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nzero: 用到刑法,我是覺得很扯 05/03 16:55
推 lanjack: 台灣學了就要蓋監獄了啦,現在都滿的 05/03 16:55
推 alwaysstrong: 使用外掛根本就是侵害那些正常玩家的財產 該跟進+1 05/03 16:56
推 cv47pk21: PUBG應該可以淹沒監獄 05/03 16:56
推 sincere77: 哇賽韓國連外掛都入刑了?!這國家好恐怖 05/03 16:56
→ lanjack: 不過我覺得可以鞭刑,比如開掛沒收遊戲主機,再加上鞭刑5 05/03 16:56
→ lanjack: 下。我敢說以後沒人敢開XD 05/03 16:56
→ linzero: 類似的,台灣國考作弊才有刑法法則,一般民間機構的考試 05/03 16:57
→ sincere77: 我覺得從官方用民事訴訟求償會不會比較合理? 05/03 16:57
→ linzero: 則頂多取消資格之類 05/03 16:58
推 lolisocute: 中國跟進的話 會有多少人要被抓呢 外掛大國呢 05/03 16:58
推 lovesleep68: 傻眼!! 05/03 16:59
→ zsp9081a: 中國一跟進,明天國民人口少了一半 嘻嘻 05/03 17:00
推 tw15: 嘻嘻 虛擬中的行為因為傷害到現實公司利益就被抓了 05/03 17:01
推 sillymon: 好屌ㄛXD 開外掛比酒駕還嚴重 05/03 17:01
→ haohwang: 使用外掛程式破壞其他玩家體驗(X)損害公司利益(O) 05/03 17:01
→ lolisocute: 外掛傷害公司利益嗎? 沒吧 傷害正常玩家比較多吧 05/03 17:02
推 zseineo: 傷害其他玩家就是間接損害公司利益啊 05/03 17:03
推 dnek: 看起來是跟妨害電腦使用罪類似的原理,先進立法 05/03 17:04
推 shadowdio: 怎麼不斷網兩年 05/03 17:04
→ lolisocute: 是嗎 但很多代理商就是不抓外掛寧願賺外掛錢啊 05/03 17:05
→ linzero: 那使用BUG呢?造成的危害有時也不低於外掛 05/03 17:05
→ haohwang: 雖然我也不贊成使用外掛,但是判到要用刑法也太矯枉過正 05/03 17:06
→ lolisocute: bug不修是公司問題吧 為啥抓玩家 05/03 17:06
→ haohwang: 從某方面來說,韓製遊戲在某國玩家眼中等於很容易被外掛 05/03 17:06
推 zyxwv0417: 怎麼想都是收了電玩公司錢才立這個法 根本不符比例原則 05/03 17:07
→ haohwang: 結果竟然靠國家用刑法來嚇阻或避免...這大概也是只有國 05/03 17:07
→ lolisocute: 中國那種外掛氾濫程度才該重罰 不過他們不會管吧 05/03 17:08
→ haohwang: 家扶持產業才有可能做到的吧?不好好修BUG... 05/03 17:08
推 pponywong: 公司花錢找人 寫程式 做美工 架伺服器 行銷宣傳 05/03 17:09
→ pponywong: 結果被人惡搞 請問告人那裡不對? 損害營業利益阿 05/03 17:10
→ tw15: 不抓外掛賺錢是因為外掛要掛也得付出R OW的外掛又不會另外 05/03 17:10
→ haohwang: 而且先立法抓那些"製造外掛的"應該比"使用外掛"的先吧@@ 05/03 17:10
→ tw15: 讓BZ有收益 05/03 17:10
→ pponywong: 你不爽就不要玩啊 結果妨害公司經營幹嘛 05/03 17:11
推 jack1218: 推 05/03 17:11
→ pponywong: 就跟跑去遊樂園 不好好排隊玩 在那邊亂鬧其他人 05/03 17:12
推 fakinsky: 一起抓剛剛好 05/03 17:12
→ lolisocute: 但立法又不是只針對ow 05/03 17:12
→ pponywong: 把其他人搞走 或是跑去投訴公司 我公司不能告亂搞的人? 05/03 17:12
推 Naughty153: 兩年可能有點誇張 但還是覺得超爽der 05/03 17:13
推 as3366700: 只是這次抓到的是用外掛的,又沒說不抓製造外掛的 05/03 17:13
推 frank47147: 監獄名稱可以叫封神台 05/03 17:13
