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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我出的單選題,其中民法及刑法各占三題,還有較特別的是,刑事訴訟法則占一題。照舊給各位此項任務: 「自發文起算12個小時內,請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依序推文回答下列的七大題。誰能最先全部答對,我願意請客吃飯,絕不二言。至於請客地點,位在台北市西門町的茶窟」。 時間一到,我會另外回文公佈正確解答及詳解,在此預祝大家好運! 一、動畫第2話中,柚子於上學時剛進校門,就被芽衣爺爺認為衣著不儉而被拒絕入校。柚子基於「辣妹就算在課堂上睡覺,也不會翹課」等想法,和晴美A夢只好爬圍牆進入學校。依現行刑法規定及實務見解,請問柚子及晴美A夢成立何罪? (A)違法侵入罪 (B)違法滯留罪 (C)強制罪 (D)無罪。 二、動畫第3話中,柚子因為喜歡上芽衣 (身心都是芽衣的形狀),在校內理事長室突襲式親吻芽衣長達約8秒。依現行法規及實務見解,請問柚子成立何罪? (A)強制觸摸罪 (B)強制猥褻罪 (C)強制性交未遂罪 (D)無罪,因為這叫做愛。 三、動畫第7話中,軍師茉莉擅自進入藍原學院找柚子邀約約會,但被芽衣請離。假設,擔任生活指導的峰子老師得知此事後,因看不慣茉莉的囂張行徑,而以藍原學院的代理人對茉莉提起刑事告訴,後由學校所在地的地檢署檢察官以違法侵入罪起訴茉莉。依現行刑事訴訟法規定及實務見解,請問法院應下何種裁判? (A)有罪判決 (B)不受理判決 (C)管轄錯誤判決 (D)無罪判決。 四、漫畫第21話及第22話中,柚子完成與芽衣約會的計畫筆記 (下稱該筆記),但該筆記被芽衣拿走。隔天柚子在學校向芽衣要回該筆記,卻遭拒絕。依現行民法規定,請問柚子得對芽衣主張哪些法律關係? (A)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占有防禦權 (B)不當得利、無因管理、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占有物取回權 (C)無因管理、侵權行為、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占有物取回權 (D)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占有物返還請求權。 五、漫畫第22話中,柚子鼓起勇氣和芽衣約會,然而芽衣照該筆記跑行程。柚子不滿而趁芽衣未注意時,強行奪下該筆記並丟飛,導致該筆記泡在水池內而濕漉漉,暫時無法利用。依現行刑法規定及實務見解,請問柚子成立何罪? (A)普通搶奪罪 (B)普通強盜罪 (C)毀損文書罪 (D)無罪。 六、漫畫第23話中,柚子為了買對戒,到宇田川店長所經營的咖啡店打工。假設,柚子以店長名義對顧客提供服務,但母親藍原梅認為柚子應專心課業而不同意打工。依現行民法規定及多數學理,請問柚子和客人間法律關係為何? (A)有權代理服務契約 (B)無權代理服務契約 (C)直接成立服務契約 (D)直接不成立服務契約。 七、漫畫第24話中,柚子順利將打工賺來的錢自行到珠寶店買對戒,另將對戒的一枚戒指送給芽衣,並套在芽衣的左手無名指上。依現行民法規定,請問柚子買戒指的法律效力? 芽衣能主張什麼法律關係? (A)無效;該贈與無效,由柚子向芽衣請求返還該戒指 (B)有效;該贈與效力未定,須經父母之承認方為有效 (C)效力未定;該贈與為有效,因芽衣受有戒指為純獲法律上利益 (D)有效;該贈與為訂婚,所以成立婚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20.1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23669717.A.E40.html
nagi005436: 看不懂,為了Citrus推 04/14 09:36
citrus算是我第一部入手的百合佳作。芽柚派、晴柚派通通站出乃!
