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ister: 推 05/08 15:28
推 g3sg1: 我覺得退一還可以單一版主作出判決 但是退二以上就需多數決 05/08 15:29
→ g3sg1: 不過這樣或許更複雜 還是直接退文需多數決簡單 05/08 15:30
噓 hiimjack: 退文影響全站發言權利 不管幾篇退文都該多數決 05/08 15:30
推 rufjvm12345: 就是比例原則 刑罰比較重反而不用多數決 05/08 15:32
推 d630200x: 退文多數決+1 05/08 15:32
→ g3sg1: 好啦 當我第一段推文沒說過 仔細想想這樣很麻煩又沒必要 05/08 15:33
→ g3sg1: 就退文判決需多數決吧 05/08 15:35
還要想4-1也是,一次一篇退文....
但4-1就是"輕微"違規三天,但退文則是"半年"
推 pinacolada: 裁判體制就那個鳥樣 行政司法一體本來就很鬧了 05/08 15:39
※ 編輯: lovesleep68 (58.115.99.167), 05/08/2018 15:50:52
推 forsakesheep: 如果擔心這點,我是建議改為單一違規僅限退文一篇 05/08 15:49
→ forsakesheep: ,若是多篇文章違規且要退文多篇,就多數決這樣, 05/08 15:49
→ forsakesheep: 因為退文是刪文當下系統就會問板主要不要退文,如 05/08 15:49
→ forsakesheep: 果刪文時沒退文,之後要補退文就要去ID_Problem申 05/08 15:49
→ forsakesheep: 請,這樣可以吧 05/08 15:49
如果有要辦公投
你可以增加這個選項
推 LiNcUtT: 可在任何判決上無條件附加退文這種重罰,怎麼想都不合理 05/08 15:52
推 badend8769: 補退就補退吧 畢竟不會"太常"用到退文 05/08 15:53
→ badend8769: 如果真的常用 不知道是誰的問題 05/08 15:53
推 forsakesheep: 當然是發文者問題啊(笑),為什麼要發會被退文的文 05/08 15:56
→ forsakesheep: 章 05/08 15:56
→ Xavy: 從以前到現在退文都沒出事過,就這次五退誇張了點 05/08 15:59
→ Xavy: 所以我覺得與其事後申請補退,不如遇到出事再事後申請消退啊 05/08 16:00
這要公投吧
反是我是支持事後申請補退
→ badend8769: 就看覺得誰的權益大囉 使用者還是板主 05/08 16:07
推 LiNcUtT: 問題是現在退文沒有標準啊,怎樣算"會被退文的文章"? 05/08 16:08
推 forsakesheep: 在我認定是惡意發文違反板規的就會退,像上次我退 05/08 16:08
→ forsakesheep: 那篇螢火蟲之墓的 05/08 16:08
→ LiNcUtT: 會不會退完全板主心證,且不須其它板主同意,這...四皇嗎XD 05/08 16:11
推 ZMTL: 其實在任何看板退文都是這樣吧 05/08 16:11
→ ZMTL: 話說BM要解開發文限制的話有個問題是BM其實也會被鬧板 05/08 16:12
推 forsakesheep: 很多板規都是板主心證啊,不要說板主,連應該最嚴 05/08 16:12
→ forsakesheep: 謹的法院一堆都是心證了,你要怎麼排除心證? 05/08 16:12
推 forsakesheep: BM鬧板可以永桶,愛鬧導致自己失去檢舉跟申訴的權 05/08 16:12
→ forsakesheep: 利就活該 05/08 16:12
但每一位板主標準不一樣
造成多數決和單一板主判決有可能不同
推 LiNcUtT: 不是任何看板都這樣吧,像八卦就把退文明列入板規罰則中 05/08 16:15
→ LiNcUtT: 而不是像3-4這樣完全心證啊 05/08 16:16
→ LiNcUtT: 3-4這種超強的"輔助",有心的話等於只要一違規就能退 05/08 16:17
其實以前板規
怎樣會被判退文
都有明確記載
→ ZMTL: 如果這樣的話我覺得該動的是退文適用的違規範圍吧 05/08 16:19
推 forsakesheep: 所以我建議一次退多篇再多數決囉,畢竟第一篇退文 05/08 16:20
→ forsakesheep: 三天就可以消 05/08 16:20
是從創帳號到現在
全站累積
我是覺得每一次判決都要當"半年"看
除非板主能知道對方退文累積次數
推 LiNcUtT: 是啊,能大幅改動將退文標準明列是最好 05/08 16:21
→ LiNcUtT: 我提這是改動最小又有效的辦法,算workaround吧 05/08 16:22
推 forsakesheep: 明列是指違反某些板規,板主可以視情況退文,還是 05/08 16:22
→ forsakesheep: 違反某些板規,必定退文? 05/08 16:22
可以去參考早期板規
→ LiNcUtT: 都行啊,只要明列出來讓大家有個依據就好 05/08 16:23
→ LiNcUtT: 但像是那種很明顯的小違規(水桶3天之類的)還附退文就說不 05/08 16:25
→ LiNcUtT: 過去了吧 05/08 16:25
推 ZMTL: 以目前最輕的交友文(不處罰僅刪文)來說,現行板規以文意來說 05/08 16:29
→ ZMTL: 容許附上退文的,雖然我們都知道基本上不會但還是釐清一下到 05/08 16:29
→ ZMTL: 底哪些違規最嚴重可能退文? 05/08 16:29
推 LiNcUtT: 大家都覺得基本上不會,但還是退5惹w 05/08 16:32
推 ZMTL: 或者怕真的有人連發幾十篇交友文,那就改成短時間內大量(具 05/08 16:32
→ ZMTL: 體數字)出來時啟動退文 05/08 16:32
→ ZMTL: 剛剛回顧了一下事發判決,退一我覺得合理,退五其實我也覺得 05/08 16:33
→ ZMTL: 還好,只是這個方向應該可以保留板主心證空間卻又增加規範 05/08 16:33
→ LiNcUtT: 如果把退文放4-7裡,然後板主認為他蓄意亂板,我就沒意見 05/08 16:34
推 forsakesheep: 不過這串怎麼沒啥人有反應,才一篇回應 05/08 16:34
我覺得是重點是之後7-2的公投
→ LiNcUtT: 大家覺得自己基本上不會被退吧,就懶得理了XD 05/08 16:36
→ ZMTL: 對啊,因為我覺得那很明顯就故意,我又踩不到XD 05/08 16:36
推 forsakesheep: (′・ω・‵)大家都不關心 05/08 16:38
推 badend8769: 靠羊羊改革囉 羊羊加油 05/08 16:39
推 LiNcUtT: 所以用"建議",只是指出這條板規有隱憂,哪天不小心選到個 05/08 16:43
→ LiNcUtT: 愛玩的板主,用這條就可以玩死一堆人,而且還一切合乎板規 05/08 16:44
推 g3sg1: 不用那天 現在就有一個這樣用了 還有人支持 05/08 16:48
※ 編輯: lovesleep68 (58.115.99.167), 05/08/2018 17:00:33
※ 編輯: lovesleep68 (58.115.99.167), 05/08/2018 17:20:22
→ pp1877: 要不要看一下今天星期幾然後幾點啊? 05/08 17:57
推 forsakesheep: 好吧我忘了大家不像我是家裡蹲肥宅 05/08 18:57
→ lovesleep68: 可以問一下,以前板務不是都會置底,怎這次沒有? 05/08 19:08
※ 編輯: lovesleep68 (110.26.6.4), 05/09/2018 17:42:29