→ fakinsky: 連開分身帳號都沒機會 讚 05/03 17:14
→ haohwang: 按照這套邏輯,誇大點說 台幣戰士 用超級外掛-台幣 .... 05/03 17:14
→ haohwang: 只是台幣戰士對經營公司方有利阿 05/03 17:15
→ lolisocute: 話說兩年是緩刑 別看錯了 05/03 17:15
推 ablecoxjoe: 緩刑=沒問題 上線gogogo 05/03 17:18
噓 s2637726: 台幣...外掛...? 有沒有機會成為本日最好笑啊 邏輯死去 05/03 17:18
→ haohwang: 都說誇大點說了,有多少遊戲因為台幣戰士搞得普通玩家GG? 05/03 17:19
推 fakinsky: 沒臺幣還跑去明知有臺幣戰士的遊戲 自找的啊 05/03 17:20
→ fakinsky: 難道玩吃雞是抱著去見神仙的心態嗎w 05/03 17:20
→ s2637726: 也是啦 你家的錢買的到官方販售的自瞄 加速器之類的吧 05/03 17:21
→ haohwang: 我不贊成使用外掛,但是用到刑法矯枉過正。 05/03 17:23
→ loking: 感覺違反比例原則 05/03 17:25
噓 diadem1122: 台戰霸服能和外掛比?那是真金白銀換來的好不,還是你 05/03 17:26
→ diadem1122: 用官方掛,媽的ZZ 05/03 17:26
噓 tim0619123: 不贊成用關的 浪費資源 直接槍決ㄅ 05/03 17:30
推 lanjack: MSGO:我們公開賣王神讓臺幣戰士開神車隊,不爽去抓他! 05/03 17:31
推 Qoogod: 沒買賣沒殺害 重罰使用者讓外掛沒人買比抓製作更有效 05/03 17:31
推 pinacolada: 謎之比例原則 05/03 17:32
推 silencedance: 刑法拿來判製造者比較合理吧... 05/03 17:32
→ silencedance: 是說製造者也不一定在韓國境內 也抓不到就是了 05/03 17:33
→ Xanphenir: 用到刑法真的有點扯.... 05/03 17:34
→ Qoogod: 只要有利益明知犯法也有人會做 像販毒一樣 抓製作抓不完 05/03 17:34
推 lanjack: 就是因為抓製作有難度,加上有市場就抓不完,倒不如抓最 05/03 17:35
→ lanjack: 後的使用者殺雞儆猴比較快 05/03 17:35
→ silencedance: 你罰使用者也是一樣啊 吸毒的越抓越多問題也沒解決 05/03 17:35
→ lanjack: 如果今天吸毒被抓到鞭刑15下,絕對不敢再犯 05/03 17:36
→ lanjack: 那就是罰太輕啊… 05/03 17:36
→ lanjack: 為何酒駕慣犯那麼多?因為吊駕照有個鳥用?人家繼續開車 05/03 17:37
→ lanjack: 啊… 05/03 17:37
推 NEKOWORKi: 雖然很扯不過關得好,台灣不引進嗎 05/03 17:42
推 artjio: 讚 05/03 17:43
推 silencedance: 原來如此 罰得夠重就不敢再犯了 新加坡一定沒人吸毒 05/03 17:44
推 navysoider: 台灣先把亂玩的判刑比較實際 05/03 17:49
推 Foot: 罰的夠重就有效 好膚淺的理論 05/03 17:50
推 scott032: 台灣連慣老闆都不敢罰了 怎會罰這種小事 05/03 17:53
推 kapercd: 覺得很好 05/03 17:56
推 alex01: 爽 05/03 17:57
推 wate5566: 有錢人沒在怕被抓的 看酒駕拒測就知道惹 05/03 17:59
推 pix16200: 哇,好猛 05/03 17:59
推 roc074: 韓國這樣子抓外掛,注定輸給中國職業電競的。 05/03 18:00
→ zeumax: 韓國服也開始實名登記,中國版預計也是實名制這種狀況抓到 05/03 18:03
→ zeumax: 就封殺比較好防,相較國際版沒辦法跟各地政府合作,外掛只 05/03 18:03
→ zeumax: 能靠不斷封鎖 05/03 18:03
推 Icarus00004: 台戰通常不是指重氪玩家嗎 應該是RMT才會被禁止吧 05/03 18:06
噓 lastchristma: 我覺得台灣應該要沒收周邊設備,賣給他的廠商連帶處 05/03 18:08
→ lastchristma: 罰,要有良民證才能買鍵盤滑鼠耳機麥克風等等設備, 05/03 18:08