zouelephant: 下次可以出公司法跟金融監理法嗎 04/14 09:36
zouelephant: 刑法我不太行 04/14 09:36
大大這提議有意思! 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金融監督法等這些商事法領域,也有機會設計題目。感覺用劇情可能會套不上,但用一迅社運作、citrus週邊銷售等來設計,就hen有姬會www
yang36835: DBCCABC 04/14 09:49
Syoshinsya: DBDDDBC 04/14 10:01
swgun: DDBDDDC 不過我覺得這答案有爭議 04/14 10:30
PTTJim: DBDDDBC 04/14 10:38
PTTJim: 不過我沒看過這部www 04/14 10:38
可以順便了解一下劇情ww
zanmarouga: DBCCDBC 04/14 10:46
emissary: 日本人在日本才不受鬼島法律管轄呢,哼(亂入) 04/14 10:47
可以,大大很ツンデレ,這我喜歡(遭查水錶) 我正研究日本法,其實有想過用日本法設計題目。不過有點擔心不少人不熟悉,也就不刁難大家ww
GGOPEN: Ddbdaac 04/14 11:23
leo921080931: DACCDBC 04/14 11:29
asderavo: 沒看過動畫=…=,只答民法類,還望大大指導。4:D。6: 04/14 11:46
asderavo: C主角應該是未成年,依照民77條,未成年契約行為因法代 04/14 11:46
asderavo: 拒絕承認無效,但代理行為中立,所以代理店長服務客人 04/14 11:46
asderavo: 部分有效。7:C依民77,79,買賣契約效力,物權移轉單獨 04/14 11:46
asderavo: 行為無效,芽依則能主張純獲法律行為,契約有效,佔有 04/14 11:46
asderavo: 戒指 04/14 11:46
大大是我看過的人中,感覺很有潛力的一位,感謝你提供寶貴的民法涵攝見解。請耐心等候答案及解析出來,另外小小提醒一下,通常要寫「占」有而非「佔」有^^
soyjay: BBABDDC 04/14 12:51
soyjay: 原來強吻有那麼久(誤 不過應該跟時間無關 猥褻就是猥褻了 04/14 12:54
我還特地算動畫版親了幾秒(X) 不過大大你點出一個重要關鍵,親吻幾秒並非判斷是否為性騷擾或猥褻的重點。
john29908: DDADADC 04/14 13:03
john29908: 其實我也沒看過...巴哈是不是下架了? 04/14 13:12
確實已下架,聽聞是版權問題的關係。
Hollowmoon: DBDDCAC 04/14 13:36
Hollowmoon: 第二題現在要用性騷擾防治法了 不要拿刑法來出題 04/14 13:36
a7771726: 第二題用刑法出沒什麼不妥吧 因為答案是無罪啊 04/14 14:31
Hollowmoon: 好吧 我沒看動畫 我不知道他們是兩情相悅 04/14 14:54
a7771726: 其實跟有沒有相悅沒關 這是一個實務上我個人覺得很荒誕 04/14 15:34
a7771726: 的見解 04/14 15:35
a7771726: 親吻是否為猥褻跟時間長短 在實務上見解我認為很... 04/14 15:43
Hollowmoon: 樓上是法律系嗎…你是不是沒讀懂啊…那時性騷擾防治 04/14 16:25
Hollowmoon: 法尚未施行才有那個問題好嗎… 04/14 16:25
a7771726: 那你有讀好的話 也知道這不能用刑法罰 只能用性騷擾防治 04/14 16:27
a7771726: 法啊 題目問你刑法 你跳出來說性騷擾防治法? 04/14 16:27
PTTJim: 只能說這應該要出成申論體才對www 04/14 16:33
我也覺得該出申論呢! 本來想讓大夥減輕解題的負擔ww
a7771726: 最高院98年台上6646號 桃園地院89年易字1266 供參照 04/14 16:34
Hollowmoon: 笑死 你要不要查查性騷擾防治法最後一次修正施行的時 04/14 17:37
Hollowmoon: 間啊 到底是哪間學校的法律系那麼厲害 04/14 17:37
Syoshinsya: 冷靜冷靜 ˊ_>ˋ 04/14 17:38
a7771726: 我不懂你糾結性騷擾防治法的用意 今天刑法實務就認為 十 04/14 17:39
a7771726: 秒不足以壓制被害人性自主決定 跟接吻不屬於猥褻 04/14 17:39
a7771726: 我當然知道用性騷擾防治法可以處罰 那請問性騷擾防治法2 04/14 17:40
a7771726: 5條出現在選項哪裡 04/14 17:40
Hollowmoon: 我就是偏要說這個問題出得不好 當今社會法普已經夠悲 04/14 17:42
Hollowmoon: 哀了 原po還用這種疑似當年法律漏洞時期的題目來考大 04/14 17:42
Hollowmoon: 家 你不站出來說這種題目於情於理於現行法都不再援用 04/14 17:42
Hollowmoon: 的見解 繼續加深司法與人民的對立 你是真的不會反思? 04/14 17:42
看到加深司法與人民的對立,我笑惹XD 請你再看第二題的最後一句「依現行法規及實務見解」,我有出請依「刑法」規定來選嗎? 講得好像讓你覺得這題目有多狹隘就是了ww 再來,我已表明請依「現行」的法規及實務見解來選,你覺得我用疑似當年法律漏洞時期的法規出題,真不曉得我跟你看的是不是同一篇文章耶! 你活在平行時空嗎?
a7771726: 是是是 所以理的方面講不贏要改用感性嗎 04/14 17:43
a7771726: 題目怎麼出就怎麼答 你在那社會對立有何意義 04/14 17:43
a7771726: 請問哪裡不在援用 現行法規就是交給性騷擾防治法處罰 不 04/14 17:44
a7771726: 是給刑法可以嗎 04/14 17:44
a7771726: 已經有性騷擾防治法了 所以這就不是漏洞了 只是立法者認 04/14 17:46
a7771726: 為不需由刑法處罰 而不是不處罰 04/14 17:46
john29908: 原po應該只是好意熱心辦個活動,您覺得出題有不妥建議 04/14 18:40
john29908: 他就是了,幹嘛講人家加深人民與司法的對立? 04/14 18:40
被批評加深對立,覺得莫名。 嘴上說不要,身體卻很誠實選出來。如果這麼厭惡第二題,那這位Mr.Hollowmoon幹嘛回答答案,笑死ww
soyjay: 好吧 抱歉我不懂法律隨隨便便說強吻是猥褻罪 對不起 04/14 18:43
不用抱歉啦!XD 強吻不見得就一定會構成猥褻或性騷擾w
soyjay: 巴哈暫時下架 因代理商業務問題 之後是否恢復上架還不知道 04/14 18:45
我也聽說到這個消息。 ※ 編輯: POLITICHONG (111.243.93.117), 04/15/2018 09: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