是什麼? 04/10 16:57
evilsura: 先有綁架的強制行為在前了,再怎麼調情也難逃強制性侵 04/10 16:57
evilsura: 的認定 04/10 16:57
gemini2010: 69445 04/10 16:57
ashrum: 對阿,楊霄犯行很明顯阿 04/10 16:58
ashrum: 阿你們是在糾結甚麼啦,嫉妒楊霄有本事NTR嗎 04/10 16:59
SCLPAL: 可以教我怎麼NTR嗎QQ? 04/10 17:00
evilsura: 這已經不是純粹小劇場糾結的問題了吧,白紙黑字寫的這 04/10 17:03
evilsura: 麼清楚,結果要認定一個行為不是直接套構成要件而是從 04/10 17:03
evilsura: 事後量刑和當事人是否宥恕?拜託還真以為是實務案件喔? 04/10 17:03
evilsura: 我想不客氣的說這種觀念去當司法人員會很危險 04/10 17:04
ashrum: 小說現實搞不清楚是不是該看醫生了... 04/10 17:08
gy5566gy: 就為翻案而翻案 我都不知道楊逍會有粉粉幫他漂白 04/10 17:08
ashrum: 要不要論述一下格雷的五十道陰影有沒有權勢性交罪阿 04/10 17:10
sttarmbcb390: 只能怪金庸小說裡寫的像英雄好漢的強暴犯一堆了 04/10 17:14
Dirgo: 用倪匡的九品排法頂多給個楊逍下上,覺得楊逍有粉的是不是過 04/10 17:16
Dirgo: 度解讀了QQ 04/10 17:16
Dirgo: 如果evilsura能舉出判例跟條文的話就完美了,至少讓我更了解 04/10 17:18
Dirgo: 法律一點. 04/10 17:18
sd131420: 我沒否認楊的犯行啊,我只是說楊會不會判刑又是另一件事 04/10 17:22
sd131420: 學說上說是如此,但實務不一定會判成 04/10 17:23
chean1020: 現在大家知道為什麼狗鼻在呆丸會有一堆屁孩迷了吧 04/10 17:24
sd131420: 就像上面有提到韋一樣啊,依照當時他的權勢地位,誰敢判? 04/10 17:24
evilsura: 關是不是小說什麼問題,你要討論格雷歡迎啊,學者藉文 04/10 17:24
chean1020: 屁孩就想像狗鼻一樣,逍遙法外!? 04/10 17:24
evilsura: 學作品討論刑法多的是,張麗卿十年前還為此辦座談研討會 04/10 17:24
evilsura: ,不要自曝書念得少的事實 04/10 17:24
chean1020: 看前面幾篇大概可以抓出哪幾個會好狗鼻這一味球星 04/10 17:25
chean1020: 狗鼻迷最愛強X!護航強X!檢討強X受害人!讚 04/10 17:26
sd131420: 張老師的確是一個很常借題發揮的老師,我還記得當年蔡10 04/10 17:28
sd131420: 發專輯後,她也藉題發揮發表文章... 04/10 17:28
sd131420: C是崩潰了嗎? 犯罪事實跟是否會被關往往是兩碼子事 04/10 17:29
sd131420: 我現在大喊 我要台獨 也不會被判刑法100條啊 04/10 17:30
sd131420: 更何況美國的法律 又跟台灣不一樣 04/10 17:30
evilsura: 本文在討論犯罪事實,說實在你推文討論事後會不會關也是 04/10 17:34
evilsura: 讓人覺得很妙 04/10 17:34
ashrum: 明明原文是要討論虛構人物強度啊啊啊啊!!! 04/10 17:37
ashrum: 你們歪樓還這麼理直氣壯我也是醉了 04/10 17:38
sd131420: ashrum大一說 我才發現真的離題超遠XDD 04/10 17:38
sd131420: 因為印象中楊的強暴行為根本就是作者都已表明的很清楚了 04/10 17:39
peterw: 楊逍都有人幫翻案,殷六表示悲憤 04/10 17:40
sd131420: 我覺得比較能下手去打的是事後宥恕的部分 04/10 17:40
sd131420: 直接認罪協商判輕點比較實在,反正明教夠黑了在當時就是 04/10 17:41
sd131420: 革命黨等級的黑幫 04/10 17:41
sd131420: 再加上 楊是著名的人帥真好 (悲憤 04/10 17:42
gemini2010: 拜託再扯宥恕了,又不是通姦,也別扯什麼韋小寶權勢怎 04/10 17:46
gemini2010: 樣怎樣,那時代連像樣的實體、程序法都沒有,我連結也 04/10 17:46
gemini2010: 貼給你了,只要證據充足,事後的宥恕根本不影響有沒有 04/10 17:46
gemini2010: 罪,你頂多說以刑訴法來說陽趙無法被定罪,但我們討論 04/10 17:46
gemini2010: 的是故事中陽趙到底有沒有做這件事,而不是有沒有罪好 04/10 17:46
gemini2010: 嗎? 04/10 17:46
evilsura: 同意gemini2010,至於ashrum你講的是原原po,請看清本篇 04/10 18:11
evilsura: 內容,是會不會抓爭點…國考如果考楊的行為刑法上認定, 04/10 18:11
evilsura: 幾位會寫成事後刑訴程序如何如何嗎?如果你不會,那在這 04/10 18:11
evilsura: 邊是在歪什麼,同是法律人精確一點好嗎? 04/10 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