→ lastchristma: 大家縮好噗好 05/03 18:08
→ linzero: 估狗一下。之前新聞好像是說是處罰製作者 05/03 18:16
→ linzero: 這篇實際案例對象是使用者 05/03 18:16
推 lv256: 傷害玩家和公司利益,民事賠償就差不多,刑法太扯 05/03 18:18
推 comparable: 通通唯一死刑,再犯率零,實現幸福和諧社會 05/03 18:19
推 QoGIVoQ: 沒收犯罪工具 05/03 18:24
推 rickyhoney: 爽! 05/03 18:32
推 svd237: PUBG:? 05/03 18:32
→ NicECooKiE: 中國的監獄會很滿 05/03 18:32
推 akun710191: 會有犯罪是因為罰太輕... 是明朝來的穿越者嗎XD 05/03 18:32
推 weakbe: 我覺得也要把糞電玩公司也算在內,經營削錢一波遊戲的也要 05/03 18:39
→ weakbe: 受罰 05/03 18:39
推 jerrychiu: 推 05/03 18:40
推 notneme159: 哈哈哈哈外掛狗 05/03 18:42
推 ghfdg30407: 舒服 05/03 18:45
→ pikachu107: 刑法第一條就罪刑法定了 哪來可以讓法官誇大的空間 05/03 18:47
→ pikachu107: 05/03 18:47
推 mekiael: 台灣是犯罪者天堂…不用期待會跟進… 05/03 18:53
推 w7382010: 反觀 05/03 19:09
推 jkreg: 很好啊 05/03 19:15
推 XOsheep: 關屁孩剛好而已 沒有給用外掛的死刑就不錯惹 05/03 19:18
推 a760981: 台灣之前有提過 但被說侵犯人權這個鳥理由駁回 05/03 19:25
推 roger2623900: 台灣要怎跟進...監獄都快爆了 頂多重罰500 05/03 19:27
推 satsuya0114: 本來就該有這種法條,外掛已經影響到一般人的遊玩權 05/03 19:31
→ satsuya0114: 利跟體驗了 05/03 19:31
→ theyolf: 累犯判個死刑應該也不錯 減少人口壓力跟犯罪率 05/03 19:36
推 lovemost: 可惜沒有判死 05/03 19:36
推 roliproject: 讚 05/03 19:37
推 Diehardx: 太讚了吧 05/03 19:41
推 a2364983: 雖然聽起來有點廢死 不過這沒有誤判問題嗎 05/03 20:18
→ a2364983: 如果100%確定有開的話當然是判得越重越好 開掛的下去 05/03 20:18
推 chiick: 怎麼會扯 不要用就沒事啊^q^ 05/03 20:25
噓 gyman7788: 這不是七八年前的遊戲嗎?還有人玩啊?^ _^ 05/03 20:32
噓 sos911go: 拿台戰比的要不要重修國小數學 05/03 20:38
→ Kenqr: 用刑法也太扯 民法還說得過去 05/03 20:45
推 lv256: 不要用就沒事www那整本刑法規定都可以廢了全部死刑就好, 05/03 21:07
→ lv256: 反正你別犯事就好了不是嗎XDDD 05/03 21:07
推 HyperLollipo: 韓國這麼重視遊戲產業喔 05/03 21:13
推 blackarden19: 猛猛der 05/03 21:14
推 s81048112: 亞洲如果都這樣做 會不會監獄爆滿 05/03 22:12
推 ilovetaylor: 那惡意送頭、低能中離仔要不要一起關,一樣破壞其他 05/03 22:56
→ ilovetaylor: 正常玩家遊玩體驗,推文某P不是很在行嗎? 05/03 22:56
推 farseer7: 外掛入刑法好威喔 05/03 23:05
推 bbbmomgood: 台幣把遊戲搞壞,也是廠商希望的,你又不花錢有什麼好 05/04 00:48
→ bbbmomgood: 嫌的 05/04 00:48
推 icelagoon: 爽哈哈哈 05/04 01:27
噓 sockdj007: 賣外掛比照販毒才對 05/04 07:59
→ dorydoze: .....誇張 05/04 14:17
推 fairytales66: 斷網一個月大概就沒人敢用外掛了 05/05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